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过于理智的傻瓜”
“当一个人对一件事情抱有极大的信心或必完成的理念时,他/她通常被认为是不理智的,极为浪漫主义的。”
许多评论把这个故事当成浪漫爱情故事。因为他们两个终于在一起了。这应该是一个不甚合逻辑的推论。两个人在一起,是最现实的事情;能下定决心并且不后悔,不是浪漫主义就能支撑得起的。这个故事和灰姑娘、和罗马假日都无关,这是一个真实的、就像比尔 盖茨同学赚了一整个摩天大厦那么多的钱一样真实于是让人不敢相信的故事。
他们碰上了所有的尴尬,热咖啡、前男友、两个爱过的女人、一个难以为继的书店、许多绯闻、不对等的事业,还有时间。穿过所有这些尴尬的两个人,在可能的情况下,都没有放弃选择的权力。尽管这个看似木讷的男子,只会问:“要茶么?”“咖啡?”“果汁?”“加了蜂蜜的杏仁?”等一系列不着边际问题,但看他很努力的尝试着,他仅仅是因为她是每个男人都梦想的情人而喜欢她?如果是这样,他为什么愿意把她当成一个连自己都不相信更遑论告诉别人的梦来看?为什么忙不迭的把自己拥有的东西摊开来给她挑,包括茶、咖啡和果汁?为什么不是要她一个签名、一场一夜情?
我不相信一见钟情,但我想,有一见如故的。若世界上有鬼,那么也许有三生石;若世界上无鬼,那么就可相信有气味和激素——那么为什么没有一见如故?
即便让对方看见最尴尬的自己,还是可以说:“我不知道该去哪里。”尽管被曝光之后,女子火冒三丈的说:“我以为我做了一个理智的决定。可事实证明我是愚蠢的。”但她心里面该知道,这真是一个理智的决定。气头上的话和急中生智,相比,我相信后者。
后来是一连串精挑细选的相亲,却似乎没有达到精挑细选的结果,“我相信,两个人的相遇是不理智的,因为完全无法预期,无法用既定条件来推论。所以能得出正确的结论,便弥足珍贵,仿佛解出一道已知条件极少的高难度的方程式一样珍贵。而通常情况下,这些方程式,在日常生活中并不被需要,即便它们具有非常精确的结构和优美的推演过程。”
男子想要摆脱这种并不“实用”的推演,于是在一场为“告别最糟糕的人”的聚会中坦诚,过去六个月的自己实在太糟糕了。结束这种乱七八糟的生活的方法是什么?解铃还需系铃人——这是很普通,一点都不浪漫的常识。
于是他来找她——原来之前他不去找她,是因为她不在英国——这一点都不浪漫。既然她在英国,他们俩才有现实可能性,这一点都不浪漫。于是她回过头来找他,一如她感到挫折时去找他,她感到他的需要就来了。这回的她,比以前少了任性,多了理智。是的,他告诉过她,报纸明天就会被扔掉;她就回来告诉他,是的,名气并不重要。也许她是一个大名人,也许他是一个生活不顺意的人,但他们都相信同样的道理,这很好——我不知道他们相信不相信爱情,或许他们可以在未来漫长的人生中让对方都相信。
可是他拒绝了,“我是一个过于理智的傻瓜。”
很好,这个理智的傻瓜召集了一堆人来思考他的人生问题——他以为人多可以解决问题吗?事实告诉我们,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中。这个结论看起来似乎不那么不理智。
我想人的理智应该是要追求好的东西的。那么最后想尽办法追回她,也不是那么不理智。结婚更是理智到底了,跟用手头足够的钱买一样必需的东西一样理智。
我喜欢片子的结尾,安娜既不引退也不放弃家庭——是不是因为结局太过美好,所以被认为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我想人的理智应该是要追求好的东西。理智这种在本能之外衍生出来的,和情感混杂不清的玩意,是为了让人们树立自己心中的准则,并因之寻找的相适应的好的东西——尽管目前尚无什么理论证明,这种好的东西必然存在,但也许我们可以用归纳法。
“读书的目的,为了要与好的东西见面:好事、好情、好人、好物。”也许有了这辨别的能力,才能知道notting hill中的选择有多么珍贵。
寻了浪漫的意思。在汉典上找到两篇引文。鲁迅《二心集·对于左翼作家联盟的意见》:“所以对于革命抱着浪漫谛克的幻想的人,一和革命接近,一到革命进行,便容易失望。” 瞿秋白《乱弹·狗样的英雄》:“中世纪式的战争是多么浪漫谛克呵!”据这两个意思来看,我并不赞同把这故事称为浪漫。这是一个用轻松的风格讲述的难过故事。一个珍贵的故事:人们在这个有许多意见的世界里,在一件自己的意见起最主导地位的事情上,做出了一个正确的选择,并得到了证实。
she may be the mirror of my dream
a smile reflected in a stream
she may not be what she may seem
inside as shell
she who always seems so happy 'n proud
who's eyes can be so private and so proud
no one's allowed to see them when they cry
she may be the love that can and hope to last
may come to me from shadows of the past
that I remember till the day I die
许多评论把这个故事当成浪漫爱情故事。因为他们两个终于在一起了。这应该是一个不甚合逻辑的推论。两个人在一起,是最现实的事情;能下定决心并且不后悔,不是浪漫主义就能支撑得起的。这个故事和灰姑娘、和罗马假日都无关,这是一个真实的、就像比尔 盖茨同学赚了一整个摩天大厦那么多的钱一样真实于是让人不敢相信的故事。
他们碰上了所有的尴尬,热咖啡、前男友、两个爱过的女人、一个难以为继的书店、许多绯闻、不对等的事业,还有时间。穿过所有这些尴尬的两个人,在可能的情况下,都没有放弃选择的权力。尽管这个看似木讷的男子,只会问:“要茶么?”“咖啡?”“果汁?”“加了蜂蜜的杏仁?”等一系列不着边际问题,但看他很努力的尝试着,他仅仅是因为她是每个男人都梦想的情人而喜欢她?如果是这样,他为什么愿意把她当成一个连自己都不相信更遑论告诉别人的梦来看?为什么忙不迭的把自己拥有的东西摊开来给她挑,包括茶、咖啡和果汁?为什么不是要她一个签名、一场一夜情?
我不相信一见钟情,但我想,有一见如故的。若世界上有鬼,那么也许有三生石;若世界上无鬼,那么就可相信有气味和激素——那么为什么没有一见如故?
即便让对方看见最尴尬的自己,还是可以说:“我不知道该去哪里。”尽管被曝光之后,女子火冒三丈的说:“我以为我做了一个理智的决定。可事实证明我是愚蠢的。”但她心里面该知道,这真是一个理智的决定。气头上的话和急中生智,相比,我相信后者。
后来是一连串精挑细选的相亲,却似乎没有达到精挑细选的结果,“我相信,两个人的相遇是不理智的,因为完全无法预期,无法用既定条件来推论。所以能得出正确的结论,便弥足珍贵,仿佛解出一道已知条件极少的高难度的方程式一样珍贵。而通常情况下,这些方程式,在日常生活中并不被需要,即便它们具有非常精确的结构和优美的推演过程。”
男子想要摆脱这种并不“实用”的推演,于是在一场为“告别最糟糕的人”的聚会中坦诚,过去六个月的自己实在太糟糕了。结束这种乱七八糟的生活的方法是什么?解铃还需系铃人——这是很普通,一点都不浪漫的常识。
于是他来找她——原来之前他不去找她,是因为她不在英国——这一点都不浪漫。既然她在英国,他们俩才有现实可能性,这一点都不浪漫。于是她回过头来找他,一如她感到挫折时去找他,她感到他的需要就来了。这回的她,比以前少了任性,多了理智。是的,他告诉过她,报纸明天就会被扔掉;她就回来告诉他,是的,名气并不重要。也许她是一个大名人,也许他是一个生活不顺意的人,但他们都相信同样的道理,这很好——我不知道他们相信不相信爱情,或许他们可以在未来漫长的人生中让对方都相信。
可是他拒绝了,“我是一个过于理智的傻瓜。”
很好,这个理智的傻瓜召集了一堆人来思考他的人生问题——他以为人多可以解决问题吗?事实告诉我们,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中。这个结论看起来似乎不那么不理智。
我想人的理智应该是要追求好的东西的。那么最后想尽办法追回她,也不是那么不理智。结婚更是理智到底了,跟用手头足够的钱买一样必需的东西一样理智。
我喜欢片子的结尾,安娜既不引退也不放弃家庭——是不是因为结局太过美好,所以被认为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我想人的理智应该是要追求好的东西。理智这种在本能之外衍生出来的,和情感混杂不清的玩意,是为了让人们树立自己心中的准则,并因之寻找的相适应的好的东西——尽管目前尚无什么理论证明,这种好的东西必然存在,但也许我们可以用归纳法。
“读书的目的,为了要与好的东西见面:好事、好情、好人、好物。”也许有了这辨别的能力,才能知道notting hill中的选择有多么珍贵。
寻了浪漫的意思。在汉典上找到两篇引文。鲁迅《二心集·对于左翼作家联盟的意见》:“所以对于革命抱着浪漫谛克的幻想的人,一和革命接近,一到革命进行,便容易失望。” 瞿秋白《乱弹·狗样的英雄》:“中世纪式的战争是多么浪漫谛克呵!”据这两个意思来看,我并不赞同把这故事称为浪漫。这是一个用轻松的风格讲述的难过故事。一个珍贵的故事:人们在这个有许多意见的世界里,在一件自己的意见起最主导地位的事情上,做出了一个正确的选择,并得到了证实。
she may be the mirror of my dream
a smile reflected in a stream
she may not be what she may seem
inside as shell
she who always seems so happy 'n proud
who's eyes can be so private and so proud
no one's allowed to see them when they cry
she may be the love that can and hope to last
may come to me from shadows of the past
that I remember till the day I die
这篇影评有剧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