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罗·奥斯特是如何开始写前5页的?(业余试译)
(完全业余的个人译着玩,保罗·奥斯特主页预览原文见 http://paul-auster.com/4321-excerpt.html )
据家族传说,弗格森的祖父徒步离开他的家乡明斯克市时,只缝着一百卢布在夹克的衬里上,他西行穿过华沙和柏林,来到汉堡,之后在一艘称为“中国皇后号”的船上预定了下一段旅程,轮船冒着冷冽的冬季风暴穿越大西洋,终于在二十世纪的头一天驶入了纽约港。在埃里斯岛等候移民官面试时,他与同行的一个俄罗斯籍犹太人交谈。那人对他说:忘了你的名字雷斯尼科夫吧,它对你没任何好处。你需要为你在美国的新生活起一个美国名字,带着美式英语的悦耳音调的名字。由于对1900年时的艾萨克·雷斯尼科夫来说,英语还是门外星语言,所以他向比他年长、更有经验的同胞寻求建议。
告诉他们你叫洛克菲勒,那个人说,准错不了。一小时过去了,又一个小时,临到十九岁的雷斯尼科夫坐下来接受移民官提问时,他竟忘记了那个人刚刚告诉他的名字。你叫什么?移民官问。沮丧地拍着脑袋的同时,这个疲惫的新移民脱口而出一句意第绪语,俺不得、不得省(我记不得了)!就这样,艾萨克·雷斯尼科夫就以伊卡博德·弗格森①的名字开始了他在美国的新生活。①移民官将意第绪语“我记不得了”(Ikh hob fargessen)的谐音Ichabod Ferguson当作了雷的名字。
他过着艰辛的生活,尤其刚开始的时候,但即便不再是刚开始时,他在这个移居国家的任何事也没像他曾想象的那般进行。他确确实实在刚过完26岁生日后,就给自己找了个妻子;而且这个妻子,范妮·恩·格罗斯曼,也确确实实为他生下了三个结实健康的儿子。但美国生活对弗格森的祖父来说仍意味着一种挣扎,从他走下轮船那一天,持续到1923年3月7日的晚上。这天,在他42岁的年纪,他意外遭遇了自己的早死——在一次针对芝加哥某个他被雇用为守夜人的皮货仓库的抢劫中被枪杀。
没有他的照片留存下来,但所有的说法都认为,他是个有着坚实后背和宽大双手的大块头,没受过教育,没有技能,典型的一无所知的新手。在纽约的第一个下午,他偶然发现了一个街头小贩正兜售着他所见过的最鲜红、最圆滚、最完美的苹果。忍不住诱惑,他买下一个,急切地一口咬开。不像他所预期的香甜,而是种苦涩的怪味。更糟的是,苹果令人作呕地发软,他的牙齿一刺穿果皮,水果的瓤子里就倾泻在他的外套上一层淡红色液体,还点缀着大堆颗粒状的种子。这是他头一回品尝新世界,也是他第一次、永生不忘的与新泽西番茄的邂逅。
不是作为一个本地的洛克菲勒,而是个宽肩膀的码头工,一个有着荒唐名字和闲不住的双手的希伯来巨人,他试图在曼哈顿和布鲁克林区,在巴尔的摩和查尔斯顿,在德卢斯和芝加哥碰运气。做着种种工作:码头工人,五大湖油轮上的普通海员,巡游马戏团的动物管理员,在罐头厂生产线上的一名工人,卡车司机,一个下水道挖掘工,一个守夜人。尽管很努力,他却从来没有挣得几个大钱,因而可怜的艾克•弗格森②遗留给妻子和三个孩子的唯一财产,便是他讲给他们听的自己青年时代的流浪冒险故事。从长远来看,故事也许比金钱更有价值,但短期上,它们有着自己显而易见的局限。②艾克是艾萨克Isaac的昵称。
皮革制品公司赔偿了范妮一点钱,来弥补她的损失,然后她带着男孩们离开芝加哥,应她丈夫的亲戚的邀请,搬到了新泽西州的纽瓦克,亲戚只以名义上的一点月租,将他们位于中心区病房的房子住宅的顶层公寓租给了她。她的儿子分别14岁、12岁和9岁。最年长的路易斯,早已改名叫卢。亚伦,中间的孩子,在芝加哥有过太多次校园殴打后,就自称为阿诺德;9岁的斯坦利通常被称为桑尼。为了维持家用,他们的母亲给人洗熨和缝补衣服,但没多久男孩们也开始为家庭收入做出贡献,每一个都做课后零工,把赚到的每一分钱交给母亲。岁月充满艰辛,贫穷的威胁像稠密而炫目的浓雾一般充斥公寓的房间。没有任何办法逃离这种恐惧,一点一点地,三个男孩无不浸染了母亲关于生命目的的黑暗本体论结论。要么工作,要么挨饿。要么工作,要么失去头上的屋顶。要么工作,要么死亡。对于弗格森一家,“所有人为我,我为所有人”③的怯懦观念并不存在。在他们的狭小世界里,有的只是“所有人为所有人”,否则将全都一无所有。③这句俗语作为大仲马的小说《三个火枪手》中三位主人公的座右铭而闻名
弗格森不到两岁时,他的祖母便去世了,这意味着他没对她留下什么有意识的记忆,但据家庭传说,范妮是个难以捉摸的古怪女人,易于爆发剧烈尖叫和由不可抑制的啜泣而产生的狂躁,在孩子行为不端时拿扫帚打他们,由于她离谱的还价,还被某些当地的商店禁止入内。没人知道她出生在哪里,但有言传,她来到纽约时便是一名14岁的孤儿,曾有几年在下东区一个无窗的阁楼上缝制帽子。弗格森的父亲——斯坦利很少和儿子谈及自己的父母,只用些含糊不清、简短保守的话回答这个男孩的疑问,弗格森所知的关于其祖父母的微乎其微的信息,几乎无一例外地来自于他的母亲——罗斯,作为第二代弗格森家族中三位妯娌里最小的一个,多年来她接受的信息多半是自米莉那里轮流传下来的,后者是卢的妻子,一个喜好八卦的女人,她嫁给了一个比斯坦利或阿诺德都甚少隐秘而远为健谈的人。
当弗格森十八岁时,他的母亲将米莉传下的一个故事转述给了他,这不过是一个谣言,一个未经证实的猜测,可能是真的,也可能相反。根据卢告诉过米莉的,或者米莉说他所告诉她的,还存在着第四个弗格森家的孩子,一个斯坦利出生三四年后降生的女孩,当时正值这一家定居在德卢斯,艾克正在寻找作为五大湖船上的普通海员的工作,家庭陷入极度贫困的几个月。因为当范妮分娩生下这孩子时艾克不在;又因为那是明尼苏达州的冬季,恰是一个特别寒冷的地方的特别寒冷的冬天;又因为他们住的房子只靠一个燃烧木材的火炉取暖;又因为那时有的钱少到范妮和男孩们只能缩减到每日一餐,不得不照顾更多一个孩子的恐惧念头如此强烈地填满了她,以至于她将自己的新降生的女儿淹死在浴缸里。
如果说斯坦利很少对儿子说起自己的父母,他同样也不多谈及自己。这使得弗格森很难形成一个清晰的画面,关于他父亲幼年、少年,或青年乃至任何时期的模样,直到弗格森满三十岁两个月后娶了妻子罗斯时也是如此。不过从父亲嘴里偶然掠过的只言片语中,弗格森还是收集到了以下信息:斯坦利经常被他的两个哥哥戏弄和踢打;作为三兄弟中最小的一个,自然也是度过最短暂的有父亲陪伴的童年的一个,因而他也是儿子中最粘范妮的;他曾是个勤奋的学生,并被公认为三兄弟中最棒的运动员;他曾在足球队充当边锋,并参加中央高中的田径队的接力赛;他对电子产品的天赋,促使他在1932年从高中毕业的那个夏天开了一间小型收音机维修店(好比是纽瓦克市闹市区的学院街墙上的一个洞,像他自己描述的,就和一个擦鞋摊一样大);当他十一岁时,他的右眼在母亲的一次扫帚横扫中受到伤害(部分地使他失明,致使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征兵的被拒绝对象);他鄙视自己的昵称桑尼,离开学校的瞬间就抛弃了它;他喜欢跳舞,也喜欢打网球;他从来没说一句反对哥哥们的话,无论他们多么愚蠢或轻蔑地对待他;他童年的课后兼职是散发报纸;他曾认真考虑学习法律,但因缺乏资金而放弃了这个念想;在他二十多岁时,被认为是一位女士的情人,同时与众多犹太女人约会,却无意和她们中的任何一个结婚;他有过几次短暂的古巴之旅,在哈瓦那仍是西半球的罪恶之都的30年代;他此生最大的野心是成为一个百万富翁,一个富庶如洛克菲勒的人。
卢和阿诺德二十岁出头就结婚了,同时都决定尽可能快地摆脱范尼的疯狂家庭,来逃离这个自父亲1923年去世后就统治着弗格森家族的尖叫君主的魔掌;而他的兄弟们离开时,斯坦利才十几岁,除了留下来,斯坦利别无选择。毕竟,他几乎中学都没毕业,但随着时间的流逝,他却继续留了下来,年复一年,如此十一载。在整个大萧条期间和战争前期,难以理解地与范妮共享同一间顶楼公寓。或许由于惯性或懒惰而长陷此境,也许是出于对母亲的责任感或内疚感,又或者是所有这些的合力驱使,使得他无法想像在任何别的地方生活。
卢和阿诺德都养育了孩子,只有斯坦利似乎依然玩世不恭,花费绝大部分精力来使自己的小生意变成大买卖。并且由于他毫无结婚意图——即使在他越过二十五岁,踏入三十边缘的时候——看起来,他的余生都将毫无疑问地作为一个单身汉。然而,在1943年10月,当美军第五军从德军夺取那不勒斯之后不到一个星期,战争终于开始转向利好协约国,在那一充满希望的时期中间,斯坦利在纽约市一个漆黑的夜晚遇见了二十一岁的罗斯·艾德勒时,那个孤老终生的魔咒便瞬间而永久地崩塌了。
弗格森的母亲是如此美丽,伴着如此迷人灰绿色的眼睛和棕色长发,如此自然而欢快地微笑着,分配到她周身各处的五英尺六英寸被如此完美匀称地糅合在一起,以至于斯坦利第一次碰到她的手时,这个惯于冷漠、闲散的斯坦利,这位二十九岁、却还从没体会过被爱火灼烧的斯坦利,感到自己在罗斯的面前崩溃了,似乎所有的空气都被从肺部抽空,他将永远不能再呼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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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贴过自己微信公号,无限接受吐槽。 http://mp.weixin.qq.com/s/ej0a2rl-C1HjLk3kBVo5J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