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美)弗里德里希
出版社: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副标题: 宪政的宗教之维
原作名: Transcendent Justice: The Religious Dimension of Constitutionalism
译者: 周勇
出版年: 1997-08
页数: 157
定价: 9.00
装帧: 平装
丛书: 宪政译丛
ISBN: 9787108010599
出版社: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副标题: 宪政的宗教之维
原作名: Transcendent Justice: The Religious Dimension of Constitutionalism
译者: 周勇
出版年: 1997-08
页数: 157
定价: 9.00
装帧: 平装
丛书: 宪政译丛
ISBN: 9787108010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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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有用 墨茗 2010-01-15 14:04:35
记得同时买了几本宪政译丛,至今只读了这一本。
0 有用 慧敏 2020-06-19 01:24:22
阅读门槛略高,适用于写论文做参考,缺少相关训练的人读起来会觉得费力。
0 有用 心齋 2021-11-28 17:13:21
翻阅
1 有用 Array 2012-10-17 20:12:49
讲到宗教的东西我就不懂了
0 有用 蓍簪 2021-01-25 22:07:22
作者主要从欧陆理性主义的视角处理宪政的发生学,集中于基督教文明,因此提出了一个隐而不显的问题:没有超验世界的社会能否建立真正意义上的宪政秩序?为何人为法可以被挑战和修改?在基督教文明的超验正义之下有种每一个人的理性都能把握的自然法。人们凭此判断何种法律值得推崇。但存在另一个问题:以科学或意识形态为借口,声称把握了某种超验的正义理论,建立极权主义。小书基本没有涉及英美清教徒的思想世界或者没有处理宗教... 作者主要从欧陆理性主义的视角处理宪政的发生学,集中于基督教文明,因此提出了一个隐而不显的问题:没有超验世界的社会能否建立真正意义上的宪政秩序?为何人为法可以被挑战和修改?在基督教文明的超验正义之下有种每一个人的理性都能把握的自然法。人们凭此判断何种法律值得推崇。但存在另一个问题:以科学或意识形态为借口,声称把握了某种超验的正义理论,建立极权主义。小书基本没有涉及英美清教徒的思想世界或者没有处理宗教改革。由于阅读神学著作普及开来,人能够更直接与神打交道,接受神的启示与指令。因此,人在这个世界上的地位降低了,除神之外,人完全可以不用服从任何人。因此,对任何人都可以质疑,从而产生了权力有限的这一观念。如果仅从欧陆理性主义来看,人是理性和善良的,然而从英美的理性主义来看,人则是一种不值得信任的生物。 (展开)
0 有用 心齋 2021-11-28 17: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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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有用 蓍簪 2021-01-25 22:07:22
作者主要从欧陆理性主义的视角处理宪政的发生学,集中于基督教文明,因此提出了一个隐而不显的问题:没有超验世界的社会能否建立真正意义上的宪政秩序?为何人为法可以被挑战和修改?在基督教文明的超验正义之下有种每一个人的理性都能把握的自然法。人们凭此判断何种法律值得推崇。但存在另一个问题:以科学或意识形态为借口,声称把握了某种超验的正义理论,建立极权主义。小书基本没有涉及英美清教徒的思想世界或者没有处理宗教... 作者主要从欧陆理性主义的视角处理宪政的发生学,集中于基督教文明,因此提出了一个隐而不显的问题:没有超验世界的社会能否建立真正意义上的宪政秩序?为何人为法可以被挑战和修改?在基督教文明的超验正义之下有种每一个人的理性都能把握的自然法。人们凭此判断何种法律值得推崇。但存在另一个问题:以科学或意识形态为借口,声称把握了某种超验的正义理论,建立极权主义。小书基本没有涉及英美清教徒的思想世界或者没有处理宗教改革。由于阅读神学著作普及开来,人能够更直接与神打交道,接受神的启示与指令。因此,人在这个世界上的地位降低了,除神之外,人完全可以不用服从任何人。因此,对任何人都可以质疑,从而产生了权力有限的这一观念。如果仅从欧陆理性主义来看,人是理性和善良的,然而从英美的理性主义来看,人则是一种不值得信任的生物。 (展开)
0 有用 慧敏 2020-06-19 01:24:22
阅读门槛略高,适用于写论文做参考,缺少相关训练的人读起来会觉得费力。
2 有用 陈毓秀 2015-01-29 13:21:01
完全是从大陆理性主义的视野来梳理宪政,既没有怎么联系政治史,也没有意料到立法理性的危害,差评。
1 有用 Aviva_Sun 2014-12-11 11:32:20
宪法的基本功能,在于限制政府权力和保障公民人权,这早已确定下来并为绝大多数国家所接受,本书则是梳理了宪法这两项实质内容的形成过程。按弗里德里希的说法,宪政的传统并非出自希腊罗马,因为维护社会的安宁秩序,并不构成现代意义上的宪政,不论适用于该政治组织的最高法律是否被称为宪法。而宪政的传统来源于基督教,植根于基督教文化中所培植出的宗教信仰自由,但宪法不仅适用于基督教社会,笼罩其上的宗教教义逐渐褪去,宪... 宪法的基本功能,在于限制政府权力和保障公民人权,这早已确定下来并为绝大多数国家所接受,本书则是梳理了宪法这两项实质内容的形成过程。按弗里德里希的说法,宪政的传统并非出自希腊罗马,因为维护社会的安宁秩序,并不构成现代意义上的宪政,不论适用于该政治组织的最高法律是否被称为宪法。而宪政的传统来源于基督教,植根于基督教文化中所培植出的宗教信仰自由,但宪法不仅适用于基督教社会,笼罩其上的宗教教义逐渐褪去,宪法已进入世俗秩序之中,它所保护的人权也在不断发展和多样化,并对国际社会基于一部世界性的宪法来维护和平,存在积极意义。宪法应符合正义,正义属于自然法超验的范畴,它与民众的意志是一致的,可以通过人的理性来感知它把握它。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