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蘑菇,或萨尔茨堡的树枝——关于单身的碎碎念(二)
一
亲爱的,可别爱太久;/我爱得又长又久,/就像一支老歌曲/人们不再记心头。——威廉·巴特勒·叶芝《噢,别爱太久》
“众人遇我,众人报之;国士遇我,国士报之。”是一句气概豪爽的宣言,但是我感觉自己遇到的情况就不那么幸运,或者说就是很不幸。“君以舔狗遇我,我以舔狗报之。”不止是很不幸,甚至是愚不可及。
虽然说有时候也会觉得,或许对方不至于心眼这样不好,明明本来就不喜欢或者本来就打算拒绝,却就是不肯明确直说,不知究竟是出于不忍心明确拒绝,还是有什么别的想法,无从得知。
而在理智上,事在半途我就觉得这不太可能,但也觉得有“一线希望”——偶尔有之的来自对方的积极的回应。但是这究竟是出于礼节性的回复,本就不是我所想的那个意思,只是哪怕这一点积极的回应,对我来说都像极了久旱逢甘霖一样,不可名状的欢喜。所以尽管一开始,我的理性会告诉我,要认清现状呀,但是情感上我一直相信“念念不忘,必有回响”。殊不知“念念不忘”所换来的“回响”,是我自己内心激荡的回音,而对方几乎不以为意,或者有时候只觉得我疯癫痴狂不可理喻——也只是我从自己理解的“人之常情”出发所作的揣测,我现在连求证的机会和勇气都没有。
偶尔我会记起之前花尽心思揣摩对方的需求准备的礼物,却非唯不被珍视,甚至只是不被当回事的过去。偶尔我也会想起自己鼓起勇气来想做些什么,最后只被认为是惹人厌烦的行为。我逐渐自怨自艾,自轻自贱——哪怕有时候,不论心迹只论事实来说,是我被人漠视甚至轻贱,而我也只是随顺着别人轻贱自己的行为,形成了自我轻贱的心理倾向。其实人生的多数时候,我是自负的,自卑的背后也含有某种不服气的骄傲。但是彼时,我哪有什么最后的骄傲可言?
可是又不止是简单的、直接的“轻贱”,毕竟按照我当时的个性,哪怕故意的轻贱,只要不那么决绝,我或许都能承受下来。但是对方似乎总是照顾着我的感受,明明距离感那么明显,就是不会动残忍的手。
又或者说,这样一点一点地,会不会也是在练习我的耐受限度,所以到后来即使是遇到了冷处理,甚至是屏蔽,我都没有发作,而是觉得问题都出在自己。哪怕是现在,我也会觉得,这是自己应得的,不愿意归罪于人。
我读到过梁遇春写的《苦笑》:
你是深于忧患的,你知道客套是一切灵魂相接触的缓冲地,所以你拿这许多客套来应酬我,希冀我能够因此忘记我的悲哀,和我们以前的种种。
我当时觉得他写得实在太好了,他的三篇“拟情诗”式散文——《她走了》、《苦笑》、《坟》都写得太好了,甚至当初读到这三篇文章的时候,就多少有预见到自己的结局的意思,到后来才发现自己却也成了文中人——不同只在于,现实所遭逢的,可不如这三篇文字里的那样的温情。到后来,我甚至在梁遇春致石民信中阅知,这只是梁遇春的“拟情”,其实是时他与妻子琴瑟和谐——在为这位英年才子觉得松了口气的同时,我又感到,这也太残忍了吧。
也许因为当时还相信一些现在看来非常滑稽的事。概而言之,可以说是相信野蘑菇也会有春天——但恰恰没有,野蘑菇只能生长于春雨后令人不适的阴暗与潮湿当中,而我们知道野蘑菇是“见光死”的,虽然蘑菇肯定能见证风雨之后的阳光,但是阳光从来就不属于蘑菇——或者说,其实阳光对于蘑菇来说,是足以致死的烈焰。这就像木心《涉及爱情的十个单行》中的一行:
别人的滂沱快乐滴在我肩上是不快乐的。
不止是不快乐,简直是苦水。
我也见证过,见证我从未尝到过的甜蜜与美好,最后却成为了他人的日常。如果当年我早知如此的话,我大概会提前嫉妒能看到这一切的人。现在呢,等到我知道这件事的时候,我连嫉妒的戾气和力气都丧失了。那么解脱感有吗?不知能不能算有。觉得对于别人来说,现在的结局肯定更好,更合适。但是自己呢,毕竟意难平吧。
二
我说的就是我自己,/就连我的光,/都在泪水里。——加夫列拉·米斯特拉尔《星星谣》
不管能不能从失败的悲哀当中走出来,阴影绝对是留下了的。我不仅自卑,我自己都接受了自卑——卑微、卑下、卑贱等等都可说是——的自己。所以也许后来逐渐觉得,自己还是有骄傲的,不想再伏服于哪个人,但是,自卑感却如影随形,仍然是习惯性自轻自贱——不知道会不会已经成为心理防线了。
会一度觉得,虽然自己日常的人际关系保持得还可以,但是谈不上是交心。只是重度话痨,有话题可讲而已。心事更与何人说,不如不说了也罢。反正所谓心事,在别人来说,可能连谈资或笑料都称不上,或许连填补他人无聊空闲时光的资格都没有——而我又是哪来的自信,敢觉得自己连珠炮一般说出去的话对于别人来说纵使无甚裨益,至少也不算是浪费时间呢?
有时候会有种想为他人——虽然也许更多地会倾向于对异性——做点对于他们来说算是好的事情的想法,之前我想明白了,无处可去的温柔的蓄积而已,给予出去了就是给予出去了。因为不抱希望,所以反而不那么有忧虑。
我再度翻开梁遇春的《苦笑》:
我现在极喜欢在街上流荡,因为心里老想着也许会遇到你的影子,我现在觉得再有一瞥,我就可在回忆里度过一生了。在我最后见到你以前,我已经觉得一瞥就可以做成我的永生了,但是见了你之后,我仍然觉得还差了一瞥,仍然深信再一瞥就够了。
其实我自己有段时间也是喜欢一个人出门走在大街上的。但是我倒是不希求能遇到谁的影子,可能偶遇谁人路过,瞬息之间产生一种类似于“一别钟情”或“最后一瞥之恋”的情绪,但是转念一想又自惭形秽——所以怎么可能嘛,我和任何人。虽然也知道自己应该不至于一无是处,但是看到谁都觉得对于自己而言只是高攀。算了,不如只是看看世界上的美好,心知与自己决然无关,但是只是曾经见过也就可以了。
倒也听人说过,当偶尔泛起想脱单的妄念时,照照镜子就放下了,本无必要非得走出门外看看世界上的美,和自己与美之间无法逾越的绝壑。但是我是一向不肯照镜子的,对于拍照也很抗拒。而且这样也不一样啊,照照镜子,只是自己与自己作为法官与被告,当庭宣布死刑,直接一死百了,是一种高度自觉的自觉。若是出外走走的话,会有对人世的眷恋,明知自己眷恋的是镜花水月。这样来说表面上只是由世界担任法官而自己只需作为被告,本质上大概更让人哀戚,毕竟不止是死刑了,甚至带有一种,自己的存在就是个多馀的缺陷而已的绝望。
三
而我会得到/孤独的馈赠,/它干涩,激烈,/如同大海里的火焰。——英娜·丽斯年斯卡娅《孤独的馈赠》
也可能自己更适合一个人过吧,自然先从一贯自以为不是的立场,觉得算是不必牵累他人(准确地说,“她人”)了,而且自己倒也好受得多,本来就是固执且不近人情的人嘛,不想步步为人着想,更不想因为这样的被动姿态引起的朝不保夕的感觉,从而把求生欲吊到嗓子眼——即使是这么吊着,有时候我若是没能制止住自己不近人情的一面的表露,总会让本来就很糟的事情变得更糟——从来没有最糟,只有更糟。
想得清楚了以后,感觉自己既然情商(或者说“恋商”、“爱商”?)不高,不如一切都是自己一个人,我最喜欢的相处模式,是能让我觉得意愿顺遂而不必在私心与违心之间纠结的关系。但是,哪怕是普通朋友,我有时候也会担心自己是不是有些话说得、有些事做得太过了,至于对怀有更进一步想法的她人,那就更不必说。
是啊,与其这样,真不如就接受一些残酷的事实嘛。而且自我认知都已经到这个卑微下等的地步了,还有什么接受不了的呢?况且所谓的接受不了,也只是不甘心而已,可是不甘心又有什么用呢?事实摆在那里,心理上仍然有些拒斥和不服输也已。那不如就服输了吧。
说起来,也是自己太不懂了,很多事情都只按自己的想法来,只是从结果上考虑到对于对方不失为好事,但是我考虑过对方的感受吗?先从我这方面来说,我是属于特别不会送礼物的类型,已经不是以书帕本作为赠礼的时代了,我送点什么不好,一味只知送书。虽然说,想着什么书最近有售,适合对方,而且价格也合宜等等,总还是要费些心力,厚颜无耻地说,算是并不独家的独家定制吧。至于送书是一件多么“掉价”的事情呢?我还真的没有考虑过。况且,送书给人的感觉,根本不像是和感情有关。更像分享某种雅趣,或者纯粹只是将某种无聊的文人习气延伸到并不无聊的人身上而已,或许反受其害。
再从对方的角度来说,可能一开始就觉得我只是在打扰,送的书有没有经过精心挑选大概根本就无所谓,既然是书,本就不必太当回事。况且,会不会对方本来就把我不管用心多少送出去的礼物,当作是不期然而至的无用之物,等同于赘馀,那我又能怎么办呢?
还是认清自己的现实吧。与其“推枰犹恋全输局”,有时候真是不如“开箧重看未见书”。
而我也还是沿用着礼物一般只送书的习惯,至于别人的怪异眼光或私下不屑这类事,不如再不去想了吧。可能有一些或直接或委婉的表达,又或者只是某种无处可依的温柔,是蕴藉在送书的行为当中的。但是我已经习惯性地在牵涉书事——主要指书籍赠答往来——的方面,不再掺和任何对于对方的情感了——毕竟这也太不切实际了。
哪怕只是对我挑选书籍的眼光的褒赞,或者只是单纯地表示自己对这本书的喜爱,都已经够了。此外都是可遇不可求,抑或者说都是妄念奢求。
四
想暂时忘记了也罢,/像铺地的石头/给春天的草埋没了一样。——石川啄木《一握砂》
一直听到有人用“旱的旱死,涝的涝死”来形容情感生活状况,虽然往往会针对某种狭义情感生活作比喻。不过若说要推而广之,好像也是有空间的。
每每和人讨论起单身生活,我总是把“无人爱我”四个字挂在口头。我想,单身的人,或者说,“剩下的人”,大抵如此吧。
“而我就不同了,想脱单分分钟。”有一回,与人聊起单身问题时,我收到的却是这样的回复。一问才知,原来这位姑娘其实是有许多人在追,但是她自己觉得这样也没有意思。我想了想,如果事实如此的话,无外乎是她生得一副姣好容貌,所以才这样的吧。若是追她的理由千篇一律只是因为漂亮,有时候会不会也太肤浅了一点?
同样是单身,姿态也差得太远了吧。而且这样的话,我感觉我与对方的心态差异应该不小,自哀自怜地说,就是对方还真是“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啊。
我倒是也被问过这样的问题:“你说你文字那么可爱,怎么会没有女朋友呢?”
可是文字上的可爱,充其量只是“锦上添花”而已。我本无织锦作底,要这花又有什么用?如果只有文字可爱或者只是虚拟场合聊天的时候偶尔能卖个萌,我所形诸文字的表达,对于别人来说,只是可有可无的点缀,就像每天通勤路上路过的糖果屋、点心铺,偶尔逛一逛,买一点,吃上一个够了。人是要吃饭的,但是糖果屋、点心铺,根本上构不成日常三餐,更谈不上朝夕相处。从这个角度来说,也可以理解为,对于我自己而言,算是“吃不上饭”,只偶尔给自己喂上一颗糖,一口甜食,用浓缩的甜味欺骗自己,蒙蔽苦涩和乏善可陈。
但是我回复的时候没有说那么多。只是简单地说:“文字上的可爱是没用的。况且我本体是死肥宅啊。换作是你,你肯定也不会选这样的人。不过嘛,好像把他留在好友列表里面聊聊天,杀杀时间顺便偶尔长长见识貌似也不错。对吧?”
确实。对方的回答印证了我的观点。
后来我又见到有女生在朋友圈抱怨“中央空调”。我向她问起这件事的时候,得到的回答是:“不是每个女生都讨厌舔狗,但每个女生都讨厌中央空调。”
可是,“中央空调和滥好人区别是什么?”我这么反问。
“可能是长得好看不好看?”
“你看吧,说到底讨厌中央空调还不是因为人家多少算个理想型,但是中央空调很容易让人觉得是‘松冈行为’,没有安全感啊。”
“哈哈哈,稳。”
聊到这里,我多少又有些意难平了。
不过,嘛,反正是自己期待也期待不来的图景,想那么多做什么呢?
五
姐姐,今夜我不关心人类,我只想你。——海子《日记》
“不在乎,就没有能让你寒心的东西。”这是我听过的可能是最对我症状的开导话语了。
确实,我会“寒心”,除了某种期待的落空以外——毕竟期待总是要落空的,所以如果纯粹只是期待落空,我最多只会觉得是自己做得不够好——也许更在于落空之后我所遭受的冷遇,或者不止是冷遇的东西。
可是我又往往看人不透,自己却往往被人一眼看到底,会不会被吃得死死的,有时只全看别人怎么选。
那既然是这样的话,我又为什么要这么在乎呢?大概还是因为自己在心理上总是对某些“外物”(或者“外人”?)有依附甚至依赖的心理,如果一切支撑全都失去了,会不会自己瞬间失去了可供依存的寄托?
去年的时候,我写过这样一段话:“虽然之前有‘女神’形象存在的时候,自己的某种追求和寄托是虚妄的,但是虚妄的寄托,也是希望的一种。”
蘑菇毕竟是寄生生物啊。
在一段情绪低落甚或常常绝望的时候,我翻开了斯当达的《爱情论》,读到他对“萨尔茨堡的树枝”的描述:
在萨尔茨堡附近的哈莱因盐矿,矿工们把一根在冬天掉了叶子的树枝扔进废矿深处;由于矿里含盐的地方积满了水的缘故,树枝受到浸润,两三个月以后,把它取出来弄干,就会发现树枝上满满地蒙着一层闪闪发光的结晶。那些比山雀爪子还细的最小的枝桠,镶嵌着无数闪烁不定、灿烂夺目的小晶体。
当然,这个结晶的树枝是讨人喜爱的,甚至有时也被当作是彤管一类物事,寄托某种好感。但是,若要残酷一点来看,树枝是树枝,结晶是结晶,只是偶然依附,也许会被剥离。
在冬天冻掉了树叶的枝条肯定毫无迷人之处。而盐的结晶用那么耀眼和那么大量的晶体重新包裹了这个树枝的黑灰色的枝条,以致人们连你的枝条的一小部分原来是什么样子都无法再看见了。
把这个比喻迁移到爱情上来,就可以这么说:
当你开始关注一个女人的时候,你就不再把她看成是她实际的样子,而是把她看成你所中意的样子。请你比较一下对掩盖着冬天吹掉叶子的榆树枝的漂亮晶体开始有了兴趣而产生的有力幻想,请你特别注意,这些漂亮的晶体是这个已开始恋爱的年轻人的眼睛看到的。
想来很多时候,我的“在乎”,全在于对“晶体”的想望和向往。而我总也对斯当达的说法不全然接受。我不在乎树枝本来的面目,我只是喜欢晶体。也许这些晶体本来也是不可剥离的一部分,所以我迷恋的不止是“萨尔茨堡的树枝”。
而且啊,我根本就不必等到晶体从树枝上剥离的那一天,甚至无需预设这种可能。毕竟我眼中那些色彩斑斓的晶体,从来只为更高贵的手发亮,亮光透入了我的眼,但我伸出手去时,却发现都是可望而不可即。
既然从来没有拥有过,也就没有什么可失去的了。
只是自己为何如此情多,会对从未拥有且不可触及的事物如此心心念念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