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故事(二)忠诚的童话
接着《爱的童话》讲故事
(二)忠诚的童话——三角追逐的叙事
刘小枫在《沉重的肉身》一书里,给昆德拉留下特别的位置,总共八篇文章,有三篇以昆德拉的小说为主题展开,其中与书同名的《沉重的肉身》谈的是《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沉》一书曾在我的生活中留下深凹的撞痕——“只发生一次的才是永恒的,永远在着的等于从没活过”,这句话好似远钟,穿过旷野迷雾,在我这个偶然存在的个体生命中敲响某种 “一次性的、不容错过的命运意蕴”。(很遗憾的是,作者其它的作品和言论,不论学术与否,再也没给我留下过正面的印象或影响。)
为了回应这本书给我的感动,我决定学作者的方式“呢喃”一番。这种感动倒不是涕泗横流的,更像面对奇迹时的震惊与无言。伟大的悲剧绝不会以眼泪终场,如苏格拉底说好的悲剧家也能做好的喜剧家,其实是把人间的那些悲壮伟大和琐碎滑稽一并统一起来,把人生的整体像一个巨幅画卷一样一下子亮在你面前,让你只有张大嘴巴的份。据说这是哲学的位置,我却觉得更是诗的、剧的位置,是文学的位置。借用作者自己的词语,则是“怕与爱”同时轰鸣。
在写这篇文字的时候,我正好在听王健拉的巴赫大提琴组曲。王健和这个时代的风尚颇有些背道而驰。他的演绎谈不上学术,反而是浪漫得出奇,节奏几乎去除了舞曲的风格,而纯粹成为他个人内心的自由独白,音色或嘶哑或沉郁。这和同是华人大提琴家的马友友的节奏鲜明的动听演绎截然相反,如同斯多葛派和伊壁鸠鲁派的对立。王健寻求灵魂深处的声音,马友友享受感观,所以王痛苦,马轻快。我怀疑王健这么拉巴赫是有些不对的,但很符合我自己的心性。浪漫主义的真理本身就说,不要追究统一的真理,个人的体验不可被比较评判。何况人生处处都碰上这样的事。因为这世间永远有两种人,追求形式本身的,和追求形式背后的,他们如果碰到一起将很痛苦。我的故事从这里开始。
故事的人事结构有点像《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一个男人两个女人,男人恰如托马斯,妻子恰如特丽萨,女友也有点像萨宾娜。按理说可以到此为止了,因为昆德拉的故事大家都熟悉。
但有那么点差别似乎值得叙述。一是这个故事是个中国版,而中国长期以来与基督并无干系而只拜圣人,那么是否还有绝对的道德律令?二是这儿的托马斯和萨宾娜之间并无肉体关系,托马斯时时堕入情网,时时向女人献殷勤,却始终停留在意淫的层面。一个没有肉身的、柏拉图版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能成立么?
萨宾娜认识托马斯的时候,他刚跟特丽萨离婚。萨宾娜以为,托马斯本应该为失败的婚姻痛苦,(这个“应该”不是天地父母的指令,而是普通的人之常情),但是托马斯却向她大献殷勤,令人颇为费解。特丽萨坚贞纯洁,内心向善,全然一清泉圣女,连眸子都跟电影里的朱丽叶·比诺什的一般清澈透亮,托马斯应该是爱她的。也许仅仅因为爱情退潮了?
萨宾娜起初并不了解托马斯的为人,并未视他若同一类人。萨宾娜虽然四处勾引男子,却只享受热情的初焰,她小心翼翼地看着火,不让它烧得太高,免得没几分钟就一团灰。萨宾娜也是个意淫者,眉目传情全在书信往来。
以萨宾娜一贯的看法,像爱情那种隶属于瞬间的情感,最好不要对它报以维持的奢望。两性的长久关系要么是财产地位的结合,要么是思想智性的结合。思想智性乃天下公器,一个人如果不贪图财产地位,也就没必要在两性关系上犯嫉妒。解脱了责任压迫,没有忠贞的要求的交往轻松愉快。比如萨特绝不向波伏娃提忠诚这种愚蠢的要求,规定善恶的神早就死了,人是“自由”的。但是波伏娃起先却有些担当不了这自由,她好像也有点像特丽萨般不开化。好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女人接受了男人的观念。(在这个失去神的世界上,男人仍然可以暂且做做女人的神。而萨宾娜头脑里那“自由”的观念,多半也是男人灌输的。)弱者如果想在人生中不处处碰壁,至少要接受强者的观念。守住柔弱的诚挚唯一的报偿就只是在天上捞到一个名分,但在我们的时代,天上的名分看来是假的。
托马斯和萨宾娜都是单身,且没有肉体瓜葛,按说是想怎么玩都可以。(与肉体无关就无关忠诚了么?忠诚是什么?)古代的神谕,如今似乎成了不合理的要求,忠于一个人实在不知是为了谁的福利。倘若拿时兴的功利主义要求,至少要看忠诚的结果,可那结果实在不像是在给最多人谋最大的幸福。无论怎样论辩,只要没有绝对律令,忠诚横竖四处碰壁,到处都没理可讲。我们于是完全自由。我们追求到一个玩伴后,有“自然”的权利去继续追求其它玩伴,“幸福”成为人生理所当然的最高目标,生活成为追逐“幸福”的一场真正的游戏,这一切既合法又正当。我们订下各种便于游戏的权宜规则,进行伦理裁决。但可怜的是,我们却连什么是幸福都不知道,目标一旦到达,马上不再带给我们幸福。更要命的是,幸福还时常跟快乐等同起来。
萨宾娜与托马斯相互之间从不嫉妒。嫉妒也不知何故被奉为优良传统,以至于一男一女甚至在尚未结成法定利益伙伴的时候都有“天赋”的嫉妒权利,尽管嫉妒从来都是吃力不讨好,甚至整天搞破坏。而萨宾娜与托马斯不仅相互间不嫉妒,而且在任何与他人的感情纠葛中都不嫉妒自己的“竞争对手”,他们自然也希望别人不要嫉妒。但特丽萨做不到,她对托马斯意淫对象的嫉妒终究还是毁掉了他们的婚姻。托马斯把这归罪到自己头上,而萨宾娜认为,这种自我归罪自相矛盾:要么保持并要求相互忠诚,要么萨特般自由,谁也别归罪,尤其别自我归罪。
萨宾娜觉得托马斯爱她,但好像又明白他从不爱她。她根本不在乎他爱不爱她,但却又相信他其实爱她。总的说来,在他们幸福而自由的关系中,“爱”也是一个不清楚的感觉。终于,当托马斯身边围了愈来愈多的萨宾娜时,他变得忧郁。在萨宾娜与他做朋友的这么些年间,托马斯却不断地向她回顾前妻。起先是漫不经心的,听起来似乎特丽萨就是他一个普通女友,或者他们根本不曾离婚,或者他并不在意自己众多女伴中走掉一个。但随着往事渐渐久远,托马斯的语调渐渐悲凉起来,在他日益加重的黯然神伤中,特丽萨成为一个灵魂,意义的象征。他给灵魂徒劳地写信,信中却不敢直言爱,只是回头来向萨宾娜转述这种爱:那唯一能令他肉体精神都无限满足的爱。托马斯与萨宾娜间可以完全坦率,但对特丽萨却不能,因为特丽萨的内心有禁忌。萨宾娜常在理解中彻底疑惑,什么又是无限满足呢?为什么一个有禁忌的内心反而能带给人无限满足呢?
每一个托马斯都会回头追寻特丽萨。萨宾娜可以有很多,但特丽萨往往只出现一次。
但,每一个萨宾娜都曾经是特丽萨。(不幸的现代性转化)
在我们的萨宾娜还是一个没有完全转变成萨宾娜的特丽萨时,曾经自由地爱过一个有妇之夫。一段缥缈奇特的热情龙卷风般将二人短暂地卷出人世,他们于是短暂地相信阿里斯托芬的关于另一半的鬼话,惊异而狂喜地以为自己撞上了那不同寻常的好运气。但终于有一天,男人不辞而别。在那之前的一次闲聊中,他曾若有所思地说:“忠诚与唯一有它们自己的美。”
是否每一个特丽萨都终将变成萨宾娜?那么托马斯与特丽萨和萨宾娜在时间的陷阱里便将永远怅然若失地相互追逐和转化。
在我们的中国版故事中,肉体没有了,还能是什么轻飘飘呢?精神自己么?智性么?特丽萨的灵魂究竟特别在何处,以至于托马斯这么些年来念念不忘?不要忘了,中文中的“身”有self之意!身心既然统一了,(而心的概念则合西方概念中的灵智情于一体),又有何单独的灵魂可言?又有什么特丽萨的灵魂?那岂不是说仅仅是人生偶然的契机本身使在契机中现身的主体成为特别?岂不是说那个要求并身体力行追逐忠诚与唯一的人本人为情感立了法,并由于那立法打碎了自己的生活而成为烈士,从而被封圣头戴光环?萨宾娜与托马斯对于对方来说,是可以由无数其他萨宾娜们和托马斯们替代的必然。但一旦有人自行立法来约束自己,忠诚对待一切,那人便成为唯一的特丽萨。而“只发生一次的才是永恒的,永远在着的等于压根没发生过。”
第三个故事
(二)忠诚的童话——三角追逐的叙事
刘小枫在《沉重的肉身》一书里,给昆德拉留下特别的位置,总共八篇文章,有三篇以昆德拉的小说为主题展开,其中与书同名的《沉重的肉身》谈的是《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沉》一书曾在我的生活中留下深凹的撞痕——“只发生一次的才是永恒的,永远在着的等于从没活过”,这句话好似远钟,穿过旷野迷雾,在我这个偶然存在的个体生命中敲响某种 “一次性的、不容错过的命运意蕴”。(很遗憾的是,作者其它的作品和言论,不论学术与否,再也没给我留下过正面的印象或影响。)
为了回应这本书给我的感动,我决定学作者的方式“呢喃”一番。这种感动倒不是涕泗横流的,更像面对奇迹时的震惊与无言。伟大的悲剧绝不会以眼泪终场,如苏格拉底说好的悲剧家也能做好的喜剧家,其实是把人间的那些悲壮伟大和琐碎滑稽一并统一起来,把人生的整体像一个巨幅画卷一样一下子亮在你面前,让你只有张大嘴巴的份。据说这是哲学的位置,我却觉得更是诗的、剧的位置,是文学的位置。借用作者自己的词语,则是“怕与爱”同时轰鸣。
在写这篇文字的时候,我正好在听王健拉的巴赫大提琴组曲。王健和这个时代的风尚颇有些背道而驰。他的演绎谈不上学术,反而是浪漫得出奇,节奏几乎去除了舞曲的风格,而纯粹成为他个人内心的自由独白,音色或嘶哑或沉郁。这和同是华人大提琴家的马友友的节奏鲜明的动听演绎截然相反,如同斯多葛派和伊壁鸠鲁派的对立。王健寻求灵魂深处的声音,马友友享受感观,所以王痛苦,马轻快。我怀疑王健这么拉巴赫是有些不对的,但很符合我自己的心性。浪漫主义的真理本身就说,不要追究统一的真理,个人的体验不可被比较评判。何况人生处处都碰上这样的事。因为这世间永远有两种人,追求形式本身的,和追求形式背后的,他们如果碰到一起将很痛苦。我的故事从这里开始。
故事的人事结构有点像《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一个男人两个女人,男人恰如托马斯,妻子恰如特丽萨,女友也有点像萨宾娜。按理说可以到此为止了,因为昆德拉的故事大家都熟悉。
但有那么点差别似乎值得叙述。一是这个故事是个中国版,而中国长期以来与基督并无干系而只拜圣人,那么是否还有绝对的道德律令?二是这儿的托马斯和萨宾娜之间并无肉体关系,托马斯时时堕入情网,时时向女人献殷勤,却始终停留在意淫的层面。一个没有肉身的、柏拉图版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能成立么?
萨宾娜认识托马斯的时候,他刚跟特丽萨离婚。萨宾娜以为,托马斯本应该为失败的婚姻痛苦,(这个“应该”不是天地父母的指令,而是普通的人之常情),但是托马斯却向她大献殷勤,令人颇为费解。特丽萨坚贞纯洁,内心向善,全然一清泉圣女,连眸子都跟电影里的朱丽叶·比诺什的一般清澈透亮,托马斯应该是爱她的。也许仅仅因为爱情退潮了?
萨宾娜起初并不了解托马斯的为人,并未视他若同一类人。萨宾娜虽然四处勾引男子,却只享受热情的初焰,她小心翼翼地看着火,不让它烧得太高,免得没几分钟就一团灰。萨宾娜也是个意淫者,眉目传情全在书信往来。
以萨宾娜一贯的看法,像爱情那种隶属于瞬间的情感,最好不要对它报以维持的奢望。两性的长久关系要么是财产地位的结合,要么是思想智性的结合。思想智性乃天下公器,一个人如果不贪图财产地位,也就没必要在两性关系上犯嫉妒。解脱了责任压迫,没有忠贞的要求的交往轻松愉快。比如萨特绝不向波伏娃提忠诚这种愚蠢的要求,规定善恶的神早就死了,人是“自由”的。但是波伏娃起先却有些担当不了这自由,她好像也有点像特丽萨般不开化。好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女人接受了男人的观念。(在这个失去神的世界上,男人仍然可以暂且做做女人的神。而萨宾娜头脑里那“自由”的观念,多半也是男人灌输的。)弱者如果想在人生中不处处碰壁,至少要接受强者的观念。守住柔弱的诚挚唯一的报偿就只是在天上捞到一个名分,但在我们的时代,天上的名分看来是假的。
托马斯和萨宾娜都是单身,且没有肉体瓜葛,按说是想怎么玩都可以。(与肉体无关就无关忠诚了么?忠诚是什么?)古代的神谕,如今似乎成了不合理的要求,忠于一个人实在不知是为了谁的福利。倘若拿时兴的功利主义要求,至少要看忠诚的结果,可那结果实在不像是在给最多人谋最大的幸福。无论怎样论辩,只要没有绝对律令,忠诚横竖四处碰壁,到处都没理可讲。我们于是完全自由。我们追求到一个玩伴后,有“自然”的权利去继续追求其它玩伴,“幸福”成为人生理所当然的最高目标,生活成为追逐“幸福”的一场真正的游戏,这一切既合法又正当。我们订下各种便于游戏的权宜规则,进行伦理裁决。但可怜的是,我们却连什么是幸福都不知道,目标一旦到达,马上不再带给我们幸福。更要命的是,幸福还时常跟快乐等同起来。
萨宾娜与托马斯相互之间从不嫉妒。嫉妒也不知何故被奉为优良传统,以至于一男一女甚至在尚未结成法定利益伙伴的时候都有“天赋”的嫉妒权利,尽管嫉妒从来都是吃力不讨好,甚至整天搞破坏。而萨宾娜与托马斯不仅相互间不嫉妒,而且在任何与他人的感情纠葛中都不嫉妒自己的“竞争对手”,他们自然也希望别人不要嫉妒。但特丽萨做不到,她对托马斯意淫对象的嫉妒终究还是毁掉了他们的婚姻。托马斯把这归罪到自己头上,而萨宾娜认为,这种自我归罪自相矛盾:要么保持并要求相互忠诚,要么萨特般自由,谁也别归罪,尤其别自我归罪。
萨宾娜觉得托马斯爱她,但好像又明白他从不爱她。她根本不在乎他爱不爱她,但却又相信他其实爱她。总的说来,在他们幸福而自由的关系中,“爱”也是一个不清楚的感觉。终于,当托马斯身边围了愈来愈多的萨宾娜时,他变得忧郁。在萨宾娜与他做朋友的这么些年间,托马斯却不断地向她回顾前妻。起先是漫不经心的,听起来似乎特丽萨就是他一个普通女友,或者他们根本不曾离婚,或者他并不在意自己众多女伴中走掉一个。但随着往事渐渐久远,托马斯的语调渐渐悲凉起来,在他日益加重的黯然神伤中,特丽萨成为一个灵魂,意义的象征。他给灵魂徒劳地写信,信中却不敢直言爱,只是回头来向萨宾娜转述这种爱:那唯一能令他肉体精神都无限满足的爱。托马斯与萨宾娜间可以完全坦率,但对特丽萨却不能,因为特丽萨的内心有禁忌。萨宾娜常在理解中彻底疑惑,什么又是无限满足呢?为什么一个有禁忌的内心反而能带给人无限满足呢?
每一个托马斯都会回头追寻特丽萨。萨宾娜可以有很多,但特丽萨往往只出现一次。
但,每一个萨宾娜都曾经是特丽萨。(不幸的现代性转化)
在我们的萨宾娜还是一个没有完全转变成萨宾娜的特丽萨时,曾经自由地爱过一个有妇之夫。一段缥缈奇特的热情龙卷风般将二人短暂地卷出人世,他们于是短暂地相信阿里斯托芬的关于另一半的鬼话,惊异而狂喜地以为自己撞上了那不同寻常的好运气。但终于有一天,男人不辞而别。在那之前的一次闲聊中,他曾若有所思地说:“忠诚与唯一有它们自己的美。”
是否每一个特丽萨都终将变成萨宾娜?那么托马斯与特丽萨和萨宾娜在时间的陷阱里便将永远怅然若失地相互追逐和转化。
在我们的中国版故事中,肉体没有了,还能是什么轻飘飘呢?精神自己么?智性么?特丽萨的灵魂究竟特别在何处,以至于托马斯这么些年来念念不忘?不要忘了,中文中的“身”有self之意!身心既然统一了,(而心的概念则合西方概念中的灵智情于一体),又有何单独的灵魂可言?又有什么特丽萨的灵魂?那岂不是说仅仅是人生偶然的契机本身使在契机中现身的主体成为特别?岂不是说那个要求并身体力行追逐忠诚与唯一的人本人为情感立了法,并由于那立法打碎了自己的生活而成为烈士,从而被封圣头戴光环?萨宾娜与托马斯对于对方来说,是可以由无数其他萨宾娜们和托马斯们替代的必然。但一旦有人自行立法来约束自己,忠诚对待一切,那人便成为唯一的特丽萨。而“只发生一次的才是永恒的,永远在着的等于压根没发生过。”
第三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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