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曾假扮流浪汉的作家
乔治·奥威尔,是埃里克·亚瑟·布莱尔(Eric Arthur Blair,1903年6月25-1950年1月21日)的笔名。奥威尔是英国著名记者、小说家、政论家,他之所以要取个笔名,是因为他不想使记录自己在街头流浪、“体验”乞丐生活的经历被父母知道,他怕使家族蒙羞。 当时他的笔名备选项包括P. S. Burton (他流浪时使用的名字), Kenneth Miles, George Orwell, 以及 H. Lewis Allways。最后之所以选定George Orwell,据说是因为这个名字读起来给人圆圆的感觉;另外,“Orwell”还是英国萨福克郡的一条河的名字(The River Orwell),那里是他的老家附近,也是他父母生活的地方。在中国,奥威尔以《一九八四》和《动物庄园》的作者而知名,与《美丽新世界》的作者阿道司·赫胥黎、《我们》的作者扎米亚金并称为三大反乌托邦小说家。奥威尔的一生堪称传奇,他早年在英国最著名的中学伊顿公学读书,30年代成为反法西斯斗士和著名的社会主义者,四十年代又成为具有明显的苏联影射的寓言小说的作者。直到47岁时因为肺病英年早逝,在他短暂的一生中,奥威尔从来没有停止过调整和重新测知自己作为人的智力,他文风犀利冷峻,堪比鲁迅。而他创立的“老大哥”、思想犯、双重思想、思想警察、新语言、普罗大众等已经成为流行文化的重要内容。他甚至可能是第一个用“冷战”(cold war)这个词来形容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西方集团和东欧集团之间的紧张局势的人。
伊顿公学的学生
奥威尔1903年生于英属印度的孟加拉邦,1岁时随母亲回英国定居,14岁考入伊顿公学。但他家境不好,之所以去这样一个贵族学校,是因为它提供奖学金。在公学他显然为英国当时的等级观念和身份界限所苦,在回忆录中他说:“十四五岁,我是个可恶的小势利眼,但我这个年纪这个阶级的其他男孩也好不到哪儿去。我估计,全世界没有哪个地方能像英格兰的公学那样,势利无处不在,并以如此精细而微妙的方式培养着势利。”他还一针见血地分析了那些有钱但是没有受过良好教育的人和没落、贫穷但又保持着强烈的尊卑观念的贵族的心理。
缅甸岁月
1921年,奥威尔从伊顿毕业后任过五年驻缅警官,后来他就这段经历写了《缅甸岁月》。一段时间后,他升任地区总督助理。他在那里蓄了一种在当地英国军官中流行的胡子,并且在离开前学会了缅甸语,能和当地的神职人员进行流畅的缅甸语交流。他还学当地居民的样子纹了身,因为纹身在缅甸农村被认为能抵御子弹和被蛇咬。
他成为一位名副其实的“殖民主义者”,和其他殖民者不同的是,他对自己的殖民活动感到不安。他观察到,那里的“白种人”都过着主人的生活,哪怕在国内不是绅士,在那里却像绅士一样被伺候。而“本土人”则是“下等人”,属于一个更低的阶层。奥威尔后来回忆说:“我在印度警署待了五年,五年后,我怀着一种说不清的怨恨,憎恶其了我所服务的帝国主义。在英格兰的自由气氛中,你无法完全理解这种事情。要憎恶帝国主义,你就必须成为它的一部分。从局外人的角度来看英国在印度的统治,似乎是——也确实是——仁慈甚至必要的。毫无疑问,法国在摩洛哥的统治和荷兰在加里曼丹岛的统治,也是如此,因为人们常常管理外国人胜于管理自己。但成了这种体系的一部分,就不可能不认识到它是一项不正当的暴政。就连厚颜无耻的驻印英国人也明白这点。他在大街上看到的每一张‘本土人’的脸都让他看清自己野蛮的入侵。”正是意识到自己外来人的身份却享受着对本土居民进行颐指气使的权力,奥威尔对于英国人设置关押本土居民的监狱,用警棍惩罚他们,用自己的法律约束他们,并对当地施行经济掠夺而感到寝食难安。由此开始,他认为自己“不仅要逃离帝国主义,而且要逃离一切形式的人统治人”,他想要放低自己,站在压迫者的一边反对暴君,这解释了他后来接触英国的矿区工人、扮演流浪汉等行为的起源。他甚至开始形成一种无政府理论,认为任何惩罚和罪行一样,都是不人道的,惩罚甚至比罪行更加不人道。
通往威根码头之路
在缅甸待够五年后,奥威尔回国度假,但是不久他重新审视自己的生活,决定不再返回缅甸,开始了长达五年的流浪生涯,他化名P. S. Burton,第一次下榻工人宿舍。他坦白地承认,他想接触英国的下层群众,最初纯是出于一种“类比”:在英国的工人和流浪汉身上,他看到了缅甸本土居民所承受的压迫。于是他就把自己的同情和观察的触觉转向了他们。当然,这里也有杰克·伦敦的影响,尤其是杰克·伦敦的作品《深渊里的人们》显然振奋了奥威尔的思想。在《威根的早晨》中,他写道:“看着矿工工作,你立刻意识到人们真是生活在不同的世界。这地下挖煤之处,是一种另外的世界,人们很可能一辈子也不会听说,很可能大部分人甚至宁愿不要听说。然而这绝对是我们地上世界不可或缺的对应物。几乎我们所做的每件事,从吃个冰激凌到横跨大西洋,从烤一条面包到写一部小说,都少不了直接或间接用到煤。” 也许是因为从来没有让这些事物进入自己的视野,当他首次接触时,被矿区的“可怕的美”震惊了:“即使在最糟糕的工业城镇,也可以看到不少在狭义的美学意义上并非丑陋的事物。喷着浓烟的烟囱和臭气熏天的贫民窟之所以可恶,主要是因为它暗示着扭曲的生活和多病的孩子。若纯粹从美学的立场上看,它可能有某种恐怖的魅力。我发现任何怪不可言的事物,纵然叫我讨厌,总的来说也终究让我着迷。”当然,这一切都是距离的产物,工人们真正挖起煤来,绝无任何美感可言。
奥威尔曾亲自到访工人们的社区,跟他们一起住,听他们讲自己的故事,观察他们的生活,虽然现在看来这些是稀松平常的事,但在当时来说,这是一件很疯狂的做法。奥威尔不得不事先弄脏自己的衣服,并且掩饰明显是受过教育的优雅口音,以免自己被发现后受到抵制甚至是恶性攻击,他的这些社会调查也使他很快受到官方的监视。他还戴着安全帽,走一个小时下到矿井的最深处,跟矿工们一起吃喝、挖煤。但是他后来意识到,哪怕他们对他抱着再彬彬有礼的态度,他仍然无法消除跟他们的距离感,因为他的衣着品味、餐桌礼仪、谈吐等一切生活习惯和善恶观、荣誉观、美丑观,都暴露了他自己局外人的身份。他最初甚至很难在“生理上”忍受工人们身上发出的恶臭,认为自己只能在远距离上同情他们,一旦实际接触,就很难忍受他们的粗鲁习性。但他的观念也正在发生改变,这种转变从他假扮流浪汉的那一刻就开始了,甚至在更早的时候,在他面对缅甸的本土居民感到愧疚的时候。他在自己的趣味上进行了一番革新,在他最后的书中,他写出自己经过亲身观察得出的结论,认为不能说劳工们是天生喜欢自己身上的汗臭,而是他们的洗浴条件、卫生知识,包括他们的闲暇,不足以使他们能像英国的中产阶级一样“干净”。而另外一些人的论断却纯属无稽之谈,比如认为“工人阶级是自主选择了脏,而非迫不得已”。
后期写作生涯
1928年,也就是在他25岁时,奥威尔开始写作。后来他又做过家庭教师、印刷工、书店店员。1931年,他还为了在监狱中体验圣诞夜,刻意酗酒闹事,但是他的罪行貌似太轻,并没有使他的计划得逞,他被关了两天就放了出来。1933年他发表第一部作品《巴黎伦敦落魄记》(Down and Out in Paris and London),1936年1月,他前往英国北部的谢菲尔德、曼彻斯特、里斯、威根等煤矿工业都市,考察经济不景气情况下的工人生活。西班牙内战爆发后,奥威尔与妻子艾琳一起参加保卫西班牙共和国的国际志愿军,并曾因喉部中弹而不得不回国修养,后来因倾向于托洛茨基派系而遭到排挤,并因此段经历而开始在政治上转向反对极权主义。
1937年,《通往威根码头之路》(The Road to Wigan Pier)出版。书的前半部分记录了他对兰开夏郡和约克郡的社会调查,包括对煤矿工人工作生活的描述。下半部分是一个长的文章,写他的成长经历和他的政治良知的发展,包括对“社会主义”的一些争议。1938年,《向加泰罗尼亚致敬》(Homage to Catalonia)出版。1944年,奥威尔写下《动物庄园》(Animal Farm)。1948年,《一九八四》(Nineteen Eighty-Four)竣稿,书名只是把该年的年份颠倒过来,这本书使他一时炙手可热。1950年1月他因肺病去世,年仅47岁。他的肺病源自他十几年前一次骑车摩托车在英国农村的冒险,他淋了一场雨,浑身湿透了,并因此着凉,患上了肺炎,自此落下病根。亚瑟·凯斯特勒认为“他不妥协的诚恳使他变得常人难以接近”,他总是能在普通人认为是常识的地方发现人们的自欺欺人之处。著名批评家欧文·豪认为奥威尔是“英语世界里自哈兹里特以来,也许是自约翰逊博士以来最重要的散文作家”,尽管他如今更多地是作为小说家被铭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