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来自康涅狄克州的蟋蟀――柴斯特,因一时贪吃,而不小心被挤入野餐盒中,带到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车站。幸运的是,在人情冷漠的纽约市中心里,它能马上找到一个爱它的小主人和两个“纽约佬”:塔克老鼠和亨利猫当好朋友。小主人家原本即将破产,因为些斯特神奇的音乐天赋而经济获得改善,它也逐渐在人文荟萃的纽约市里,成为一位超级演奏家。然而柴斯特却不快乐,原属于乡野的它,在秋天来临时开始想家了。还好,经过塔克老鼠和亨利猫的帮助,它终于如愿以偿地回到它深爱的地方。
已经记不清小时候是怎么跟蟋蟀玩的了,只依稀记得我和伙伴们翻过一段墙头,悄悄跑到一个地窖的入口,掀起入口处铺在地上的潮湿的草席。下面躲着三四只黑黄的蟋蟀,一动...
第一次完整地看完了《时代广场的蟋蟀》。关上页面。耳边似乎还在回响着切斯特演奏的音乐。“在歌声飘荡萦回的那几分钟里,时报广场像黄昏时候的草地一样安静。阳光流...
曾经有翻译者说实际应该翻成时报方场的蟋蟀,square嘛。不管它了,这个故事现在看来就是童年的美国传奇了,从乡下来到大城市,凭友谊和发掘自己的潜能赢得尊重;不过,...
童话寓言并不仅仅是儿童才能读的。《海鸥乔纳森》就非常深刻地说明了这一点。这部作品的繁体字版有另外一个特别古典的名字:《天地一沙鸥》。见过很多人取个“海鸥乔...
我在千禧年到来之前,买了一系列纽伯瑞的童书,其中最最喜爱的就是这本,时代广场的蟋蟀。 乡下的蟋蟀来到大城市,你一定听过这故事。善良又正直还身怀绝技的小蟋蟀,因...
时代广场的蟋蟀的短评(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