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是共和国第一批成长起来的人,历经土地改革、大炼钢铁、大跃进、文化大革命、上山下乡以及之后的趋于稳定。而他的身份——一个普普通通的丝织厂工人,身上具备着典型的小市民特征——要脸面,受不得苦,心地还算不错,他在这个历史的大进程中注定会过的不舒服。
然而事实上,许三观虽说受了不少委屈,但是养大了三个孩子,娶了漂亮老婆,并没有受到人们想象中的痛苦,当然这一切都归功于他的卖血,卖血娶了老婆,卖血把一乐砸人的事了了,卖血度过自然灾害,卖血给孩子们筹钱,卖血给孩子们治病,卖着卖着,这卖血成了他的习惯,或者说嗜好,不卖还不行了,吃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像是对他卖血的奖励,为了得到这个奖励年过半百还想着去卖血,真是让人悲哀。说是卖血,哪里是卖血,分明是吸血,为了活下去,许三观不得不一次次卖血来维持生计,生活是过下去了,血也在被一点点抽干。
起冲突最多的就是许三观和一乐之间的关系,许三观做了这么多年乌龟,儿子是别人的,让他这个大男人受不了,可偏偏他又最喜欢一乐,最后一乐亲爹何小勇死了这件事才算有了结局。刚开始读到许三观让二乐三乐大了去强奸何小勇的女儿,觉得这人不地道,后来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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