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乌合之众
初次接触心理学,对于心理学常识并不十分了解,只能通过自身经历以及看到的听到的事例(用个成语吧…所见所闻)来印证,觉得颇为恰当。并且以我目前的阅历,并未找到反例,所以从我的角度看,勒庞的理论是正确的。至于扣掉的那颗星,是不满于勒庞对于性别和种族的偏见,虽然客观上他的偏见并不无道理,但是我就是不愿意承认女性比男性缺乏理性嘛(虽然我这种做法本来就不理性hhh)!
勒庞在《乌合之众》这本书里探讨的主要是“异质性群体”,简要地讲,聚在一起的人会拉低智商也缺乏理性,因此做出的判断基本都是谬以千里的。并且群体更具力量,可能迫使当局作出类似决策,并且群体中的个体,也可能作出英勇抑或残暴等情感强烈之事。但否认群体,并不代表勒庞赞同专制独裁,对于议会这种形式的群体,勒庞还是持支持态度的,因为他认为制定法律的时候,基本上是个人在书房里制定出来,到议会上只是例行讨论。但我认为,这种说法并不全面。我认为,议会之所以成为近现代制度创新,大概是源于“议会”的存在避免了个人独裁,使得个体的意见能够充分得到反映,同时,议会的制度条例对于群体的非理性行为又加以了限制(并没有evidence的主观猜测,等我以后考察一下~~)。
以后有机会要再借其他翻译版本看一看~
勒庞在《乌合之众》这本书里探讨的主要是“异质性群体”,简要地讲,聚在一起的人会拉低智商也缺乏理性,因此做出的判断基本都是谬以千里的。并且群体更具力量,可能迫使当局作出类似决策,并且群体中的个体,也可能作出英勇抑或残暴等情感强烈之事。但否认群体,并不代表勒庞赞同专制独裁,对于议会这种形式的群体,勒庞还是持支持态度的,因为他认为制定法律的时候,基本上是个人在书房里制定出来,到议会上只是例行讨论。但我认为,这种说法并不全面。我认为,议会之所以成为近现代制度创新,大概是源于“议会”的存在避免了个人独裁,使得个体的意见能够充分得到反映,同时,议会的制度条例对于群体的非理性行为又加以了限制(并没有evidence的主观猜测,等我以后考察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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