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构《芳华》
备注:内有剧透,未观影者可选择性阅读。
-壹-
并非想借《芳华》上映来蹭热点,我不是一个喜欢在写文时蹭热点的人。只是《芳华》给了我太多感触,它大部分还原了外公的青春以及那场到现在为止都不愿为人提及的战争。1979年春节,外公带着他的军挺进越南,整个成都军区大部分的西南兵力都在那场名为“对越自卫反击战”的入侵越南战争中消耗殆尽,外公本身是一个沉默寡言的人,只有在谈到这场战争时,他的目光炯炯有神,夹杂着一丝怒气与不甘,同时也参杂着太多心酸与难过。他对我提及最多的,就是那些老乡不远万里带着亲手做的马扎,带上稚气未脱的孩子到部队大院里报到,希望让自家孩子当兵的情景。有些未成年的孩子,老乡们就在年龄上做了手脚,不是改大了一两岁,就是让他们穿上看起来显得成熟的衣物,以蒙混征兵入伍的条件。可他们万万没想到的却是,当他们头一年把孩子送入军队,新兵训练还未结束时,这些连枪都不会使的新兵蛋子就这样匆忙地送上了前线。外公在讲述这些往事时,双唇是颤抖的,右手轻轻攥紧了拳头。我知道,这段往事是外公心里永远的痛,也是他无数次因负伤而内疚的心结。他倘若不是在工事中身中三枪负伤被送到了战地医院,在那里取出腹部与腿上留存的子弹,边境处就会有他的墓碑。他讲到此处时,整个人的眼眶都湿了,然后发出一声悠长的叹息:“那些连端枪都端不稳的孩子啊,大部分的残躯就落在了越南战场上。”他在说到“残躯”这两个字的时候,明显嗫嚅了一下。我能理解他的心情,即便如《芳华》这样将战争还原得如此真实,也依然不及真正战争的残酷。外公在讲述完他的这些经历时,我年龄尚小,尚不能体味出这其中的寒意。待到年岁稍长,穿上军装入伍之后准备入学考试的时候,我才算真正能理解外公。那时的他讲完总会闭目沉思一会儿,我知道他回忆起战场硝烟弥漫后,那些被手榴弹炸掉半截脑袋的战士;那些被美式装备打成筛子的军官;还有那些被突击步枪打掉整条右臂的孩子们。这些残酷的回忆也终于让我理解了他为什么在转业之后选择了服从组织就近安排的原因,而不是选择跟随大流搭上1981年前往深圳海关的火车。这一刻,我便蓦然想起了刘峰面对何小萍问他这些年过得好吗时他所说得那句话:“那要看跟谁比了,如果跟墓碑里的那帮弟兄们比,我这条命都是他们给的,好与不好有什么分别吗?”我想外公在那个时候也一定是这样想的,在前线经历过生死的人,对一切都看得极淡,因为他们常常会陷入一种自责,那就是命都是战场上的兄弟们给的这种自责。仿佛他们没有在战场上牺牲就是一种愧疚,这种愧疚以及似乎当了逃兵的心理总会让他们久久不能释怀。
请允许我用这么大段的篇幅去介绍一个越战老兵的回忆。因为,在我看来,倘若不了解这段历史,甚至去刻意回避这段历史,我的良心便会不安,说不上为什么,我并不是那场战争的亲历者,只能作为一个旁观者的角色静静聆听外公这位亲历者的讲述。我不觉得外公的口述就一定是真实的,但它与真实战场所存在的偏差应该不大,哪怕如今的外公早已进入耄耋之年,吃饭时总是涎着口水,腿脚因为早年的枪伤也变得行动不便,耳背的根子也是在战场上轰隆震响的环境里所留下的。我见过外公早年的那身军装,那身军装被外婆洗得泛白,领口与袖口处已经看不见那种军绿。外婆总是将它叠得异常整齐,在那件军绿色的军装里,是外公在战场之后留下的军功章。这些荣誉外公没有丢,在他看来,这不是属于他一个人的,幼时的我总能看见外公目光呆滞地看着这些军功章,一遍又一遍反复摩挲擦拭,那是在擦拭他心底里的一块伤,这块伤是他从越南战场上回来之后就再也无法弥补的伤了。
《芳华》上映的第一天,我便迫不及待地看了。看这部片子时,我已看过了严歌苓的原著。电影与原著大体上没有什么改动,只是部分关于刘峰的细节更加精简化了,至于为何精简我想这对于影视从业人员来说都有难得的苦衷。诸多人其实并未看懂《芳华》,以至于在他们的模糊印象里,冯小刚便成为了这部电影的噱头之一。整部电影在后期上的荧幕叙事似乎看起来相当散,散得不成样子,俨然如同一副怎么都摆不好的骨架一样,但熟悉电影审查的观众应该知道,这部在国内公映的《芳华》删去了整整十分钟的内容,将原有长达两个半小时的电影删减到仅剩下一百三十多分钟。因此它的散漫,它的空洞不能形成一条详尽的逻辑叙事链,个中原因除了电影审查之外,我想也并非完全来自于冯小刚。熟悉严歌苓的读者应该知道,严歌苓绝不是那种快节奏的人,她的小说总是慢条斯理,缓慢而迟滞。你不得不说她在小说结构上的精心布置令人眼前一亮,也不得不说她在内容上的平实叙述自带某种勾人的魅力,这种魅力能将读者吸进去,让他们能够拥有代入感。严歌苓就是这样一个作家,她在揭露时代的疤痕时又绝对不会显现出她的拖泥带水,她一定是那种将整块疤痕完全撕扯下来,然后再将这块疤痕的创面与疮痂赤裸裸地展现在众人面前的那种作家。她不仅在作家层面是一流的,在编剧这个行当里,同样也会有她的一席之地。
《天浴》便是一个典型的例子,看过这部影片的观众们一定会对李小璐以及她稚气未脱的演技感到震惊,一个未成年少女能够将那个时代拿捏的如此准确,想来也一定有编剧严歌苓的功劳。因此,在看《芳华》之时,我不仅补了原著的课,同时也补了电影编剧这一课。在我看来,诸多观众过于关注的是冯小刚本身,而忽略了严歌苓在这部电影中至关重要的位置。众所周知,小说或是荧幕形象中的第一人称叙事者“我”并不一定是作者本人,在这种“似我非我”的环境之下,总会有作者本人的影子,即便小说本身可能存在虚构的成分,但这些弥漫在故事里的气息一定会有作者非虚构的味道。因此绝大多数观众在观看这部电影后,多停留在片中几处动人的镜像之中,亦或是深感人性之复杂的慨叹。应该说,《芳华》的原著和剧本虽有着一些改动,但它们终究是脱胎于同一母体的婴儿,不会像太多电影那样貌合神离。而接下来我想写的,或者说我想要阐述的,就是抽丝剥茧,将这部小说与电影同时抽离,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让大众看到她本该呈现的具象,而不是雾里看花,水中望月所带去的朦胧感。
-贰-
无论是小说还是电影,时代背景的介绍都很鲜明,只不过电影的突出特色就是能将文字构成的小说所呈现的内容更加具象化。在开篇刘峰接何小萍(小说中叫何小曼,电影改成小萍,个人以为有“身世浮萍”的暗喻)到文工团这条穿插于电影(小说)的暗线中,他们之间的关系便为日后两人相依为命的结局埋下了伏笔,刘峰这个角色,是那个年代最典型的角色,将平凡人不断改造成英雄的角色,小说中严歌苓之所以取这个名字,完全就是因为刘峰在拼音拼写时能念成“雷又峰”这个诨名而刻意为之的,在大众视野范围中,雷锋这个名字是诸多人再熟悉不过的了,于是“刘峰”的“英雄性”也就此塑造而成。无论是在电影还是小说之中,都不难看出,刘峰是一个好人,并且是一个为文工团做过太多好事的好人。正是这样的一个好人,文工团却并没有真正把他当成一个好人去看待。他不断获得荣誉,不断在文工团里做好人的结果便是,这群人早已把刘峰当成了“神”。恕我无法把那个年代打出来,因为意识形态的管控,近期似乎连那个年代都不允许提了。那个年代给人留下的印象无外乎有三种:禁欲的年代、批判的年代以及造神的年代。这就是那个年代最为鲜明的三个特征,我更愿意把这三种关系放在一块儿讨论,因为它们在内部联系中所搭建而起的逻辑框架是毋庸置疑的。
正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之下,发生了刘峰的“触摸事件”(电影里可以定义为“搂抱事件”)。在一个广泛造神(在生活中塑造英雄模范,在全国范围内崇拜伟人)的时代之中,在一个充满着禁欲气味的时代之中,在一个遍布批判的时代之中,刘峰在表达自己情感的那种不可遏制,那种荷尔蒙迸发而出的激情时,不管是触摸还是搂抱林丁丁,在文工团的其他成员来看都会觉得诧异。(即便舍长郝淑雯也说过那句:“干事和参谋爱得,人家刘峰就爱不得?”《芳华》,人民文学出版社,p52)他们诧异的原因小说中以萧穗子在内的心理活动进行了勾画,但电影之中众多观众也会为之不解。而我个人认为,这就是人们将刘峰神化(或者说是英雄化)后的特点,在诸多人看来,刘峰并不能作为一个独立的“人”存在,他是英雄,他是一个被诸多首长表扬,被众星捧月般的荣誉拥戴起来的英雄,甚至是与他们这群“共性”十足的人显得格格不入的神,因此,在人的视角去看溢满荷尔蒙的触摸这件事时,他们当然会显得诧异。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众多人的认知里,圣人亦或神亦或英雄是不该具有七情六欲的。刘峰他触摸林丁丁或是搂抱林丁丁都会让他们感到震惊,原来这个英雄亦或这个神也是拥有跟我们同样的感情的。
再说回刘峰这个角色,刘峰首先是将自己作为人来看的,他对于林丁丁的好感无论是从小说的字里行间还是电影屏幕上的举手投足都是有目共睹的。在发生触摸事件之前,他并不想做一名英雄,他在做好事时确实是由心而生的朴实,但更多所给予他的荣誉只是为了掩藏他在面对林丁丁时的那份自卑,那份自卑在小说中被刻画的异常深刻,以至于我每次看到那一大段话,总会拥有切身之感:
可刘峰对林丁丁,一直就那么远远地守望。他觉得她还在进步,事业上的,政治上的,他不该早早打扰她。总该等她先入了党吧,这件事他是可以使上劲的。后来的事实证明,在丁丁的入党大业上,他确实建立了丰功。并且他自己也繁忙,大大小小的标兵模范都要他当,大家都像推举他缝补大幕、修理食堂板凳、疏通洗衣台下水道那样总是他全票推举他当标兵。
婚姻讲究门当户对,恋爱同样也讲究郎才女貌,这是那个时代的普世价值观。因此,在面对林丁丁时,这个通过自身努力从县剧团一步步到文工团的刘峰是自卑的,无论是相貌还是家世,他与林丁丁都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于是严歌苓残酷地写道:“每个如林丁丁一样的女孩都渴望成为首长的儿媳妇儿。”刘峰不断追求的这些荣誉,只是为了让他在作为“人”存在时,能够通过这些荣誉来接近林丁丁。然而刘峰错了,荣誉给不了他获得爱情的可能,相反,这些荣誉成为了他成为“人”的枷锁。他本想依靠这些外在的荣誉来使自己变得羽翼丰满,来让自己看起来更像与林丁丁一样。然而这些荣誉带给他的,却是在造就英雄,仿佛他就是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英雄。因此,当他被下放伐木连时,他所获得的这些荣誉,这些身外之物一个都没有带走。因为他也清楚地意识到,当他作为人存在的价值都被否定了,那么他作为英雄亦或神所存在的价值亦将被拉下神坛。“恶名传千里”,人们从此记住的,不再是那个满身荣誉的刘峰,而是那个因触摸林丁丁而毁誉参半的“好人”,在我看来,这里的好人都参杂有一些对于现实的反讽。从个性到共生,再从共生到个性,谁又能说刘峰不是实现了他成为一个“人”的凤凰涅槃。在那个普遍造神的年代之中,否定人之所以为人的价值,突出集体荣誉,对个体生命的摧残以及对自身物化乃至神化的刻画,在这部小说或电影之中处处皆是。
刘峰终究还是因为在“做人”这件事上处理不当而被下放伐木连了。这其中所参杂的人性与人情世故,我想我还是不写出来了吧。在“做人”与“造神”之间的反差,从另一个悲剧人物何小萍身上亦能看到,在后文中会对她有更为详尽的分析,在这里提出来,只是因为她作为最后送别刘峰的人,那一刻,她应该爱上了他。电影的旁白里,“一个从未被善待的人,最能识别善良。”我想这句旁白应该是更直观向观众阐释的有力佐证,因此,复杂之人性不过是严歌苓在小说或是电影之中想表达的冰山一角,在冰山之下,掩藏着严歌苓不止一处升华主题的象征,当然,这是后话。
让我们随着电影镜头继续慢慢往下吧,送别刘峰时何小萍将那满是荣誉象征、被刘峰视为其成为“人”枷锁的物件都收藏了起来,在从男生宿舍楼下抱着这堆物品走过时,她故意大声地喊:“刘峰,你走得那天我来送你。”不仅是对压抑在她内心深处恒久的愤怒的一种发泄,同时也是对于由旁经过的那群男性的不屑与嗤之以鼻,小说中对这里进行了深刻刻画,为此我就不过多赘述。直接跳到刘峰与何小萍送别的这处场景之中。电影在这段背景音乐的选取上相当精妙,它选择了以小提琴等众多乐器来演奏的《送别》,李叔同在填写这首词时,正是送别自己的挚友。而此时的何小萍,两人在雨中道别,让我们将这条暗线慢慢地拉回开场刘峰接她去文工团的场景,开场的何小萍原本以为她离开了那个寄人篱下的家之后能够在这个集体里更好地相处,结果在经历了一系列的取笑、作弄与讥讽之后,她对这个集体彻底寒了心。刘峰原本是这个集体里的“英雄”,却因为“拥有”了人的情感之后被拉下神坛。他们两者之间存在着一个最为突出的特点,那就是由个性到共性,再由共性回到个性的转变。这个转变异常重要,也极易为人所忽略,那便是在个人生命绽放与国家机器裹挟的选择面前,他们毫无疑问地选择了前者。
-叁-
刘峰还没说完,我想在后文将他放在与何小萍一起说。现在我想聊聊何小萍这个角色,(小说里叫何小曼)不管电影还是小说,这个角色至始至终都是一个悲剧性的人物。小说里何小萍的生父在送小萍去幼儿园之后不堪受辱服毒自杀,电影里何小萍的父亲除了交代在劳改营改造之外,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细节与线索与之暗合,那就是在伟大领袖去世后,何小萍的父亲仍然没有捱过见女儿最后一面的夙愿,死在了劳改营里,他的死在其他人看来微不足道,在女儿何小萍看来却是心如刀绞;但伟大领袖的死,在诸多人看来那就是天大的事了。两个人,不,我应该说,是一个人和一个“太阳神”的同时离去,在这部电影里都昭示着一个时代的谢幕,只不过,前者是在后者的影响下离世,一个活在屈辱之下含恨离去,一个众星捧月安然仙逝。其象征之义我想就不用我道破了吧。
何小萍的悲剧性来源于她的家庭,在寄人篱下的大环境下成长起来的姑娘;在从小父亲缺失,缺乏安全感的环境成长起来的姑娘;在受尽弟妹欺辱,被整个家庭当成“拖油瓶”成长起来的姑娘,在母亲委曲求全,母爱稀缺的环境成长起来的姑娘,每每看到何小萍的境遇我都偷偷埋怨过严歌苓,为何要将这样如山洪迸发的悲情全部灌入在这么一个角色里,甚至在小说里严歌苓对于这样一个角色的童年描绘不无刻薄,譬如形容在桌子上吃饭的小萍就像一条留食的狗,总要将最好吃的一部分埋入饭碗深处留待过后再吃;形容何小萍在文工团里总要将吃剩下的馒头包裹起来,留待日后再吃,因为在众人都有零食可吃时,馒头屑甚至是被掰成小块的馒头都能被她作为零食来吃。这种反差,就是将最可怕的苦难全部灌入了她这个角色中,她的行为却只能突显她仅仅作为苦难化身之后偶有的“甜头”。
她在文工团里被众人愚弄,偷穿军装后被众人发现的窘迫,以及众人非要将她瘦小干瘪的胸罩上所缝补的搓澡巾公示于众,无不在突显“人善被人欺”的这个主题。何小萍的软弱、可怜以及悲情,是严歌苓给她的性格描摹,但即便是这个瘦弱的何小萍,她也有歇斯底里甚至是愤怒的一刻,那就是宿舍门口的那声绝望的“我没撒谎”,那是将她来到这个世界的所有不愉快以一种呐喊的方式喷薄而出。躲在蚊帐后流着泪给生父写信时的那种楚楚可怜,让每一个观者都会心生怜悯。何小萍是一个缺少关爱的人,以至于这个集体对她的种种嫌恶,种种嗤鼻都让她心生绝望。男演员嫌她出汗的“馊味”,女舍友嫌她瘦小的身材。直到刘峰的出现之后,她的情感得到了弥补,得到了依靠,得到了慰藉。小说最后刘峰因肠癌去世,也是小萍(小曼)陪伴着他走过的最后的岁月。她爱上了这个男人的原因,除了因为善良之外,我想更多是因为刘峰弥补了父亲的缺失,她缺少父爱,刘峰的照顾让她看到了一个男人身上所有的好,以至于那些旁人眼里的不好(触摸林丁丁)都不再重要。弗洛伊德将这种情结概括为“厄尔克特拉情结”,何小萍是具有这个情结的,这也是她在得知刘峰也上了战场之后,一方面害怕见到运送伤员的车,一方面又渴望见到运送伤员的车。因为那能给予她一种他仍活着的希望,那种值得信赖与依靠的希望。她想做的是刘峰的小女人,只是残忍的现实在小说里也写道了,刘峰在身心上只爱林丁丁,他只能在心里爱着何小萍。
整部电影最为感性也最为深情的一幕也是何小萍来演绎的,那是对越自卫反击战后,“精神分裂”的何小萍跟随歌乐山医院去看文工团的演出时,她穿着病号服在台下,昔日的战友在台上。台上的《沂蒙颂》让她回忆起了她在文工团的舞姿,跟随着记忆深处的动作,她一个人漫步到月光下的操场里独舞的片段与热情似火歌颂我军光辉形象的文工团演员相衬,一个是红色似火的主旋律,一个是冰冷如霜的独角戏。现实的残酷与理想的美好自此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当集体还在赞颂军队时,小萍在操场上完成的独舞淋漓尽致地展现的是战争的残酷,以一个精神病人世界里的舞蹈来诠释战争后的惨败,那是一种自我反思的舞蹈,它凄美却不失温度。而那些在集体中引吭高歌的岁月,打动了她心底因为接受了战争后的恻隐,当那个被众多人歌颂与赞扬的何小萍出现时,她感到了不适,她从未拥有这样的拥簇,一时半会儿她都不能接受,她看到的残酷大于她在文工团的岁月,那些止血的绷带,那些缺胳膊断腿的伤员,那些被鲜血染红的被单与成片成片牺牲的战友,成为了她心底里绕不过的梦魇,成为了她无数次想要摆脱的“荣誉”,这样的众星捧月,这样的英雄塑造,这样的拥护敬重她情愿不要,她情愿变成昔日那个软弱、可怜的何小萍,也不愿接受这种带血的光荣。
以至于战后的刘峰带着残躯到精神病院去看她的时候,她的眼神里是躲闪的,还带有那么一丝说不出的惶恐与惊惧。那个镜头是在她以一己微弱之躯保护那个瞒报年龄全身烧伤的小战士之后而出现的。战争之残酷,人性之复杂以及万千苦难全部如同洪水一般向她袭来之时,“精神分裂”就如同洪水决堤,是对她的解放,也是对她的升华。她再一次出现的时候便是日后跟随刘峰一起到云南蒙自,去看望那群牺牲在越南战场上的战友时,他们就这么因为“善良”而相依为命,也这么因为“个性”而走在一起,他们之于平凡人的诠释无非七情六欲,也正是因为这些真实的七情六欲,他们看起来比其他人更像“人”,哪怕他们曾经都经历过被“英雄”“造神”,但他们躯干里所流淌的血液,所灌注的灵魂,以及他们被病魔侵蚀的肉体,都无时无刻不在叙述他们作为人这个个体生命的完整,而不是作为一个零件、一个废弃老旧的螺丝而存在。
-肆-
解构分析了这两个主角之后,我想谈谈这场战争。在大多数人的记忆之中,这场对越自卫反击战是陌生的,甚至是未知的。在“文革”结束之后的我军正值百废待兴时,贸然入侵越南对地理位置、地形地势分析的严重缺失,是这场战争失败的直接原因。这场战争所带来的惨重不仅仅是装备上的,人员上的惨烈牺牲是国内不愿提及的根本原因之一,诚如严歌苓在小说里对我军报道的夸大与溢美的描写足可窥见一斑。而电影中刘峰因为残疾去海南打工受到城管等人的欺侮也是残酷现实的对比与写照。或许正因如此,电影本该在七月上映却一直延续到如今,因此对于诸多观者所提及到的电影内容过于零散,也集中表现在萧穗子的情书与郝淑雯公布与陈灿的恋爱关系那一部分。而这一部分之所以在电影中不便表现,我想也与小说原著里所描写的现实相关,因为意识形态的管控,恕我无法在此过多阐述。
《芳华》这部电影极大程度地还原了那段真实过往,我依然能从中看到外公身上的影子。至于那被阉割的十多分钟所涉及到了什么样的敏感内容,我想也只有冯小刚或者严歌苓本人才知道了。但这部电影纵然阉割后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我仍然以为“瑕不掩瑜”。无论从背景音乐的选取上还是长镜头的特写上,都可见其用心。而在大多数观者关注人性本身这个点的时候,这部电影所想要表达的却不仅仅只是人性本身,我想在一个讳莫如深的当下,其个中滋味,亦无须再多言。但愿,在这部题材之后,我们看到的不再仅仅只是一代人青春芳华的逝去,而是更多个体生命,挺直脊梁活成人的觉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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