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趣才是终身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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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钟燚
自从开了饭店,我就很少写东西了。为店里俗务忙碌只是原因之一,另一个原因是,家里有一个搞写作的就已经够乌烟瘴气了,再来就彻底黑白颠倒与世隔绝了。但对他出版的第一本书,还是想写一些话,跟喜欢他的读者说一说,也对他说一说。
先说说他。
真正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是个话唠,每次聊大天就数他最能说,这本是挺招人烦的性格,但他却有办法将你的注意力完全吸引进去,静下来侧耳倾听。有时一件顶无聊的事到了他嘴里,就变得特别有意思。
有一次我们去超市买了很多东西,回家的路上他拎着几个很重的塑料袋,慢悠悠的走在后面。我奇怪他在想什么,他说我想到一个大力士的故事。从前有一个大力士,在他肩膀上有一座城堡,城堡里住的公主喜欢逛淘宝,每天收到无数个包裹。有一天大力士觉得好重,眼看就要扛不住了,公主忽然从包裹里拿出一大串氢气球,系在了城堡的烟囱上。听到这里,我才反应过来,他是想让我帮他拎袋子啊。
我想,将一件最没有意思的事变得有趣,这就是他写作的初衷吧。在我眼里,他是一个单纯,玩心很重的小男孩。我担心他身体,要求他戒烟,他就将一盒烟拆开,分散藏在家里不同的角落。一般这种情况被发现,总免不了生气。但他偏偏在每个藏烟的地方同时藏了一包零食,还写了纸条说,哎唷不小心被发现了,零食归你啦。看到纸条,我立刻就生不出气了。
类似的有趣想法,在他脑中仿佛无穷无尽。有天下班回到家我看到他在用一块遮光布做窗帘,说卧室的窗户朝东,早起时阳光直射进来,照得人睡不好。我没当回事,没想到第二天睡醒,忽然发现窗帘上竟然显现出字来,是一句话。原来他用针在遮光布上扎了许多小孔,要阳光投射进来才看得到那些字。
他在许多场合说,有趣是对人类的最高评价。我觉得他这么说是故意的,因为真正有趣的人都很孤独,因为在他们眼里,这个世界太无趣了,他们太需要有同等有趣的人陪伴了。他这样说,无非是想找到更多有趣的人。
话虽这般,但他的朋友一直很少,刚认识他时我不太理解这种矛盾。直到后来才发觉,其实在他心中有一条明显的分界线,谁有趣,谁无聊,他分得特别清楚,对无聊的人,他没耐性,任你花再多力气他也不会搭理你。但对真正有趣的人,他会像长出尾巴一样屁颠屁颠的跟着跑。我和他到了广州以后,他与远方的朋友一年到头都难相见,他们就制定了每年固定聚会一次的计划。每次临近聚会的那个时间,他比过年还要兴奋,就像即将背着水壶去春游的小学生。
说了这么多他的人,来说说《你有没有见过他》这本书。
书里有十五篇文章,我都是第一个读者。每当他构思好一个有趣的剧情,就会先在我面前手舞足蹈的演一遍,等到我第二天睡醒,那篇故事已经变成了文字,安静地躺在电脑里。后来有相识的编辑跟我说,他的文章读起来非常有节奏感啊。我说对啊,因为他基本都是先单口相声练一遍才下笔的。
除了少数几篇脑洞大开的童话故事,他更多的创作灵感是来自于身边的朋友。比如大成,就是他在北京一起合租的朋友,和乔乔分手后,大成一直在失恋阴影中走不出来,整日在博客里自伤自怜,他就写了一篇大成和乔乔的故事以毒攻毒。据说大成看完以后,拿起电话冲他笑骂了一通,从此治好了公主病,重新找了个女朋友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
铜狮张的故事也是真人真事,唯一与故事有出入的是,铜狮张之前并不认识猫姐,之后也并未一直做那个在别人生命中的跑男。在现实中,铜狮张真的和猫姐走到了一起,而这段感情就是他在那场婚宴上一手撮合的。
读他的文字,能体会到一种浓郁的自我。即便他以旁观者,甚至第三人称的角度去叙述,也无法掩盖这种自我的OS,你会时不时看到某件事背后“我”的态度和观点。都说文如其人,他身上也带着这种极度自我的性格。他总说,取悦自己是人活着的唯一诉求,爱情、事业、梦想,无不如此。只跟喜欢自己的人玩耍,为喜欢的梦想可以花光所有积蓄,吃喜欢的食物,听一辈子的甜言蜜语。说他过于纵容自己吗?他只会反问,为什么不可以。
是啊,为什么不可以呢?我们总是认为生活就要健康规律保守,但这只是生活的一种样貌啊。在此之外,不仅有忠于自己的人生,更有甘愿为别人而活的人生。关于人生这回事,没有人可以活两次,所以,没有一种选择是不对的。
关于这本书的插画和设计。
书里有15幅插画,画得都是背影,与《你有没有见过他》的主题相呼应,都是我们的朋友zengxiaoe画的。其实我知道最终画了不止15幅,他们每天夜里在网上争论,一幅小小的插画可以画十多个完全不同的版本,有时候xiaoe画出的效果他不满意,他就自己在纸上画一个草图,再让xiaoe去加工。说实话,我从没见过这么龟毛纠结的作者,但这就是他,对自己的东西有一种无出其右的迷恋和较真。
这本书的封面是一个大大的Hi,揭开封皮,却能看到里面有一个小小的goodbye。这个设计也是他自己想的,意思是我们都在大声的打着招呼,小声的告别。封底写着一句奇怪的话,“谢,谢,你,把,我,亲,手,交,给,Ta”——这句话的语速很慢,一字一顿,他对此解释有两层含义,第一层是字面上,谢谢把这本书交给了他。第二层则是,每个人都曾是礼物,被最初爱上你的人精心打包,却又缓缓的送出,交给了最终适合自己的那个人。
最后,写这本书是他一个愿望,他用了接近一年的时间,辞去了工作,专职写作,每天熬夜写到凌晨四五点,被读者戏称作后半夜男神。他一直说,“完成”比“梦想”更重要。现在,他总算完成了,忍不住为他长嘘一口气。
现在我觉得,以后我家可以早点熄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