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林中》之推理
这篇书评可能有关键情节透露
正文开始前声明两点:
一、两年前看过黑泽明导演的《罗生门》,然而情节大都忘记。电影不同于原著的“怀疑主义”,而是通过改编,守住了事实的“唯一性”。本文纯属个人消遣之作,如与影片雷同,那一定是巧合。
二、评论者秦刚认为,“复线叙述所展示的历史与现实的多重性”正是《竹林中》的魅力所在,故而“所有试图辨析真相的努力不仅徒劳、而且是对前者的刻意消解和破坏。”然而个人写作的出发点在自娱自乐,就不拘泥于审美立场了。
=========我是正文的分割线==========
共出场了七个人物。
首先,作者对人物顺序的安排非常有逻辑,大致是按【同死者的利益关系由弱至强】、【从配角到主角】依次出场的。
(一)
正如“旁观者清”,事件之外的人虽不一定了解内情,但往往能提供较为客观的局部证供。例如,通过对“樵夫”、“行脚僧”供词的整合,大致可以复原如下事实(是的,我将他俩的陈述作为相对可靠的“事实”)——
一日晌午时分,武士(佩刀、带弓箭)同骑在马(桃花马)上的妻子(戴竹笠遮面纱、怀揣匕首),一同离开关山前往山科。在距离目的地约一里的山后竹林,武士被扎中心口的一刀毙命(现场没有刀),尸体旁的树根下有一段绳子和一把梳子,附近有恶斗过的痕迹。死者的妻子(连同匕首)、马和佩刀弓箭不知所踪。
(二)
接下来是与强盗有过交集的捕快,据他所言,强盗被武士的马摔下背来,身上还带着武士的弓箭,所以“马和弓箭”的去向明了,强盗夺财跑路确凿无疑。从捕快的过往经验,我们了解到强盗本人是个好色之徒。
随即,武士的岳母出场了。她评价女婿“性情温和,不可能招祸惹事”,这应该是武士一贯留给外人的印象。而作为母亲,必然维护女儿,所以她口中“小女没别的相好”有待考证。
无论捕快还是老母亲,都咬定强盗是杀人者,并暗示了其奸污武士之妻的罪行。
(三)
重头戏来了。当事的三人各自展开陈述。
强盗呢,顺应千夫所指,“承认”武士是自己杀的。中间的心思还几经波折。
一开始想杀人的理由是:看上了女人,就必须杀了她的丈夫。
后来又想:只要抢到女人,也不一定非要杀她丈夫,或者说“本来就没打算杀”。
在如愿以偿后,因为“女人要求自己和丈夫只能活一个”,而“自己爱上了女人”,想要“娶她为妻”,不得已选择了杀死武士。
强盗自称,武士中计是因财迷心窍,与自己两次打斗都败下阵来;女人在被强之前曾掏出匕首试图搏斗,等丈夫被自己杀死就不见踪影了。
前文“失踪”的女人,以“忏悔”的姿态出现在清水寺。
女人的自白,是从被强盗凌辱开始的。
她控诉强盗如何出言挑衅被绑的丈夫,粗暴地踢倒自己,随后溜走。
而丈夫又投来“憎恶”的眼神,使自己“伤心晕厥”,醒来后“为维护自尊”,便亲手杀死了丈夫,而丈夫被杀前依旧轻蔑,甚至动口让她“杀吧!”
杀人后,自己背负双重的罪恶感,“本想自杀,但又失掉了勇气”,“自杀过几回,但都没成功”,只好来寺庙求恳菩萨慈悲的度化。
事件的核心人物:武士,压轴登场了,以亡灵的形式。
同他妻子一样,自白也是以女人被强盗凌辱那段作为开头。
所不同的是,此时强盗并未“讥讽自己”,而是对妻子“花言巧语”;妻子并无反抗,甚至“听信了强盗的劝诱,求他带她走”,还“教唆强盗杀掉自己”。
出乎意料的是,强盗一脚踢倒了妻子,向自己表示怜悯;妻子受到惊吓逃走了,强盗割断绑住自己的绳子后也扬长而去。
以及,自己之前一直以眼神示意妻子“强盗在说谎”。
被释放后,出于悲愤选择自杀。意识消失前,感觉到有人拔出了胸前的匕首……
(四)
三人各执一词,不过仍可以找出一致认同的地方。
强盗奸污了女人,之后又将她踢到在地;
武士被强盗用绳索绑在树上,后来有人割断了绳子;
强盗和武士狠斗过一场。
杀死武士的凶器随后被人拔出取走。
个人推断出的几点:
武士的佩刀被强盗卖了;
匕首下落不明,但不在强盗手上;
现场的梳子是武士之妻遗落的。
(五)
叙述的不同之处耐人寻味。
强盗将自己描述成“为爱痴狂”的情种、“不滥杀无辜”而又“坦荡受刑”的好汉;武士在心智、武技、魅力上都输自己一筹;女人先“刚烈”后“变节”。
女人自陈“悲惨”,痛斥强盗“罪大恶极”,指责丈夫“弃己不顾”;言谈中也不时流露自己“重贞洁、爱丈夫”的痛苦挣扎。
武士说起强盗时表现出矛盾,既“恨他是事件的主因”,又“隐隐感激他讲男儿义气”;妻子则完全是“水性杨花”、“贪生怕死”的“贱人”,其恶毒和可恨的程度超过了强盗。
很明显,每一方都在寻找于自身有利的论据,经过加工修饰,将事情陈述为利己的面貌,并配以相应的态度(强盗昂然、女人痛哭、武士沉默复而冷笑)在世人面前演出,力求自欺欺人。
都在归罪他人。推卸责任,就能放过自己。
自辩出于本能,不管有意无意。
同样的“事实”,投射在立场不同的人心中,都会发生微妙的改变,好似加了一层滤镜。
扭曲还是捏造,轻微变形还是面目全非,混淆不清还是黑白颠倒,就因人而异了。
三观和知识结构不同,道一句“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涉及善恶时,往往一念之间相互转化,翻覆乾坤。
即使看得清,往往也会选择自我蒙蔽,逃避总是轻松,说谎也不失为古老的自我保护机制。
人往往也会误会他人的意思,比如某个眼神,比如一时沉默。
然而以上种种,并不代表事实没有被还原的可能,否则将会陷入虚无。
个体的认知偏离固然存在,但不应夸大(不知人们对是非的认识是否呈现正态分布?),正如柯南的经典宣示:“真相只有一个”。
回顾当事三方提供的证言,真真假假,说一半藏一半;避重就轻,以浓墨覆盖留白。
我们除了分辨他们在宣扬什么,夸示什么,引导什么,也要留意他们试图掩盖、避而不谈的部分。
“无声胜有声”,真相往往隐伏于静默。
自我辩护的内容,一定含有局部的真实;而更大的虚假裹挟着这局部的真实,最终可能通向南辕北辙的结论。说的同做的可以截然相反。
痛斥的背后是本人隐秘的内心需求。
(六)
没有一个人说了全部的实话。
也许三人中有一人的陈述最贴近真相;
也许三人的话都需要打乱重组才能凑出拼图。
循着第二种可能,我开始尝试《竹林中》4.0版本。
假设——
强盗本就决心杀人越货,对武士妻子也只图色 欲;
女人惧怕失去贞操的舆论压力,怨恨丈夫的轻蔑,因贪生而屈服于强盗的淫 威。
武士因贪财上当,不敌强盗的力量,并嫌恶已失身的妻子;
如果假设成立,故事将这样改写:
--------------------------------------------
强盗埋伏于山林,正逢武士偕同妻子赶路经过,于是见 财色 起意。
他谎称发掘古墓宝藏,武士犯了贪念,被拐骗到树根下绑住。而妻子心存疑虑,不肯下马一同进林子,终于也被强盗以丈夫急病的理由哄到树根前。为保清白,妻子曾掏出匕首想要抗争,结果被强盗踢倒在地,束发的梳子掉了,自卫的匕首也被打落。
强盗满足后,想要杀死夫妇两人灭口。
妻子为保命,之前委身时没有抗争到底,事后还主动提出依附强盗,正犹豫如何处置丈夫,突然看到武士轻蔑的眼神,心生怨怼。妻子因被玷污而痛恨强盗,又怕万一丈夫活下来自己会不好过,于是劝得强盗与丈夫两人对决。她实际上也不愿跟随强盗,只是想稳住他,自己好趁乱逃跑。
强盗割断绳子释放武士,在比武胜利之后正要一绝后患,却被对方因妻子的所为而放弃抵抗的行为触动,又不想杀他了,但武士一心求死,恳求强盗痛快地了结自己。武士临死前,两人甚至就“女人的可恨之处”唏嘘了一番。
强盗离去前,发现武士妻子不见了,估计她是趁乱逃遁并顺手带走了匕首。于是他将武士剩余的财物(佩刀、弓箭、马)据为己有。由于战斗中发觉武士的佩刀不如自己用惯的兵器好使,强盗干脆卖掉了佩刀,只留下另外两样战利品,然而一次意外的坠马使他落入了官府的搜捕。
其实,当时武士妻子并未逃走,而是隐匿一旁。等强盗扬长而去,女人现身于将死的丈夫面前。虽然此时此刻她的丈夫已经虚弱到看不清东西,但女人一想到他之前的蔑视,再想想以后自己的处境,后怕催生恶念,不但没有施救,反而上前补了一刀。初次杀人令她惊悸,晕倒在死去的丈夫身旁。醒来时已暮色四合,女人轻轻拔出丈夫胸口的匕首,踉踉跄跄奔往山下。之后因不堪罪咎折磨,前往清水寺向菩萨忏悔。
而武士本人,则已成了幽冥亡魂……
--------------------------------------------
强盗受审时态度昂然,是因为他本欲杀人,并不冤枉;财色兼得,也不枉当时享受;再加上作恶多端,自知总有伏诛之日。
女人痛哭忏悔,是由于她是丈夫之死的直接/间接凶手,同时为了赢得舆论同情作此姿态。
武士因贪念中计,又因弱小而无力自保和保护妻子,既感到自我厌弃,又掩饰不了对失贞妻子的轻视,而且他恨妻子挑唆强盗来杀自己。所以亡灵时而沉默时而冷笑。
(七)
题外话:
封建社会对妇女的歧视真是不能忍……这么强调“贞操”,还是趁早灭绝吧……
只要把前提中“恶”的比例适当增减,就可以衍生很多全新的梗概,这种不绝的可能性和不息的探讨价值才令人欲罢不能啊,感叹一句作家真厉害!芥川先生请收下萌新粉的敬意~~
一、两年前看过黑泽明导演的《罗生门》,然而情节大都忘记。电影不同于原著的“怀疑主义”,而是通过改编,守住了事实的“唯一性”。本文纯属个人消遣之作,如与影片雷同,那一定是巧合。
二、评论者秦刚认为,“复线叙述所展示的历史与现实的多重性”正是《竹林中》的魅力所在,故而“所有试图辨析真相的努力不仅徒劳、而且是对前者的刻意消解和破坏。”然而个人写作的出发点在自娱自乐,就不拘泥于审美立场了。
=========我是正文的分割线==========
共出场了七个人物。
首先,作者对人物顺序的安排非常有逻辑,大致是按【同死者的利益关系由弱至强】、【从配角到主角】依次出场的。
(一)
正如“旁观者清”,事件之外的人虽不一定了解内情,但往往能提供较为客观的局部证供。例如,通过对“樵夫”、“行脚僧”供词的整合,大致可以复原如下事实(是的,我将他俩的陈述作为相对可靠的“事实”)——
一日晌午时分,武士(佩刀、带弓箭)同骑在马(桃花马)上的妻子(戴竹笠遮面纱、怀揣匕首),一同离开关山前往山科。在距离目的地约一里的山后竹林,武士被扎中心口的一刀毙命(现场没有刀),尸体旁的树根下有一段绳子和一把梳子,附近有恶斗过的痕迹。死者的妻子(连同匕首)、马和佩刀弓箭不知所踪。
(二)
接下来是与强盗有过交集的捕快,据他所言,强盗被武士的马摔下背来,身上还带着武士的弓箭,所以“马和弓箭”的去向明了,强盗夺财跑路确凿无疑。从捕快的过往经验,我们了解到强盗本人是个好色之徒。
随即,武士的岳母出场了。她评价女婿“性情温和,不可能招祸惹事”,这应该是武士一贯留给外人的印象。而作为母亲,必然维护女儿,所以她口中“小女没别的相好”有待考证。
无论捕快还是老母亲,都咬定强盗是杀人者,并暗示了其奸污武士之妻的罪行。
(三)
重头戏来了。当事的三人各自展开陈述。
强盗呢,顺应千夫所指,“承认”武士是自己杀的。中间的心思还几经波折。
一开始想杀人的理由是:看上了女人,就必须杀了她的丈夫。
后来又想:只要抢到女人,也不一定非要杀她丈夫,或者说“本来就没打算杀”。
在如愿以偿后,因为“女人要求自己和丈夫只能活一个”,而“自己爱上了女人”,想要“娶她为妻”,不得已选择了杀死武士。
强盗自称,武士中计是因财迷心窍,与自己两次打斗都败下阵来;女人在被强之前曾掏出匕首试图搏斗,等丈夫被自己杀死就不见踪影了。
前文“失踪”的女人,以“忏悔”的姿态出现在清水寺。
女人的自白,是从被强盗凌辱开始的。
她控诉强盗如何出言挑衅被绑的丈夫,粗暴地踢倒自己,随后溜走。
而丈夫又投来“憎恶”的眼神,使自己“伤心晕厥”,醒来后“为维护自尊”,便亲手杀死了丈夫,而丈夫被杀前依旧轻蔑,甚至动口让她“杀吧!”
杀人后,自己背负双重的罪恶感,“本想自杀,但又失掉了勇气”,“自杀过几回,但都没成功”,只好来寺庙求恳菩萨慈悲的度化。
事件的核心人物:武士,压轴登场了,以亡灵的形式。
同他妻子一样,自白也是以女人被强盗凌辱那段作为开头。
所不同的是,此时强盗并未“讥讽自己”,而是对妻子“花言巧语”;妻子并无反抗,甚至“听信了强盗的劝诱,求他带她走”,还“教唆强盗杀掉自己”。
出乎意料的是,强盗一脚踢倒了妻子,向自己表示怜悯;妻子受到惊吓逃走了,强盗割断绑住自己的绳子后也扬长而去。
以及,自己之前一直以眼神示意妻子“强盗在说谎”。
被释放后,出于悲愤选择自杀。意识消失前,感觉到有人拔出了胸前的匕首……
(四)
三人各执一词,不过仍可以找出一致认同的地方。
强盗奸污了女人,之后又将她踢到在地;
武士被强盗用绳索绑在树上,后来有人割断了绳子;
强盗和武士狠斗过一场。
杀死武士的凶器随后被人拔出取走。
个人推断出的几点:
武士的佩刀被强盗卖了;
匕首下落不明,但不在强盗手上;
现场的梳子是武士之妻遗落的。
(五)
叙述的不同之处耐人寻味。
强盗将自己描述成“为爱痴狂”的情种、“不滥杀无辜”而又“坦荡受刑”的好汉;武士在心智、武技、魅力上都输自己一筹;女人先“刚烈”后“变节”。
女人自陈“悲惨”,痛斥强盗“罪大恶极”,指责丈夫“弃己不顾”;言谈中也不时流露自己“重贞洁、爱丈夫”的痛苦挣扎。
武士说起强盗时表现出矛盾,既“恨他是事件的主因”,又“隐隐感激他讲男儿义气”;妻子则完全是“水性杨花”、“贪生怕死”的“贱人”,其恶毒和可恨的程度超过了强盗。
很明显,每一方都在寻找于自身有利的论据,经过加工修饰,将事情陈述为利己的面貌,并配以相应的态度(强盗昂然、女人痛哭、武士沉默复而冷笑)在世人面前演出,力求自欺欺人。
都在归罪他人。推卸责任,就能放过自己。
自辩出于本能,不管有意无意。
同样的“事实”,投射在立场不同的人心中,都会发生微妙的改变,好似加了一层滤镜。
扭曲还是捏造,轻微变形还是面目全非,混淆不清还是黑白颠倒,就因人而异了。
三观和知识结构不同,道一句“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涉及善恶时,往往一念之间相互转化,翻覆乾坤。
即使看得清,往往也会选择自我蒙蔽,逃避总是轻松,说谎也不失为古老的自我保护机制。
人往往也会误会他人的意思,比如某个眼神,比如一时沉默。
然而以上种种,并不代表事实没有被还原的可能,否则将会陷入虚无。
个体的认知偏离固然存在,但不应夸大(不知人们对是非的认识是否呈现正态分布?),正如柯南的经典宣示:“真相只有一个”。
回顾当事三方提供的证言,真真假假,说一半藏一半;避重就轻,以浓墨覆盖留白。
我们除了分辨他们在宣扬什么,夸示什么,引导什么,也要留意他们试图掩盖、避而不谈的部分。
“无声胜有声”,真相往往隐伏于静默。
自我辩护的内容,一定含有局部的真实;而更大的虚假裹挟着这局部的真实,最终可能通向南辕北辙的结论。说的同做的可以截然相反。
痛斥的背后是本人隐秘的内心需求。
(六)
没有一个人说了全部的实话。
也许三人中有一人的陈述最贴近真相;
也许三人的话都需要打乱重组才能凑出拼图。
循着第二种可能,我开始尝试《竹林中》4.0版本。
假设——
强盗本就决心杀人越货,对武士妻子也只图色 欲;
女人惧怕失去贞操的舆论压力,怨恨丈夫的轻蔑,因贪生而屈服于强盗的淫 威。
武士因贪财上当,不敌强盗的力量,并嫌恶已失身的妻子;
如果假设成立,故事将这样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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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盗埋伏于山林,正逢武士偕同妻子赶路经过,于是见 财色 起意。
他谎称发掘古墓宝藏,武士犯了贪念,被拐骗到树根下绑住。而妻子心存疑虑,不肯下马一同进林子,终于也被强盗以丈夫急病的理由哄到树根前。为保清白,妻子曾掏出匕首想要抗争,结果被强盗踢倒在地,束发的梳子掉了,自卫的匕首也被打落。
强盗满足后,想要杀死夫妇两人灭口。
妻子为保命,之前委身时没有抗争到底,事后还主动提出依附强盗,正犹豫如何处置丈夫,突然看到武士轻蔑的眼神,心生怨怼。妻子因被玷污而痛恨强盗,又怕万一丈夫活下来自己会不好过,于是劝得强盗与丈夫两人对决。她实际上也不愿跟随强盗,只是想稳住他,自己好趁乱逃跑。
强盗割断绳子释放武士,在比武胜利之后正要一绝后患,却被对方因妻子的所为而放弃抵抗的行为触动,又不想杀他了,但武士一心求死,恳求强盗痛快地了结自己。武士临死前,两人甚至就“女人的可恨之处”唏嘘了一番。
强盗离去前,发现武士妻子不见了,估计她是趁乱逃遁并顺手带走了匕首。于是他将武士剩余的财物(佩刀、弓箭、马)据为己有。由于战斗中发觉武士的佩刀不如自己用惯的兵器好使,强盗干脆卖掉了佩刀,只留下另外两样战利品,然而一次意外的坠马使他落入了官府的搜捕。
其实,当时武士妻子并未逃走,而是隐匿一旁。等强盗扬长而去,女人现身于将死的丈夫面前。虽然此时此刻她的丈夫已经虚弱到看不清东西,但女人一想到他之前的蔑视,再想想以后自己的处境,后怕催生恶念,不但没有施救,反而上前补了一刀。初次杀人令她惊悸,晕倒在死去的丈夫身旁。醒来时已暮色四合,女人轻轻拔出丈夫胸口的匕首,踉踉跄跄奔往山下。之后因不堪罪咎折磨,前往清水寺向菩萨忏悔。
而武士本人,则已成了幽冥亡魂……
--------------------------------------------
强盗受审时态度昂然,是因为他本欲杀人,并不冤枉;财色兼得,也不枉当时享受;再加上作恶多端,自知总有伏诛之日。
女人痛哭忏悔,是由于她是丈夫之死的直接/间接凶手,同时为了赢得舆论同情作此姿态。
武士因贪念中计,又因弱小而无力自保和保护妻子,既感到自我厌弃,又掩饰不了对失贞妻子的轻视,而且他恨妻子挑唆强盗来杀自己。所以亡灵时而沉默时而冷笑。
(七)
题外话:
封建社会对妇女的歧视真是不能忍……这么强调“贞操”,还是趁早灭绝吧……
只要把前提中“恶”的比例适当增减,就可以衍生很多全新的梗概,这种不绝的可能性和不息的探讨价值才令人欲罢不能啊,感叹一句作家真厉害!芥川先生请收下萌新粉的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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