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雍的“双重面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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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续277年的明朝,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是不容忽视的,其统治时间仅次于唐朝,政治体制起了重要的作用。孟森先生曾道:“于明一代,当措意其制作。措意明之制作,当究心于明祖之开国”,强调了明一代的制度的重要性。明代的国家制度大体奠定于洪武时期,并与明太祖的治国理念息息相关,这一点是很少有争议的。有关明太祖朱元璋的著作可谓汗牛充栋,其中吴晗先生的《朱元璋传》,一直被认为是一部深入浅出、雅俗共赏的杰出之作。
近日带着“朱元璋的治国理念”这一问题通读先生著作,在《明代的学校》一文中看到先生写道:“明初的国子监既是学校,又是监狱,又是刑场。”这句话引起笔者的兴趣,明代国子监的前身是国子学,可以追溯到元顺第至正二十五年(1365)“岁乙巳月丙辰朔置国子学,以元故集庆路儒学为之。”洪武十五年又改国子学为国子监,称之为南京国子监或南雍。南雍作为学校的性质是不言而喻的,而为何成为“刑场”和“监狱”呢?在读《朱元璋传》的过程中,笔者认为,这与朱元璋在建国过程中的种种经历以及随之而形成的观念有密切联系,正是这些经历深切影响了其治国理念的形成。
一 、明初的儒士
纵观朱元璋开国的历程,儒士起了重要的作,明太祖虽然出身淮右布衣,但是在建立政权的过程中积极学习儒家的学说和理论。《明史》记载:朱升,元末学正,黄盗起,弃官隐。太祖下徽州,召问时务,对曰:“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这几句话对太祖后来的发展有重要影响;李善长也曾对太祖说:“秦乱,汉高祖起布衣,豁达大度,知人善任,不嗜杀人,五载遂成帝业。法其所为,天下不足定也”希望太祖能够学习汉高祖刘邦;宋濂,明史记载他“元至正中荐授翰林编修,以亲老辞不行”足见他的儒学修养,“濂亦首用文学受知,恒侍左右,备顾问。”太祖让他讲《左传》,他告诉太祖说:“得天下以人心为本。人心不固,虽金帛充牣,将焉用之。太祖悉称善。”建国后明太祖也建立经筵制度,每日听儒士讲学,研究儒家思想。纵观建国历程,朱元璋对儒士十分尊重,吴晗先生提出,朱元璋对于读书人采取了“养士”的措施以支持政权的建设,《明史》也记载太祖“筑礼贤馆以处基等,宠礼甚至”。
余英时先生将士与君主的关系归纳为三类,即师、友、臣。在开国之前,朱元璋与这些儒士的关系,大多在“师”与“友”两个层次,处于温和的君臣关系中。这与当时的形式不无关系,在政权还未稳固的时候,这些儒士的支持对朱元璋至关重要。儒士不仅仅是懂得治国方略的读书人,他们也是地主,在地方上有领导权威并且具有一定的经济和军事实力。吴晗先生指出,善于团结地主阶级是朱元璋政权得以建立的重要原因。
然而,必须注意的是,地方儒士不仅是政权的支持力量,同时也是政权的反对力量。如贵溪儒士夏伯启叔侄、苏州人姚润、王谟都拒绝做新王朝的官吏,朱元璋则将他们判处死刑,全家籍没。山阴人杨维桢,诗名擅一时,洪武二年被征为官,婉辞不去,明年再遣,进御曰;“皇帝竭吾之能,不强吾所不能,则可?否则有蹈海死耳。”坚决不仕。洪武一朝著名的儒官刘基,最初并没有为朱元璋政权服务的打算,对明太祖的起义也直斥为盗贼“五载江淮百战场,乾坤举目总堪伤,已闻盗贼多余蚁,无奈官军暴似狼。” 对于那些坚决不做官的儒士,朱元璋多以严苛的刑罚对待,甚至处以死刑。洪武一朝,与儒士相关的另一惨剧则是文字狱,从洪武十七年到洪武二十五年,长达十三年的文字狱中,被冤死的儒士不计其数。为什么朱元璋要对他们采取强制甚至残酷的压制手段呢?笔者认为,这其中一部分原因与儒士的一个传统身份定义有关。
二、儒士——“道统”的继承者
谈论“士”与“道”的关系,可以追寻到春秋战国时期。春秋战国之时,礼乐崩坏,王官之学流散于诸子百家,士便成了礼乐的解释者。从官师政教合一到政教分离,余英时先生提出在这一转变中,士阶层从封建身份中解放出来成为文化传统的承担者, 孔子说“士志于道”也明确指出“士”是“道”的承担者。一般认为,韩愈是道统论的创立者,在《文史通义原道》一文中韩愈认为道的传承顺序是“尧舜禹汤文武孔孟”。而宋明语境中的道统观则受朱熹道统理念的影响,余英时先生认为朱熹的大弟子黄干是宋之后的道统观念的正式创立者。他指出朱熹有意将“道统”和“道学”划分为两个历史阶段,道统时代内圣外王合一,上古圣王能“行道”,无需讲求道学。周公以后,内圣外王分裂,孔子开创“道学”时代。黄干继承朱熹用“尧、舜、禹、汤、文、武、周公生而道始行,孔子、孟子生而道始明”明确了道统的含义,强调道的权威归于儒士。
与道统相随的一个观念则是“政统”,道统与政统,统治权力与统治思想在政权建构中成为一对相互联系的观念。从政统的角度说,君主是主体;从道统的角度说,师儒是主体。双方的主体地位得以建立则是由于,儒士有“德”;君主有“位”。这一对互补的理念共同成为“天下有道”的保证,“虽有其位,苟无其德,不敢做礼乐焉,虽有其德,苟无其位,不敢做礼乐焉。(《中庸》)”以道自任的士大夫成为统治的精神权威其不容忽视的意义便是,可以“以道抗势”约束君主的行为,或者“引势入道”实现儒家长期追求的理想政治。
由于儒士是道统的承担者,他们便成为了统治合法性的一部分,拥有了质疑政权的话语权。孔子说“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孟子则说“天下有道,以道殉身,天下无道,以身殉道。”历朝历代许多士大夫,都以这两句话为准则。因此,明初那些坚决不入新朝做官的儒士,便成为了政权合法性的挑战者。“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不做王臣,不认天子,这是朱元璋所无法容忍的。此外,政权建立之初正是十分需要人才的时候,那些有才学、有名望的儒士却坚决不为朱家政权服务也让他感到痛恨,其次则是朱元璋的文化自卑心理,在他看来这些人不承认明王朝是因为他布衣的出身。基于以上几点,严刑苛法便随之而起了。对于在朝为官的儒士,朱元璋也要对他们进行打压,将权力牢牢掌握在君主一人之手,儒官只有建议的权力,听不听从则完全由君主决定了。
三、君师——明太祖的身份定位
明太祖建国之初所建立的制度都是为了朱家政权的稳定延续所设置,对于儒官的压制也不例外。官僚是政权的支柱,明初规定“科举必由学校”而“府州县学诸生,入国学者乃可得官,不入者不能得也。”中央学校级国子监便成为源源不断提供官僚人才的基地,其中培养的必然是符合政权需要的人才。
洪武时期的中央学校,即南雍,建成后曾立《大明敕建太学碑》碑文中记到:“圣天子位居君师,续道统于尧舜禹汤文武,建学定规,高出前古。凡我登堂养正游艺之士,斯言斯诵,相勉相诲,无负教养,则正人端士丛出,而为国家桢干。祚圣子神孙之业,万世而无穷者,当自今始。”位居君师,延续道统,笔者认为这一句需要特别加以注意。韩愈的道统论中认为道的传承顺序是“尧舜禹汤文武孔孟”。在碑文中,明太祖以君师的身份被立于孔孟之前,不由发人深思。
自春秋以后,道统与政统二分,儒士有德,君主有位。二者的职能也被划分,儒士作为道德和学问的传承者,其职能是教化人民,导民向善;君主作为政治权威,其职能则是治民。负责“教”的是师,负责“治”的是君,而治教是统治必不可少的两个部分,这无形中也提高了士大夫的地位。从历朝历代来看,君主往往也涉教化之事推行治教合一,提高自己的权威,在明初这一倾向大大加强了。通过君师这一身份定位,明太祖便成为了承继“尧舜禹汤文武”的君主,而那个时期被认为是内圣外王合一的时期,君主既是政治权威也是精神权威,儒士便失去了以道抗势的话语权。虽然治教合一在现实中并没有实现,但这也是太祖打压儒士提高君权思想的一个表现。
作为君师,在南雍中,明太祖建立了严格的管理机制,本文从学规的角度对此进行阐述。据《南雍志》记载,曾先后四次制定学规,分别是洪武十五年三月太祖钦定学规九条、洪武十五年五月二十七日,礼部尚书刘仲质等钦奉敕旨,条成学规一十二条,合前九条,梓行以赐师生、十六年正月十八日,设置五经博士,又为定拟学规八条、三十年七月二十日,署祭酒太常寺压张显宗、署司业事翰林院修撰韩克忠等与礼部增定学规以闻,上亲为裁定二十七条,通前五十六款,遵行既久,则谓之监规云。纵观这四次学规制定,其特点是学规逐渐具体化、严格化。
如洪武十五年三月的九条学规中规定生员“各宜遵承师训,循规蹈矩,凡出入起居升堂会撰,毋得有犯学规,违者痛决”,洪武十五年五月则具体规定“敢有毁辱师长及生事告讦者……定将犯人杖一百,发云南地面充军”还规定诸生“毋得到于别堂往来相引,议论他人长短,因而交结为非,违者从绳愆厅纠察,严加治罪。”洪武十六年的学规对于学业制定了专门的条款,“定生员三等高下,定六堂师范高下”按照监生坐堂时间及学业水平升级,此外还建立了积分制,通过考试积分的形式考察学业。
洪武三十年所定学规不仅对监生进行全方面的管制,其严厉程度也大大提高。规定诸生“衣巾务要遵从朝廷制度,不许穿戴常人巾服”,每三日一次背书“大诰一百字、本经一百字、四书一百字,不但熟记文词,务要通晓义理”,每月“作课六道……作完送改,以凭类进”,每日“写仿一幅,每幅务要十六行”……并且几乎每一条学规后都有“违者痛决”或“痛决”、“治罪”的字样,与之前学规相比空前强化,严惩违反学规的行为。如吴晗先生所说,在这样严格的管制下,儒生被严刑约束,成长为对皇权服从的、奴性的官僚,从而提升皇权,使南雍不仅仅是学校,更是监狱、刑场,呈现出双重面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