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日]滋贺秀三
出版社: 商务印书馆
原作名: 中国家族法の原理
译者: 张建国 / 李力
出版年: 2013-5
页数: 685
定价: 54.00
装帧: 平装
丛书: 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政治法律社会
ISBN: 9787100096300
出版社: 商务印书馆
原作名: 中国家族法の原理
译者: 张建国 / 李力
出版年: 2013-5
页数: 685
定价: 54.00
装帧: 平装
丛书: 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政治法律社会
ISBN: 9787100096300
这本书的其他版本 · · · · · · ( 全部4 )
以下书单推荐 · · · · · · ( 全部 )
- 乡土中国与基层社会 (金声)
- 近三百年优秀学位论文编年选辑 (哲夫成城)
- 九分以上中国文史哲著作(乱序) (司空宅星)
- 2013年5、6月新书 (商务印书馆)
- 2013书架(A) (苇间疯)
谁读这本书? · · · · · ·
二手市场
· · · · · ·
订阅关于中国家族法原理的评论:
feed: rss 2.0
0 有用 掉帧麻雀 2021-12-21 21:41:44
“亲属”“家族”“继承”,作者从基本概念出发,引出自己对帝制时代中国家族法的理解,讨论了家的结构、家产的分配、嗣子的选择、妇女的地位等诸多问题,并且注意到中国法律与罗马法、日本法之间的区别和联系(虽然没怎么读懂)。不仅内容精深,而且资料充足,判牍判例、法律文书、民间调查皆有,读完后印象最深刻的是“父子一体、夫妻一体”的原则,同时,也对“嗣子”“义子”“养子”等容易混淆的概念有了更确切的理解。
0 有用 yuri 2016-03-13 19:23:50
不同章节的翻译水平参差不齐,但整本书确实写得非常流畅而严谨。
3 有用 刑警队李警官 2015-03-12 20:15:18
讲得还是很清楚的,只是有些又深又细的部分作者不了解。后三章的译者好可爱,把日语的语气都翻出来了呢~
0 有用 NALA 2021-12-13 14:26:55
读四分之一 论证充分 史料丰富 管中窥豹了一番
0 有用 沙漠中的常春藤 2022-10-29 17:08:50 上海
习惯法和观念法中渗透的伦理,社会乃至核心的经济问题
0 有用 文在兹 2024-03-29 23:24:37 山东
传统中国亲属关系和家庭生活的精准概括归纳,所得出的结论适用范围异常大。很有意思的是,最近关心中古家庭史,绝大多数学者以出土户籍材料为重心展开建构论证,而滋贺秀三则明确排除户籍意义上的家并作通代考察,但在我看来居然还是滋贺的研究更加通透,更有解释力。
0 有用 虚浮了 2024-03-21 18:17:24 湖北
经典,无须多言!
0 有用 无明尽 2024-03-10 20:27:42 北京
宣扬某种ideology,不等于相信这种ideology,相信这种ideology,不等于能执行这种ideology,在特定场合执行某种ideology,不等于这种ideology是普遍的,以上四种情形滋贺氏均有论及,除了沾了东洋学者特有的三句话说成十句话外,实在堪称聪明渊博之论。
0 有用 优雅骑士 2024-03-04 17:23:51 安徽
传统时期中国的家实质上是同居共财的同宗者形成的小团体。同居共财是其主要特征,但内核并非指家产共同所有,而是家产在经济的功能上为共同的东西,不同成员依据其在宗法体系中的地位在家产的处分中扮演不同角色。在宗法制下,祖先和子孙是同一个生命的连续,由于承继关系,在祖先和子孙之间的收入消费也得以统一核算,父亲作为包含无数世代的观念上的共同会计,成为了家产的权利主体,儿子则对家产拥有平等的继承期望权。一旦家族... 传统时期中国的家实质上是同居共财的同宗者形成的小团体。同居共财是其主要特征,但内核并非指家产共同所有,而是家产在经济的功能上为共同的东西,不同成员依据其在宗法体系中的地位在家产的处分中扮演不同角色。在宗法制下,祖先和子孙是同一个生命的连续,由于承继关系,在祖先和子孙之间的收入消费也得以统一核算,父亲作为包含无数世代的观念上的共同会计,成为了家产的权利主体,儿子则对家产拥有平等的继承期望权。一旦家族面临绝嗣,则会谋求通过拟制从同宗昭穆者相当者中选择承继人,以延续祭祀,维系同居共财体系。女性成员方面,妻子可以根据夫妻一体的原则被纳入夫家继承系列中从而对家产享有诸多权利,但未婚女子由于不在宗法秩序之中,因而仅是娘家家产的附益者。而妾、义子以及赘婿和招夫等不正规成员也因与宗法体系难以相融而地位低下 (展开)
0 有用 未激活 2023-12-23 10:42:51 河南
很透彻的研究,对我的硕士学位论文有很大启发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