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为了讲述》:明天我就回来
很多东西,倘若期待太高,难免会有失望。但马尔克斯的这本自传《活着为了讲述》却是个例外。它“千呼万唤始出来”,同时也几近完美。
我们之所以如此期待这本传记,很大程度上说是马尔克斯已经讲过太多好故事的缘故。他就像是荷马,一个天生的说故事的人,用细细密密的文字编制出一座故事的丛林,令人向往迷醉。而当他要跳出来说这些故事的开始——自己的故事时,那自然会是一次诱人的邀约。
“妈妈让我陪她去卖房子。”《活着为了讲述》这部传记有一个很吸引人的开头——马尔克斯并没有像一般的传记作者那样,遵循线性的时间顺序来介绍自己的故事,而是选择了自己生命里一个看似普通,却颇有意义的节点来开始自己的讲述。“下个月,我就满二十三岁了。”马尔克斯总结其此时的自己,“逃过兵役,得过两次淋病,义无反顾地每天抽六十根劣质香烟,在巴兰基亚和卡塔赫纳游荡”、“前途一团黑,生活一团糟”。但母亲的意外来访,却成了马尔克斯生活改变的契机。因为这次卖房的“两日旅行”,成了马尔克斯作家生涯的起点。
为什么会这样?如果没有生活的“助推”,一个自由且有趣如马尔克斯的人,恐怕永远也不会正视写作这一课题,他大概会永远浪荡下去,就像王小波以为的自己“可以永远生猛下去”一样。写作的契机永远是一种迫切的诉求,要么为了忘记,要么为了留下,而马尔克斯的愿望,大概是更倾向于后者的。
青年时期的他无疑是个快乐的人,至少他很善于给自己“找乐子”。《活着为了讲述》里写了不少他那时找过的乐子:靠着写诗在学校里混出了名气,以至于考试都可以“靠面子得高分”;15岁时就开始了自己漫长的烟枪生涯;和伙伴一起窃取学校食品储藏室的储备大吃一顿;当然,还有让人尴尬又兴奋的第一次“嫖妓”,以及食髓知味,日后与同伴在红灯区的夜夜笙歌……如此丰盛而混乱的青年时代,在自己的传记里毫无保留,甚至有所夸张地“和盘托出”,恐怕也只有马尔克斯可以如此真诚而毫无顾忌吧。
于是,人生于他而言,绝非是凛冽的受难,或是辛勤而只为某种希冀而进行的劳作。他去爱的和体验的,都是他所新奇和向往的。因而他的记录,目的也很单纯——“一草一木,仅仅看着,就在我内心唤起一股无法抗拒的渴望:我要写作,否则我会死掉。”这愿望又是迫切的——与生命相关联,深深嵌进每一刻时光,以写作的名义,对过往和未来报以深情,“记住的,才是生活”。
《活着为了讲述》是一部几近完美的传记——它唯一的遗憾,在于它尚未及完成,只写到了他搭上前往日内瓦的飞机,开启了自己在欧洲的流浪。尚未满三十岁的他那时自然不会预知自己的命运,可我们是知道的,就像写下这本传记时已经七十五岁的他也是知道的一样。他会回来,因为离开得不得以,所以更有了要回来必然和渴望。
自然,马尔克斯是个天才,因为只有天才可以如此虔诚和果决,去担负自己的使命。可他又是个很亲切的普通人,因为生活在他身上呈现的,是行云流水般的轨迹——有始有终,有来有回。凭借如此深情,一切都安然无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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