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和这世界,有过情人般的争吵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或许我不该称它为故事,它是一个孩子的过往,盈满他的童年,是道疤,藏在最隐秘的角落里,让他日后时常忆起。与许多有过同种经历的孩子一样,这个孩子,人前亦从不提起。只是一天,孩子将这段过往书成了文,拍成了电影,并在电影尾梢加上一行字:献给我的母亲郭淑华。
是夜,我知道了这个叫郭淑华的女人的故事。你要知道,我是如此迫切地想说给你听。呵瞧,我已关上灯,盘腿于床,裹紧被子。窗外,是大风呼啸而过的夜。
郭淑华,电影中,她叫玫瑰。
故事,还要从玫瑰在夜总会里唱《忘不了》开始。一曲《忘不了》被她唱得千种风情万般姿态,当然,也唱飞了台下一个叫比尔的澳大利亚海军的心。玫瑰带着两个孩子漂扬过海来到澳大利亚与比尔结婚,这个男人可以给她稳定的家,安平喜乐的生活,更重要的,他爱她。于一个女人来说,还有比这更好的依靠吗?
那就好好过日子吧。
玫瑰偏不,因为她的美,因为她骨子里的不安分,因为她从不愿提及的过往。
开始辗转在不同的男人之间,无得一技之长?不怕的,张爱玲早说过,没有一个女人是因为她的灵魂美丽而被爱的。
她是一枝恣意绽放的玫瑰,自有男人愿为她打包。
当然,也有累的时候。许是厌倦了从一处到一处的漂泊,玫瑰回到了比尔身边,这个大度的男人敞开自己的怀抱迎接她和她的两个孩子。
有感激的,然他是水手,长期不着家。一来二去,与香港来的餐馆小厨阿佐勾搭成戏,个中情由绝不是耐不住寂寞这般简单。
耽溺于自己的美,又身无所长,还容不得男人忽视自己,觉得全天下所有的男人皆可为自己所虏。男人在身边会觉心安,若不在,惶恐忐忑如芒在背。太明白眼前似锦的繁华都是抓不住的,靠的住的,只是一个男人的肩膀。
只要是男人的肩膀,哪怕不宽厚,哪怕不温暖。带着一双儿女与阿佐生活在了一起。吵架,哀求,被弃,服药自杀。说来,阿佐并非不好,那么年轻的男孩,怎么去担负起一个家庭的重担?
挣不脱,不如向岁月俯首称臣。在阿佐的帮助下,玫瑰开始在餐馆洗盘子。一次聚会,身着旗袍的她款款走在前面,人们却把目光掠过她的肩头投向身后的女儿。难道连惟一自傲的资本也没有了?而比这更叫她难以接受的是女儿和阿佐似乎互生的暧昧之心。
她彻底崩溃了,将所有的悲愤全部倾泻在女儿身上,发疯般冲她咆哮……
这个世界不符合她的想象。情人般的争吵过,和解过,还是无用。再次服药。
也爱过的。当年与丈夫的弟弟私奔,贫病交加,情人客死他乡,留下她孤身一人和腹中的孩子。好一场奢华的爱情!
只是体验过大海浩淼的人还怎么去感受小溪的安宁?比尔好是好,但他永远成不了大海。
当比尔再次离家回军队时,玫瑰在屋里气急败坏地说那就回香港吧,之前的老板已电话自己,要自己回去,之前的听众也对自己念念不忘…..
此言一出,莫说两个孩子不信,她自己,怕是头一个不信的。还有什么呢?老都老了,色也败了,早已不是旧日时光,却还偏偏心那么傲,撞数遍南墙仍不肯低头。
未必不是个自私的人,但自私地有自己的底限。她是女人,也是母亲。既然作为女人的那一面已无得任何优势,该是为孩子们寻个稳当点的日子。她相信比尔会帮她。
大大的中国红睡袍悬在屋粱上,这件让男孩感到无比羞愤的睡袍里,装着一个叫玫瑰的女人的身体,那是他的母亲。他以为自己会哭,他是想哭的,但没有。那日玫瑰也是穿这件睡袍,裸着低领的睡裙和大半个乳房,出门倒垃圾被男孩和小伙伴瞧见,惹来小伙伴的背后窃议,男孩难过得在厕所大哭一场,这以后,他便再没为她哭过。
男孩随母亲辗转在不同男人的身边,从一个UNCLE处流落到另一个UNCLE家,像一棵植物那么自足,努力把脸迎向太阳以获取光亮。
好在岁月穷途末路时,爱与希望生生不惜。
我要庆幸这个孩子长大了,和所有正常的孩子一样长大了。没有吸毒没有酗酒没有犯罪,念了文学和哲学,成了作家,做了导演拍了电影。
一个童年是一个童年。是如萧红《呼兰河传》的结尾:以上我所写的并没有什么幽美的故事,只因他们充满我幼年的记忆,忘却不了,难以忘却,就记在这里了。
再寻常的童年也会给孩子留下他生命中最初的记忆,泯灭不了,消失不了。何况,这个孩子,他的童年,是何等的惊心动魄。
所以,他也选择了记下,一次次让母亲跃于自己的纸上,他说:or just to remember,to feel,to accept, to forgive, to love.
让我把这段英文用中文轻念一遍:或者只有记住,去感受,去接受,去原谅,才能去爱。
你在笑,对不对?
PS:《意》不是一部大悲的电影,但看完后,会有种如鲠在喉的痛。不得不提陈冲,之前听闻她凭此片击败汤唯获金马奖后时,还觉得可能是暗箱,是奖项均衡。今次一见,信了,这个女人,浑身上下都是戏,不服都不行。华人女演员中,在我看来,陈冲该是可以坐上头三把椅子。
是部好片,推荐一览。
是夜,我知道了这个叫郭淑华的女人的故事。你要知道,我是如此迫切地想说给你听。呵瞧,我已关上灯,盘腿于床,裹紧被子。窗外,是大风呼啸而过的夜。
郭淑华,电影中,她叫玫瑰。
故事,还要从玫瑰在夜总会里唱《忘不了》开始。一曲《忘不了》被她唱得千种风情万般姿态,当然,也唱飞了台下一个叫比尔的澳大利亚海军的心。玫瑰带着两个孩子漂扬过海来到澳大利亚与比尔结婚,这个男人可以给她稳定的家,安平喜乐的生活,更重要的,他爱她。于一个女人来说,还有比这更好的依靠吗?
那就好好过日子吧。
玫瑰偏不,因为她的美,因为她骨子里的不安分,因为她从不愿提及的过往。
开始辗转在不同的男人之间,无得一技之长?不怕的,张爱玲早说过,没有一个女人是因为她的灵魂美丽而被爱的。
她是一枝恣意绽放的玫瑰,自有男人愿为她打包。
当然,也有累的时候。许是厌倦了从一处到一处的漂泊,玫瑰回到了比尔身边,这个大度的男人敞开自己的怀抱迎接她和她的两个孩子。
有感激的,然他是水手,长期不着家。一来二去,与香港来的餐馆小厨阿佐勾搭成戏,个中情由绝不是耐不住寂寞这般简单。
耽溺于自己的美,又身无所长,还容不得男人忽视自己,觉得全天下所有的男人皆可为自己所虏。男人在身边会觉心安,若不在,惶恐忐忑如芒在背。太明白眼前似锦的繁华都是抓不住的,靠的住的,只是一个男人的肩膀。
只要是男人的肩膀,哪怕不宽厚,哪怕不温暖。带着一双儿女与阿佐生活在了一起。吵架,哀求,被弃,服药自杀。说来,阿佐并非不好,那么年轻的男孩,怎么去担负起一个家庭的重担?
挣不脱,不如向岁月俯首称臣。在阿佐的帮助下,玫瑰开始在餐馆洗盘子。一次聚会,身着旗袍的她款款走在前面,人们却把目光掠过她的肩头投向身后的女儿。难道连惟一自傲的资本也没有了?而比这更叫她难以接受的是女儿和阿佐似乎互生的暧昧之心。
她彻底崩溃了,将所有的悲愤全部倾泻在女儿身上,发疯般冲她咆哮……
这个世界不符合她的想象。情人般的争吵过,和解过,还是无用。再次服药。
也爱过的。当年与丈夫的弟弟私奔,贫病交加,情人客死他乡,留下她孤身一人和腹中的孩子。好一场奢华的爱情!
只是体验过大海浩淼的人还怎么去感受小溪的安宁?比尔好是好,但他永远成不了大海。
当比尔再次离家回军队时,玫瑰在屋里气急败坏地说那就回香港吧,之前的老板已电话自己,要自己回去,之前的听众也对自己念念不忘…..
此言一出,莫说两个孩子不信,她自己,怕是头一个不信的。还有什么呢?老都老了,色也败了,早已不是旧日时光,却还偏偏心那么傲,撞数遍南墙仍不肯低头。
未必不是个自私的人,但自私地有自己的底限。她是女人,也是母亲。既然作为女人的那一面已无得任何优势,该是为孩子们寻个稳当点的日子。她相信比尔会帮她。
大大的中国红睡袍悬在屋粱上,这件让男孩感到无比羞愤的睡袍里,装着一个叫玫瑰的女人的身体,那是他的母亲。他以为自己会哭,他是想哭的,但没有。那日玫瑰也是穿这件睡袍,裸着低领的睡裙和大半个乳房,出门倒垃圾被男孩和小伙伴瞧见,惹来小伙伴的背后窃议,男孩难过得在厕所大哭一场,这以后,他便再没为她哭过。
男孩随母亲辗转在不同男人的身边,从一个UNCLE处流落到另一个UNCLE家,像一棵植物那么自足,努力把脸迎向太阳以获取光亮。
好在岁月穷途末路时,爱与希望生生不惜。
我要庆幸这个孩子长大了,和所有正常的孩子一样长大了。没有吸毒没有酗酒没有犯罪,念了文学和哲学,成了作家,做了导演拍了电影。
一个童年是一个童年。是如萧红《呼兰河传》的结尾:以上我所写的并没有什么幽美的故事,只因他们充满我幼年的记忆,忘却不了,难以忘却,就记在这里了。
再寻常的童年也会给孩子留下他生命中最初的记忆,泯灭不了,消失不了。何况,这个孩子,他的童年,是何等的惊心动魄。
所以,他也选择了记下,一次次让母亲跃于自己的纸上,他说:or just to remember,to feel,to accept, to forgive, to love.
让我把这段英文用中文轻念一遍:或者只有记住,去感受,去接受,去原谅,才能去爱。
你在笑,对不对?
PS:《意》不是一部大悲的电影,但看完后,会有种如鲠在喉的痛。不得不提陈冲,之前听闻她凭此片击败汤唯获金马奖后时,还觉得可能是暗箱,是奖项均衡。今次一见,信了,这个女人,浑身上下都是戏,不服都不行。华人女演员中,在我看来,陈冲该是可以坐上头三把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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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影评有剧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