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来没有一个家,”哈克写道,“或像所有的其他的男孩子那样去上学。我睡在街上或林子里,只要我想做,我就能做我想做的事情。这真是一种美好的生活。”
所以,当哈克去和道格拉斯寡妇住在一起时,他根本不喜欢这样。他不得不保持干净,整洁,始终都要听话,还得去上学。然后,他爸爸来了,把他带走住在了林子里。起初,哈克挺高兴,但是,他爸爸总是打他,所以,哈克决定逃走。
他遇到了吉姆,一个逃跑的奴隶,他们决定结伴乘木筏沿密西西比河顺流而下。当然他们遇到各种各样的麻烦和危险,但是,哈克感到很愉快。河上的生活是如此的自由、轻松、舒适……
本周的书虫,耐住性子一定要读完。扉页带中文也才不过54页,英文也许有上万字?故事还好玩有趣,虽然是简写本还能读出惊险来,生词还是有一些,还是忍不住看看右边的...
读毕,静思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 这是继《汤姆•索亚历险记》后马克·吐温又一部小说的新高度。 “我从来没有一个家,”哈克写道,“或像所有的其他的男孩子那样...
天性自由的哈克不喜欢住姨妈家,因为要受很多约束-“不得不睡在床上,穿干净衣服,学着有教养”。也许小朋友天生不喜欢被约束,不喜欢穿衣服、穿袜子、系安全带,不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