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儿借这本书 · · · · · ·
以下书单推荐 · · · · · · ( 全部 )
- 法学nerd的偏冷读书世界 (李初一)
- 法学方法论 (Starry Night)
- 法律&社会科学 (谈笑风生拧巴怪)
- 2022:与世界的触角 (KK)
- 学科:社科法学 (余銘)
谁读这本书? · · · · · ·
二手市场
· · · · · ·
订阅关于法律中的社会科学的评论:
feed: rss 2.0
4 有用 voldemort 2012-02-07 19:42:40
内容并没有什么新奇之处。值得思考的是何老师看到的价值是什么。作为一本如何在法律中运用社会科学的工具书,大概是连接了何老师说的的内部理由和外部理由,试图告诉读者如何通过非内部逻辑的办法达成外部理由的效果,也就是诉讼和判决的某些目的。如果不仅仅是罗列社会科学渗透法律的过程,可以进一步讨论其原因可能会更有趣。
0 有用 穿风衣的猫 2008-10-01 16:58:29
挺好的实务-学术工具书。列为普通法教材最宜。
0 有用 Chincualex 2022-01-07 16:38:15
把社会科学作为一种技术去运用不是把路走窄了吗...
0 有用 莫奈之家 2023-10-25 18:48:47 湖北
美国人还是简单粗暴,擅于直白的描述,比如法哲学上的“规范性事实”一词,作者翻译为社会科学经验研究跟法律相似的一面,社科经验研究不指向单纯的事实,而是一般性的超越于适用个案的事实。为什么英美地区,不搞法哲学就显得很肤浅,不是没有原因,很多内行使用的概念,非要解释程通俗大白话一段。而且提炼理论的能力实在是太有限。当然这只是一本教材,作者还有一篇论文,把社科经验研究类比为普通法推理中的社会事实权威(so... 美国人还是简单粗暴,擅于直白的描述,比如法哲学上的“规范性事实”一词,作者翻译为社会科学经验研究跟法律相似的一面,社科经验研究不指向单纯的事实,而是一般性的超越于适用个案的事实。为什么英美地区,不搞法哲学就显得很肤浅,不是没有原因,很多内行使用的概念,非要解释程通俗大白话一段。而且提炼理论的能力实在是太有限。当然这只是一本教材,作者还有一篇论文,把社科经验研究类比为普通法推理中的社会事实权威(social authority),法官应当要像对待法律结论一样对待社科经验研究的结论,社会事实权威也可以像先例一样具有强意义上的制度性权威。显然,这个结论并不成立。在中国大陆的民事诉讼,别说制度性权威了,连当证据使用都不行。作者想象的是一个又严谨又认真但不能实现的事情。 (展开)
0 有用 荟萃楼珠宝 2024-01-20 17:03:48 吉林
标题很唬人,与其说是法律中的社会科学,不如说是美国普通法背景下司法审判中社会科学的呈现形式。讨论了司法、立法、社会框架性背景以及诉讼过程中社会科学的运用方式。实际上所谓的社会科学在呈现上多为心理学和统计学,这可能是造成美国法社会学研究政策导向的重要理由。有意思的是在一系列连续的案件中作者梳理了社会科学知识被反复认定和推翻的说理,以及最后一章中的陪审员选择的社会科学。
0 有用 荟萃楼珠宝 2024-01-20 17:03:48 吉林
标题很唬人,与其说是法律中的社会科学,不如说是美国普通法背景下司法审判中社会科学的呈现形式。讨论了司法、立法、社会框架性背景以及诉讼过程中社会科学的运用方式。实际上所谓的社会科学在呈现上多为心理学和统计学,这可能是造成美国法社会学研究政策导向的重要理由。有意思的是在一系列连续的案件中作者梳理了社会科学知识被反复认定和推翻的说理,以及最后一章中的陪审员选择的社会科学。
0 有用 莫奈之家 2023-10-25 18:48:47 湖北
美国人还是简单粗暴,擅于直白的描述,比如法哲学上的“规范性事实”一词,作者翻译为社会科学经验研究跟法律相似的一面,社科经验研究不指向单纯的事实,而是一般性的超越于适用个案的事实。为什么英美地区,不搞法哲学就显得很肤浅,不是没有原因,很多内行使用的概念,非要解释程通俗大白话一段。而且提炼理论的能力实在是太有限。当然这只是一本教材,作者还有一篇论文,把社科经验研究类比为普通法推理中的社会事实权威(so... 美国人还是简单粗暴,擅于直白的描述,比如法哲学上的“规范性事实”一词,作者翻译为社会科学经验研究跟法律相似的一面,社科经验研究不指向单纯的事实,而是一般性的超越于适用个案的事实。为什么英美地区,不搞法哲学就显得很肤浅,不是没有原因,很多内行使用的概念,非要解释程通俗大白话一段。而且提炼理论的能力实在是太有限。当然这只是一本教材,作者还有一篇论文,把社科经验研究类比为普通法推理中的社会事实权威(social authority),法官应当要像对待法律结论一样对待社科经验研究的结论,社会事实权威也可以像先例一样具有强意义上的制度性权威。显然,这个结论并不成立。在中国大陆的民事诉讼,别说制度性权威了,连当证据使用都不行。作者想象的是一个又严谨又认真但不能实现的事情。 (展开)
0 有用 KK 2022-05-06 09:23:31
比较醍醐灌顶,只是缺乏扎实的法理知识,对门派不甚了解
0 有用 Chincualex 2022-01-07 16:38:15
把社会科学作为一种技术去运用不是把路走窄了吗...
0 有用 刀锋 2021-10-19 07:42:35
相比之下,国内法学、社会学、经济学、传播学教学是多么的割裂与干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