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世纪后的现身,一本伟大的“后现代”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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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个警察》迄今所获得的迎赏与小说自身的价值不相符合,考虑到一位如此重要的小说家在半个世纪后来到中国仍然乏人问津,这种困恼就让人感到更加地难受。弗兰·奥布莱恩这位“了不起的作家”(乔伊斯语)理应受到更多的关注和更高的赞誉,历史或许会给出自己的证明,弗兰·奥布莱恩这个名字值得被写入20世纪小说万神殿中,受到各位作家和读者的顶礼膜拜。
1.
1967年,《第三个警察》面试。离弗兰·奥布莱恩创作完这部小说,已经过去整整27年。在这27年中,这位贫病交迫、艰难度日的小说家一直没能在生前看到自己的第二本小说出版。而他家死后,也再无机会见证这本小说会在21世纪因为一部美剧热销。可以说,一切都淹没在了默默无闻之中。原著小说面世恰好半个世纪之后,简体中文版姗姗来迟。这不仅是一份迟到的礼物,也算是汉语出版业的一件大事,只是历史再次开下一个戏谑的玩笑,与当年的“盛况”形成一个调皮的韵脚:《第三个警察》的简体中文版依然改变不了乏人问津的命运。
在我看来,《第三个警察》在汉语世界的出版应当被认为是去年出版界最重要的事情之一,其价值和本应该产生的影响(很可惜,并没有产生)已经超过了克拉斯诺霍尔卡伊·拉斯洛 的杰作《撒旦探戈》。因为前有贝拉·塔尔的同名电影打头阵,作为小说的《撒旦探戈》再怎么佶屈难读,其名声也已经广为散布。但对《第三个警察》这本书呢,可产生过什么影响?没有,完全没有。只有那些在极为偶然情况下读到它的读者才明白这次偶遇对他们的重要意义:这部小说将会永远留在他们的生命中。而那些为“与乔伊斯、贝克特齐名的爱尔兰作家”这个头衔慕名而来的读者,也将满意而归。即便没有任何著名作家的评介,《第三个警察》都是一部无与伦比的杰作。
甚至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仅以《第三个警察》这本简短的小说为评价基准(奥布莱恩另一部名字更古怪的小说《双鸟泳河》据说比《第三个警察》更汪洋肆意,瞩目期待),弗兰·奥布莱恩也完全称得上是“比肩乔伊斯、贝克特”的“爱尔兰现代文学三杰”。《第三个警察》这份小说文本所展示的创造力和塑造的难以想象的神秘奇境,都让它可以与乔伊斯的《尤利西斯》或贝克特的“马龙”三部曲相比拟,甚至在古怪和神奇上比后两者走得更远。
这是怎样的一部小说呢?恐怕是很难去述说。任何言说都有可能将小说看成一个独立的世界,而《第三个警察》却牢实地建立在叙述者的言说之上。奥布莱恩不是以现实生活为基准,对其进行各种变形,然后获得一个独有的世界,就像大多数魔幻现实主义小说所做的那样;而是通过叙述者的声音来不断生成出各种奇诡又难以置信的情节。小说的可信度不是来自于其与现实的匹配程度,而是源自于叙述者声音的真实。
2.
小说一开始,我们就听见了那个声音——“我”以一种坦然自白的方式向读者称述犯下的“罪行”:他和朋友约翰·迪夫尼一起用自行车充气筒砸死了菲利普·马瑟斯,目的是谋财害命。这个叙述的声音是这么地奇怪,但又带点谐趣,让我们想起来纳博科夫在《洛丽塔》中创造的那个反讽腔调。不同的是,当纳博科夫将《洛丽塔》中亨伯特的自白塑造为一份死前“招供”,需要煞有介事地在前言中声明小说仅仅是文本的记录时,奥布莱恩已经在《第三个警察》中这类“诡计”通通消失了,叙述者像写日记那般不断地记录他犯下的罪行和遭遇的各种暗黑奇境,这部分消解了角色身上携带的罪恶。
与此同时,奥布莱恩几乎完全不按照现实生活的逻辑展开他的小说,因此将小说文本与现实比照的冲动也在无形中被取消了意义。我们只能相信小说中呈现的逻辑,并照着这种逻辑去理解小说。如果没有这份与小说家事先约定的内在“契约”,阅读将无法进行。一个有理智的读者如何能相信人会死而复生?但这在《第三个警察》中确实发生了,死去的老头菲利普马瑟斯在我”寻匣之旅“中再次出现在那间居室,并和我展开对话;或者那间没有宽度、没有厚度的警局,如何能安置下办公物件和人员?还有最后“第三个警察”现身的时候,竟然和死去老头的面容一模一样;当然,也不要忘记警长的奇谈怪论,什么一切都是由分子组成,自行车骑多了人会变成车……
《第三个警察》是无法按照惯常的方式阅读的,弗兰·奥布莱恩完全消解了现实生活中时空的逻辑,时间与空间在小说中不断重构和循环,曾经发生的事将再一次发生,“我”寻找钱匣的举动就如同跌入地狱的旅程不断循环——小说开始找着警局的那段文字以一模一样的方式复制在了小说的结尾,小说家想表示的无疑是是时间上的循环和角色跌入的万劫不复境地。而在空间上,那间能观测到各类实际地点的天花板,也让人大为惊异,空间似乎在不断地变形、压缩和扩展,以承受来自于叙述者“我”自由又无理的开发能力。
一切其实都发生在叙述者“我”的大脑中,整本小说可以看成是由“我”写下的一份病理学记录。因此小说的叙述者是不可信的,我们不该将其写的东西当作真实的事件来阅读,而应该通过他写下的奇谈怪论思考小说本身的艺术。分辨真假已经没有意义了,奥布莱恩不是在讲一个超现实的故事(当然这也可以算是),而是在开发小说叙述本身的潜能。因此,按照逻辑的方式解读《第三个警察》无疑会遭遇致命的困境,相反,读者应该开发丰富的感知能力,去感受叙述带来的强力,让自己裹挟入叙述的声音流,并逾越出自身。
3.
《第三个警察》充满了奇谈怪论,和不可解释的谜团。警长是其中最有趣味的角色,他煞有介事地向“我”介绍智慧的法则:而这些法则在常人看来无疑只是邪说歪理,但它们却为一位警察坚实地笃行。“智慧源于问而非答 ”,这是警长列出的智慧第一条法则,其它还包括“问该问的问题,但绝不回答;不管听到什么,都从对自己有利的角度考虑;务必随身携带修车工具;行车、走路尽量往左转;绝不先按前刹车。”很难相信有理性的人会去认可这些信条,它们古怪到难以置信,就像博尔赫斯在一篇文章中提到的在中国古代某部百科全书中采用的分类法,实际上没有任何逻辑可言。
更让人惊异的是,这位警长最主要的工作就是捉拿罪犯、保持治安,而是偷自行车。作为德谟克利特式的原子论者,警长有一套严密的学说来论证自行车的危害。在他看来,世间万物都由自身的微粒构成,因此当人骑自行车与车发生亲密接触时,人与车之间的原子会互换。久而久之,人的个性里有了自行车僵化的个性,而自行车的个性里也有了人灵巧的个性。因此,警察的任务就是偷自行车,这样人们就会少骑自行车,他们作为人的个性就能被保持住。
我不知道,曾经还有哪位小说家开发过这样的奇谈怪论,并写得让人信服。劳伦斯·斯特恩也许是一位,那本被认为是“后现代小说”鼻祖的《项狄传》中便充满了插科打诨,让人难以置信的诡异情节和与众不同的叙述方式。或者是奥布莱恩的那位爱尔兰同胞斯威夫特,奥布莱恩在讽刺上可谓与他一脉相承。在某种程度上,弗兰·奥布莱恩可以看成是斯特恩和斯威夫特的传人,这些小说家都懂得如何以反讽的方式收集喜剧的各种边角料,并将其发展为一本严肃的小说。
弗兰·奥布莱恩已经被认为是20世纪后现代文学最重要的人物之一,影响了诸如安东尼·伯吉斯、约翰·厄普代克、威廉·特雷弗、唐纳德·巴塞尔姆、库尔特·冯内古特、吉尔伯特·索伦蒂诺等小说家。看看格雷厄姆·格林对他的《双鸟泳河》的评价吧—— “这书读得我激动不已,那种妙趣和快意,比在舞台上砸瓷器还过瘾。”当时已经功成名就的格林作为朗文出版社的特约审稿人,在第一时间读完《双鸟泳河》后给出了“不比《项狄传》和《尤利西斯》逊色”的评价,这已经算至高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