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口味,越刁才越好
前一阵,看到詹宏志先生在苏州诚品书店的一个演讲,他提到罗兰·巴特说过的一句话:
假如世界上有一种极其转制的政权,专制到把所有科系都查禁了,禁止人们读人类学、社会学、读一切关于人的学问。那么这个知识是不是就停止了?不会的,只要有一本《鲁滨逊漂流记》,我们就能重新恢复所有的知识。
科幻小说家阿西莫夫认为,《鲁滨逊漂流记》最触及人心的是,它给世人提供了一根稻草,一根即使所有文明坍塌了,我们依然可以凭借残片重建家园的理想国。
我回忆小时候读《鲁宾逊漂流记》,是一个硬纸盒装着的套装书,应该是外国儿童文学名著之类。里面还有《金银岛》我记得很厚,《八十天环游地球》、《海底两万里》什么的。
那种老旧的书页最终都会泛黄,现在翻起来会簌簌作响,脆生生的,有十多年前的味道和你小时候夹在书里,遗忘二十年的贴纸画。
我记得里面有个叫「星期五」的黑奴,一个学会了说话的鹦鹉,还有鲁滨逊独自忍受高烧时的难耐。
他当时有没有想过,「干脆死掉算了」?
我都忘了自己还记得这些故事和片段,带着感恩的心态,庆幸自己在那么小的时候就遇到了这个好故事。
人能否形成阅读的习惯,其实跟是不是爱上某个菜系一样,就取决于最早吃到的那两口味道。
当我看到汤姆·汉克斯的电影《荒岛求生》时,一个排球,被起名叫「沃尔森」。我产生了发自基因的欢喜和抖动,重新激活一段似曾相识,但维度又完全不同的好故事时,你像触电,像一脚被踹到小时候,裹了一身泥点子,站起来,你会站在那傻呵呵地笑。
早就泄了气的排球,被他气急败坏地扔到海里,他当时是不是在想,「沃尔森啊,你可千万别死掉」?
于是,你遇到了一个好故事,又遇到了一个好故事,便会觉得原来世界这么好玩儿,穷尽一生你也会继续寻找。寄希望于下一个故事仍可以打动你,寄希望于下一个作者仍可以做出一桌你心仪的菜,触动你某跟被自己遗落在角落的神经。
倘若最早,推开一扇门是一个糟糕的故事,又推开一扇门还是个低劣的小说,那兴许我们也没情绪继续往下寻找了。
世界大概也就这样,你一定会这么认为。
这就是一个人阅读的最基本动机,他只是想找寻下一个好故事。
经过长时间的阅读,每个读者和每本书之间都会产生不同的意义,这种意义会生长,进化,成为你精神图腾的一部分。
按图索骥,你能找到过去生,现在生和未来生。
买书读书都是如此。人的一辈子那么局限,好在读书能让有限的经验无限扩散,把别人的经验跟自己的体悟嫁接。读了一百本书,我就嫁接了一百种人生,读了一千本书,我就嫁接了一千种人生。
还有什么比复制时间更划算的事。
詹宏志先生还说:
任何文字阅读都是一个搏斗的过程,要跟它打交道是要有一些努力的。……我始终觉得读书是一种福份,不是一个义务。
所以书一定要读好的,吃一定要吃好的,别嫌贵。把自己的胃口养得越刁越好,越刁才有动力去寻找更好的东西。
吃过好的,胃口大开,就是福分。
见过好的,食指大动,也是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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