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1个月畅销500万册!奥巴马夫人怒怼特朗普:我永远都不原谅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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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寒冷的冬天,有一本新书的出版,迅速引爆了整个欧美世界。
它的火爆程度,堪比当年的《哈利·波特》。
它就是美国前总统奥巴马的妻子、美国前第一夫人米歇尔·奥巴马(Michelle Obama)的亲笔自传《成为》(Becoming)。
还在预售的时候,它就已经登上了美国亚马逊全榜第一名的宝座。
企鹅兰登出版社在北美首印 180 万册。
仅在正式开售的第一天,就卖出了 72.5 万册。
在英国、法国、德国、荷兰、西班牙、丹麦和芬兰,《成为》都登上了非虚构类榜单的第一名。
根据出版社公布的数据,截至到目前,上市一个多月的时间,全球销量超过 500 万册。
包括中文在内,这本书已经确定会翻译成至少 28 种语言在各国陆续出版。
它刷新了 2018 年整个英文世界的图书销售纪录。
美联社评价说,《成为》是今年最受人们期待的政治类图书。
美国脱口秀女王奥普拉·温弗瑞逢人便夸这本新书:
“书里有你想知道的一切,甚至还有一些你想象不到的东西”。
作为米歇尔的好友,奥普拉丝毫不吝啬她的赞美之词:
“这本书写得太好了,我能听到她的声音,想象到她的表情,感受到她的情绪。”
当我看完这本书的时候,我觉得奥普拉没有错,但是美联社错了。
因为这根本就不是一本政治类图书。
米歇尔在书里甚至直截了当地表示:我讨厌政治。
她在多年以前,就曾经多次跟奥巴马表示:
你能不能不去从政?
你能不能不去竞选美国总统?
这在今天的我们看来,都是无法理解,也是不可想象的。
她为什么要这样说?
这本“无关政治”的政治类回忆录,到底讲了些什么?
为什么米歇尔·奥巴马恨特朗普,恨到了“咬牙切齿”的程度?
接下来你将看到的,是这本书在国内首发的中文精华解读。
我相信,当你读完了米歇尔的一生,你也就读懂了你自己。
接下来,我会尝试用第一人称的视角,带你走进米歇尔·奥巴马的传奇人生。
01.“我觉得你不是上普林斯顿的料儿”
1964 年,我出生在芝加哥南城的一个黑人家庭里,我们一家四口人,我还有一个哥哥。
那时候的美国正处在震荡之中,肯尼迪遇刺,马丁·路德·金被人枪杀。
很多白人家庭从市中心搬到了郊区,因为那里环境更好、学校更好、房子更大、犯罪更少。
城里的白人变得越来越少。
而我们家就是留在城里的黑人家庭,我们没有自己的房子,跟亲戚住在一起。
爸爸是一个普通的蓝领工人。
而妈妈早早开始教我读书认字,她带我去图书馆,一泡就是大半天。
所以我对自己的阅读能力特别自信。
上幼儿园第一件事,老师教大家认读一组新单词,我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这是一组颜色词:
“red”“blue”“green”“black”“orange”“purple”和“white”
我很顺利地念出了前面 red、blue 这些单词,所以我念得很快。
但是念到 orange 的时候就卡了一下。
念到 white 的时候,我的脑袋就蒙了。
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满脑子想的都是 white white white,我觉得自己特别丢人,我觉得自己好蠢。
其实我心里念念不忘的,是把所有单词全都念对的同学,老师奖给他们一人一颗金箔纸做的小星星,戴在了他们胸前。
我不甘心。
第二天上课的时候,我要求重新念一遍卡片。
老师不同意,说还有别的课要上,但我坚持要重念。
一气呵成。
念到 white 那个单词,我几乎是扯着嗓子喊出来的。
那天下午,我昂首挺胸地回到家,胸前别着一枚金色的小星星。
从很小的时候,我就觉得,学习就像一场游戏。
在游戏中占了上风的时候,我是最高兴的。
很小的时候,大人问我:长大了你要做什么呀?
我骄傲地说:我要做一名儿科医生(pediatrician)。
大人都说:天哪,这丫头可真了不得!
我洋洋得意。
多年以后的我,也并没有什么两样。
小学二年级,我跳级了,因为太简单,直接跳到了三年级。
到高中的时候,我考上了芝加哥还不错的一所学校,叫惠特尼·扬高中(Whitney Young High School)。
在那里,我感到了自己的渺小。
我头一次跟很多白人子弟一块儿上学。
因为我们那时候上学是有种族比例分配的,黑人要占到百分之多少。
一开始,我都不能确定,我是不是跟同学们一样聪明。
在食堂打饭,认识新朋友的时候,我一直在怀疑自己:我不够优秀,不够优秀。
所幸我后来发现,只要我多花一些时间,我就能迎头赶上。
我在高中几乎是全 A 的成绩。
哥哥考上了普林斯顿,所以我也想去那里。
我以排名前 10% 的优异成绩,从高中毕业。
我还进入了美国国家高中荣誉生会(National Honor Society)。
但是在我申请大学之前,学校给我安排了一个专业的升学顾问做咨询,
了解了我的情况以后,她兜头就泼了一盆冷水:
“我觉得你不是上普林斯顿的料儿。”
我心里又犯起了嘀咕:这么说我还不够优秀。
那天离开那个顾问的办公室以后,我胸口憋着一股气,我惟一的想法就是:我要证明给你看!
我没有显赫的背景、过硬的推荐,努力——是我唯一能做的事。
6 个月后,普林斯顿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寄到了我家里。
在普林斯顿,我发现两个特点:白人多,男生多。
男生的数量是女生的 2 倍。
而黑人才不到学生总数的 9%。
我是一个扎眼的少数派。
大学的时候,我每时每刻都在学习。
我默默地、坚定地达成一个个目标,下定决心,在每一个框框里打勾“√”。
每一次证明自己之后,还有下一次挑战等着我。
我问自己:“我是不是足够优秀了?”
我在意别人的眼光,我希望获得人们的肯定。
从普林斯顿毕业以后,我又去哈佛大学的法学院,攻读博士。
这就是我一环扣一环的童年时光和教育生涯。
我以为人生就应该都是这样,按部就班,稳扎稳打。
直到他的出现,打翻了我人生的调色盘。
02.一个实习生,改变了我的一生
毕业以后,我顺利进入了盛德律师事务所工作。
每天,我踩着高跟鞋,穿着阿玛尼套装,到芝加哥市中心一座摩天大楼的 47 层上班。
我加入了梦寐以求的精英群体。
25 岁,我就有了助理。
下班以后,我像很多都市白领一样,去做有氧健身运动。
我挣的钱比爸妈一辈子挣的钱都多。
有一天,公司的高级合伙人问我:你能不能给一个马上要来报道的暑期实习生做督导?
我说:当然可以啊。
我不知道,我的生命轨迹从此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同事们都说,来的是哈佛大学法学院的一个明星学生。
他的名字叫贝拉克·奥巴马(Barack Obama)。
结果这个奥巴马同学,上班第一天就迟到了。
那天下着暴雨,我还准点到了单位。
我一边忙,一边等他。
我问助理:“那家伙还没来吗?”
“亲爱的,还没来呢。”
她知道我受不了别人迟到,我觉得那样很傲慢无礼。
同事们早都传开了,说他刚法学院一年级结束就来了,我们盛德招实习生一般都只招二年级的。
他等于是破格录取了。
哈佛的一位教授,也是盛德的一个合伙人的女儿说:
奥巴马是她遇到过的最有才华的法学院学生。
还有面试他的秘书也说:他人长得很帅。
我严重怀疑他们所说的一切。
我看过他简历上的大头照,呆头呆脑的,长得也一般,笑的时候咧着一口大白牙。
过了十分钟,他到了前台,我去接他,他不好意思地咧嘴一笑,比我想象得要高一些、瘦一些。
(当然我也有 1 米 8 的大个儿呢。)
他知道自己是顶着天才的名声来的,但他倒也没有恃才傲物的劲头儿。
我带他参观了公司。作为他的督导,我的职责就是给他提供建议,让他在这儿有归属感。
只不过他比我大三岁,我发现他也不需要什么建议,他在工作上很娴熟。
但他并不是像我这样,一步一步走向成功的。
他在哥伦比亚大学毕业以后,工作了几年,才考的哈佛研究生。
我觉得这种规划非常随性,像是人生路上的即兴穿梭。
这跟他漂泊不定的家世背景也有关系。
他爸爸是肯尼亚的黑人,早年因为车祸去世。妈妈是美国的白人。
他在夏威夷出生,又在印尼生活了 4 年,在洛杉矶读了两年书,又转学到哥伦比亚。
在上哈佛研究生之前,他在一家非营利组织里,做社区工作者,帮助重建社区、创造就业,年薪只有 12000 美元。
他去上法学院,是因为基层的工作让他看到:重大的社会变革,不仅需要基层人员的工作,还需要更强大的政策,和政府的行动。
我发现我也开始有点崇拜他了,崇拜他的那份自信,还有认真。
不过我可从来没把他看成是约会对象。
有一天吃完午饭,我发现他还抽烟——我可非常讨厌抽烟的人。
在我心里,我想他也就是——我带过的一个很优秀的暑期实习生,仅此而已。
我要把事业放在第一位。
接下来的几周里,他每天下午晚些时候,都会来我办公室坐坐,跟我聊会儿天。
毕竟律所里 400 多个律师,只有 5 个律师是黑人,所以我觉得还挺正常的。
不管我承不承认,我们的关系都在发生微妙的变化。
当我工作太忙,跟他见不上面的时候,我都会想到:他在做什么呢?
如果他没有出现在我的办公室门口,我多少会有些失望。
我对他有感觉,但这种感觉被我隐藏了起来,藏得很深。
我不允许我的事业和生活出现任何变数,我要稳步前进,因为再过几年我就可以做到合伙人的级别了。
或许我可以假装忽略:我们之间正在萌发、滋长的感觉。
但他可没有“假装忽略”这一点。
有一天吃午饭的时候,他跟我说:“我觉得我们应该约会。”
“什么,你跟我?”我假装震惊的样子——你怎么会这么想呢?
“我告诉过你,我不打算约会,而且我是你的督导。”
他苦笑了一下:“这算什么理由,你又不是我的老板。”
“而且你很漂亮。”
那年夏天,事务所给我们组织了一些活动,有一天晚上,去附近的一个剧院看音乐剧《悲惨世界》。
我给我们俩报了名,督导带着实习生去,挺正常的。
结果那天的演出非常糟糕,让我感觉如坐针毡。
我俩苦笑地对视了一眼。
他直起身来:“咱们出去怎么样?我们可以现在就走。”
其实我是个一向做事有始有终的人,只是那天我不知道为什么,我跟着他溜出了剧院。
我们俩去了附近的一家酒吧。
两天以后,我跟他去参加了一个烧烤派对。
我看着他跟一些男同事打起了篮球,我假装跟旁边同事的妻子讲话,有一搭没一搭的,可我的眼睛一直盯着他。
我看着他在场上矫健的身影,我的心里第一次被他这个人……打动。
那天晚上,我们开车回到市区,我内心里感受到一种新的疼痛,一颗新播下的种子,它渴望破土而出,渴望发芽。
那是 7 月份的盛夏,而他 8 月份实习结束就要走了。
一股暖流在我的脊背上蔓延开。我在心里和自己作斗争。
我是不是可以,试着跟他交往一下?
我没有把握,我不知道怎么做才合适。
可我突然觉得,我不想再等到什么都有把握了。
车子开进了小区,我脑袋还是有点懵。我们都等着对方说“再见”。
他抬起头看着我。
“我们去吃个冰激凌吧。”
他家旁边有一个冰激凌店,我们要了两个甜筒,在步行街上找了个地方。
我们伸直了膝盖,挨近了坐着。
在外头转悠了一天,虽然很累,但是很开心。
我们吃着,没有说话,担心冰激凌化掉。
我不知道,他可能看出来我的内心已经开始松动了。
他好奇地看着我,脸上挂着一丝微笑:
“我能吻你吗?”
就这样,我把身体靠了过去。
一切都变得明朗起来。(Everything felt clear.)。
03.奥巴马你个大骗子!
贝拉克·奥巴马是一个超级爱读书的人。
他对物质方面没什么要求,他的钱基本都花在书上。
啃那些文学、哲学类的大部头,对他来说都是稀松平常的事情。
他每天都要看好几份报纸,关注各种时事动向。
而我们住的地方离街面很近,晚上有各种吵闹声。
我觉得听着很闹心,他不觉得有什么,他能安之若素。
有一天睡了一会儿,我醒过来,我发现他正盯着天花板发呆,他的轮廓被外面的街灯照亮了。
我说:亲爱的,你在想什么呢?
他转过头来,看着我,笑容有点腼腆:
哦,我刚在想收入不平等的问题。
我:……
后来我知道了,他喜欢思考那些抽象的、宏大的问题,他总觉得自己能为这些问题做些什么。
他确实是个很“别致”的男人。
他第一次到我们家见我爸妈的时候,爸爸就很欣赏他。
只是他们觉得小伙子太优秀了,没敢抱什么奢望。
后来我哥哥告诉我,我俩走了以后,爸爸摇摇头,笑了起来:
“小伙子人是挺不错的。可惜长不了。”
他确实有一种魅力,就是志存高远。
就像当年他在我身边做实习生一样,在工作中,我看得到他的谦卑,还有他愿意为了更宏大的目标,牺牲自己的需求。
打球的时候,我哥哥说:“他不霸着球,但他是个有胆识的人。”
他是《哈佛法律评论》期刊,创刊 130 年来,第一个黑人主席。
毕业以后,他本可以顶着“明星实习生”的光环,到盛德这样薪水丰厚的律所工作,但他没有这么做。
他有着强烈的使命感,他在芝加哥主持选民登记运动,为一家民权律师事务所工作。
这让他还清学生贷款的时间延长了 2 倍。
他还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担任宪法讲师。
他对自己的人生方向如此笃定。
而他强烈的使命感,一直在无形中拷问着我:
因为我对未来的人生感到无比的迷茫。
我讨厌做律师,我不适合这份工作,虽然我能把它做好,虽然所有人都认可我。
但是它让我觉得空虚。
我在这条路上狂奔着追求卓越,可我都没有注意到:
我可能选错了路。
我的热情在哪儿?我怎么把热情和有意义的工作结合起来?
我害怕漫无目的的挣扎。
我想要活得像一个完完整整的人。(I wanted to feel whole.)
可我又渴望立马得到别人的尊重、得体的收入。
我几乎没怎么认真思考,就进入了法律行业。
我在想:我还能做什么?我还有什么技能?
而就在我迷茫的过程中,父亲因病去世了,他走的时候才 55 岁。
我最好的闺蜜苏珊娜因为癌症去世了,她离开的时候只有 26 岁。
我告诉自己:我不能浪费生命。我该行动起来了。
我面试了很多地方,奥巴马也鼓励我做各种各样的尝试。
1991 年,我开始在芝加哥市政府的公共部门就职,担任市长助理,同时担任规划发展的助理专员。
那一年,他的司法考试通过了,我们去下馆子庆祝。
吃着吃着,我们就聊起了婚姻的话题。
他握着我的手,说他全心全意地爱我,但他看不到结婚有什么意义。
从夏威夷开始,他的生活就一直过得很洒脱、很随性。他不想被什么东西束缚着。
听到他这些话,我顿时就气不打一处来。
我说:“如果我们彼此相爱,为什么我们不能用婚姻的形式确定下来?你的尊严会受到什么损害吗?”
我们总是为这个问题争来争去。
每次他一提这个我就火大。
服务员把饭后的甜点端了上来,
我情绪太激动了,根本没心情吃什么甜点。
他把盘子放在我面前,揭开了盖子。
结果我低头一看,本来应该装巧克力蛋糕的盘子里,放着一个黑色的天鹅绒盒子,里头是一枚钻戒。
我抬头看着贝拉克,他调皮地看着我。
他在搞恶作剧,故意逗我生气。
我反应了好一会儿才转怒为喜。
接下来的事情就很老套了:单膝跪地,求婚,我愿意,餐厅里所有人都在为我们鼓掌。
我呆呆地看着手上的戒指。
他说:“好了,这下你该安静了。”
你个大骗子。
1992 年 10 月,一个阳光灿烂的星期六,我们结婚了。
我的名字,也从米歇尔·罗宾逊,变成了米歇尔·奥巴马。
04.为了我,你可以不从政吗?
没错,当他决定从政的时候,我心里是一百个不乐意。
我不喜欢政客,我也不愿意让我的丈夫成为一名政客。
我总觉得一个好人,有很多方式来发挥影响,为什么一定要从政?
可是我反过来想:我自己不想干律师的时候,我身边只有他一个人支持我,鼓励我往前走。
他从来没有过一次,怀疑我的直觉,我的能力。
他总对我说一句话:别担心,你可以做到,我们会想出办法的。(Don’t worry. You can do this. We’ll figure it out.)
所以他第一次想要竞选公职的时候,我同意了。
但我给他泼冷水说:“我觉得你会受挫的。”(I think you’ll be frustrated.)
“如果你最后当选了,到头来付出多少努力,却什么事儿也干不成,你会疯掉的。”
他耸耸肩说:“或许吧。但也许我也能做点事情。谁知道呢?”
对啊,谁知道呢?
他就是这么乐观。
事实证明,他对了。
1996 年,贝拉克被选入伊利诺伊州参议院。
他忙到我跟他也一周好几天都见不着面。
这期间,我好不容易怀了孕,结果没过几周就流产了。
后来,我通过人工授精的方式,生下了我的两个女儿:
1998 年,玛利亚出生;
2001 年,萨沙出生。
05.因为我,他败了
我一边工作,一边带孩子,我也指不上他。
因为他的事业正发展得顺风顺水。
玛利亚出生几个月后,他再次选入州参议员。
他在考虑更高的目标:进入美国国会。
如果有机会让他在更广阔的舞台上发挥影响力,他一定不会待在原地的。
在他竞选国会议员的 6 个月时间里,他待在家里陪我和玛利亚的时间,加起来不超过 4 天。
我心里其实想说:他没戏,他在美国政坛上只是个无名小卒。
但我万没想到,他失败的原因是我一手造成的。
那年圣诞节,我们去夏威夷度假。
突然州政府打来电话,参议院临时决定开会,对一个打击犯罪的法案开始投票。
任何一个参议员不到场,法案可能就没法通过。
可是没想到,玛利亚半夜突然发起了高烧。
白天还在踢浪花的小姑娘,晚上就病倒了,吃药也不退烧,她一直在挠耳朵,我觉得是耳部感染。
她这个样子根本没办法上飞机。
我说:“我们还要再改签。”
他说:“我知道。”
我有一句话始终没有说出口:你可以一个人走啊。
他可以把我们娘儿俩扔在这儿,去投票。
我就不说,我偏不说,我看着孩子那么难受,我心疼。
我不想让我自己受苦。
万一她烧得更厉害了呢?万一得住院呢?
你会离开我们吗?
事实证明,他没有。他所有心思都放到了女儿身上。
后来确诊玛利亚是耳部重度感染,用了抗生素以后才开始好转。
当我们飞回芝加哥的时候,贝拉克面临的是一场政治灾难。
打击犯罪的法案差五票,最终没有通过。
虽然也不差他这一票,但他因为没有赶回来,受到所有人的抨击。
有一位著名的议员,几个月前刚刚在一次枪击案中失去了亲人。
而贝拉克·奥巴马竟然为了度假享乐,不肯屈尊回来为控制枪支这么重要的事情投票。
芝加哥的报纸上说,没回来投票的人,都是“没胆子的绵羊”(gutless sheep)。
有一个议员甚至点名贝拉克说:“拿孩子当借口不来工作的人,那人品可想而知。”
就这样,因为孩子耳朵疼,贝拉克在参议院兢兢业业工作三年的成果——帮穷人减税、帮老年人减少处方药的费用……似乎都一笔勾销了。
面对指责,贝拉克没有埋怨我们,他只是平静地告诉人们:
“我曾经听很多从政的人大谈家庭价值观的重要性。我希望你们能理解,你们的参议员是在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践行这些价值观。”
当他竞选的时候,他的对手就对黑人选民到处说:
“贝拉克在我们这儿,不过是一个长着黑人脸的白人罢了。”
甚至还有著名的黑人议员公开说:
“他上了哈佛,他成了一个受过教育的蠢货(educated fool)。我们不欢迎这些精英大学毕业的家伙。”
可我在想:黑人父母们天天期盼着自己的孩子有出息,希望他们成为的样子,不就是贝拉克这样的吗?
他们受过良好的教育,努力为自己所代表的黑人群体服务。
而为了竞争选票,这些黑人议员竟然就可以颠倒黑白,说这么“优秀”的人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我觉得这一切都很恶心。(It made me sick.)
我只庆幸一件事:贝拉克他关心我们,他心里有我们。
而他付出的代价就是:在民主党初选中落败,而那个诋毁他的对手获得了胜利。
2001 年,萨沙出生以后,我换了一份工作,我去了芝加哥大学医学中心,负责社区和对外事务。
我需要更好地负担起两个孩子的生活开支。
而贝拉克继续一边教书,一边做立法工作。
他在酝酿下一次腾飞。
……
在米歇尔的视角中,奥巴马之后如何一步步竞选成功,米歇尔在白宫中又做过哪些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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