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风华 | 黄裳:关于文字狱的隔膜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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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本站的读者的文化水平,这篇的编者按应该不用加狗头emoji也能明白调侃和讽刺吧?!! 不用吧?不用吧?不用吧?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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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黄裳先生的《笔祸史谈丛》点出文字贾祸这桩事背后种种悖谬,今天选出的这一篇,一是因为短(瞎说大实话),二是因为很多人意想不到,有些祸是因为作者自己主动高喊,想要撒娇卖痴讨好统治者而贾来的。所以某地教育管理部门觉得得改《打碗碗花》,果然于史有征,于史有征。 另:王月半翻开本文一查,倒是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满了字。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幸好满篇都没写“外婆”两个字。
鲁迅先生谈到清代文字狱的起因,以为出于大不敬者少,而大抵以私仇报复者为多。而许多自投罗网者又往往是出于“隔膜”,即并不真能了解皇帝的心思,过多相信了表面的好听话,想去提建议、表忠心,撒娇卖好,终于碰在刀口上的。 乾隆十六年山西巡抚奏称有直隶人王肇基献诗,语句错杂无伦,且有毁谤圣贤、狂妄悖逆之处,审问后的供词是“我献诗恭祝皇太后万寿,不过尽我小民之心,欲求皇上喜欢的意思,并无别事”。又问所叙妄议国家事务、指斥文武大臣等情,供称:“如今是尧舜之世,我何敢有一字讪谤,实系我一腔忠心,要求皇上用我,故此将心里想着的事,写成一篇来呈献的。”至于牵涉到内外满汉文武大臣各事,则是“在各处当长随时,有从京报上看来的,有说闲话听来的。只求代我进了此书,我就有官做了”。 这是很典型的一例,与鲁迅先生引用过的“冯起炎注解易诗二经欲行投呈案”正是一类。那结局也大体一致,王肇基虽经乾隆判定是“竟是疯人而已”,到底还是“立毙杖下”了。 蔡显的《闲渔闲闲录》是作者因“其本地乡人妄生议论,谓其怨望讪谤,投贴无名字帖,欲行公举”才“畏惧呈书自首”的。二百年前的匿名揭帖其实就是当时的大字报,在文字狱盛行的日子里,这种大字报形成的压力是可以想见的。蔡显偏又自信书中“并无不法语句”所以才自首上告,希望得到公正的处置,全未想到官府自有一套特别的手法,在白纸上也能看出破绽来的,终于落得个杀头的下场,这只能怪他自己不识时务。也就是一种“隔膜”。
《闲闲录》是曾经刻过的,不过早已销毁干净,看不到了。现在只有刘翰怡据旧抄本重刻的本子。不知道是抄本已有删削还是原书残缺,实在看不出有什么重大的悖逆之处。刘翰怡的刻书跋中说,“蔡以举人撰是书,多雌黄语,郡绅嫉之,知府锺台亦恶之,摘其所作诗,有‘风雨从所好,南北杳难分’句,又《题友袈裟照》有‘莫教行化乌肠国,风雨龙王行怒嗔’句,隐约怨诽,情罪甚重。……今传抄本,其所摘诸条均无之。”其实这几句诗并非地方官摘出,而是乾隆自己看出来的,还为此在上谕中大大斥责了一通,“明系该督等自以文义未精,竟委之一二幕友代为披检。而幕友等从来锢习,每遇用兵之事及以文字获罪者,辄一切讳匿不言,是以略摭无关紧要之文,巧为塞责。……朕岂能依样葫芦,漫然不为省识乎!” 乾隆是深通汉文化的皇帝,对官场的积弊也很清楚,在这样主子手下办事的奴才的处境是困难的。不过据现存嘉业堂丛书本,实在还有不少可以据以定罪的文字,不知道乾隆何以轻轻放过了。 《闲闲录》卷五据王沄撰《续年谱》载陈子龙殉国前后情事甚详,后记多是南明抗清义军活动情况,立场分明,略无避忌。又引“龚孝升(鼎孳)‘名列党人终是福,事关青史岂论官’,中包无限史事,非鸣其不平也”。(卷二)又引彭燕又(宾)诗:“雄心虚日月,遗恨满乾坤。”“愁中草木春如旧,老去乾坤事转新”,说是“知人论世,可以得其概矣”。(卷八)论质量,恐怕都比乾隆所摘出的几条为高,蔡显的并不以这些为触犯新朝大忌,也只能说他自己糊涂。但他的落入禁网的主要原因还是得罪了郡绅和地方官,也就是鲁迅所说的私仇报复。刘翰怡是清的遗老,但在跋文里也说:“附会诗句,以为诽谤,迩时风气使然,然不能禁其不传。……至牵连门下士,更属淫刑矣。”刘翰怡的不但广收禁书,屡屡复刻行世,是和他对清初文字狱有颇深的反感有关的。 许多文字狱都程度不同地表现了对清统治者的隔膜,但又更有特殊的例子在,那就是议论了宫廷秘事,批评了皇帝的私生活,这当然不能不引起乾隆的痛恨。其实论动机,还是出自善良的心愿,何尝有半点恶意,但终于还是罪有应得了。 山西候选吏员严譄向大学士舒赫德投违禀启,恳求代奏,后又查出奏折一件,“其中有议立正宫,并纳皇后,以皇上年过五旬,国事纷繁,若仍如前宠幸,恐非善养圣体,是以故加挺撞轻生等语”,在乾隆眼里,这实在是“乱民之尤,罪大恶极”。但又考虑这一案不同于一般的悖逆,不能照例处理了事,“恐外间无识之徒,转因办理慎密,妄生猜疑议论”,不得不交九卿法司严审究拟。可见在乾隆看来,这确是一件棘手的案子。在严审犯人之前,还特别关照“不必过用重刑”,但到了奴才手里,就变成了“濡缓折磨,使之备尝痛楚”,到底还是使用了“拧耳、长跪、打板、拶指、严夹”种种手段,审问结果,严譄供说:
“三十年皇上南巡,在江南路上,先送皇后回京。我那时在山西本籍,即闻得有此事。人家都说,皇上在江南要立一个妃子,纳皇后不依,因此挺触,将头发剪去。这个话说的人很多。”“后来三十三年进京,又知道有御史因皇后身故,不曾颁诏,将礼部参奏,致被发遣之事。……想到人孰无死,若不做些好事,留个名声,就是枉为人了。……心里妄想,若能将皇后的事进个折子,准行颁诏,就可以留名不朽。……再则希冀有些好处,或借此可得功名,这个念头也是有的。”
这是在反复研讯之后得到的供词。看来严譄是受了明末议国本议大礼风气的影响,觉得这些都是国家大事,不妨议论,并可得到好名声的。不知新朝定鼎一百年来,最讨厌的正是明末这些“清议”,严禁的也是立党结社及因此而形成的宗派势力。这些都是他不明时势的取死之道。至于想借此而爬上去,那更是普遍存在的白日梦,一点都不奇怪的。 如果统计一下,清代的文字狱除了皇帝偶然发现、臣子主动举发与出于隔膜自投罗网者外,要以出于私仇或诈吓者为多。清初山阴祁氏一案,那诱因就是如此,海昌费寅《杂录》手稿记:
“魏雪窦为东门令史凌祥宇赘婿。联络山海,思得一当。与思溪钱缵曾允武为密友。时允武、雪窦通书于延平,为孔孟文首告。初时孟文尚图讹诈,故舛其名。以钱允武为钱云五,魏雪窦为魏西斗,潘龙基为潘伦吉。浙抚以无其人覆部。时顺治十八年辛丑夏也。而钱魏不知省,未及行贿于孟文。越半载,遂易真名,注明地址,行镇浙将军柯奎密拿矣。”
像孔孟文这种打小报告检举揭发的事,历史上是从未间断过的。起初是诈财,不得手就一股脑儿出卖。事后是不是论功行赏得到了好处,史家没有说。这一案的结局是三人杀头,牵连多人论死,又籍没了好几家。 与祁案差不多同时发生的庄廷鑨史狱,其诱因也是出于诈财告陷。顾炎武《书潘吴二子事》说,庄廷鑨得朱国桢《明史概》残稿,请人改编成《明书》,刻成行世。“书凡百馀帙,颇有忌讳语,本前人诋斥之词未经删削者。庄氏既巨富,浙人得其书,往往持而恐吓之,得所欲而去。归安令吴之荣者,以赃系狱,遇赦得出。有吏教之买此书恐吓,庄氏欲应之,或曰,踵此而来,尽子之财不足以给。不如一讼绝之,遂谢之荣。之荣告诸大吏,大吏右庄氏,不直之荣。之荣入京师,摘忌讳语密奏之,四大臣大怒,遣官至杭,执庄生之父及其兄廷钺及弟侄等,并列名于书者十八人,皆论死。其刻书鬻书并知府推官之不发觉者,亦坐之。发廷鑨之墓,籍得其家产,所杀七十余人。” 这是清初文字狱著名的大案,处理严酷为后来的文字狱开了先例,其起因也是诈财。清初这一类书籍原极多,只因作者并不都是巨富,不足成为勒索的对象,才得以暂时逃免。皇帝后来悟出专靠零星告密根除不了隐患,这才有了借修《四库全书》为名收集审查天下遗书的意思,随之而来的是销毁禁绝大批违碍书籍的“壮举”。征集是手段,禁毁才是目的,统治者是深通辩证的“将欲取之必先予之”手腕的。
本文选自第P35~P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