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依然向往那个王子会打败恶龙的时代
《红字 七个尖角顶的宅第》
纳撒尼尔·霍桑(美国)
1850年 1851年
长篇 胡允恒/译 人民文学出版社 1999年7月一版一印 ISBN 9787020028063
浪漫主义的高潮离我们的时代无疑已经越来越遥远,这个时代要求现实、要求揭露、要求敞开自我和放飞个性,然而,当我们通过文学、音乐、绘画等等艺术形式回望这种一百年前的文明流派时,依然能够感受到那由一种极其丰沛的感情所支配的强大的感染力,它所颂扬的美、它所抨击的恶、它所称赞的价值观和它所表现的单纯的泾渭分明的世界,是人类思想王国中永远被怀念的一片沃土,或许也是再也回不去的家园,它所带来的感官享受,至今仍然调动着我们心中纯粹而狂热的激情。
我记得曾经与朋友聊天,她说儿时第一次为之落泪的书目就是霍桑的《红字》,而我很遗憾地一直到这么多年以后才邂逅这位作家、这本书,读后发现,它的确具有这样的感染力。霍桑将一个讨论善与恶的复杂性的主题放在宗教批判和人性探索的框架之中,完美地呈现了一个带有传奇色彩的故事,除此以外,他在前言中精彩的人物素描已经引起了我的注意,他的语言特色在于很擅长利用华美丰富的辞藻来刻画人物、环境、心理等等,勾引读者的兴趣,在唇齿阅读的享受和脑海心灵的想象中故事得以多层次地构显,情感随之而动,最终一步步随情节推向高潮,在欲罢不能的感动之中,感受到震撼的力量。
《红字》是一部不折不扣的悲剧,可能正是这份悲剧色彩引起我的朋友的感动垂泪,然而对我而言,更加具有感染力的,是海斯特·白兰所背负的那个大大的、显眼的红字——A——的意义:它的本意是“Adultery”(通奸),是一种屈辱,是一种为人所唾骂的罪行,是一份沉甸甸的命运,它代表的不仅是那个时代不公的道德审判,同时也象征着生活(或者命运)对作为个体的人的一种压迫(一种心灵的审判),作为惩处,它不仅留在了海斯特·白兰的胸前,更烙印在了她的灵魂之上,迫使她在日后的多年时光中无法摘下红字的,不是世俗的法令,而是这种灵魂的烙印。世俗的审判可以分辨对错、有罪或者无辜,但是命运的压迫和灵魂的烙印却是没有对立的现实存在。因此,当后来这个A字被赋予了“Able”(能干)乃至进一步达到最高层次的“Angel”(天使)的含义时,我们能够看到白兰身上所具有的悲剧性格并没有随之减轻,甚至,当她在林中与牧师承认了彼此的爱恋、并且在狂烈的爱火的支配下扔掉红字标识时,她感到的只是片刻的轻松自由,随后便受到了象征着某种至高无上的存在的珠儿(天使、真理或者说命运本身)的严酷的注视,最终她不得不重新拾起红字戴在胸前。
所以说,在我看来,这部小说真正的也是最大的悲剧性不在于两位相爱之人被世俗阻隔、最终也无法厮守的痛苦爱恋,也不是象征着恶的老罗杰·齐另渥丝被复仇的火焰遮蔽双眼走上魔鬼道路的毁灭,而是这种无法摆脱的命运没有逻辑、没有真理、更没有正义或者非正义可言的审判,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最后一切风轻云淡之后海斯特·白兰依然孤寂一人回到了石屋、重新戴上了红字直至死去还将它刻印在自己的墓碑之上。
不过从另一个角度来讲,海斯特·白兰作为一位柔弱的女性,却在生命巨大的荒谬面前表现出了非凡的坚韧,当爱人顾忌世俗的眼光不敢站出来承认爱情时,是她一个人站在刑台上接受世人的流言与谴责,当她被判处与社会隔离时,更以不可想象的、惟有在母亲身上才能够看到的坚强和隐忍之力养育孩子、补贴家用,当整个社会都对她避若妖魔时,她用卑微的沉默一点点努力,最终改变了人们的目光。可是,尽管最终的结局可以理解为那个血红的A字终于成为海斯特·白兰伟大人格的象征,但它却不能被视为一枚战胜了命运之凄苦的军功章。她在悲剧当中所体现的伟大在于即使命运不可战胜、即使烙印无法消除、即使灵魂饱受沧桑,依然保持韧性、保持不屈、保有希望。
另一个主题是善与恶,不过这结合本书后半本的《七个尖角顶的宅第》来说更好。
这部小说的老宅氛围多少让我想起了爱伦·坡的厄榭尔府,它们都是文学史上著名的弥漫在阴森鬼气当中、因为年久看着凋敝不堪的老宅,里面都发声着一些瘆人的故事。不过坡是一阴到低,用短短篇幅将读者引入环境,然后用让人反应不及的结局吓个毛骨悚然;而霍桑是娓娓道来,将老屋的历史渊源溯回两百年前的恩怨,夹入巫术、诅咒、强取豪夺和神秘死亡的血色因素,并且一路引线埋到故事的正常时序,几经起承转合,时而阴森、时而明朗,最后云开月现,惩恶扬善,皆大欢喜。
这部小说的主题是善与恶,颇有因果宿命之味,相较而言,没有《红字》那样复杂,其中命案的侦探情节也让人看得哑然——不过这并非重点,但是它的主要人物塑造很成功,尤其是老处女海波吉巴(其次是克利福德,然后才能算菲比和法官),语言十分生动鲜明,细细读之可谓一种享受,尽管常有出奇的譬喻,也非常具有代入感,原因在于描写的生动,无论是人物心理还是环境。
在进一步阐述善恶主题之前,可以对纳撒尼尔·霍桑这位被梅尔维尔题词礼献的“天才”作家进行一番了解。霍桑和爱默生、朗费罗、梅尔维尔、梭罗、爱伦·坡生活在同一时代,那是美国文学经过了几十年的摸索积累之后开始真正开创自己的天地、真正一批爆发式的经典走向世界的辉煌时代,而在历史上,也是美国这个国家从殖民与被殖民的角色斗争中走出、开始建设、开始繁荣、也开始反思的时候。霍桑的小说中带有这样的反思色彩,他的祖先当年是首批踏上这片土地的欧洲人之中有头有脸的人物,是虔诚的加尔文教——清教徒,秉着宗教信仰在驱巫案和一些开疆辟壤的过程中打击异端(手段可想而知),在这种环境当中成长起来的霍桑,意识到了自己深深的负罪感,他改动了自己的姓氏,并且将这样的思想引入了小说之中。
《七个尖角顶的宅第》具有宿命意味,祖先犯下的罪愆一代代应验在子孙身上,当然,这只是表层的巧合,真正的矛盾在于心怀贪婪、性格残忍的坏人终将被善良和爱击败,让人觉得很有意思的角色是杰弗瑞·潘钦法官,他的外表看起来正直、庄重、仪表堂堂、颇有地位、值得尊敬,然而,在阳光下暴露真实的瞬间,他却露出了阴险狡诈、狰狞可怖的面目——这是一个用伪善来掩饰真恶的形象,他最终的猝死,不仅使得自己的敛财阴谋未能得逞,还间接地将财富送给了以小菲比为代表的善的另一方,这理解为他最后冥冥之中行了善也未尝不可。这就让人想起了《红字》当中恶与复仇的代表——老齐灵渥斯,他在目睹了悲剧之后,似乎受到了巨大的震动,没有再进行自己的下一步行动,而是迅速地衰老死去,并且将全部财产留给了珠儿,他最终也转向了善。这种童话寓言式的结局总是让人反应过来,这是文学,而且是快两百年前的浪漫主义代表文学,让人觉得在霍桑的心中,善与恶可以在一个人的身上矛盾而统一,但是最终善将会战胜恶成为人性的象征,这或许可以宽慰他负罪的心灵,也可以成为他的希望,一份很美好、纯粹的希望。
反观我们如今,只会觉得这样的善恶观只能存在于童话寓言或者一个遥远的时代之中,是否现实的有点过头了呢?之前有朋友担心我读这些“太老”会不接地气,但是我想,这正是我喜欢它们的原因之一。
2017年3月20日
我依然向往那个王子会打败恶龙的时代
每天都要读好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