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夜:艾丽丝.门罗《逃离》
微信公众号:Neko的一千零一夜
能把跌宕起伏的历史讲成一部鸿篇史诗的人,很厉害,不过能把平淡无奇的日子讲成让人回味的故事,这才是我心中最厉害的作家,而艾丽丝.门罗就是这样的好作家。
对于有些作家来说,写作需要非常丰富的经验和题材,这样才能写出猎奇且复杂的故事。
有些特定历史时期就是最适宜写作的土壤,国家不幸诗家幸,比如布拉格之春,那时的西欧作家就十分羡慕东欧作家,因为在剧烈动荡的大环境下,人生境遇也更为光怪陆离,满地都是俯拾可得的写作素材。
在有着悠久历史的国家里,写作也相对更容易一些,毕竟千百年的历史沉淀和文化积累已经成了土壤中的养分,就像乌拉圭作家加莱亚诺的《火的故事》,他只需把家乡的神话和历史写出来,就已经是多彩到让人眩晕的好故事了。
而艾丽丝.门罗是一个生活在小镇的女作家,这个小镇的人可能还没有咱们小区的人多,既没有剧烈变动的政治环境,也没什么悠久的历史,大家生活都很平淡,在这样一个偏远僻塞的环境下,她可以写什么呢?
如果换做是我,我想我会向单调乏味的环境投降,我会抱怨这样闭塞的环境并无新事可写。然而门罗则让我们看到了一个作家所拥有的无限可能性,她一直老老实实待在小镇里写作,并且写出了自己的一片天地。
门罗曾说过:“我想让读者感受到的惊人之处,不是发生了什么,而是发生的方式,因此稍长的短篇小说对我来说最为合适。”她也一直秉承着这样的写作原则,她一辈子写了很多短篇小说,而且这些短篇小说一直都维持着高水准,她只写过一篇长篇小说(我还没读过,但据说写得并不太好)。
其实她的短篇小说里题材的重复率是相当高的,你读几本她的书就会发现,她绝大部分都在写婚姻中的厌倦与出轨,记忆的偏差与纠偏,成长中的误会与纠葛,还有一小部分是女作家尴尬的身份定位(这也是她真实内心的写照)。
这 本书里的主角都是女性,有的女性很独立,很有主见,有的女性很懦弱,像一株藤蔓,只有依附在别人的世界里才能生存,不过你却很难在小说里读到门罗对她们作 出任何价值判断,既不戴着女权主义的有色眼镜也没有女性独有的浪漫主义色彩,她只是以旁观者的角度去描述她们所遭遇的一切,甚至连她们内心到底是怎样想 的,门罗也极少加以窥探。
她的洞察力也十分惊人,她能把寻常的生活发掘出令人惊叹的深度,布克国际奖是这样评价她的:“每读艾丽丝.门罗的小说,才发现生命中原来曾经疏忽遗忘太多事情。”
我 不知道男性读她的小说是什么感受,至少我读的时候,我是把她当做一个中性的作家,因为她下笔很冷静,很克制,这样的写作方式不可避免地会让有些读者感到疏 离,再加上极少有激烈冲突的故事情节,以至于很多人读不进去她的小说,就像之前介绍的《亲爱的生活》一样,《逃离》这本书我也是在第二遍读的时候,才体会 到它的好。
而 门罗的写作则让我们看到了一个作家所拥有的无限可能性,她的小说尽管发生在加拿大小镇,但却又一种世界小说的气质,你会在门罗的故事中读到希腊神话、南斯 拉夫、莎士比亚笔下双生子所带来的误会和灾难等等,这些来自世界不同地区的碎片化为吹拂在故事中的轻风,一点也不生硬,仿佛他们自然而然就应该在这里。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就是倒数第二个故事《播弄》,我太喜欢这个故事了,所以选择用尽量完整的方式来转述它,这个故事一共32页,引号部分摘自原文对话。
故事的开头是一个26岁的女孩子若冰Robin在神经兮兮的念叨自己的裙子:“如果她们不把那条裙子给我准备好,那我一定会死的。”她要穿的是一条紧腰身、下摆张开的鳄梨绿抛光布裙子,若冰着急穿这条裙子是为了到镇子三十英里外的市中心斯特拉特福看莎士比亚的《李尔王》。
去年此时,25岁的她也是穿着这条裙子去看戏,在散场时,她把手包弄丢了,她没有了唇膏,没有了回程车票,连一分钱都没有了。
这时她遇见了一个个子很高、头发花白、彬彬有礼的陌生男人,这个男人用带着东欧口音的英语说他可以借钱给她买车票,并且邀请她一起共进晚餐。
他带她回到了他的店铺,店铺里到处都是钟表。原来他是从黑山共和国来到加拿大的。他做了一道家乡炖菜——斯特柔伽诺夫,外加面包和红酒,还放了一段爵士乐,这让若冰感到很放松。
饭后,他提议一起去河边散散步,他问她叫什么名字:“说不定我得向别人介绍你的。”,于是她告诉了他。他的名字叫丹尼尔,“原本是丹尼洛. 阿德齐克,不过这儿便是丹尼尔了。”
他为她买了车票,她坚持要把钱寄给他。
“我 要出远门了,那明年夏天我还会在老地方。还是那家店铺。明年最迟六月,我一定会在的。你来看戏,到那家店。我再做饭,我们一块儿喝红酒,我会告诉你一年来 发生了什么事,你也告诉我。不过我还有一个要求。你仍然得穿同样的衣服。穿你的绿裙子。你的头发也仍然得是这个样子。”
火车快来了。他吻了她,他们吻了又吻。若冰之前从未谈过恋爱。
“重要的是我们相遇了。我们不写信。我们只需互相记得,明年夏天我们将重新见面。你不用通知我,来就是了。如果你的感觉还没有变的话,你来就是了。”他说。
在这一年里,若冰去图书馆翻遍了关于黑山共和国的资料,她无时无刻不在想着他,那天的相遇在她脑海中重复了无数遍,他像一道光照亮了她的世界,他们相遇了,这成了她快乐活下去的理由。
六月来临了,为了更好的重逢,若冰把那件鳄梨绿的裙子拿去洗衣店清洗。然而,洗衣店有事关闭了好几天,直到重逢的那天,洗衣店依旧没有开门。
她只能换了件酸橙绿的裙子去斯特拉特福,它不是鳄梨绿,也不是大裙摆。
那天下雨了,她忘了带伞。戏没有看完她就跑了出来。她精心做的发型被雨打湿了,再也不是去年相遇的模样。
她双腿发软,走到了那家店铺的门口,此刻的她再也经不起任何延宕了。
他还是老样子,还在那里,低着头摆弄着钟表。她怯生生地唤着他的名字。他工作得太专心,过了好久才抬起头。目光扫过门外的她。迟疑地走了过来。他不认得她了。她等着他说什么,可是他接着摇了摇头,一副十分反感的模样,当着她的面,狠狠地关上了门。
她永远也不要去斯特拉特福了。
四十年后,她依旧单身,在一家医院里当医生。某天,转进来一个病人,当她例行查房时看到这个新病人的那一刻,就认出了这个在她脑子里刻出一道道深深凹槽的男人,尽管他老了,身躯也萎缩了,她还是第一眼就认出了他。
病历本上写着他的名字:亚历山大. 阿德齐克。并不是丹尼尔,更不是丹尼洛。原来只是一次逢场作戏,他从一开始就在防范着她,就连名字都是假的。
她调来了他的档案,档案上面写着,这个老人确实叫亚历山大. 阿德齐克,出生于1924年,于1962年从如今已成为南斯拉夫的比捷洛杰韦奇移民到加拿大,他自幼就是一个聋哑人。
他还有个双胞胎兄弟,丹尼洛. 阿德齐克,已于1995年去世。
在莎士比亚的戏剧里,双生子往往是误会的源头。没想到这不可思议的一幕竟也发生在她自己的身上,只是这个误会像肿瘤一样整整生长了四十年,命运的播弄让两个人阴错阳差地进入了一个仪式般美好的世界,然后再亲手将系在一起的两个人分开,直至阴阳两隔。
为了遇见丹尼尔,若冰花光了她一辈子的运气。很难说清他们的相遇是幸运还是不幸。
直至如今,若冰都在懊恼那个洗衣店,如果那条鳄梨绿裙子能按时送过去,一切也许会完全不同。
这本书一共八篇小说,每篇的主题都是不同性质的逃离,都很精彩,然而唯独这篇给我一种别样的感受,我不是一个浪漫的人,但读这篇文章的时候,我是真心相信这份不可思议的际遇是真实存在的。
如今这个故事在我的心里已经被拍成了一部电影,我知道它会一直在这里,如果我愿意,随时都可以按下播放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