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色速寫之阿麗娜 及 借題發揮的社會模型構想
阿麗娜這個人物實在具有經典意謂。
她確實佩戴著某些現代人的特徵,“仇恨、詛咒、咒駡周圍一切”,完全無法理解上帝、信仰、宗教、神聖、古代精神,甚至還侮辱、謾駡并敲打之——阿麗娜在孤兒院時自習武術,後來從羅馬尼亞逃出生天,在德國工作。然而,她卻并沒有受到什麽“新教教派”或“反衛道戰士”的影響,也根本沒適應山之外的現代生活,從根源來看,現代人的生活價值從未內涵并孕育其中,她只是適應了現代人的生活方式甚至思考方式,但并沒有徹底和全盤接受現代性的價值觀(這種【夾心人】的典型天朝就不少,尤以那種【知識份子牌屌絲】最為典型)。故此,阿麗娜對已經作為修女的童年好友維格琪亞的愛,深刻和偏執到了原始的地步,這使她拋棄現代生活,回到過著充溢正教限制的山之內的生活,并因此”幼稚“地嫉恨“奪走維的上帝、神甫、修女和正教”。有一條貫穿終始的線索式隱喻頗為意味深長:兩種【藥】,即醫藥和信仰,都無法醫治和拯救阿麗娜的歇斯底裡及靈魂,因為二者都不能使之【夢想成真】或【知行同一】——她就是無法和維格琪亞恢復只屬於二人的友愛關係——阿麗娜是一個身處於“史前史”中的“現代人“,是反現代的,又非復古主義者。但她本身的這一特徵又恰恰作為一種種現代性的最典型的【病癥】,生活在現代中的人們,在<山之內外>皆是【異鄉人】或【異教徒】。而這聯繫著一個能引發更幽微意象的問題上:
【阿麗娜:”我試過了 但上帝就是沒法拯救我 如果它是全能的 爲什麽不能滿足我的願望? “
維格琪亞:“你錯了 上帝滿足我們所需而非所想”
阿麗娜:“可是我的所想就是我的需要 我需要你”】
問題出在,阿麗娜擁有的是一種“墮落的神性的愛”,即,可以這樣作理解,她其實類近【複製】了古希臘不正經的神明們的形象,以至於對維的愛不亞於對上帝的愛,但是,她愛上了的是一個人。她憤怒的【像】正統排除異端那樣維持自己愛的正當性和合法性,從而才藉此反倒粗暴地排除了宗教和神本身。并因此受到了【懲戒】,她被綁在像十字架一樣的破板上,最後脫水而死,但她卻不代表值得惋惜的“耶穌”,故當她的屍體停留在醫院時,醫生雖然死理性的訓斥了正教徒,但卻只將她視為一具稀鬆平常的死者。【謀殺宗教】后,【異鄉人】沒有享受到【現代性】的尊重,而是徹底被【漠視】了——“一個男孩殺了他的母親后把照片登上網”“(現代)已經裂了”。
P.S:
原來這個蒙吉就是拍<四月三周兩天>的,只嘆這番比上番給力太多 但<擺渡性>較上番反而弱了,幸好<或非此或非彼>的倫理探索態度還持續著。上番關於墮胎的價值論角度的(要僅是形式和決策方面的就略好辦點了)問題,一直到現在還經常困擾我:在母腹里的嬰兒多大起算是個【人】?從泛人道主義來看,只要有了,那孩子就算是個人,這不違背仏教倫理亦不違背基督教倫理。但問題是,母親作為孕體,決定了自己孩子的父親,她是負責的并行使【人權】的一方,幼兒這時沒降臨在社會中,根本不具有這種【權力】和【能力】,而且關鍵的是,它現在還不具有【人性】,即便是【同情】的基礎亦建立在【大家都是人、都有共通感受和理解前提】的基礎和背景上。於是,泛人道主義會自動輸出否定自己的理路和結論,相反,部派佛教時期的<“正宗”>倫理則教導,【人】亦不過是【因緣和合】的,父母其實根本對子女沒有什麽先天的或神予的或自然的約束權——本來該負責并有權的變成沒權和不用負責的,幼兒沒【人權】卻有【因緣】,怎麼破?其實,各種類型有效績的社會都不會在上述問題上過於執著,但若想像一個受到上述兩種倫理或交叉支配的社會,就會變得過分有意思起來<素材收集>。
她確實佩戴著某些現代人的特徵,“仇恨、詛咒、咒駡周圍一切”,完全無法理解上帝、信仰、宗教、神聖、古代精神,甚至還侮辱、謾駡并敲打之——阿麗娜在孤兒院時自習武術,後來從羅馬尼亞逃出生天,在德國工作。然而,她卻并沒有受到什麽“新教教派”或“反衛道戰士”的影響,也根本沒適應山之外的現代生活,從根源來看,現代人的生活價值從未內涵并孕育其中,她只是適應了現代人的生活方式甚至思考方式,但并沒有徹底和全盤接受現代性的價值觀(這種【夾心人】的典型天朝就不少,尤以那種【知識份子牌屌絲】最為典型)。故此,阿麗娜對已經作為修女的童年好友維格琪亞的愛,深刻和偏執到了原始的地步,這使她拋棄現代生活,回到過著充溢正教限制的山之內的生活,并因此”幼稚“地嫉恨“奪走維的上帝、神甫、修女和正教”。有一條貫穿終始的線索式隱喻頗為意味深長:兩種【藥】,即醫藥和信仰,都無法醫治和拯救阿麗娜的歇斯底裡及靈魂,因為二者都不能使之【夢想成真】或【知行同一】——她就是無法和維格琪亞恢復只屬於二人的友愛關係——阿麗娜是一個身處於“史前史”中的“現代人“,是反現代的,又非復古主義者。但她本身的這一特徵又恰恰作為一種種現代性的最典型的【病癥】,生活在現代中的人們,在<山之內外>皆是【異鄉人】或【異教徒】。而這聯繫著一個能引發更幽微意象的問題上:
【阿麗娜:”我試過了 但上帝就是沒法拯救我 如果它是全能的 爲什麽不能滿足我的願望? “
維格琪亞:“你錯了 上帝滿足我們所需而非所想”
阿麗娜:“可是我的所想就是我的需要 我需要你”】
問題出在,阿麗娜擁有的是一種“墮落的神性的愛”,即,可以這樣作理解,她其實類近【複製】了古希臘不正經的神明們的形象,以至於對維的愛不亞於對上帝的愛,但是,她愛上了的是一個人。她憤怒的【像】正統排除異端那樣維持自己愛的正當性和合法性,從而才藉此反倒粗暴地排除了宗教和神本身。并因此受到了【懲戒】,她被綁在像十字架一樣的破板上,最後脫水而死,但她卻不代表值得惋惜的“耶穌”,故當她的屍體停留在醫院時,醫生雖然死理性的訓斥了正教徒,但卻只將她視為一具稀鬆平常的死者。【謀殺宗教】后,【異鄉人】沒有享受到【現代性】的尊重,而是徹底被【漠視】了——“一個男孩殺了他的母親后把照片登上網”“(現代)已經裂了”。
P.S:
原來這個蒙吉就是拍<四月三周兩天>的,只嘆這番比上番給力太多 但<擺渡性>較上番反而弱了,幸好<或非此或非彼>的倫理探索態度還持續著。上番關於墮胎的價值論角度的(要僅是形式和決策方面的就略好辦點了)問題,一直到現在還經常困擾我:在母腹里的嬰兒多大起算是個【人】?從泛人道主義來看,只要有了,那孩子就算是個人,這不違背仏教倫理亦不違背基督教倫理。但問題是,母親作為孕體,決定了自己孩子的父親,她是負責的并行使【人權】的一方,幼兒這時沒降臨在社會中,根本不具有這種【權力】和【能力】,而且關鍵的是,它現在還不具有【人性】,即便是【同情】的基礎亦建立在【大家都是人、都有共通感受和理解前提】的基礎和背景上。於是,泛人道主義會自動輸出否定自己的理路和結論,相反,部派佛教時期的<“正宗”>倫理則教導,【人】亦不過是【因緣和合】的,父母其實根本對子女沒有什麽先天的或神予的或自然的約束權——本來該負責并有權的變成沒權和不用負責的,幼兒沒【人權】卻有【因緣】,怎麼破?其實,各種類型有效績的社會都不會在上述問題上過於執著,但若想像一個受到上述兩種倫理或交叉支配的社會,就會變得過分有意思起來<素材收集>。
这篇影评有剧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