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卷本的《法律、立法与自由》由“规则与秩序”、“社会正义的幻象”和“自由社会的政治秩序”三部分组成。本书是第一卷。尽管哈耶克费了很大的力气探讨法律与立法的关系,本书却并非是一部专业的法律学著作。他的法律理论是以解决个人自由与社会秩序之关系的问题为旨归的。同时,法律理论在哈耶克的著作当中又成了理解个人自由与社会治学之关系的重要途径和基本前提。
哈耶克对于组织持悲观态度。他认为,所谓的秩序其实可分为“自生自发的秩序”与“组织秩序”,而这两种秩序是完全不同的。它们分别由内部规则与外部规则来支配。既然社会规则主要体现在法律,那么也就有自由的法律与立法的法律的区别。通常我们所说的“社会的”或者分配的正义,只是在组织秩序中才具有意义。而它在自生自发的秩序中,也就是亚当・斯密所说的“大社会”或者卡尔・波普尔所谓的“开放社会”当中,则毫无疑义且与之完全不相容。值得注意和警惕的是,即使自由民主制度模式占据支配地位,因为代议机构(比如议会)既制定正当行为规则(如立法)又指导或管理政府,而必定导致自由社会的自生自发秩序逐渐转变成一种服务于有组织的利益集团联盟的全权性体制。正是这样,民主体制一步一步远离了它最可靠地保障个人自由的初衷。
在第一卷当中,哈耶克建构起他的自由理论,他重点论证了自由为什么是一个重要价值的问题,自由在哈耶克的整个社会哲学中具有支配性的地位。哈耶克指出,自由就是不受制于不正当的强制,这样,个人在社会当中必须具有确实地获得保障的领域。而法律就是自由的基础。
但是有组织秩序的法律,也有自生自发秩序的法律。即所谓的公法与私法。为了防止混淆公法与私法,就得把法律与立法区别开来。它在学理上建构起了社会秩序规则的二元观,把内部规则与外部规则区分开来。肯定了“私益”的价值。
高全喜:哈耶克与现代自由主义(上)http://t.cn/RZR6KTT(下) http://t.cn/RZR60t3在哈耶克所区分的两种法律规则的背后,...
看pdf,没法直接记在书上,只好靠豆瓣做笔记。哈耶克在这一章中区分了“组织”和“自生自发的秩序”。这个区分本身令人信服,但是我没看不懂的部分在于,“组织”...
建构论理性主义主张制度是为了实现人的目的而被刻意创造,因此以其存在的客观事实证明其存在之目的;同时建构论理性主义相信可以凭借;理性重新设计社会及其制度。而...
All the totalitarian doctrines, of whic...
秩序的定义,即“这样一种事态,其间无数且各种各样的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是极为密切的,所以我们可以从我们对整体中的某个空间部分或某个时间部分所作的了解中学会对...
本书为哈耶克的代表作之一,其重要性就不必多讲了。 哈耶克自以为本书才应该是《自由秩序原理》(或译为《自由宪章》,如此作者的意图就比较明确了。 译文经过几手,最...
这二三十年来,没有一个政治术语比“多数人的暴政”更加被人所滥用的了。一般来说,只要你反对多数人的意见,你就可以用这个词来称呼大多数。虽然如此,这个词的本来含...
【按语:在这部浩繁的最后著作中,哈耶克不无重复地申诉了其自生自发秩序和自由社会的理念,抨击了分配正义(社会正义)与全权国家这对孪生物,并最终给出了一个捍卫自...
演化论意义上的立法过程 哈耶克在《法律、立法与自由》中涉及到了立法的部分,当然,对于这样一部涵盖广泛的著作来说,挂一漏万没有什么可以指责的,这篇小文也并非要挑...
导言 哈耶克(F.A.Hayek)作为20世纪西方重要的经济学与政治哲学大师,关注对象始终是公民自由——在经济学领域,认为自由市场作为公民自由的前提,“回顾以往,私人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