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故事
查看话题 >喜欢梨香的姑娘,中年变油腻后……
我有个读者朋友,有一个特别励志的故事,朋友圈的现在,是有酒有雪茄的法官的日常,他还爱美食,经常晒出高档餐厅照片,刀叉都是双人份的。
他告诉我,过去的他曾经是一个图书管理员,他一直没跟我细讲他的故事,我也觉得最好不要细问,因为关于对《权力的游戏》的共同喜好,我们成为了陌生的朋友。他喜欢兰尼斯特的提力昂,他的朋友圈偶尔会发一些很奇怪的话,
例如我给她准备了一条金项链。
他坚持,有仇必报,以牙还牙,正如他喜欢的兰尼斯特的族语。
作为一个喜欢史塔克家的傻蛋,我一再提醒他,提力昂不是正宗的兰尼斯特,除了用金项链勒死雪伊,他的不同,正是因为他洞悉一切聪明背后,那一点点温情的人性,所以他会鼓励同为社会边缘人物的琼恩·雪诺,他会在对珊莎既有夫妻之名又有生理欲*望的时候,和衣而眠,正如作为原著中我最喜欢的男性人物,他从不曾是世人眼中的“小恶魔”,而是真正闪烁着人性之光的兰尼斯特巨人。
我的这位读者朋友,听我的职场被黑遭遇,他评价,喜欢莉香的姑娘都这样,有点木。
我想,如果你真心是24k的兰尼斯特粉,为什么爱的不是铁腕泰温?
为什么写这个呢,因为作为一个35岁的傻蛋,我的偶像还是史塔克家的二丫,虽然一样了解所有俗事里面的龌龊勾当,也喜欢《东京女子图鉴》的现实,也看得懂《行尸走肉》里所有人性的恶,但是,作为一个活生生的人,作为一个执笔记录时代的小透明,我想到我的读者群里有很多90后,甚至00后的粉丝,我没办法因为我俗事故事里收到的现实挫折,去一桶水扑灭他们的梦想,告诉他们,要学会用血与火报复,或者拼命一样活下去。
最近摆在,人到中年的我面前有三个难题:
第一个是我的丑儿子,三岁的他,在幼儿园总被别的小朋友抢玩具,推倒。我家所有人都很发愁,我身边无数朋友都告诉我,要告诉她,还手。我有个女朋友告诉她女儿,如果有小朋友打你,女的就抓她头发,直接打脸,男的就踹他小jj,不要害怕老师训你,有妈妈呢,打进医院妈妈给他们赔钱。
我很矛盾。我的丑儿子曾经也是一拳把抢他玩具的邻居家的小哥哥打倒在地的2岁猛男,那天我用拳头和饼干对他进行了双向惩罚。我说,不能对别的小朋友动手,这是不对的,玩具、饼干妈妈会给你买很多,不要抢。他是个听话的孩子,从那以后,邻居家的小朋友为了玩具厮打在一起,他拿着最小的那辆车,说,不要打架,要分享。有一天,他从幼儿园回来,他的老师都来了,额头缝了七八针,很不凑巧,监控也坏了,老师坚持是碰到马桶上自己摔得,我的丑儿子一遍遍地重复,是我自己摔得,是我自己摔得,说的次数太多,多到更像个懂事的大人了。
我很矛盾,我知道为了不变成幼儿园,小学、中学里被霸凌的那个倒霉的孩子,或许真的该教他一些武艺了。但是,我们现在生活的成人世界已经够让人绝望了,确定要从这么早的时候,就可以集体培养恶人吗?
第二个难题是2号,写这个不知道会不会被打。她竟然到了适合相亲的年纪。我跟我妈几乎收到很多好意的建议。我说,我也给别人介绍过男女朋友,作媒人是一件特别出力不讨好的事,一定要去见的,为了中间人的好意。我的想法也有些现实的考虑,我们都是很普通的家庭,无法给她太多的助力,她也不是学霸,没有那种确实异于常人的天赋或才华,不管愿不愿意接受,嫁人真心是阶层升级的一个渠道。
作为一个天天鼓励女权的人,想到自己做出这样的事,我很汗颜。2号直接怒了,她没想到我是这样的立场,就跟20几岁拒绝相亲的我一样。这是个非常令人痛苦的难题,不在于2号的愤怒或者不懂事,在于,我tmd的变成一个怎样的人?我又是谁呢?
第三个难题是,我不知道我如何活下去了。我几乎是我身边打工人群里,不管同龄或者年长人群里,应该属于收入很高的那一个吧。令人尴尬的是,高有没有没有高到哪里去,高到让所有人都知道我赚得多,但是我自己也清楚感觉到,没有兼职的稿费收入,我几乎过得越来越紧巴了。正如六神磊磊那篇文写的,遭人嫉妒正是因为你优秀的没有那么多。我还是生活在又蠢又坏的一帮光想着怎么斗死同行,然后自己生存下来的狗群里。我甚至无法指责他们的龌龊,因为没有才华加持的职场,不玩弄心机,就没有他们的位置。跟我避让三舍,还是高冷或示好都没有关系。我的闺蜜说,这是提示你,要往上爬了,你现在的平台已经没有你的位置了,你就是那个长的最高的枝丫,谁看你都不顺眼,要么自废武功,要么就等着挨削。
我的兰尼斯特法官朋友一面跟我讲着,要学会有债必还,有仇必报。一般跟我感慨,喜欢莉香的姑娘都有点木。
我最近总单曲循环《1-800-273-8255》,听着那句“I don't wanna be alive”觉得这ctmd的疯狂世界真是令人无比绝望呢。
但是,我知道很多90后的人喜欢看我的文,有我之前公司的在职考研成功的同事,有睁着一双大眼睛刚毕业就跟着我一起工作的小姑娘,有我家2号的同学们。甚至也有十几岁的人会在我的树洞号底下写好几屏的留言表达自己的看法,因为每屏只有600字。
我真心无法告诉他们,生存的真相是,要么狠,要么死。
我想起,20几岁的我们,那时候赚的更少,活得更不体面,但是,有太多男孩子想拥有一个东爱一样的爱情故事,有更多像我一样的女孩子,即使最后无法得到我们的丸子,但是我们不会放弃大笑出鱼尾纹,不会放弃很有劲儿地走在通往梦想的路上,即使总有一天我们长成对着每一个傻B假笑,头发油腻的中年丧尸。
我们之中,总会还有一些人会听到《1-800-273-8255》流泪,为那logic丧到家的那一句句只敢听听就算的“I don't wanna be alive”,更为95后的alessia美好地歌唱:
When your head's been drownin' under water
当你沉溺于水底还是能看到水面的一丝光亮
And it's the light that's in the air
探出水面的第一口呼吸 会让你觉得生命原来如此美妙。
《行尸走肉》里用八季讲了一个,活人比丧尸更可怕的人性真相。但是,我们很多人记住的是,卡尔被误伤生命垂危第一次苏醒的时候,他说,
我看见那只小鹿,天呢,他离得这么近,它好美。
即使世界末日,丧尸横行又怎样呢?
孩子眼中更应该看得到的森林中突然窜出来的那只小鹿的美好,而不是这没有梦想,感觉不到爱,只为了一口吃食的满世界的丧尸。
作为一个活人,可能这样我无法活得更好,甚至无法生存,但是,我想我有这个责任。
而史塔克家的二丫在最艰难的流亡之初,她保存的除了贾坤给的象征力量的铁币,还有她的缝衣针,这是她那个被守夜人兄弟群殴致死的傻x哥哥琼恩·雪诺送的礼物。
有些事虽然愚蠢,但并非毫无意义,与君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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