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室则迩,其人甚远。岂不尔思?子不我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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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原因: 个人本来没有写书评影评习惯,但看完一部作品后,想借鉴他人想法,加深对作品的全面认识。但是在能接触到的评论中,尚未有豁然开朗而浮生梦醒之感。出于对原著尊敬,后推计划事项,特此开篇。 事实不会悬疑,真相不会悬疑,写作叙述手法铺垫悬疑。何时始得悬疑之感,何时就是需要理解、分析的地方。 第一处矛盾:Ambrose的讯息。其室则迩。 Philip出于对Ambrose的25年的敬仰与爱,以及自己的无知和嫉妒,执意认为那些控告Rachel的信,不是神志不清的脑瘤病人写的,而是认为相信这Ambrose是在“充满敌意极度无助时写的”。 文中对Rachel的直接描写(例如举止优雅和神态温柔等)和侧面烘托(例如狗的示好、仆人的敬重等)都是塑造了一个自然而然属于这片庄园的端庄伯爵夫人形象。 第二处矛盾:Ambrose的死因。其人甚远。 原文第6章“一阵恐惧涌上我的心头,脑瘤?那我教父的推测是对的了,先是菲利普伯父,再是安布鲁斯,然后是......为什么这意大利人盯着我的眼睛?”脑瘤是这个家族的遗传病:后嗣甚微,长辈无存。他也意识到了这点,省略号省去的就是自己的名字。 但对于一个24岁属于乡村庄园的大孩子来说,家族遗传病还是太沉重了;对于一部文学作品来说,太浅淡了。“居心叵测的”Rachel泡的“下毒的”的意大利茶,就是一个对自己、对Ambrose善良了很多的版本;也丰富了文学内容。 第三处矛盾:Ambrose的庄园。岂不尔思? 对于家族遗产、身份地位,Rachel不争,Philip也不在抢。他通过相处,因Rachel的个人魅力爱上了她。但并不被赘述的副线人物:教父和他的独生女Louise,才是最在乎财产和身份的人。Louise从小和Philip长大,人人都觉得他们会结婚,Louise会成为庄园的女主人。 教父和Louise对家里的一切了如指掌,然而Philip对她没有兴趣,没有和她组建家庭的意识。 原文第12章“我还是觉得心烦,丝毫没有情绪,她怎么会选择这样的时间和地点谈这样的事(关于Rachel所有的一切)?而且她凭什么非得盘问我?” 也觉得让教父给Rachel分财产时他“一板一眼的思维多么无情。他的笔在一些数字间划来划去,到底家产中能分出去多少,每一先令每一便士都要算进去。上帝!金钱多么可恶!”。 第四处矛盾:子不我即! 作品高潮无外乎第26章Philip脑瘤发作,Rachel不慎身亡。抽象意义上看Rachel的死亡,也是Philip纯情的内心被宣判了死亡。电影结局也合理的设置娶了Louise生儿育女。 可能有一点是观众很难注意到的:作品中,所有对Rachel的负面言语(如玩弄感情、骄奢淫逸),都是从教父和教父女儿口中得来,并没有事实真相证明。 难注意到是因为,文章以第一人称“我”Philip的角度娓娓道来,跟着Philip的思路走。这些话告诉他,对于他来说只是信息,推动事情发展。我们不能忽视的是,人做事情是带有一定目的:角色的目的和作者的目的。 漂亮的短篇浪漫主义悲剧。作品侧面塑造了一位完美的女性形象:美丽善良、优雅神秘有着深情的爱意。演员Rachel Weisz大气自然。 她有罪亦或无罪?作者无言的答案可能也是每个人心中的答案。真实,并非在人们口中流传,也不仅在眼中所见。以为自己绝不从众,结果只是殊途同归:又归到那一类喜欢在口中臧否他人,却又离真相甚远的俗人中。 褒其可褒,而贬其可贬,望共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