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生人能带来现代化吗?
现代性的起源一直是个谜。虽然人所共知英国是最早通过工业革命实现现代化的国家,但它是怎么做到这一点的则众说纷纭,粗略统计下大概不下数十种之多。传统观点强调英格兰率先运用水力和纺织机、蒸汽机的发明而转向能源-技术-资本密集;有些学者则强调英国式自由主义理念与新教伦理;还有人认为是英国作为最早的民族国家,其内部精英斗争所开辟的道路;激进的英国学者艾伦·麦克法兰在《现代世界的诞生》中则强调英国的个人主义和对私有财产权的保护使之在11世纪就变“现代”了。现在,美国学者詹姆斯·弗农又为此添加上了一个新的解释:是与“远方的陌生人”之间的长期贸易和社会互动,为英国带来了现代化,而现代社会又反过来加强了更大范围内的流动性,创造出了一个充斥着陌生人的社会。
英国人当然不是第一个与陌生人共处或交易的群体,但英国所参与或创造的跨越边界的贸易网络和技术手段,的确带来了史无前例的货物、人口、资本和信息的长距离流动。亚当·斯密在两百多年前因此主张,英国人可能是首个居住于“陌生人社会”的群体——这意味着一种社会上人口眼花缭乱地流通的景象,以及不间断地快速运行和变化的社会。这本身就为基础设施的技术革新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因为货物和人的加速移动都依赖交通革命的实现。这又随之造成城市规模的急剧扩大,并为了应对陌生人的涌入而催生出各种应对体制。由此,一个现代世界在不断的冲刷、重组过程中逐渐成形。按照这样一个观点,英国的现代化进程直到19世纪才告完成,不仅因为直至1871年英国才成为“城市主导型社会”(城市人口超过总人口半数),而且大部分强化这种流动性的交通、通讯、法律、社会体制方面的变革,正是到此时才涌现或逐渐完善的。
在此,他并不讳言是受到德国社会学家齐美尔的启发。根据齐美尔的论述,“陌生人”的形象长久以来都扮演着三个重要角色:促进“超地方”贸易(extra-local trade);提供有关自己途经或移入的社会的客观评价;助长了更多抽象社会关系的形成。这种看法本身是基于欧洲(尤其是近代欧洲)的历史经验基础上的,因为近代欧洲迥异于世界其它地方的特质之一,是产业结构以远途贸易为主,而整个社会结构围绕这一点进行重组。在中世纪欧洲以及世界上的所有传统社会,贸易结构中的绝大部分乃至全部,都只会是地方性贸易,人们的需求在一个很小的地理范围内就能得到满足,甚至无须与陌生人打交道。远途贸易虽然风险高,但利润也高,因为通常运载的大多都是对平民而言并非生活必需的奢侈品。詹姆斯·弗农遗漏的一点是,英国作为岛国的地理条件恐怕也是它能在这样的远途贸易竞争中胜出的关键因素之一,因为它国内市场狭小,注意力放在海外,而海运的成本又远低于陆地运输。
不过,齐美尔在其著名的《陌生人》一文中,还着重指出“纵观经济学的历史,外地人总是作为商人出现,抑或是商人作为外地人出现”,此外,他强调“陌生人”概念的意义随着现代性的到来而发生了变化——以前是作为“完整个人”(a whole person)的交往,但在现代城市情境中,“这种互动所采取的是转瞬即逝的交往形式”。相比起来,弗农淡化了“远方的陌生人”作为商人的意味,而将之作为一个一般性的名词用来指称所有“他者”(other),不管是英国人在海外遇到的土著,还是在国内的乡下人、失地工人或爱尔兰人。如果说这些都是“陌生人”,那么反过来说,这想必是从一个“都市英国人”(当然,主要是伦敦人)的视角出发的,后者恐怕也是他这一论述中潜藏的主角,因为是他们在遇到“陌生人”时完善了那些技术和社会制度,而不是那些陌生人——陌生人看起来只是提供了某种外部刺激。
我们现代人大多已忘了,在原始的社会形态中,与陌生人共处本身是一件令人恐惧的事。马林诺夫斯基在其名著《西太平洋的航海者》中指出:“土著人对异己群体的基本态度是敌视和不信任,每一个陌生人都是敌人,这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民族志特征。……像一切特殊、反常的事情一样,要解除这个对陌生人的习惯性敌意,必然要靠巫术予以肯定和帮助。”犹太教经典《塔木德经》甚至说“永远不要在夜晚和陌生人打招呼,或许他就是魔鬼。”法国人类学家列维-斯特劳斯曾在研究南美洲印第安人社会后概括认为,原始部落解决陌生人难题的策略有两种:“吃掉陌生人”(食人或同化策略)、“吐出陌生人”(把他们聚集起来驱逐出境)。在拉丁语中,“陌生人”(hospes)和“敌人”(hostis)这两个词是从同一个词干派生出来的;就像英语中的“陌生人”(stranger)一词的词根也仍留有“古怪的”这一层意味。不难设想,在这样的社会观念下,一个群体与陌生人之间的互动很难达成互信互利,而他们彼此关系的建立往往也是依靠巫术和政治联盟,而不是经济关系。
因此,仅凭“远方的陌生人”恐怕是无法自动催生现代化的,否则就无法解释现代社会为何偏偏诞生在此时此地,既然古希腊、古罗马也早已和陌生人打交道,甚至印度洋贸易体系、东亚朝贡贸易也都盛行已久,却无法从中分娩出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弗农《远方的陌生人》虽然主要是为了解释英国如何变成一个现代国家,但他也认为“与陌生人打交道”是人类社会的普遍处境,这使他在解释英国现代社会起源的问题时,避免了麦克法兰那样带有几分沾沾自喜的“英格兰例外论”,但也给自己造成了一种难以解释的困境:如何解释其它群体没能通过这种与陌生人的互动自发进入现代化?
从中国的情况来看,至少这是极难的。如果说西方早在两千年前的古罗马时代,在罗马法的精神中贯注着“人与人之间是陌生人之间的契约责任关系”这一点,那么中国社会则恰恰相反。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说得很清楚:“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各人不知道各人的底细,所以得讲个明白;还要怕口说无凭,画个押,签个字。这样才发生法律。在乡土社会中法律是无从发生的。‘这不是见外了么?’乡土社会里从熟悉得到信任。”只有陌生人之间才需要清晰界定彼此的权利和利益,并以法律作为彼此关系的准则,其影响所至,英语中的姻亲关系也都要用“in-law”(法律意义上的)来表示,如女婿是“法律意义上的儿子”(son-in-law);而中国人则是倒过来,对陌生人也要建立拟亲属关系——和母亲同辈的都是“阿姨”,套近乎时叫声“哥”也能拉近几分距离。在内陆亚洲草原的政治传统中,与陌生人相遇带来的是彼此建立在信任和效忠基础上的姻亲或联盟关系,被纳入一个扩大化的社会网络。与陌生人的相遇并不必然导致现代社会的出现,也不一定催生一系列法规和抽象体制,至少中国人的传统策略是将之纳入原有的同心圆社会关系网络中,并以礼法等级而非法律来界定管理政治、社会和经济生活。
因此,在我看来,关键之处并不是与“远方的陌生人”之间的接触互动本身,而是以什么方式进行接触互动,与陌生人的交往本身最多是达致现代化所必要但不充分的条件。弗农强调“现代性不是义无反顾流向大海的河水,而是一条车来车往的公路,没有人知道每辆车从何而来,又去向何方”,但问题是,他所描述的这样一个景象,本身就需要一个自由的市场机制作为支撑。他强调了“陌生人”的流动,但实际上,货物、资金和信息的流动至少同样重要——早期资本主义便是带着资金到陌生之地,组织陌生人为不同市场生产货物。这意味着一个依赖远途贸易且城市主导的经济体不断自我更新,而这或许才是现代社会生发的动力机制。弗农认为,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的重组只是现代性所引发的后果(effects),而不是通常所认为的起因(causes),这不无道理,但他将陌生人互动视为“起因”,却也可能是“后果”。因为日益增加的流动性本身就是现代社会的一个体现,但难说就是它带来了现代化,两者最多是相互强化的关系。这就像黄仁宇一直鼓吹“数目字管理”,斥责传统中国社会未能做到这一点,但问题在于:实现“数目字管理”本身就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特征。
当然,这本书非常简洁且精彩地描述了英国在现代化过程中那种不断加速的流动性,也正确地强调了“远方的陌生人”是一个重在流动的“过程”,这使人在讨论这个问题时将注意力在时空上都大大超出了近代英国的范畴,进而意识到那是一个不断增长变化的进程。确实,流动性是现代世界的普遍特征,但我们仍须回答的是:如果是这样,那为何是英国率先进入现代社会?它又是怎么流动起来的?这恐怕还是得追溯到英国与西欧社会自身的内在驱动力上去吧。
*已刊2017-11-03《第一财经日报》 --------------------------------------------------------------------------------- 勘误: 除了朱联璧在其书评中指出的几处外,还有以下一些小疵: p.3-4:他们都倾向于强调,在根深蒂固的旧制度(ancien regime)和长期(long duree)的经济转型面前,英国产生了许多社会及政治冲突。社会变化的“大爆炸”模型逐渐让位给长久的、不齐整的哀诉:此处long duree是布罗代尔的著名术语,国内一般译作“长时段” p.27:在1300万立方英里的土地上:土地面积只能是“平方”而不能是“立方”,p.83“1.3千万立方英里”同误 p.43:爱尔兰本岛的人口数在1841-1861年间几乎翻了一番,超过了80万:按从前文p.37来看,1851年爱尔兰人口达到655万,因此这里所说的80万,从上下文看应指这20年间移民到英格兰的爱尔兰人数量,而不是爱尔兰本岛的全部人口数量 p.55-56:杀人无数的印度图基教(Thuggees):thuggee是从thug(暴徒;凶犯;刺客)派生的词汇,即指“盗贼、暴徒”,并不存在这么一个教派 p.82:1857年印度民族起义之后八年,殖民统治以东印度公司的形式取代了当地政府,印度开始实行人口普查:似将意思理解反了,1857年印度大起义失败后,英国是以直接统治取代了东印度公司。此外,印度的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1872年(从1867年开始实施调查),那是起义十年后 p.82:[1901年印度人口普查包含巴基斯坦和缅甸]包含说147种不同方言和语言的29.5千万人:一般汉语的习惯会说“2.95亿人”,英语则说“295百万人”,此处的译法略奇怪 p.82:在印度,种姓制度因人口普查而被编入法典,接着在本土社会内部根深蒂固,成为人们控诉殖民政府或在其治下巩固自身利益的基础:此处“被编入法典”的原文应是coded,但这里的意思其实是指“编码、固定分类”,当时印度人原本并不把种姓制度作为划分人群的分类标记,但通过人口普查,它就变成了人所共知的类别 p.93:天空岛(Isle of Skye),译注:又名斯凯岛,是苏格兰内赫布里底群岛最大也是最北的岛屿:按,该岛词源并非“天空”,而是凯尔特语“有翼的”(winged)之意,就像“马恩岛”也不是指“人/男人” p.97:19世纪70年代,为了对抗南美(其后十年在埃及)的祖鲁人(Zulus)和阿善提人(Ashanti):似有误,祖鲁人在南非,阿散蒂人则在西非,均与南美无关 p.97:仅1919年,空袭就被用于平息发生在埃及、印度、阿富汗和苏门答腊的动乱,很快它又在伊拉克、巴勒斯坦、苏丹和爱尔兰达到了相同的惊人效果:此处所列举的全都是当时的英国领地,但苏门答腊却属荷兰,英军不可能去轰炸,疑应是索马里兰(Somaliland)之误 p.123:及至1844年,英国国内发行、售卖的报纸有将近5500万种。译注:原文误作5.5万种。按,5500万种报纸是绝无可能的(下一页提到1854年英国的地方报纸也才289种),此处可能是5500万份?前文说到18世纪末全英国每年报纸销量1700万份 p.137:印度从1909年引人代议制,在1919年和1935年对其进行改良(到1935年,印度选民数量已经增长至3000万人,占其成年男性总人口的l/6):按,1935年印度总人口仅2.96亿,男性人口估计也就1.5亿人,成年男性当不过1亿出头,这里却说3000万占成年男性人口1/6,疑有误 p.209:参与海上保险生意的会员将劳埃德银行(Lloyds)从咖啡屋搬进了英国皇家交易所:虽然上文提到的都是城市金融服务机构,多为银行,但劳埃德却并非银行,而是从事海上保险的“劳埃德船级社”(Lloyd’s Register of Shipping),最初是在咖啡馆里成立的,此处故此这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