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公十一年(1) - 滕侯、薛侯来朝
十有一年春,滕侯、薛侯来朝。
经历了隐公十年的一整年战争,鲁国终于迎来了一个短暂的休整。
在隐公十一年的春天,只发生了一件事,就是两个小国,滕国和薛国,来访问鲁国。我们也得以一扫战争的阴霾,聊一聊有关诸侯相朝的那些事儿。
咱们在隐公七年的“滕侯卒”一篇,已经介绍过了滕国。在这里,咱们来简单认识一下薛国。
薛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国度,传说是炎帝的后裔。《左传·定公元年》记载,“薛之皇祖奚仲居薛,以为夏车正”,薛国的始祖奚仲担任夏朝的车正一职务,被封于薛。因此后人称奚仲为中国造车的鼻祖。武王灭商后,复封其后裔于薛。薛国故城位于现在的山东省滕州市官桥镇和张汪镇境内。
接下来说说“朝”。
就诸侯而言,“朝”有两种解释:
1、诸侯相互拜访:诸侯相见曰朝(《榖梁传·桓公九年》)。
2、诸侯觐见天子:天子当依而立,诸侯北面而见天子,曰觐。天子当宁而立,诸公东面,诸侯西面,曰朝。(《礼记·曲礼》)
滕国和薛国是两个小国,在春秋后期被宋国称为“吾役也”(《左传·定公元年》),地位那是相当低了。他们来“朝”,是采用诸侯拜访的礼节,还是卑躬屈膝,采用觐见天子的礼节呢?
按照《公羊传》的解释:
其言朝何?诸侯来曰朝,大夫来曰聘。
所以,“滕侯、薛侯来朝”,是诸侯之间的相互拜访。所采用的礼节,为《仪礼》所记载的“聘礼”,只不过使者为国君本人。
按照《周礼·大行人》的说法,“凡诸侯之邦交,岁相问,殷相聘,世相朝也。” 诸侯相互之间交往,应当每年派使者互相访问,时不时相互聘问,在执政期间相互朝见一次。
对“滕侯、薛侯来朝”这件事,《榖梁传》如是评论:
天子无事,诸侯相朝,正也。考礼修德,所以尊天子也。诸侯来朝,时,正也。特言同时也,累数皆至也。
没有天子事务的时候,诸侯之间相互朝见,这是正确的。相互考校礼仪、修习道德,这是对天子的尊重。诸侯来朝,只记载季节是通常的做法。本次记载“滕侯、薛侯来朝”,表示他们是同时到来,而桓公七年记载的“夏,谷伯绥来朝,邓侯吾离来朝”,表示他们是在同一个季节的不同时间到来的。
既然滕侯和薛侯同时来朝见,主国在安排相见的礼仪时自然比单独会见一国复杂一些。这不,还没安排好,矛盾就出来了。
《左传》记载:
十一年春,滕侯、薛侯来朝,争长。薛侯曰:"我先封。"滕侯曰:“我,周之卜正也;薛,庶姓也,我不可以后之。”
隐公十一年的春季,滕侯和薛侯同时来鲁国朝见,“争长”。薛侯说:”我薛国在夏朝就已经封国。(历史悠久)“ 滕侯说:”我滕国先祖在周朝担任卜正的重要职务,而薛国甚至并非姬姓(薛国为“任”姓国),我不可以排在他后面。“
公使羽父请于薛侯曰:“君与滕君辱在寡人,周谚有之曰:‘山有木,工则度之;宾有礼,主则择之。’
鲁隐公派公子翚劝说薛侯:“您和滕侯都来访问寡人,(我非常感谢。)周朝有句谚语‘山中有木,工匠测量;来宾有礼,主人选择。’
【在,《尔雅》:”在,存也。“《说文解字》:“存,恤问也。”《周礼·大行人》:“岁遍存,三岁遍覜,五岁遍省”。因此,”在“是访问的意思。】
周之宗盟,异姓为后。寡人若朝于薛,不敢与诸任齿。君若辱贶寡人,则愿以滕君为请。”薛侯许之,乃长滕侯。
周朝的会盟顺序,都是姬姓国在前,异姓的国家在后。寡人如果访问薛国,一定不敢与您的任姓兄弟国家相提并论。您如果能够赏赐我这个面子,我希望您能允许我为滕侯的这个请求。”
薛侯同意了,于是以滕侯为长。
【贶(kuàng),赠、赐。】
《左传》记载的这个小故事,是否真实发生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故事中,隐公劝说薛侯的这段话。《左传》中记录了很多外交辞令、答对之辞,称之为“礼辞”。礼辞具有高度的文学性和艺术性,甚至还有实用性。比如这段请求薛侯的礼辞,虽然只有简单几句,但是堪比一篇优秀的议论文:
君与滕君辱在寡人,
周谚有之曰:‘山有木,工则度之;宾有礼,主则择之。’(引用论证)
周之宗盟,异姓为后。(道理论证)
寡人若朝于薛,不敢与诸任齿。(类比论证)
君若辱贶寡人,则愿以滕君为请。(总结论点)
摆事实、讲道理,论证严谨,文辞恳切,言简意赅。咱们在阅读《左传》的时候,要对礼辞的部分加以留意。
上面的译文,咱们并没有对“争长”做出解释。接下来,咱们分析一下“争长”,争的到底是什么。
杨伯峻先生认为,“争长”的意思是“争行礼先后”。 但是《左传》中,盟誓时候争行礼的先后,用的是“争先”一词。
如襄公二十七年,“乃盟……晋、楚争先。……乃先楚人” 。又如哀公元年,“七月辛丑盟,吴、晋争先。……乃先晋人”。
两例中用的都是“争先”,而且表结果的一句是“乃先某人”。而滕侯薛侯“争长”,最终的结果也是“乃长滕侯”。说明“争长”的含义并非是“争行礼先后”。
咱们试着从《左传》里来找找线索:
诸侯间于天子之事,则相朝也,于是乎有享宴之礼。(《左传·成公十二年》) 冬,曹太子来朝。宾之以上卿,礼也。享曹太子。(《左传·桓公九年》) 齐侯、卫侯、郑伯如晋,朝嗣君也。……晋侯享诸侯。(《左传·昭公十二年》)
上述几条《左传》记录,说明诸侯相朝,主国要以享宴之礼,款待来宾。如果同时来了多位客人,主人怎么招待呢?
秋,七月,齐侯、郑伯为卫侯故如晋,晋侯兼享之。(《左传·襄公二十六年》) 壬午,宋公兼享晋、楚之大夫,赵孟为客。(《左传·襄公二十七年》) 夏,四月,赵孟、叔孙豹、曹大夫入于郑,郑伯兼享之。……赵孟为客。(《左传·昭公元年》)
原来,多位客人到访,主国会“兼享”,即用一场盛大宴会,同时款待到访的多位客人。按照来宾的身份,选一位最尊贵的客人“为客”,即作为宴会的主宾。滕侯、薛侯“争长”,应当争的就是这个主宾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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