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d quis per alium fecit, ipse fecisse putatur。
这篇书评可能有关键情节透露
一.因此神的崇拜只不过依附在自我崇拜上面,只不过是自我崇拜的一个现象.如果我轻视我自己,轻视我的生命——在原始的正常的情形之下,人对于他自己与他的生命是不加区别的——我怎么会赞美和崇拜那个为这个可怜的、被轻视的生命所以靠的东西呢?因此,在我所加于生命原因上面的那个价值里,只是那意识的对象才成为价值,我又不知不觉地将这价值加到我的生命上面,加在我自己身上.因此生命的价值升的越高,那些生命赐予者——诸神——的价值和尊严自然也就抬得越高.
仅仅是自我崇拜吗?人在面对自己所不能解释的客观自然活动,无法以自身力量去克服这一自然活动所带来的后果,这个时候构建出一个虚拟的主体并将其客体化,这一过程的自我崇拜归于何处?
二、你之所以迫不得己把上帝想成一个存在的实体,只是因为你被自然本身所迫,以自然的存在作为你的存在和你的意识的前提,而上帝的最初基本概念所表示的正好就是:上帝的存在是先于你的存在的,是假定在先的.
这让我想到,生命的诞生是伟大的,而导致这一伟大结果的过程却是被人所不齿提及,无法用一种直接的语言肯定,它必须要到足以肯定性成熟和性思想成熟方能被告知.类似于小孩问爸妈,我是怎么出来的。。。答案千奇百怪。
三、人本来并不把自己与自然分开,因此也不把自然与自己分开;所以他把一个自然对象在他自己身上所激起的那些感觉,直接看成了对象本身的一些形态.
人在宗教中只是和他自身发生关系,他的上帝只是他自己的本质,在最粗陋,最低级的宗教里,人崇拜那些离人最远/最不像人的物体,星辰,石头,树木,甚至蟹螯,蜗牛壳,他所以崇拜这些东西,只是因为他已经把自己放在这些东西里面,把这些东西想成像他自己那样的东西,或至少把它们想成充满了像他自己那样的东西.
直接说文艺复兴后,人的理性激发,宗教的压迫被解除,人开始重新审视自己与上帝的关系,最后得出吾自创上帝于心中,吾是自己的神。
宗教的整个本质表现并集中在献祭之中.献祭的根源便是依赖感---恐惧.怀疑,对后果的无把握,未来的不可知,对于所犯罪行的良心上的咎责,而献祭的结果,目的则是自我感--自信.满意.对后果的有把握,自由和幸福.因此,对自然的依赖感诚然是宗教的根源,但是这种依赖性的消灭,从自然手中获得解放,则是宗教的目的,换句话说,自然的神性诚然是宗教的,并且是一切宗教以及基督教的基础,但是人的神性则是宗教的最终目的.
人性和神性是同时存在于人类身上的,如有可能,尽可能往神性靠。
人心或意志的那种被困苦的威力提高到极度.激发到极度的超人的力量,就是神的力量,神是没有任何困苦,任何约束的.QUOD QUIS PER ALIUM FECIT,IPSE FECISSE PUTATURE,一个人凭借着别人所作的事,就算是他自己所能做的事,即:一个人凭借着上帝所做的事,实际上就是他自己所做的事.
真正的有神论或一神论的产生,只是由于人把自然联系到自己身上,并且使这联系成为自然的本质,因而使自己成为自然的最终目的,成为自然的中心点和统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