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选择读者的书,有折磨,更有趣味
读《七杀简史》的过程,是一种感觉随时可能“失控”的过程,是的,你随时感觉快要跟不上故事的节奏和线索了,读这本小说,你要么不读,要读就不能间断太多,得快些读完,否则就会再捧起读了一半的书时,有种千头万绪不知从何处开始的感觉。同时,这也是一本品味上独特的小说,它显得有些“脏”,书中“逼”这字儿出现了我怀疑得有一千次吧,当然,它构词时可不是作为常见的体面的书面语出现的,以至于我边看边疑惑,看起来咱出版环境还是挺宽松的啊。
《七杀简史》正如书名所说,还真有些粗鄙“史诗”的感觉,它聚焦于一起“歌星”遇袭事件,但是在时间,空间上都充分放开,让你可以了解牙买加冷战时期从内政到外交的一段历史。但是,别以为这是那种高屋建瓴似的叙事,相反,它的叙事姿态比书中的语言品味放的还低,你看到的是一种个体叙事的更加生动而侧面的呈现。这就回到本书的最大特点,一种第一人称的群体性叙事,是的,我看过太多第一人称小说,但是都是一个人的角度叙事到底;群像小说也看了太多,无非很多角色,不同章节聚焦一个角色一段事,从第三视角描述下去。但是,这本书太有特点,来了个“一锅粥”,它以几十个角色,分别进行第一人称叙事,于是,这种阅读过程让人分裂,满篇都是“我”,但是这个“我”是几十个不同的人。。。
阅读《七杀简史》开始是很费脑的,因为你需要从不同的“我”中去辨识这究竟是哪一个“我”,而且单独来看都是一个第一人称描述,你只能根据他描述他人的相对角色,叙事特点,语言风格,然后慢慢将一个个“我”变成鲜活的人物。所以,这是一套让你感觉“参与感”更强的小说,你仿佛跟着作者,不,更像是人物的“独白”去共同塑造他们,这也是为什么我说这本小说要读得连续一口气读完的原因,一旦你放下太长时间,“我”和之前在记忆中挂钩的人物线索就淡了,还得重来一遍。不过,这种写法的代入感很强,伴随不同人物,从黑帮老大到杀手、小喽啰,从中情局特攻到美国记者,从失业女工到失意情妇,什么人都有,什么样的生活都在这里呈现,你被第一人称叙述拉得更近,感受更深,特别当一个人的独白突然是子弹打来之时,让你读小说的时候突然有种玩第一人称射击游戏,中弹眼前一红的感觉。
整体来看,你可以感受到一个有序而混乱的世界,有序在于在牙买加,从上层到民间,从白道到黑道,都有一套自成体系的运行规则,一旦进入就身不由己,一如书中几代大佬的起伏。同时,这个世界又是混乱的,你似乎感受不到底线,所有人都在为生存和利益自相残杀,没有一方能一直飞扬跋扈,转身之前,可能就是下一个牺牲品。这样的世界是让人感到绝望的,无论黑帮、平民,还是看似进退自如的美国人,都只能活着当下,因为他们看不到未来。《七杀简史》的故事有些粗鄙,但是却通过其独特的笔法将读者带入的很深,以至于让人感觉很真实,感觉这种离大多数读者其实很远的生活,真的是鲜活的。所以,在这本书中,你可以感受到一个人物的对白中对另一个人有种看法,但是接下来在另一个人的独白中你又可以感觉到他的苦衷。在失序的社会,没有永远的王,每个人都在一种杀戮的动态平衡中如浮萍般无依,这种无法把握的人生甚至成为了出身在牙买加乱世中的烙印,哪怕他们离开牙买加,来到美国,也逃无可逃,这种绝望的宿命感,在本书粗口高密度呈现的叙事中,竟然给人留下更深的余味。
《七杀简史》就是这样一本书,一本很特别的小说,他从叙事方式,到语言风格,到“品味”上都考验着读者的耐力,这本书的故事看起来很通俗,但是阅读过程可不轻松。正如本书荣获布克奖的颁奖词所述,“我也承认,《七杀简史》里,有些内容可能不适合一部分读者……我母亲估计看了前面几页就看不下去了”,是的,我也承认,这不是部容易激起很大程度共鸣的书,它挺对我的胃口,但是换个人阅读可能会觉得,“这什么玩意儿”。是的,你在选书,书也在选你,《七杀简史》,一本“双向选择”特征很强的小说,是否有趣?随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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