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几年前写的……翻出来算是纪念……
这篇影评可能有剧透
3:05,凌晨。看完电影A River Runs Through It,思绪万千。或许这样的表达是土了些,不过这却是我此刻最真实的感觉。胸口饱满却不能言尽。
电影是以第一人称叙述的,两兄弟中哥哥Norman的角度。
两兄弟出生在蒙大拿,一个因为相对偏僻便也因此无比靠近自然的省份。当牧师的父亲——一个严谨的,虔诚的的人——时常地教他们祈祷,礼拜,也教他们钓鱼。而可能是因为身为长子的缘故,父亲对哥哥貌似更为严格。只见到父亲一遍遍地让他重写他的作文。“要简洁,去掉一半吧。”他这么说着,把划满红线的纸又一次递给大儿子;这样悉心教导的时候,书房里却从不见他的小儿子。只看到两兄弟钓鱼是在一起。用着同样的由父亲教导而来的四拍钓鱼法,甩线时候鱼杆的摆动在2点到10点之间,那么精确。而虽然两兄弟用着同样的手法钓着鱼,小儿子却显然不像大儿子那样听话受教。
自古以来就是这样不是么。听话到有点木讷的大儿子,正直,善良,全心全意地对待自己喜欢的女孩,平凡而真诚地对她说嫁给我吧我会对你好的。这样的人,是一个社会的中流砥柱。也许不像小儿子那样性格开朗活泼,花样繁多,但一定是个脚踏实地的人。并非人人都宠爱他,但都对他抱以十分的信赖。也许不是一个女人眼中的“好男人”,但一定是一个好人。然后,有了这样的大儿子以后,就必然会有性格与之完全相反的,在两人述说将来的梦想的时候回说想要当职业假蝇钓手的天马行空到放浪不羁地步的孩子。招人喜欢,一张笑脸铺张开来无几人可抵挡的,那么地讨人喜欢。他会在乡邻们聚会的时候用力地抱起迎接他的母亲转个大大的圈,逗得她像十八岁似地咯咯地笑;金棕色的头发扬起在阳光中的时候,更加令人有爱他的冲动。
两兄弟都一样四体健强,只是内里却那样不同。
小的时候的哥哥是个标准的乖小孩,一切都不劳父母操心,而弟弟却是一个会在桌子旁边坐上一整个下午只为抗拒那一盘千百年来人们天天都在吃的麦片。他不愿意,所以他绝对不妥协。他的强悍是内在的,他的心这样强,以致父亲最后只得让步放弃。
到了更大一点的时候,两兄弟去镇里戏耍。经过每个城市都会有的那些腰肢柔软浓妆艳抹的女人们住的地方的时候,哥哥只是在一旁偷偷地看着,因为父亲的教导他铭记于心。他是一个虔诚的天主教徒的儿子,不能做出任何有悖于他与父亲宗教信仰的事情。而这时候的弟弟却冲了出去,学起女人们的样子向着他们搔首弄姿,引得她们发出更加放浪的笑声。虽然哥哥最后看不过去把弟弟一把抱了回去,但两人的区别也由此愈发明显。
日子过到了躁动不安的青春期的时候。这时候的男孩子们都会有一些疯狂的想法,但也只有那个弟弟,会说要借了别人家的船去试一试危险的急流险滩。起初大家都兴致勃勃满腔热情,但真正到了河边却说什么也没有人肯上那船了。哥哥虽然上去了,但回到家以后却终于忍耐不住和弟弟扭打在一起。他怕,他恐惧,死里逃生的经历让他知道,他和弟弟不一样。
电影快到中间的时候,大儿子去了洛杉矶还是哪里念一所不错的大学,离开了故乡去更加现代的城市,直到七年以后才回家。归来时一副学业有成的绅士派头,前途大好,也许会有一时的迷茫,不知道应当做什么,但想来未来总是光明的。当然了,他是受到父亲信赖的大儿子呵。而同时,小儿子则在家乡的附近念完了大学,毕业以后也早早地找到了工作。当地的一家小报社,记者。每天的新闻无非是那些,街边小料加一些空穴来风。如今的他依然延续这他的风格,内在的强悍依然保有着,并且因为他的成熟而愈发彰显。也许是因为如此,他变得那样风流倜傥,对女孩儿有着致命的吸引力。即使是无心的举手投足之间,也轻易地牵引了未来嫂子的目光。天知道他的哥哥是鼓起了多大的勇气,苦思冥想了多少办法才让那女孩儿记起了他,答应了他的邀请。
他是这样一个风度翩翩的男人,时不时的还显露出孩子的天真,当然了,因为他还年轻么。而这样的他,却好赌,欠了一大笔债。但他不要哥哥插手。他对他说,那是我的债,OK?那是我的债。而这笔债,放在那里,始终透着一股令人不安的冷气,隐隐地,在那个黑暗的角落里。
上天造人。而人不是神,所以不可能完美。于是上帝让哥哥学业有成,拥有完美人品的同时又有些固步自封,沉闷无趣。让弟弟受尽万千宠爱在人群中出挑耀眼的同时又毛躁卤莽,不知轻重。两者都是被咬过一口的苹果,所不同的是,前者的缺点只是稍微地掩去了他的光芒,而后者,却在不经意的时候给我们带来了毁灭性的打击。
哥哥和弟弟很不同,于是他下定了决心要接受大学的聘用,离开蒙大拿。他是个有事业心的人,所以他说,我要去芝加哥了,你也一起去吧,那里有好几家大报社。说着这话的时候他的语气里带着暗暗的隐忧,他觉得,某种东西正在暗地里蠢蠢欲动,不知何时就要爆发。而既然他不愿意接受他的援助,那么至少让他带他走。但是弟弟说不,不哥哥,我永远不会离开蒙大拿。说这话的时候他笑着,河水把金色的阳光反射在他的脸上,那时侯的他没有一丝阴霾,快乐得像一个天使。
我永远不会离开蒙大拿。
他的言语如此坚定,所以这样的希望也的确地实现了。以一种阴暗的,令人无法接受的,有所预兆的却又无比突然的方式。
“他被人用托枪打死了。尸体丢在小巷子里。他的手被打断了,右手。”
他的右手,曾经那么漂亮地甩着杆,以一种完全不同于父亲的方式,大幅度的,鱼线在空中成一水平线,摆出自由耀眼的弧度;他的右手,想来也曾在“露露”里熟练地丢着骰子,潇洒地用指尖飞出制胜的“A”;这一只右手,也曾在报道中增添过文字,虽然我不知道是怎样的,但想来也是调笑的,嬉笑怒骂间又带着玩世不恭的。就是那一只右手,在那之前不久,还在河里钓起了一条大小如同他上臂一般的鱼,充满活力地,肌肉和骨骼一起欢唱着年轻的快乐。那时父亲自豪地拍着他的肩,他则手提着那条鱼,笑得那样好看。
这样的右手,最后却被人生生折断,如同垃圾一般和他的主人一起被丢在肮脏的巷子里。
人生无常,如河。经过漂亮的平原流域一望无际;流入森林成为静谧的小溪;路过岩石众多的河道便成了急流,打着旋的那种;自还有险滩与尽头。
他是爱冒险的人,拖着哥哥一起坐着借来的小船在急流中冲浪沉浮;为了钓到那条大鱼在水中起起伏伏令人担心到屏住了呼吸;还有,那种在赌馆中一触即发的气氛。他的行动,那么激烈,另人侧目,担忧,同时却有不肯承认地佩服,羡慕。他就是有着那么一股冲劲,好像自由天然的生物,他奔放,热烈,甚至有些狂野。也许这狂野只占着他生命中的极小一部分,要知道他品质的大貌还是正面的,但就是这一点野生的特质,使得他就是不像一个生在牧师家庭中的人。不像社会中的任何一个人。
也许正因为不像,所以他的生命就在这短暂的二打头的数字里嘎然而止。
奇怪的是我看到这里的时候并不太难过,尽管我是那么地喜欢他。也许是因为他的双面性太强以至于我对他的感情也很难能简单地说明白。但是我却觉得,他是应该回去的,他受缚于这个世界,虽然他乐在其中,但终究不适合他。也许正是因为这样所以他不能去到更加工业的地方,他不能离开那自然,他不能离开那河,他还要在那河里钓鱼不是么。他属于那里,他的生命犹如在那河中玩激流勇进的游戏,时上时下,好像河中的一尾鱼又或是别的什么。他那样笑着,所以使得他周围的人都忘记了他终究还是那样一个人,有着涡卷和暗礁的人。那样自由天然的秉性。他不完美,但是人们却爱他。
整部电影虽然以哥哥为叙事者,但主角仍是他。即使故事的最后哥哥在河中钓鱼的样子似乎永恒,我却依然坚信那张为千万人所记住的照片上,那个场景里,用细细的鱼线划出优美形状的是他。
电影中的父亲说,我们不了解我们最熟悉的人,但这并不妨碍我们爱他。
Yes Paul, love you.
电影是以第一人称叙述的,两兄弟中哥哥Norman的角度。
两兄弟出生在蒙大拿,一个因为相对偏僻便也因此无比靠近自然的省份。当牧师的父亲——一个严谨的,虔诚的的人——时常地教他们祈祷,礼拜,也教他们钓鱼。而可能是因为身为长子的缘故,父亲对哥哥貌似更为严格。只见到父亲一遍遍地让他重写他的作文。“要简洁,去掉一半吧。”他这么说着,把划满红线的纸又一次递给大儿子;这样悉心教导的时候,书房里却从不见他的小儿子。只看到两兄弟钓鱼是在一起。用着同样的由父亲教导而来的四拍钓鱼法,甩线时候鱼杆的摆动在2点到10点之间,那么精确。而虽然两兄弟用着同样的手法钓着鱼,小儿子却显然不像大儿子那样听话受教。
自古以来就是这样不是么。听话到有点木讷的大儿子,正直,善良,全心全意地对待自己喜欢的女孩,平凡而真诚地对她说嫁给我吧我会对你好的。这样的人,是一个社会的中流砥柱。也许不像小儿子那样性格开朗活泼,花样繁多,但一定是个脚踏实地的人。并非人人都宠爱他,但都对他抱以十分的信赖。也许不是一个女人眼中的“好男人”,但一定是一个好人。然后,有了这样的大儿子以后,就必然会有性格与之完全相反的,在两人述说将来的梦想的时候回说想要当职业假蝇钓手的天马行空到放浪不羁地步的孩子。招人喜欢,一张笑脸铺张开来无几人可抵挡的,那么地讨人喜欢。他会在乡邻们聚会的时候用力地抱起迎接他的母亲转个大大的圈,逗得她像十八岁似地咯咯地笑;金棕色的头发扬起在阳光中的时候,更加令人有爱他的冲动。
两兄弟都一样四体健强,只是内里却那样不同。
小的时候的哥哥是个标准的乖小孩,一切都不劳父母操心,而弟弟却是一个会在桌子旁边坐上一整个下午只为抗拒那一盘千百年来人们天天都在吃的麦片。他不愿意,所以他绝对不妥协。他的强悍是内在的,他的心这样强,以致父亲最后只得让步放弃。
到了更大一点的时候,两兄弟去镇里戏耍。经过每个城市都会有的那些腰肢柔软浓妆艳抹的女人们住的地方的时候,哥哥只是在一旁偷偷地看着,因为父亲的教导他铭记于心。他是一个虔诚的天主教徒的儿子,不能做出任何有悖于他与父亲宗教信仰的事情。而这时候的弟弟却冲了出去,学起女人们的样子向着他们搔首弄姿,引得她们发出更加放浪的笑声。虽然哥哥最后看不过去把弟弟一把抱了回去,但两人的区别也由此愈发明显。
日子过到了躁动不安的青春期的时候。这时候的男孩子们都会有一些疯狂的想法,但也只有那个弟弟,会说要借了别人家的船去试一试危险的急流险滩。起初大家都兴致勃勃满腔热情,但真正到了河边却说什么也没有人肯上那船了。哥哥虽然上去了,但回到家以后却终于忍耐不住和弟弟扭打在一起。他怕,他恐惧,死里逃生的经历让他知道,他和弟弟不一样。
电影快到中间的时候,大儿子去了洛杉矶还是哪里念一所不错的大学,离开了故乡去更加现代的城市,直到七年以后才回家。归来时一副学业有成的绅士派头,前途大好,也许会有一时的迷茫,不知道应当做什么,但想来未来总是光明的。当然了,他是受到父亲信赖的大儿子呵。而同时,小儿子则在家乡的附近念完了大学,毕业以后也早早地找到了工作。当地的一家小报社,记者。每天的新闻无非是那些,街边小料加一些空穴来风。如今的他依然延续这他的风格,内在的强悍依然保有着,并且因为他的成熟而愈发彰显。也许是因为如此,他变得那样风流倜傥,对女孩儿有着致命的吸引力。即使是无心的举手投足之间,也轻易地牵引了未来嫂子的目光。天知道他的哥哥是鼓起了多大的勇气,苦思冥想了多少办法才让那女孩儿记起了他,答应了他的邀请。
他是这样一个风度翩翩的男人,时不时的还显露出孩子的天真,当然了,因为他还年轻么。而这样的他,却好赌,欠了一大笔债。但他不要哥哥插手。他对他说,那是我的债,OK?那是我的债。而这笔债,放在那里,始终透着一股令人不安的冷气,隐隐地,在那个黑暗的角落里。
上天造人。而人不是神,所以不可能完美。于是上帝让哥哥学业有成,拥有完美人品的同时又有些固步自封,沉闷无趣。让弟弟受尽万千宠爱在人群中出挑耀眼的同时又毛躁卤莽,不知轻重。两者都是被咬过一口的苹果,所不同的是,前者的缺点只是稍微地掩去了他的光芒,而后者,却在不经意的时候给我们带来了毁灭性的打击。
哥哥和弟弟很不同,于是他下定了决心要接受大学的聘用,离开蒙大拿。他是个有事业心的人,所以他说,我要去芝加哥了,你也一起去吧,那里有好几家大报社。说着这话的时候他的语气里带着暗暗的隐忧,他觉得,某种东西正在暗地里蠢蠢欲动,不知何时就要爆发。而既然他不愿意接受他的援助,那么至少让他带他走。但是弟弟说不,不哥哥,我永远不会离开蒙大拿。说这话的时候他笑着,河水把金色的阳光反射在他的脸上,那时侯的他没有一丝阴霾,快乐得像一个天使。
我永远不会离开蒙大拿。
他的言语如此坚定,所以这样的希望也的确地实现了。以一种阴暗的,令人无法接受的,有所预兆的却又无比突然的方式。
“他被人用托枪打死了。尸体丢在小巷子里。他的手被打断了,右手。”
他的右手,曾经那么漂亮地甩着杆,以一种完全不同于父亲的方式,大幅度的,鱼线在空中成一水平线,摆出自由耀眼的弧度;他的右手,想来也曾在“露露”里熟练地丢着骰子,潇洒地用指尖飞出制胜的“A”;这一只右手,也曾在报道中增添过文字,虽然我不知道是怎样的,但想来也是调笑的,嬉笑怒骂间又带着玩世不恭的。就是那一只右手,在那之前不久,还在河里钓起了一条大小如同他上臂一般的鱼,充满活力地,肌肉和骨骼一起欢唱着年轻的快乐。那时父亲自豪地拍着他的肩,他则手提着那条鱼,笑得那样好看。
这样的右手,最后却被人生生折断,如同垃圾一般和他的主人一起被丢在肮脏的巷子里。
人生无常,如河。经过漂亮的平原流域一望无际;流入森林成为静谧的小溪;路过岩石众多的河道便成了急流,打着旋的那种;自还有险滩与尽头。
他是爱冒险的人,拖着哥哥一起坐着借来的小船在急流中冲浪沉浮;为了钓到那条大鱼在水中起起伏伏令人担心到屏住了呼吸;还有,那种在赌馆中一触即发的气氛。他的行动,那么激烈,另人侧目,担忧,同时却有不肯承认地佩服,羡慕。他就是有着那么一股冲劲,好像自由天然的生物,他奔放,热烈,甚至有些狂野。也许这狂野只占着他生命中的极小一部分,要知道他品质的大貌还是正面的,但就是这一点野生的特质,使得他就是不像一个生在牧师家庭中的人。不像社会中的任何一个人。
也许正因为不像,所以他的生命就在这短暂的二打头的数字里嘎然而止。
奇怪的是我看到这里的时候并不太难过,尽管我是那么地喜欢他。也许是因为他的双面性太强以至于我对他的感情也很难能简单地说明白。但是我却觉得,他是应该回去的,他受缚于这个世界,虽然他乐在其中,但终究不适合他。也许正是因为这样所以他不能去到更加工业的地方,他不能离开那自然,他不能离开那河,他还要在那河里钓鱼不是么。他属于那里,他的生命犹如在那河中玩激流勇进的游戏,时上时下,好像河中的一尾鱼又或是别的什么。他那样笑着,所以使得他周围的人都忘记了他终究还是那样一个人,有着涡卷和暗礁的人。那样自由天然的秉性。他不完美,但是人们却爱他。
整部电影虽然以哥哥为叙事者,但主角仍是他。即使故事的最后哥哥在河中钓鱼的样子似乎永恒,我却依然坚信那张为千万人所记住的照片上,那个场景里,用细细的鱼线划出优美形状的是他。
电影中的父亲说,我们不了解我们最熟悉的人,但这并不妨碍我们爱他。
Yes Paul, love y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