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耀向我俯首称臣
不解为何总说男读红黑女读简爱,始终觉得红黑特别适合女生读,于连也常居最爱男主前三不下。
犹记初中的时候把红黑当青春言情小说看—-于连相貌俊美又是背得拉丁文圣经的学霸,生性高冷志存高远霸道总裁,这,简直是国民老公没错了。十多年后的再读(因为特价只要五块八)还是丝毫恨不得于连,他的步步为营是对多舛命运的抗争,他的左右逢源是对无知阶级的嘲讽,而于连的自杀式死亡于我而言也不仅仅是政治黑暗的结果,不单单是教会腐败的原因,也不完全是贵族反动和资产阶级利欲熏心的体现,更多的是他自我分裂脱离现实后的最终归处,他的自我分裂在于他终究太爱瑞纳夫人爱到超越对平步青云出人头地的渴望,他的脱离现实在于面对注定没有结果无处安放的这份炙热的爱时,便选择痛快燃烧不再苟延残喘,这种飞蛾扑火般的求死是悲壮而真实的,是与玛蒂尔德之类的虚荣伪善做作(我认为大小姐不是爱于连还是爱爱于连的自己)背道而驰的。
最后,The very essence of romance is uncertain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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