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联邦走马出版计划”,答《城市画报》
Q.为什么要做独立出版?是出于理想主义的共享精神么?
A.“联邦走马出版计划”是我和作家恶鸟在去年年底一次通话中诞生的。此前我们各自都有参与过类似的活动(我与“不是出版基金”来往甚密;恶鸟则与“泼先生”,“副本制作”均有联系),当恶鸟知道我有将网上的资料打印成册阅读的习惯,即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完成这些工作的时候,他决定在他原先的“联邦走马”计划中加入一项“小出版计划”。这么说似乎显得过于轻率,但背后肯定堆积着我俩强烈的“出版”诉求。我们第一次面谈就给自己加上了“邪典”的标签,制作一些符合我们共同趣味的小册子。
至于“理想主义的共享精神”,我想它并不适用于我们,这听起来太崇高了。事实上“共享”在当今更多地指向互联网上的“电子杂志”行为,而我们将作品付诸印制,并将其局限在一个“无限的少数人”圈子里进行相关交流的举动显然与之相去甚远。
Q.你对独立出版的理解?
A.我个人认为它更应该被称作“小出版”,其来源于伍尔夫夫妇发起成立的“霍加斯出版社”(The Hogarth Press)。而“独立”一词有相当的对抗性,显得有些过于自我标榜。当然这是我的私见。“小出版”也不等同于“自主出版”,它是一个有组织,有原则的民间团体,并不取决于作者/译者的“自主性”。我们有权选择,判断一部作品是否可以“小出版”,并且不必考虑市场。我们尽可能地完成一些出版方该做的事儿——给予作者/译者稿费,给予作品得体的装帧,并给予作品/作者应有的地位。
Q.小众趣味与大众趣味对立吗?你认为国内出版业没有给小众趣味读者以空间吗?
A.我只觉得通常人们更容易受“大众趣味”所引导,市场也是如此。但当今由于互联网的存在“小众”产品也有了其存在的可能。如果以后传统出版业的模式发生改变,根据“长尾理论”来说,国内出版业完全可以给“小众趣味”提供足够的空间,因为这中间省去了大量的成本,货架空间,仓储空间诸如此类,免去了很多对其自身存活,发展的担忧。
Q.为了做独立出版,你自筹经费还是找投资?二者比例多大?
A.自筹经费(主要由恶鸟提供)。
Q.独立出版为什么一定要付诸印刷?我的意思是,为什么一定要做成书的样子?可以做电子版嘛。
A.电子阅读器还没有有效地在国内普及,纸本册子仍然是最佳的阅读选择。再一个,恶鸟也曾经特别强调,“联邦走马”出品绝不等价于通常媒介意义上的以传播知识为目的的载体,它有自身的“物”性,这些册子的外在形式与内容之重要性没有高下之分。我们把它当成艺术品对待,而不是看了即丢的一个躯壳。
Q.你选择出版对象的标准是?
A.前面已经提过,“邪典”仍是我们主要的选择方向,当然我们也不会固步自封,给其设限,但凡优秀的作品,都应该被“小出版”。另外我还觉得各“小出版”们之间可以互通有无,互相推荐稿件。
Q.你觉得国内存在独立出版的空间吗?有多大?
A.存在,我习惯将之称为文化上的“游牧”,“小出版”一直在“沙漠”跟“绿洲”之间游荡,它的空间取决于你如何引导“羊群”,找不到,就饿死。即在于你如何坚持它的精神内核。
Q.你会一直做下去吗?
A.会的,我前面否认了它的“共享”,但“理想主义”的光环确实或多或少影响着我们。近期又有一员“悍将”——浙大比较文学博士林晓筱加入我们。既然我们不为利益而去,又有什么理由停下呢?
Q.如果你出版的作者将来红了怎么办?
A.那是好事儿啊。“人人都有机会成名十五分钟”嘛。
Q.你们的译作,如布考斯基的《样样干》,如果国内出版社出版了并且定价比你们还低,你们的优势在哪里?是否就是让一部分人先睹为快?
A.我们的优势在于我们从没想过与他们对抗,比较。之前做《样样干》的时候我们特地咨询过一些出版人:这本书有没有可能在国内出版?得到的回复是美国版权方苛刻的要求将使得布考斯基的作品很长一段时间内不会在大陆正式出版。况且,既然现在布考斯基已经很红了,我们没有理由再去关注制作其书的目的了。
Q.像张羞的《瀑布》等,有包装和销售的潜质,如果被出版公司出版,不是可以让更多人看到么?
A.问题在于它是诗歌。(完)
载《城市画报》2012年7月总第308期
A.“联邦走马出版计划”是我和作家恶鸟在去年年底一次通话中诞生的。此前我们各自都有参与过类似的活动(我与“不是出版基金”来往甚密;恶鸟则与“泼先生”,“副本制作”均有联系),当恶鸟知道我有将网上的资料打印成册阅读的习惯,即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完成这些工作的时候,他决定在他原先的“联邦走马”计划中加入一项“小出版计划”。这么说似乎显得过于轻率,但背后肯定堆积着我俩强烈的“出版”诉求。我们第一次面谈就给自己加上了“邪典”的标签,制作一些符合我们共同趣味的小册子。
至于“理想主义的共享精神”,我想它并不适用于我们,这听起来太崇高了。事实上“共享”在当今更多地指向互联网上的“电子杂志”行为,而我们将作品付诸印制,并将其局限在一个“无限的少数人”圈子里进行相关交流的举动显然与之相去甚远。
Q.你对独立出版的理解?
A.我个人认为它更应该被称作“小出版”,其来源于伍尔夫夫妇发起成立的“霍加斯出版社”(The Hogarth Press)。而“独立”一词有相当的对抗性,显得有些过于自我标榜。当然这是我的私见。“小出版”也不等同于“自主出版”,它是一个有组织,有原则的民间团体,并不取决于作者/译者的“自主性”。我们有权选择,判断一部作品是否可以“小出版”,并且不必考虑市场。我们尽可能地完成一些出版方该做的事儿——给予作者/译者稿费,给予作品得体的装帧,并给予作品/作者应有的地位。
Q.小众趣味与大众趣味对立吗?你认为国内出版业没有给小众趣味读者以空间吗?
A.我只觉得通常人们更容易受“大众趣味”所引导,市场也是如此。但当今由于互联网的存在“小众”产品也有了其存在的可能。如果以后传统出版业的模式发生改变,根据“长尾理论”来说,国内出版业完全可以给“小众趣味”提供足够的空间,因为这中间省去了大量的成本,货架空间,仓储空间诸如此类,免去了很多对其自身存活,发展的担忧。
Q.为了做独立出版,你自筹经费还是找投资?二者比例多大?
A.自筹经费(主要由恶鸟提供)。
Q.独立出版为什么一定要付诸印刷?我的意思是,为什么一定要做成书的样子?可以做电子版嘛。
A.电子阅读器还没有有效地在国内普及,纸本册子仍然是最佳的阅读选择。再一个,恶鸟也曾经特别强调,“联邦走马”出品绝不等价于通常媒介意义上的以传播知识为目的的载体,它有自身的“物”性,这些册子的外在形式与内容之重要性没有高下之分。我们把它当成艺术品对待,而不是看了即丢的一个躯壳。
Q.你选择出版对象的标准是?
A.前面已经提过,“邪典”仍是我们主要的选择方向,当然我们也不会固步自封,给其设限,但凡优秀的作品,都应该被“小出版”。另外我还觉得各“小出版”们之间可以互通有无,互相推荐稿件。
Q.你觉得国内存在独立出版的空间吗?有多大?
A.存在,我习惯将之称为文化上的“游牧”,“小出版”一直在“沙漠”跟“绿洲”之间游荡,它的空间取决于你如何引导“羊群”,找不到,就饿死。即在于你如何坚持它的精神内核。
Q.你会一直做下去吗?
A.会的,我前面否认了它的“共享”,但“理想主义”的光环确实或多或少影响着我们。近期又有一员“悍将”——浙大比较文学博士林晓筱加入我们。既然我们不为利益而去,又有什么理由停下呢?
Q.如果你出版的作者将来红了怎么办?
A.那是好事儿啊。“人人都有机会成名十五分钟”嘛。
Q.你们的译作,如布考斯基的《样样干》,如果国内出版社出版了并且定价比你们还低,你们的优势在哪里?是否就是让一部分人先睹为快?
A.我们的优势在于我们从没想过与他们对抗,比较。之前做《样样干》的时候我们特地咨询过一些出版人:这本书有没有可能在国内出版?得到的回复是美国版权方苛刻的要求将使得布考斯基的作品很长一段时间内不会在大陆正式出版。况且,既然现在布考斯基已经很红了,我们没有理由再去关注制作其书的目的了。
Q.像张羞的《瀑布》等,有包装和销售的潜质,如果被出版公司出版,不是可以让更多人看到么?
A.问题在于它是诗歌。(完)
载《城市画报》2012年7月总第30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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