受害者有罪论不吃香了,没事,他们发明了“受害者也是加害人”来泼脏水
最近在苟晶和童谣这两个人的事上,我发现泼脏水的流行色卡变了。在“受害者有罪论不对”相对深入人心的今天,再一再强调受害人有缺陷,市场没有以前大了。
所以他们有了新招数:宣称这个受害人,也是加害者。
比如苟晶的身份被顶替一案,处理结果出来后,一群看客发现她的说辞有夸大,他们支持(或者自以为拯救的)不是什么可以上清华北大的尖子生,只是个上中专的普通人,就觉得买月亮给星星了,自己的真心被错付了。
骂什么的都有,其中最流行的一个说法是:一群人要她“向陈春秀道歉,因为她抢了大众对陈春秀的关注”。
我:?
而童谣,被翻出了十多年前被老师性侵,和被男友打的案件。作为受害人的她,居然也被骂了。
除了荡妇羞辱说她是主动的外,还有个不知道是从八组还是哪儿冒出来的流行瓜是:
童谣当庭“反水”,承认自己自愿,害得其他想告老师性侵的女生官司输了(还有另一种说法是,童谣当庭“反水”,承认自己自愿,害得其他被性侵的女生来帮她作证时没用了)。
所以一群人不仅对她荡妇羞辱,说她为了资源主动睡老师,还说她是加害人,她害了其他真的被性侵的女生。
我也:?
一个一个说吧。先说苟晶和陈春秀。
1陈春秀事件曝光在苟晶之前,该事件和苟晶事件一样,最后得到了相对透明的公示解决,相关人等得到了处罚。
从公告的详细程度和处理力度来看,和苟晶那边是一个量级。一开始冷冰冰不识相的山东理工大学,之后在压力下也表示愿意帮助其入学。
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陈春秀事件因为又出了个苟晶事件,而关注减少,相关处理因此变得不到位或是模糊。
2陈春秀和苟晶举报的同一类型事件,即在某些年月大规模存在的,恶劣的高考顶替事件。
同一时期还有其他事件被曝出,这所有事情一起唤起了大众对此类恶行的大型愤怒,使事件能在更大压力,更可能趋向透明的情况下,得到了调查和解决。各个事件之间,更像是合力而非排他性竞争关系。
总结:苟晶没有任何理由要向陈春秀道歉。
在陈春秀和苟晶的对比中,看客们只是觉得自己买亏了,付出了看更大戏的机会成本:多帮陈春秀呐喊点,之后结果更皆大欢喜,自己真的救了一个货真价实的大学生。而苟晶货不对板。
是,她是被盗用身份了,这个连官方都承认,但是她只是个吹嘘自己能上清华北大的中专生捏!不值得我花这么多力气!
如果还有一个真上清华被顶替的出现,只怕陈春秀都要被骂了。
是啊,山东理工大学,和清华比又是个什么野鸡?
还有一些人说,苟晶要向潜在的,未曝光的高考顶替受害者们道歉,因为可能出现狼来了的局面,再有受害者举报,会被人质疑。这个道理好像说得通,但仔细想想也不对:
1受害人举报违法事件的处理结果,根本就不应该受到“有人怀疑她”这件事情干扰——事实上,这种怀疑受害者的行为,在我们这个欺软怕硬的地方,从来就没少过。
如果仅仅因为有人质疑就不去查证,那是司法流程就是错的。
如果这些质疑给弱者造成了压力,核心就是这些恶意的怀疑者(有些人是慕强,有些人就是加害人的打手)的态度问题,而不是怀疑者从外面拿了什么由头。坏人就是存在,你偏说都是第三方递刀的错。
2所谓的狼来了,这些话还是建立在认为“她说的是假话,她根本就没被顶替身份,这个事件是个反面教材”的基础上的。
苟晶于事件细节有夸大,她没有让看客满意,但她作为被顶替身份的受害者这件事是千真万确的。最后官方处理方案也是合理正确的,承认了她的受害,处理了相关的作恶者。
于司法处理,这明明是个公正的正面教程。于以后的举报者,也是信心所在。
最重要的是,以后的举报者看完这个案例后,更大的可能是不至于那么战战兢兢,连苟晶的夸大,都不影响这个问题的处理,有什么比这个更宽慰受害人的呢?
我要是个潜在受害者,我其实更有信心。
这么好的处理,为什么是个反面教材?
就因为你们这些看客不满意,你们就以为其他潜在举报者也不满意?
这不是把两个事串着说,然后把自己的诉求强加成别人的诉求吗?
结论:苟晶也没有伤害潜在的,未曝光的高考顶替受害者们。
童谣这个就更夸张了。因为她是上过法庭的性侵受害者,不管制后怎么判,再说她不是受害者就很难了。
于是!!!编了“她反水说自己不是性侵,害的其他被性侵女生的案子不成立”的剧情。
但编段子的人,估计没研究过法律,他没想到的是这个说法在司法上不成立。
怎么不成立,今天弦子与她的朋友们已经科普了,见这里: https://www.douban.com/group/topic/185548840/
我引用下:
童瑶当年的事件其实应该分为三个案子:童瑶被黄定宇侵害、黄定宇侵害其他女学生、童谣被张默殴打,这三个案子的信息需要分开说。
童瑶被黄定宇侵害。
媒体公布的这个案子最后的结局是证据不足,不予批捕:那就证明受害人童谣没有撤案,但警方认为定强奷没有足够证据,连批捕都没有。
直到如今,强奷案件都是重证据轻口供的,错过有效时间后再去报案连立案都很难,这也是被性侵女性维权的困境。
强奸案是公诉案件,流程是公安递交材料检察院批捕,之后再由检方将案件移送法院,开庭时受害人是需要不出庭的,又如何“当庭反水”?
公诉案件,受害人本身连撤案的权力都没有,最多是在拿到足够赔偿后出具一个谅解书,请法院轻判。
但童瑶这个案子直接是公安立案后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不予批捕,也就是根本就没有开庭—再次强调,这是大部分女性面对的困境,这时候我们需要做的是要求公检法优化处理性侵案件的思路,而不是指责报案的女性没本事。
黄定宇侵害其他女学生。
从刑事案件的角度,其他当事人和童瑶都属于不同的案子,在刑事案件轻口供重证据的前提下,不同当事人无法用自身经历帮彼此作证也就是说,根本不存在其他女同学能帮助童瑶指控黄定宇,因为这不是目前大陆处理强奸案件的司法逻辑,警方不会采用和案件本身无关的证词,在当年更不会。
这就是为什么me2中的四川刘猛案,即使刘猛被民事法庭认定性骚扰,另一个女性对他强暴的案件依然无法推动。因为刘猛性骚扰过别人,逻辑上并不被认为是他可能是强奸犯的证据。
如果真的有其他女学生回国指控黄定宇,唯一可行的诉求是要求中戏以性侵学生开除黄定宇—在me2的背景下,我们已经能理解高校老师与学生发生关系,无论强迫与否都是权力的滥用,无论公权力能否定罪都应该开除老师。但很明显,当年中戏选择了包庇黄定宇。
在黄定宇能否被开除这件事里,因为存在师生的权力关系,哪怕只有童瑶一件事出现,中戏都应该开除黄定宇。然而即使有其他证人,中戏依然选择了包庇,这是中戏的问题,不是童瑶和其他女性的。
太长不看版的简单总结就是:
于司法流程,童谣不可能当庭“反水”——因为这个案子,就,没,开,庭,啊。
所以也不存在所谓“其他女生帮她白当庭作证”了。
如果存在其他女生被性侵的公诉案件,也不会因为童谣的官司没结果,就因此流产或失败。因为一码归一码。
司法虽然不成立,但编这种段子的人有多么高明,多么其心可诛,真是令人胆寒。
他深知我们这儿的精髓是“比惨”,只要找到个更惨的,那一般的惨都没资格开口了,普通的恶人就可以隐形了,只剩压迫着最惨者的那一小波恶人——而他们偏偏是最恶的,或是最大最难撼动的体系,就是你骂了都没用了,于是所有人都可以拍拍手表示啥也不用干啦。
比如以下这些:
“民工那么苦,你996的码农抱怨什么!民工才惨,你们不惨!”
至于怎么解决民工,一句“哎呀底层人民就是苦,这可是咱们这儿的长期难题呀”就可以遁了。
走街上看路边民工兄弟们在烈日下工作,你以为他会给人家买一箱水?
“生产线上的厂妹都没谈女权,你一线城市的中产女性闹个屁!人家才真惨,你们惨个屁!”
至于怎么解决生产线女工的困境,怎么帮她们继续受教育,怎么保证她们被家暴时有求助的对象,你以为他真关心啊?
现在不仅还有更惨的,就是没有也要编出来,并表示这些更惨的,就是被你害的哟!
“童谣被打是真惨,可是她吸引了大家的注意,至少打了官司,被她害得输了官司的其他女生(再强调一次,司法上不成立,没有这样的女生)才是真惨!”
“苟晶是被老师坑了一下,可是她至少曝光了,弄得满城风雨,被她害了的陈春秀和其他潜在的的受害学生(再强调一次,这两个说法也不成立,她们都不会因为苟晶受害)才是真惨!”
这些句子是不是都很相似?
最重要的是:
在这群人花样翻新地朝不完美的受害人泼脏水的过程中,板上钉钉的加害者:黄定宇和邱印林两位为人师表的老狗逼,张默这个打起女人来毫不手软,面对毒品诱惑时扑通跪下的血性好男儿,可是在这个讨论中慢慢地隐形了呢。
你们真是干的一手好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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