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富汗什么样,他用行走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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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看到《寻路阿富汗》时,我以为这是一本和《寻路中国》《江城》类似的书。熟悉了何伟的笔法,带着预设我准备投入一场对阿富汗的琐碎生活的沉浸中。
提到阿富汗,你想起什么?
巴米扬大佛、战乱、塔利班、基地组织。
尘土飞扬,硝烟弥漫,那是远离和平世界的另一种景观,一种需要借助新闻和电影才能想象得到的景象。十万八千里之外的我,在安静的书桌前、在嘈杂的地铁里、在街头驻足等待朋友的间隙,翻开这本书,以为耳边会伴随着炮火连天、伴随着民不聊生、伴随着悲悯和同情,但是,完全不是这样。
罗瑞`斯图尔特用持续一个月的行走,从阿富汗的东部穿越中腹的中央山地,到达西部最安稳平和的喀布尔,描画的是一幅旅人行旅长卷。在塔利班倒台,新政权尚未确立的窗口期,罗瑞抓住机会,用严格的步行,实现了穿越阿富汗的行程。一路上,他拒绝任何交通工具,没有地图,仅仅凭着自制的手杖和一个背包,完成了这趟身心倍受折磨的苦旅。
危险。肯定有。不稳定的执政者,闭塞的区域,对外国人的敌意,还有腹泻和食物短缺,这些都是他遇上过的或大或小的困难。能活着走完全程,对一个外国人来说,而且是一路坚持声称自己信仰天主教的外国人来说,简直是种幸运。
我一直无法相信,他真的能走完全程。直到最后,他衣衫褴褛地到达喀布尔。此时的模样,甚至当地人都认不出他是个外国人。
看书时,我一直带着疑问:罗瑞为什么要选择这种自虐般的行程?如果是为了了解阿富汗,选择搭乘任何交通工具都不会影响他对这片土地的了解。为了创造某种纪录?从书中看不出作者有这种野心。
看完书,我又接着看了罗瑞在TED做的两次演讲。不得不说,看视频时,更能直接感受到罗瑞的魅力。这两次演讲都与阿富汗这段行程有关。2000-2001年这次阿富汗徒步之旅,影响了他今后的生活。他离开阿富汗后,去哈佛大学担任历史学的老师,企图在课堂中启发这些未来的社会精英,阿富汗不是你们从媒体中看到那样。但是收效甚微。随后,他回到阿富汗,在一个基金会中担任主席,为阿富汗做一些有实际价值的工作:鼓励女童接受教育、开设更多的医疗点。再后来,就是我们现在所熟悉的他的身份,他参与保守党竞选,成为一名政客,希望借助政治的力量,影响更多人。
回顾他这段逐渐接近主流社会权力中心的履历,背后最大的动因正是这段阿富汗的苦行僧之旅。
他每日行程在二十公里左右。需要穿越一个个村庄,不断向地方执政者获取“介绍信”——类似于唐三藏所持的通关文书。他用步行去认识阿富汗腹地,这片外国人足迹难以到达的地方。他用答利语和当地人交流,在教育水平落后的阿富汗,英语不再通行无碍,会一门当地语言,更容易取得当地人的信任。他执着地坚持自己的天主教信仰,甚至有时放弃了英国人身份(对当地人谎称是马来西亚人),也从未在宗教信仰上有任何隐瞒。在阿富汗腹地行走,这种坚持带着冒险的成分。但他强硬而不失策略的宗教对撞,并未给他带来太多的麻烦,这未尝不可看作是一种文化撞击的尝试——在最保守的阿富汗腹地,伊斯兰教具有绝对权威和绝对影响力,但一个天主教徒的到来,对当地宗教保持尊重和理解,也是可以被大多数人柔软接受的。
他借宿在清真寺、居民家中、和当地人同様席地而睡,吃一样的食物。他一遍遍向各地的执政者解释自己徒步旅行的目的,向对他好奇的普通民众描述他所生活的那个世界。他没有居高临下的优越感,也不带任何来自发达地区精英人士面对贫瘠与落后的土地和人,所自然流露出的施舍与怜悯。他把自己化为阿富汗的尘土,每日打滚在土路上,在村庄里,在冰河上。他一路记录所见所感,用冷静的语调讲述他所经历的阻挠、病痛,所遭遇的友善和温暖。这种记录不带任何诗意的抒情,也没用情节起伏的悬念,更像是一卷充满质感的胶片纪录片,有时清晰流畅,有时有划痕和断裂。但从他的描述中,阿富汗腹地生活的那群人群,也是阿富汗社会的主流人群,决定着阿富汗未来走向的大众,他们的模样,已鲜活呈现。
经历了这一切,所以罗瑞有资格说,你们误解了阿富汗。它需要的民主社会,和你们所想象的并不一样。你们在为阿富汗筹划未来的人群中,有谁能用他们的语言和他们交流?有谁深入过阿富汗腹地,了解那里生活着的民众的真实情况?这是停留在喀布尔的那些人所看不到的,一个更加真实的阿富汗。
这是这次行走赋予他的力量。一趟如同人类学的田野调查后,罗瑞从历史学家的角度,写出了他眼中的阿富汗。
看完这本书,我问自己,现在阿富汗意味着什么?我答不出来。我的脑海里,是罗瑞所描述的那些性格迥异的阿富汗人,他们生活在 平方公里的土地上,有着相同的信仰,但是每个人都不一样,每个地区都不一样。这是一个百态的社会,它依旧遥远而陌生,但对我来说,它不再是一个标签化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