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关于法律和民主法治国的商谈理论》的作者哈贝马斯提出对法律和宪法的范式性背景理解加以澄清,它所针对的是法学界日益流行的法律怀疑论,尤其是我怕谓的虚假实在论,它低估了现存法律实践的那些规范性预设的经验效用。在我们自17世纪以来不断进行着的关于政治共同体之法律构成的讨论中,还表现出了一种对整个现代笥的道德实践自我理解。这种自我理解不仅存在于一种普遍主义道德意识的种种证据之中,而且存在于民主法治国的自由建制之中。商谈论所要做的工作,是对这种自我理解作一种重构,使它能维护自己的规范性硬核,既抵制科学主义的还原,也抵制审美主义的同化。这是一本非同寻常的著作。从某种意义上说,它可能是哈贝马斯很好的著作。
【按语:在《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关于法律和民主法治国的商谈理论(1992)》中,哈贝马斯以一种成熟的风格将商谈论(discourse-theoretic theory)应用于政治(法律和国...
哈贝马斯奠定一生主要著作基础的问题在《认识与兴趣》一书中提出,即主体性问题。其实这个问题是承接着主体性危机之后,批判理论、尤其是后现代理论对主体性理论...
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1]影片《黑客帝国》对卢梭提出的这个著名异化悖论进行了具象化的诠释。观罢影片,震撼之余,如梦方醒:原来人脑也不过是高级智能的“...
在罗尔斯后面的小红人90年代席卷思想界 和马克思也扯到一起去了。。。communication 他的对话模式在中国一度被捧成黑老师。。。 不过沟通性行动还是很效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