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讨论的爱 是每一个人的哲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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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从时尚之都,繁华烟柳巷”被贬落“的哲学教授,一个在偏僻小镇,享受生活的”无名“理发师,他们彼此都”非我族类“,但却莫名其妙的相互吸引,擦出烟火般短暂而炙热的爱恋。
看到有很多讨论,说克莱蒙到底爱不爱詹妮弗?我的回答是:他认为他是爱的。所以,答案是,爱。那么······克莱蒙的哲学系女教授同事又怎么解释呢?他是欣赏的,这是介于友谊和爱情之间的一种近似暧昧的欣赏,但缺乏爱的冲动。如果詹妮弗没有出现,如果女同事没有家室,那么克莱蒙真的有可能会爱上她。别指责我们的哲学小猫咪很花心,在你的生活中,就没有那么三五个值得欣赏,有灵魂契合感的异性吗?人,是情感动物,我们天生具有爱人的能力,这种能力如同活泉之水,源源不竭,生生不息,如果没有社会责任和道德的约束,人是完全有可能也有能力朝三暮四的,而每一次的选择,他都会发自内心承认自己是真爱。
克莱蒙的爱,是自我意向为主的爱
他是一位哲学教授,又恰巧对“爱欲”深有研究。他认为爱先与思想,是纯然的肉体主动。所以,他不能被束缚,他不要孩子不要婚姻,他要哲学化的爱恋。
他出生于上层家庭,出入高档会所,听音乐会品红酒出席国际学术研讨会是他的常态。他会被自由,有独立性,浪漫性感的女人所吸引。他视哲学如命,看待世界的一切都会为套上哲学符号。他以巴黎为豪,痛恨这个阿拉斯的小地方。
他幸运地在这个“非人生存”的小地方遇到了两个女人。一个是灵魂契合的女哲学教师,她同样讨厌阿拉斯,她热爱写作热爱哲学,她是纯正的哲学派,能读懂自己的思想,她简直就是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另一个我,完美对象。另一个是则是詹妮弗,她和别的女人都不一样。她是个完完全全的社会人,浑身上下充满着烟火气,她以阿拉斯为荣,她喜欢娱乐明星和新闻,喜爱长篇叙事小说。她是这么地与众不同,充满未知。
如果给你两个这样选择,你会选谁?你会选择和另一个自己携手,还是去探索那个未知的秘境?
聪明的克莱蒙选择了后者,在这个无聊的小城市,已经单调得让人难以忍受了,我当然要去选择更加刺激的选项了,不是吗?于是他尝试接受,了解,但他从未想过要改变。也许他去改变了,但他改变的只是别人。他将詹妮弗的理发事业和哲学扯在一起,他一厢情愿的认为詹妮弗是“康德派”,居然还送了康德著作(天哪这么直男原地爆炸好吗)。这种完全的自我行为,显示出克莱蒙内心的占有欲和自私欲,这也和他前妻对他的评价一致。他依旧不会在阿拉斯呆满一个星期,一定是卡准了上课时间表,一天都不做停留。他喜欢神秘的与众不同,探险的刺激,又想拥有同样的灵魂契合。这是一种矛盾的感觉,不是吗?即便 他 和 女教授在一起了,终有一日也会因为无聊而离开。
所以,又回到了那个问题:真爱吗?当然了,只不过他为真实的詹妮弗又画了个完美的外衣,完美地欺骗了自己,在真实与幻梦中持续着爱恋。你看这个男人朗读诗歌时的深情,你看他早晨起来欣赏詹妮弗在厨房忙碌时的沉浸 ,多想时间就此 停下,让我爱着这个“我想象中的女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