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使英雄泪满襟
这本书至少有两个错别字,纸质书出现这种情况很没面子好吗?
莫言这本书是定位在清末,十九世纪与二十世纪之交,内忧外患的社会背景在山东高密这块土地上也能展现出来,帝国即将倒闭的年代,百姓的风貌在这本书得到了很好地体现。虽然莫言在后记中说了自己的文字风格是撤退,回到俗艺的叙事手段,但我还是不太喜欢这种风格,他以前的作品也是,对于文字的运用不太巧妙,但是情节方面当然是很精彩的。而且这部小说整体上说没有烂尾(我个人觉得《蛙》《丰乳肥臀》那样的结局很冗余),小说分三个部分,凤头猪肚豹尾,内容也如其结构分配,凤头豹尾比较精彩,采用第一人称讲述的方式展现,情节环环紧扣,而且凤头豹尾是衔接的,猪肚可以说是前传,是一种详细的铺垫。
我发现很多作家对于自己的故土都有一种执念,尤其是五零后作家,以贾平凹和莫言为代表,作品基本都是定位在自己的家乡,关键是对于家乡的风物推崇至极,文字中能强烈感受到这片土地简直充满了不同寻常的故事,这里也养育着一群不寻常的人;恨自己的家乡没有这样出名的作家呀。
结尾还是有一点仓促的,一下子死了三个人,赵小甲帮孙丙挡了刀子,实不相瞒,我实在想不明白小甲为何会有挡刀子的觉悟的,他傻得不可描述,这个时候是出于什么目的呢?我多少有点摸不清头脑,是为了父亲的一生荣誉吗?他好像没有意识到这次事态的重要性,就算意识到了,以他的傻子风格是不会出人意料地挡的,这太戏剧性了,傻子应该把钱丁推到一边去。随后赵甲一方面是为了为儿子报仇,一方面是为了钱丁再度对孙丙下手而与其厮打在一起,就在钱丁被掐住脖子行将窒息的时候,备受打击的人不人鬼不鬼的狗肉西施、孙丙的女儿、钱丁的相好、赵小甲的妻子——拼过来从背后刺死了公爹赵甲,她随后跑走了,钱丁得以完成自己的“使命”——杀掉孙丙,以减轻他的痛苦。小说结束了。孙丙最后也是很想快点死掉的,太受罪了,尽管之前一直血气方刚刚正不阿,但肉体的折磨已经使得他的求生欲泯灭;还有一个前后对比差别很大的小山子,他预备假扮孙丙受死的时候可是很悲壮的,一直走到法场,他都是无所畏惧的一个人,但是在要执刑的时候吓拉了;我觉得这倒不能说明他一定不如孙丙有血性,毕竟孙丙是经历过来的,妻小被杀,含恨入义和团,指挥杀敌······他心中的恨和义一同糅合成了他的临危不惧,小山子只是简单的义气,他毕竟是一个无辜的乞丐。
我们知道最后刘光第的儿子刘朴刺杀袁世凯去了,我们用脚趾头也能猜想他没能成功,袁世凯是数十年后才死的,刘朴一个人的力量太弱小,袁世凯身边层层防护,他能近身就不错了。至于下场如何,我们不敢推知。刘光第死后,刘朴跟着钱丁做了这许多年的仆役,忠烈之后,多少有点悲哀。
这里面塑造最立体的人物就是钱丁,是一个典型的旧式士大夫形象,少年发奋入仕,有为国为民的决心,但是现实往往不那么可爱,一切以朝廷为准,空有不满而不敢越雷池一步,在特定时期还有阿Q精神会安慰自己一番,时时刻刻口称心系百姓,大概到最后是系的百姓的哪一桩心都没能弄明白,有一种愚忠在里面。他有许多上好的时机和理由杀掉袁世凯,却一直没能动手,他那么多近身的机会,尤其是在高台上袁世凯背对着他的时候,他也带了匕首,简直一举杀死袁世凯和克罗德两个人,但是他没有动手。理由方面,袁世凯是他的杀弟仇人,又是个不顾同胞死活鱼肉百姓的恶军阀,于公于私,都有绝大好处,可是他不敢。
赵甲的职业特点决定了他的性格,他是很底层的人,却给自己的存在找了很多冠冕堂皇的理由,比如他们是国家法律的最终执行者和守护者,慈禧和光绪对他的召见简直铸就了他一生的辉煌,他认为自己有天大的理由摆谱;然而摆谱之后,还是会被当作奴才使唤。
眉娘自小没了娘,她爹生性风流,她娘气不过就自尽,女大十八变,她长得越来越好看,却由于出身和她爹的疏忽没能嫁个好人家,嫁给傻子,她渴望爱情,当她遇到钱丁之后她爱上了他,爱的很卑微,她泼辣,敢爱敢恨,更是一个善良却无力改变现状的女子。
孙丙的抗德事迹和慷慨受刑使得他足以“名流千古”,他大器晚成,却足够霸气,他是实打实的被逼上梁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