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我的竹马青梅
查看话题 >没资格吃夜宵的女孩
为了参加儿时发小唐雪茹的婚礼,于欢铮从北京坐了两趟飞机乘了一次长途巴士回到南方他出生长大的小城——已经有五年没回来了。
雪茹当然很感动,众人都调侃欢铮是真爱,然而等他真的到了,却没有迎来想象中的热情。
“今晚不是说好的单身夜吗?”欢铮给雪茹发微信。
“铮铮,你先休息下,今晚我要和家人吃饭,我们明天婚礼上见哦!“雪茹简短地回道。
这也是欢铮意料中的,好久没见,大家的感情也淡了,更何况雪茹一直是公主般脾气,从班花校花到小镇之花,挑男人挑花了眼直到29岁这县城女孩的最后花期才终于嫁出去,一时是万众瞩目的焦点,也不缺他一个观众。
没关系,反正欢铮更惦念的人是赖筱——雪茹最好的闺蜜,他们3个人小学同班,都是从小玩到大的伙伴。
下午刚到车站的时候,他就收到赖筱的问候,还商量着晚上的单身夜怎么聚。
现在雪茹不能出来了,正好可以跟赖筱单独相处,欢铮这么想着,就又发了条消息:
“晚上一起去吃夜宵怎么样?”
小城夜宵有肉丸汤、炒河粉、凉拌猪皮……是欢铮最魂牵梦绕的美食,北京吃不到的。约上几个同学朋友,迎着微凉的晚风里沿江而坐,在遍地果皮纸屑的摊位上吃得满嘴油光,扯皮谈天大笑。那是最快乐的回忆。
他在北京辞掉高薪岗位开了个摄影工作室,为此跟家里人闹翻了,再加上父母高压式催婚,这几年才没敢回家,不明内情的小伙伴们对他多有怨言,今晚他就想把憋了多年的心里话都跟赖筱一吐而光。
不知怎的居然有点紧张,欢铮从来不是个爱敞开心扉的人,但他想改变,以前他觉得什么事靠自己一个人搞定就行,拉着别人一起很麻烦,偏偏他又是个很有能力搞定一切的人,从不给别人插手的机会;然而多年累积下来的孤独感一点点蚕食着他,过了30岁才发现,内心竟破出来一个很大的洞。
史无前例地,欢铮想找个支撑点;在北京固然自在舒心,可是大都市始终没有归属感,人人是一双势利富贵眼,他又不是那种会来事儿,很会混的人,他其实还是内陆小县城那种木讷、忠厚的男孩,没人有耐心细细了解他,他又慢热,久而久之竟落到一个无人可交的境地。
他这才想到回老家,当一个人不知道怎么向前走的时候,就应该往后看看,正好还可以采采风,找找摄影的灵感。最重要的是朝花夕拾,跟赖筱找回原来的感觉。
然而一个小时过去了,对话框里他那句“晚上一起去吃夜宵”还悬在那,没有回应。
他倒也不好意思再多问一遍,毕竟是多年没联系了,都不知道彼此现在是什么状况,他只在朋友圈看到赖筱,似乎是变漂亮了,清一色的白富美画风——留大波浪穿着各式小洋装在优雅高尚的场所里拍照,整个人也瘦了不少,模样是无懈可击的——当然是加了美图滤镜的那种,基本看不出真人什么样。
居然隐隐地有点害怕见面,难道这也属于一种近乡情怯?怕她变得太好,让他自惭形秽;又怕她不太好,让他不知如何自处……就那么延挨着、延挨着,两个小时三个小时过去,自己一个人把各种夜宵摊吃了一遍,还是没收到赖筱的回复。
他第一反应竟是松了口气,进而才是一阵失落遗憾,赖筱为什么消失了呢?她心情不好?过得不如意?不想见他了?
算了,还是别想太多,他使劲甩甩头,这一向是他的毛病,一个人面对生活久了,碰到什么事都容易想太多,恨不得把所有可能性都过一遍,其实真正原因可能就是赖筱没看到信息而已。
这不,第二天早上她终于回复了欢铮:
“我没资格吃夜宵啊。”
什么意思?他不解,什么叫没资格?赖筱发生什么事了吗?欢铮努力回想跟她的上一次联系,其实五年间还是发过一次微信的,是赖筱告诉他结婚的事。
“我结婚了哈,你有苗头没啊。”只不过就这么简短一句通知。
赖筱没说婚礼的事,他也不敢问,更怕赶回来参加婚礼,不是因为不在意,反而是太在意了,不能接受她结婚的事实。
欢铮也知道,小城人言可畏,难道赖筱是觉得自己已婚女性的身份不适宜在深夜和男子单独见面?
可是,他们是认识二十年的发小啊!那情分也不能跟一般异性比啊!更何况5年没见了,早就约好要聚一聚,她放鸽子不说,过了一夜才回复,还来一句摸不着头脑的“没资格吃夜宵”?
或许赖筱是有难言之隐?
他思绪飘回小时候,小学他们坐前后桌,欢铮一伸懒腰,赖筱就朝他屁股猛踢一脚,欢铮一回头,看到她嘟着圆脸,一双牛眼怒目而视:你手挡到我了!
后来又换欢铮到她后面坐,他目光总被她那一条晃动不止的马尾所吸引,忍不住向前狂吹一口气,那一条马尾就轻轻荡起来。左不过是男孩子的幼稚戏码——喜欢谁就戏弄谁。
那是真正的青梅竹马 两小无猜,然而也仅止于此了。
后来他们去了不同的中学,失散了几年,重新在网上联系起来,惊喜地发现大家还记着小学那点事儿, 赖筱还拉着唐雪茹和欢铮一起玩,三个人一下子成了无话不谈的小伙伴。
那时周围的男生们都调侃欢铮是“坐拥二美”,口气中不免带着羡慕嫉妒恨;雪茹和赖筱正像黛钗争妍,一个出落得亭亭玉立身段玲珑,另一个则是丰腴美,赖筱全部五官都是大号的,大脸大眼大嘴大鼻子,油亮棕皮肤,像暗黑版的杨丞琳,就连左腮那颗痣都像——也大了一号。
在大多数人只知道每天穿蓝白校服,背个双肩包的年代,赖筱就已经打扮得花红柳绿,白底七彩波点吊带短裙刚好盖住热裤,看上去就像下面没穿似的;雪茹则是走可爱路线,烫着一头芭比娃娃的小卷,穿粉色洋装配纯白长靴;两人终日连体婴似地在校园里游荡,不啻为一道触目的风景线。
比起标准校花模样的雪茹,欢铮更中意有个性的赖筱,雪茹是一过晚上9点钟就要回家的女孩,而赖筱可以陪欢铮吃夜宵到凌晨两点,在木板凳上叉开两腿躬身吃肉串,不顾小纱裙边被风吹得老高,好几次欢铮提醒她会走光,她都笑笑摆摆手:“没事儿!就当穿比基尼了哈哈!”接着又继续埋首在美食中,叫人想到《红楼梦》的史湘云,好一副“脂粉香娃割腥啖膻,是真名士自风流”的画面。
可欢铮不知道的是,赖筱内心一直想成为雪茹——那种中产之家长相甜甜的娇娇女。她恨自己那一身肉,太累赘,脸又太圆,骨架子又太大,从小她妈就一直在她耳边念叨:“你哪都好,就是太大只了!”在这个观念保守的南方小镇,人们对于女性的审美还是偏向柔弱娇小。
因此赖筱的人生第一要务,就是要瘦成一道闪电!因为骨架大,她只要稍微一胖就会非常显壮,需要比别人花两倍的力气减肥,她跑步、游泳,不吃油盐,不吃甜食。同时,她费尽心思选出最适合的服装,一般是低胸宽筒连衣裙——既遮住腰间的赘肉,又凸显出她身材最大亮点:胸大。
赖筱文字能力也出众,随手把自己的美容心得护肤心得发到网上就收获一大票粉丝,后来还成为一个不小的博主,广告收入可观。
凭着一己之力,赖筱把自己从野性美的暗黑杨丞琳硬生生掰成了白秀幼的无害林志玲。
欢铮想起来上一次见她是在北京——一个私人整容医院。
“我这出了点事儿,你快来北京XXX医疗美容中心!”她的微信只有这么一句。
那仿佛是一家私人医院,一大栋天蓝色的楼宇矗立在繁华的商业街区,看着倒是挺有气势。
走进去,里面的格局和普通医院相仿,只是所有的墙面都刷成淡粉色,护士的大褂也是粉的,走廊上零散地挂着各路女明星照片,叫得出名字叫不出名字的,都挤满笑容望着你。
照片底下是一排排长椅,成群的女人坐在那里,如同等待整修的废旧机器,要么眼睛贴了纱布,要么鼻子贴了纱布,要么下巴贴了纱布,还有不少人在打着点滴,看见欢铮这一个陌生男子冒然闯入,都下意识地把脸低垂,只留下一颗颗长发覆盖的头颅,静默地释放着敌意。
他在犄角旮旯的一个房间见到了赖筱,她似乎是一动都不能动,陷在床上,脸上戴着氧气罩,见到欢铮立刻淌下泪来。
原来是赖筱一个人秘密来做抽脂手术,不料出事故受了伤,需要有人支援。
是护士在消毒时没注意棉花里裹着刀片,在她胸上拉了两道大口子,都有十公分那么长,像两条大蜈蚣盘在双乳上,触目惊心。
欢铮只得不停地安慰赖筱,帮她跟医院据理力争,起初院方并不让步,说只负责修复伤口,直到欢铮搬出自己当时在媒体从业的身份,要曝光一切,他们才软了下去,立刻答应赔了20万。
“今天……多亏你……”她虚弱地感谢道。
欢铮劝她别想太多,好好休息。又在脑子里复盘了一下,这么多年来,赖筱的确是有一种说不出哪里变了但就是越来越美的感觉,然而他只当是她有钱打扮,气质提升,竟没猜到整容上面。当然也是她自己战略得当,保密工作够好,多年来一点一点地修修调调,缝缝补补,才不至于突然变脸,叫人看出破绽来。
只可惜她没算到这家全国顶尖的整形医院会犯如此低级的错误,更没想到会以这种方式第一次暴露自己整容的秘密。
“你会不会嫌弃我?”赖筱突然来了这么一句。
欢铮一惊,这又是什么意思?他本来是个异性缘不错的人,可是随着年纪渐渐增长,自己就越来越听不懂女生的话。就像今天他听不懂“没资格吃夜宵”。
“什么叫嫌弃?”
“我现在这个样子,你不嫌弃么?”
“什么样子啊?不就是个手术事故吗?又不是你的错,不管你什么样子我们都是好朋友啊。”
“所有女孩跟你都是好朋友。”赖筱无力道。
欢铮语塞,他不是不知道赖筱对他的心意,也不是没想过和赖筱有别的可能,只是二人天南海北,三观差异,都让彼此越走越远。
况且他没车没房,只不过渺小一北漂,还刚刚开始创业,前途未卜,赖筱愿意跟着过来吃苦吗?不,她不会的,她不是那种浪漫的女孩,她的人生没有试错的资格,本身家境就一般,父母身体又不好,爱情于她是奢侈品,她要找一个适合结婚的男人,而不是喜欢的男人。
那次抽脂事故之后,赖筱停下了博主的事业,回老家开始考公务员——相亲市场上女生的热门职业——她修炼了这么多年把自己调理得仙气飘飘,到头来还是为了挤到那最多人走的一条婚姻独木桥。
那句“没资格吃夜宵”静静地躺在对话框,兀自散发着怨气。
半天过去了,欢铮也不知道怎么回,她到底是怎么想的呢?难道是她有自卑感?留在十八线城市的人面对去了一线城市的同乡总有种微妙滋味,一方面是艳羡别人在大城市的多彩生活,一方面又要自恃生活安逸岁月静好——你们去了大城市也买不起房呀。
而欢铮不敢有任何优越感,老家同学个个人生赢家,学霸们都进了体制内,稳步升迁;学渣们都抱团做了生意,豪车换不停;唯有欢铮,一个人在外面拼到30多岁,仍然一无所有,有的只是理想——不值钱——就算回来,这小县城里他那代人的资源都分配完了,早没有了容身之地。
欢铮走进雪茹的喜宴大厅,心情略微紧张,气氛没有想象中热烈。多年不见带来的不是新鲜感,而是巨大的隔阂;欢铮用家乡话跟大家打招呼,可大家都纷纷用普通话回应他。
“说普通话吧!我老公是外地人!”雪茹笑道,所谓“外地”只不过是隔壁县。
而欢铮到现在还觉得不真实,雪茹依然光彩照人、宛如少女,从这么一个人嘴里蹦出“我老公”几个字真是不习惯。
他压根觉得美好的女孩子就不该结婚的,他自认是个崇拜女性的男人,他平时拍照也喜欢拍女人——那些有故事、有个性、有风采的,而不是眼前这一桌抱娃不离手的已婚妇女。
当然,他也知道这是他清高劲犯了,人家女孩子凭什么要为了他一个无名摄影师的书生式审美而放弃结婚?他轻飘飘拍个照倒是很轻松,而女孩还有以后的人生要走,他能娶她吗?他有钱吗?要知道他老家可是光彩礼就要20万的地儿,过了30岁还不结婚的人只会被视为怪物,他又有什么资格瞧不起已婚妇女?
雪茹的老公一看也是被精挑细选出来的,正正好的年龄、正正好的相貌、正正好的职业,像是在择偶图表上结合各种分类指标打分评出来的标准丈夫,哪哪都好,不管碰到宾客的什么问题和刁难都只宠溺地指指一旁的雪茹:“我都听她的!”换来雪茹一脸甜笑。
赖筱姗姗来迟了,欢铮正准备好迎上去打个招呼,她却径直坐到两个女生中间,仿佛无视欢铮的存在。
欢铮话到了嘴边又咽回去,细细打量着赖筱,只见她一头大波浪整个梳到侧边,几乎遮住三分之一的脸,妆容依旧精致,着装依旧大胆,纯白蕾丝镂空长袍罩着一身玫瑰紫低胸吊带裙,领口懒懒地垂坠着,深而长的乳沟呼之欲出,之前的伤痕已经看不见了。
“于欢铮你现在只会讲普通话了啊!”赖筱突然cue到他。
“没有啊没有啊!我好想说家乡话啊!没人跟我说!“欢铮立刻用家乡话回过去:“我好想说家乡话啊!没人跟我说!”然而可能是憋得太久,他没意识到同一句话竟重复了两遍。
“哦。”赖筱浅笑了两声,她显然不明白欢铮干嘛反应那么强烈,而欢铮还是想找个机会问她为什么没资格吃夜宵,她却把头转向旁边的女伴,将秀发甩到另一侧。
欢铮这才看到她嶙峋崎岖的侧脸线条——整块下颌骨全都消失了!
曾经的“面若银盆”不见了,耳畔是颧骨边缘的凸起,孤零零悬在面部中庭,如同峭壁断崖,造成一个突兀的转折,从空荡荡的腮帮子猛然坠落下去,由那尖而削的下巴勉强托着底,令人担心这脸分分钟会垮下来。
毕竟她的大眼睛大鼻子大嘴巴还在那里,以前和大方脸搭在一起还觉得是富贵相,现在只觉得局促不安,像是吃自助餐时贪心地盛了太多食物在盘子里,满满得要溢出。
欢铮没想过整容会让影响他对一个女生的评价,他一向觉得这是别人的自由,可眼前的赖筱,分明不是他记忆中的个性女孩了。
脸的变化只是表象,尽管她还是在桌上谈笑风生,可眼睛里多了一层哀怨的氛围,是小时候没有的,言谈中欢铮得知,赖筱结婚不到一年就打算离婚了。
“就真的一点都不能过吗?”女人们都瞪大眼睛问她,仿佛在观望家附近的一场火灾。
“我是真的不喜欢他,看到他就要呕出来!”一说起话来,赖筱的哀怨就看不见了,仍然是一如既往爽利泼辣的口吻。
“那当初为什么要选他?”
“还不是我父亲病危,我想快点结婚让他安心嘛,本来我已经不打算结婚了,这不等他一去世我就提离婚了。”赖筱轻巧飞快地讲完这一大串,然而每个字都巨力万钧地砸在欢铮心上。
他没想到几年来错过了这么多,父亲去世、结婚离婚……这么大的几件事接踵而至,赖筱就这么轻描淡写过去了,强行树起一个大孝女的牌坊挽尊。
欢铮突然为赖筱感到心疼,她不会不懂得小城镇的生存之道,如果再结婚,她会被打上“二婚”的烙印,仿佛折旧品回收利用;如果不婚,更会被众人的唾沫淹死;要真是为了父亲就随便挑个人嫁了,她就太傻。
“女人嘛!碰到不喜欢的就要离!”赖筱甩甩头发,一下由孝女变身为独立女性代言人。
众人瞬间安静了十几秒,仿佛有几世纪那么长,还是一个3岁胖娃娃突然哭起来打破了沉寂,原来是弄翻了菜碗溅了一身油污,他妈妈手忙脚乱地替他擦拭着,一边对着赖筱说:“筱!我支持你离!你是我偶像!”
“那已经离了吗?应该很麻烦吧?”另一个女人问道。
“正在起诉。”赖筱轻声道,喝了口汤。
“起诉??”众人都惊恐万状的表情。
“他不同意离婚咯,我就只能起诉嘛。”她还是那混不吝的口气,仿佛只是在说一个游戏。
众人又沉默下来,面面相觑地讪笑着,唯有刚才那个孩子妈妈又跳出来缓解气氛,竖起个大拇指道:“筱!佩服你!”
就一定要维持这虚幻的光环吗?欢铮替她累,更体会到她骨子里的自卑脆弱,可是谁又能真正看见谁的喜悲?那一张被欢铮视为惨案现场的峭壁脸,却是赖筱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做攻略存钱挨刀子换回来的革命果实。他有什么资格嫌弃呢?谁叫他在她的人生里缺席了这么多年,她就算强撑面子又怎样?孝女也好独立女性也好,这是她的生存之道,跟他半毛钱关系也没有。
欢铮突然恍然大悟:难怪赖筱会说“没资格吃夜宵”,一定是她麻烦缠身,又和自己失联多年,早没有了当年一同吃夜宵的心境和状态。
他内心陡然生起无限怜爱,他本是个从没长大过的大男孩,他追逐的是他心中最纯粹干净的爱,然而在此刻,一种前所未有的勇敢充斥在欢铮胸间,他不想再逃避了,他生平第一次想试着负责任一回,想拾起这假装潇洒的破碎女人,将过去的遗憾统统偿还。
“你为什么说你没资格吃夜宵啊?”欢铮终于问道。
“啊?”赖筱懵了一下,显然还在得意于自己刚才的应对有度、进退自如,没想到有人打岔。
“你早上给我发的,没资格吃夜宵,是什么意思啊?”
“哦那个啊。”赖筱咂咂嘴:“这你都不知道?胖子没资格吃夜宵啊!”
她说完就噗嗤一笑,对欢铮露出关爱智障的眼神。
是啊,胖子没资格吃夜宵,一个再俗不过的梗,仿佛一盆洗脚水浇下来,浇灭了欢铮所有精致的小幻想,浇灭了他庞大的内心剧场。
他的情商提醒他这时应该回:你不胖呀!一点都不胖!可他突然觉得好累,对赖筱还要用到这种最低端的商业互吹么?
时间好像凝固了几秒,欢铮没接茬,女同学们赶忙递补上去:“筱!你那么瘦!”赖筱的目光又从欢铮身上移开,转而跟旁人继续聊婚姻聊孩子了。
他在赖筱眼里不过沦为一个普通男人,青梅竹马又怎样?多年不见又怎样?放你鸽子就放你鸽子了,美女有随时改变主意的权利——特别是她这样改造过的美女,更要把整个范儿给抬起来,否则怎么对得起自己挨过的刀花过的钱?她不需要给任何人道歉,能用一句俏皮话敷衍你,已经是你的荣幸了。结果你还听不懂!
之于雪茹赖筱,欢铮是一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人,之前缺席了5年,以后也不会在,大家都长大了,儿时回忆就只是回忆,回忆是没有力量的,没有谁求着他跨山跨海地来参加婚礼,没有人会感激,他自找的。
又有谁能想到,唯一给予欢铮特殊关注的,反而是那素不相识的外地新郎,或许满桌子女人中间突然冒出欢铮这么一个天外来客式的单身男子的确是太奇怪了,新郎微微收着下巴,眼珠子高高挂着,露出底下一大块眼白,像野兽遇到威胁一样地盯着欢铮。
这是个成人的世界,心死了反而轻松了,欢铮重整心情,也像一般婚礼上宾客那样刁难起新郎来,要他说完认识雪茹的过程还不够,还要他历数前女友,有没有过一夜情,女同学们都被欢铮的提问逗得想笑又不好意思笑。
“反正我第一眼看到雪茹,我就认定她是我的理想型。”新郎说。
“可是百分之99的男人看到雪茹都会认定她是理想型。”欢铮笑道。
“哈哈哈哈!铮铮说得好!”雪茹开心大笑。
那新郎仿佛受了什么奇耻大辱一样,急赤白脸地喊道:“不行!只能是我一个人的理想型!“
大家哄笑成一片。
最后还是新郎主动给欢铮敬酒缓解尴尬:“损我的都是兄弟!我们干了!”
“干!”欢铮把杯中酒一饮而尽,又从婚礼司仪手中抢过话筒,说要唱一首《慢慢喜欢你》献给新人。
“你要慢慢喜欢谁??!”新郎又惊恐道。
欢铮和宾客们一起笑趴;他顿时不纠结了,不合时宜就不合时宜吧,尴尬就尴尬到底,他发现真实一点反而会让气氛更舒服;明天他就飞北京了,他会继续孤单,且自由着,下一次不知道什么时候再回来这里,但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假如下一次再回来,他谁也不联系,只在深夜人少的时候出来,独自把小城里所有夜宵吃一个遍,再默默坐第二天的飞机走。老家的人果然不如老家的美食更有吸引力。他在台上唱着歌瞥见不远处赖筱有一瞬间的茫然呆滞,跟周围欢乐的氛围极度格格不入,过一会赖筱似乎也觉得了,马上又投入到女人们的热聊中,喜宴上的喝彩欢呼声一浪接一浪,淹没了她的脸。
首发于个人公众号:楼顶的川
莲农的最新日记 · · · · · · ( 全部 )
- 后张爱玲时代 (15人喜欢)
- 平遥的多重宇宙:在平遥电影节看电影 (8人喜欢)
- 平遥的多重宇宙:想到哪写到哪的评审笔记 (7人喜欢)
- 平遥的多重宇宙:自由撰稿人是最不酷的职业 (20人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