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中有江阳这样的检察官吗?
现实中有江阳这样的检察官吗?有的。
我想跟大家说说新疆石河子市检察院的检察官张飚,他就是江阳这类人。为张高平叔侄伸冤5年,即使在退休脱掉检察官制服后,也依然未放弃洗冤之路。
张飚是一名驻监狱检察官,主要工作就是监督监狱狱警行事工作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007年,在石河子监狱服刑的张高平在一次谈话中向张飚反映自己和侄子并没有强奸杀人,是被冤枉的”,此后张飚开始着手了解调查此案,他发现这起2003年5月发生于浙江杭州的叔侄俩“强奸致死案”疑点重重。随后,他开始为张高平申诉。
从2008年起,新疆石河子检察院连续5次将张高平案件的申诉材料寄交浙江法院、检察院。但对方却一直却没有回应。
直到2010年,他给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写了一封信:“我今年已经58岁了,还有两年就退休了,退休之前我想说个事……就是张高平这个案件,存在非常多的疑点。”在信中,张飚详细汇报了张高平叔侄抢劫杀人案的案情和石河子市检察院对此案的看法。不久,浙江省检察院予以回复说,已按照工作程序办理,谢谢对他们工作的支持。
他联系到张氏叔侄的家人,还建议他们寻求律师朱明勇的帮助,朱律师免费代理了张家叔侄的官司,替叔侄俩一趟趟往杭州跑。
张飚的执着与坚守,得到了许多同事的钦佩,但也有一些流言中伤张飚。他们甚至诋毁他收了张高平的钱才替他申诉,他心有委屈,却并不多做解释。就这样,张飚在压力下坚持为张高平申诉,直到2011年。
2011年2月,张飚退休了。退休意味着要脱掉检察官制服,意味着他再也无法以公权力形式为这个案子申诉平反。在去办退休手续的时候,他对领导和同事说,“希望能继续关注张高平叔侄的案子。”
退休后,他有一次去杭州旅游,还专门乘坐大巴重走了一遍张高平叔侄冤案发生时的高速路线,观察“作案地点”的现场环境,测算汽车经过两个收费站的大致时间,看是否有作案时间。
此后这起案件又因媒体介入报道,引起浙江方面的注意。2012年4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对张氏叔侄申诉案立案审查。
2013年3月26日,法庭宣判张高平叔侄无罪,当庭释放。
2013年3月27日,浙江省高院称,该案侦查机关违法使用狱侦耳目采用暴力、威胁等方法参与案件侦查,直接导致张高平叔侄冤案。高院副院长现场向张氏叔侄鞠躬道歉。
2013年3月28日,浙江省公安厅针对张氏叔侄错案作出表态:要调查公安在案件中的相关执法问题。
“张检察官,我是张高平呀,我被无罪释放啦……”当法庭宣告张高平无罪时,他第一时间拨通了张飚的电话。
电话那端,张飚听到之后,先说了一声“好”,顿了一下又连声说“好、好、好……”
电话这端,张高平大哭。
2013年12月,张飚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
2018年12月,张飚入选中华人民共和国“100名改革开放杰出贡献者”。
最后一句:要相信,怀有赤子之心的人,能坚守司法正义的人,是不会轻易被打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