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休谟
《说休谟》
在第一次接触了休谟的著作以后才让我对于宗教的认识进入到了一个更加广阔也更为理性的空间,我自认为我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无神论者,是有神论者眼中的神秘主义者,我是一个目的性极其明确的人,然而自始以来就久仰休谟大名,所以这也是为了补充自己思想中反对宗教的弹药才虔诚的拜读他的《人类理智究》和《自然宗教对话录》,休谟所处的苏格兰当下历史环境是一个人才辈出,风云变化的时代,与英格兰的故事称得上是纷纷扰扰,只言片语难以言说,而同时代的经济学之父亚当斯密和苏格兰哲学之父哈奇森亦可谓妇孺皆知的人物。休谟所处的时代处于崇拜宗教和提倡理智的两派之间战争气息浓重的苏格兰启蒙运动时期,旧的理论经受着赤裸的考验,真理不断的被推陈出新,反复论证,人们追求思想自由和理性的大时代在苏格兰揭开了序幕。
《人类理智研究》其实很大程度上是对《自然宗教对话录》的一种额外的阐释,两者的哲学味道深厚,但是休谟的无神论的旗帜总是很鲜明,很坚定的,这点让我钦佩不已。然而我对很多学科都是浅尝辄止,不得深究,终归于自己的基础薄弱之故,对于书中的要旨也是所得有限。总之,对于宗教,尤其是基督教,我认为的休谟整个论证的强有力的部分中最突出的有以下几点:
第一,对于“神人相似论”的批判。 休谟认为,人的灵魂是各种能力、情绪、意见、观念的一种组合,诚然是结合成为一个自我或一个人,但仍然彼此各别。当它做推理时,作为它的讨论中的部分的各种观念会被动用组织起来去专注地思考一个问题,而这种形式的思考并不能完整的在人的意识里被保存片刻,却又立刻变成了另外一种观念,因为人的意识实在不断的运动中的,好比自然界的落花流水。新的意见、新的情绪、新的情感、新的感觉起来了,它们不断地变更心灵上的情况,并且在其中制造出极大的错综性,和可能想象的最迅速的递换。然而很多有神论者对于神所具有的概念中的完全不变性和单纯性想矛盾的。而神人相似论则主张“他”用同一行为和思想在无论过去和将来都一贯地去察知,“他”过去是什么样子,现在是,将来也是,没有变化,没有增加,也没有减少,没有新的判断、意见或更改,此乃所谓的上帝的“公正”。这是对懦弱的底层人民的哄骗。
第二,人们根据经验来生活,上帝的存在并不能被现如今人类的“经验”所证明。当我们从一个结果推断任何特定的原因时,我们必须使原因与结果成比例,我们只能允许将恰好足够产生那个结果的性质归于哪个原因,放在天平一头的一个十盎司物体升起来,可以证明天平的另一头的砝码超过十盎司,但决不能以此为理由说那个砝码超过一百盎司。如果我们为任何结果所制定的原因不足以产生那个结果,我们要么必须抛弃那个原因,要么必须为那个原因增加一些性质使它与那个结果适成比例。但如果我们将更多的性质归于那个原因,或断言它能产生一些结果,那我们只能是滥加猜测,只能是没有任何理由或根据地任意假设一些性质和能力的存在。
人类社会的性质实在愚昧与无知、自由与奴役、富庶与贫穷之间的一种不断变革,然而对于宗教的盲信则是一种自我欺骗,是人类的自欺,是人类在无知面前的懦弱。自然的作品中纵然有很多对于人类现阶段难以解释的困难,难道我们应就此承认全是上帝的杰作么?如果没有记错的话,在布鲁诺和哥白尼被定罪那个时代又是怎么一种现象呢?通过对自然界的观察,达尔文的物种起源论已经让我们在黑暗的无知森林里发现了一丝光明,我们从而得知自然界的适者生存,知道了物种的灭绝并非全然是上帝的惩罚,而是自然界法则的淘汰。但是我们对于暂时无法解释的事情又怎能定义为上帝的手笔呢?任何存在必须有一个它存在的理由;任何事物都绝对不可能自己产生自己,或自己就是自己存在的原因。房龙的《宽容》和伏尔泰的《论宽容》通过对基督教历史的回顾就已经充分的展示了其真真切切的面目,对异教徒的血洗,狭隘的偏见,残忍无道,挥霍成性,压抑任性,压制自由,宗教亦不过乃人所造之,人有灵魂,有肉体,离开了肉体,灵魂就成了空洞的存在而无法通过行动付诸实施,毫无意义;离开了灵魂,肉体就变成了行尸走肉而已。身体与心灵应该永远联在一起的这种通俗的偏见应该是不能加以忽略的。因此,创造宗教的“人”也是应该有灵魂和实体的,不然又怎能把“福祉”和“教义”传于劳苦大众呢,所以人并非完美的动物,人并非时时理性,人也并非有无限的智慧,无限的力量,如此这般,所创造的宗教又为何成了万物的灵药?、
究极根本,人们是受了恐惧死亡的威胁,而不是受了生活的贿赂,感觉到了益处,才继续生存着的。而这也正是宗教所灌输的地狱,天堂,人性本恶,原罪,发明来世等概念来束缚人心,做出反自然的举动,也压抑了人性。休谟认为,每个人是在自己的心里感觉着宗教的真理,由此他感觉到自己的懦弱和不幸,不是由于任何的推理和对真理的热爱,才引他去追寻人及万物所依赖的那个“造物主”的保佑。生活中即使是最好的景况也是如此的懊恼和烦厌,所以未来始终是所有我们的希望和畏惧的对象。我们不息地向前瞻望,又用祈祷、礼拜和牺牲,来求解那些我们有经验得知的,足以磨折和压迫我们的不知的力量。人,的确,能够以合群而制服他所有的敌人,而成为全自然界的主人,但他不是立刻又为他自己树起想象的敌人、他的幻想中间那个的魔鬼么?这些魔鬼用迷信的恐怖来追逐他,并摧毁他所有生活的享受。他以为,他的快乐,在魔鬼眼中,是一个罪过;他吃东西和休息,给予魔鬼们以忿怒和冒犯;他的睡眠和梦寐是引起他焦惧的新鲜资料;他对利益的追逐行为被定义为自私、贪婪,没有人性,即使是死,他实可借此逃开一切其他的灾难,也只给予他对于无穷的和不可胜举的灾祸的恐惧。迷信对于可怜的烦人的不安的胸怀之侵扰,就如同豺狼侵扰畏怯的羔羊一般。
人,即不满足于生,而又对死畏惧。至于人性本恶论,在这个世界上要用赎罪来换得死后上天堂的门票,基督教义提倡人人生而平等,享有自由,如果这种自由的前提就是“人性本恶”的基础上的自由的话,这这又是上帝的发明,那么这种“自由”似乎是被“人为”的操纵了的“自由”,就好像被做了手脚的骰子一样,玩儿一场被操纵了的游戏还有什么意义呢?这显然是自相矛盾的;再者,既然人性本恶所言为实,那么“恶”就是与生俱来的,是人的秉性和基因,就好像人生来会吃饭一样,倘若提倡原罪,人要赎罪,又说明人性本恶,那么这是反自然,反人性的,这又是一个矛盾的地方,不符合达尔文的物种起源中的适者生存说。
再者,休谟怀疑神的公正、恩惠、慈悲、正直等等道德属性,和人类的这些德性具有同样性质。我们承认“他”的力量是无限的,凡是他所意欲的都实现了,但是人类及其它动物都是不幸的,一生都要承受无尽的痛苦和历练,我们活在一个痛苦给予人们的影响要远大于快乐所能带给我们的享受的一个世界,而这绝对不是我们所期待的无限的智慧、无限的善和无限的力量所形成的生活,这足见他并不意欲人及其它动物的幸福。他的智慧是无限的,他从不会在选择达到目的的手段中出错,但是自然的历程并不倾向于人类或动物的幸福,足见自然的历程并非为这个目的而设的。而这正是应了老子的话:“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在人类的知识的全部领域,没有比休谟的这些推论更可靠,更无谬误的了。尼采是一个让我很尊敬的智者,言辞总是很犀利,他认为基督教是一种欺骗意志的最恶毒的形式,是使人类沉沦的真正的妖精,教唆人去鄙视生命的第一本能,捏造什么“灵魂”和“精神”,发明“来世”,“真实世界”,以便使人蒙受耻辱,发明上帝这个概念,是作为生命的对立概念而存在的,是对人的自我的一种彻底的否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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