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当•斯密的一些经济学理论
1. 分工论
来自面包主的面包并非是面包主的恩赐,而是分工的结果。分工能更专注的集中于某一领域,较他人存在优势,有较高的投入产出比率。时间与精力费于自己较劣的领域,学习成本较他人为大,同样的投入获得较差的报酬。分工提高了社会生产效率,相应地提高了国民的购买力。
2. 价值论
金银的价值取决于世界范围内金银矿从开采到市场流通所需的劳动力成本。由于价值/体积比值较大,运输成本相对来说占比小,其影响范围是全球性的。蕴藏丰富的新金银矿的发现,则会极大的影响金银价。同样对于薪炭的价值,则仅取决于当地的资源富余程度和劳动力成本。由于其是低价值物品,不适合运往远地,因此其价格仅反映当地薪炭价值。又因替代品煤炭的存在,其价格又受煤炭的影响与限制。
金银价的影响范围是全世界,而薪炭价则仅影响当地。且金价又较银价为高,金价的影响范围是最为广泛的。此时,特别风险已近乎全部抵消,只剩系统风险,金价的价格波动也相对较小。
价格反映的是劳动力成本和资源的稀缺程度。对于粮食谷物的价格反映的是从播种至收获投入的劳动量的价值,对于金价则是从开采至市场流通投入的劳动量的价值。以世纪为单位来看,粮食谷物投入的劳动量变化较小,而金矿的富饶程度对劳动量投入影响较大。同时,粮食谷物并非稀缺之物,全世界生产总量巨大,更能有效的缓解价格波动。因此,在较长的时间跨度内,粮食谷物的价值(实际价值,非名义价值)较金价波动小。
3. 工资论
工资高的地方,并非是最发达最富裕的国家,而是经济发展最快的国家。停滞的经济是“阴惨”的,整个社会是总资本将会被侵蚀,经济低迷,继而萎缩,社会总产值下降。
工资的高低涵盖了工作技能难易程度、学习成本、职业环境舒适度、职业社会评价等各方面。本质上是人才的供需关系价值的体现,职业技能要求、学习成本从人才的外在客观条件进行了筛选,职业环境舒适度、职业社会评价则在人才的心理情绪设置了准入门槛。
同利润一样,除非有外界强行干预,要想在长时间内获得超额收益是不可能的,新的进入者会加剧竞争,直至利润恢复至社会平均水平。某一行业要维特高工资,则必须有一方面的准入门槛较高,或是垄断,或是技术水平要求较高,或是职业社会评价不高。
4. 贸易论
贸易顺差、逆差并不能真实的反映社会生产力。贸易不是零和博弈,而是分工的地域扩大,专注于擅长领域,更能具有较高的社会生产效率。与他国进行贸易是获得更为廉价、质量更为上乘的商品及劳务,他国亦享受到同样的好处,互惠互利,是一种双赢局面。过度关注贸易顺差、贸易逆差,是舍本逐末,人为抑制了正常的消费需求和生产投入。“入不敷出”是偷换概念,以部分代表整体。贸易不仅有进出口贸易,也有国内贸易、国外贸易,社会生产总量则是三者之和。不能因进出口贸易“入不敷出”就一厢情愿的推导出社会生产总量的“入不敷出”。
5. 财富&权威论
未进入工业化社会前,地主君主等拥有的大量土地原生产物并不能得到很好的处置,于是招待宾客、招揽门客、供食仆从成了主要消耗剩余生产物的方法。其作为大多数人的“衣食父母”,“好客”、“慷慨”、“慈善”自然增加了道德上的光环,个人的权威也愈发的威严,品质亦显得愈发的高尚,因此愈发让人服从甚至臣服。而进入工业化阶段之后,剩余的土地原生产物能够转作为工业生产原料,此时施惠于他人并非明智之举,况且高昂精美的工业制品也需要用剩余生产资料去换取。自然而然,地主君主等的权威下降了。以前高尚的品质似乎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利润”、“利得”、“利欲熏心”。“顺便慈善”成了过去时,伟岸高大的形象也绝尘而去,只给人留下缅怀的虚妄。
司法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产物。在原始社会,个人的财产最多也就几日的土地原产物,丧失财产的恐惧并不大。但至进入游牧时代,个人财产的差距在明显拉大,财产达到了以年为计量单位的剩余生产物,丧失对其支配权的恐惧与日俱增,于是迫切需要一个组织来保护其财产。小领主发现对大领主财产的保护,即是对自身财产的保护;对大领主财产合法性的认同,即是对自己财产合法性的认同。于是司法机构应运而生。法律作为保障大领主人身财产安全的依据,同样适用于普罗大众,而保障其人身财产安全。
6. 市场论
行政命令强制,并不能完全有效的禁止有利可图的商品劳务贸易。监管增加的打击力度只是增加了交易风险,即增加了所要求的报酬率,而交易只是从前台移至后台罢了,但是涉及的相关资本总量反而可能提高。因存在超额收益,原先投资于其他产业的资本会转移到这一产业,走私贩运欣欣向荣,禁止形同虚设,前后期间贸易并未有多大改变,唯一的变化是到最终消费者手中的价格翻了几番。普通商品一跃成为奢侈品,对人吸引力也是不同的,反而使得这种现象更甚。
人是趋利动物,市场也是趋利的。交易双方的博弈、理性的偏差,都能使得市场这只无形的手有序运转,反而政府过多干涉容易引发市场的失衡。毕竟政府不是亲自进行商品贸易活动,也并非用自身的资本,相对于商人自然对其根本利益(商人的根本利益是获取利润)没那般的重视,即政府不是一个合格的商人。因此,政府对商品劳务贸易等给出的建议往往并非最优解,次优解已属罕见,无伤大雅没成效的则属万幸,更多的是不分青红皂白武断的一刀切“禁止”、“必须”、“管制”……。一系列的措词,不仅是降低了政府的运行效率,减小了社会总资本的周转效率,更是阻碍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政府的干涉使貌似无序的布朗运动转为有序的方向不定的对流运动,系统风险转变为特别风险,收益变得更加不确定。
尊重市场,市场的天平也许会向一端倾斜,但不会永远倾斜。市场有如同水般的自净能力,破坏市场秩序非明智的选择,多样性赋予了其活力与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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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面包主的面包并非是面包主的恩赐,而是分工的结果。分工能更专注的集中于某一领域,较他人存在优势,有较高的投入产出比率。时间与精力费于自己较劣的领域,学习成本较他人为大,同样的投入获得较差的报酬。分工提高了社会生产效率,相应地提高了国民的购买力。
2. 价值论
金银的价值取决于世界范围内金银矿从开采到市场流通所需的劳动力成本。由于价值/体积比值较大,运输成本相对来说占比小,其影响范围是全球性的。蕴藏丰富的新金银矿的发现,则会极大的影响金银价。同样对于薪炭的价值,则仅取决于当地的资源富余程度和劳动力成本。由于其是低价值物品,不适合运往远地,因此其价格仅反映当地薪炭价值。又因替代品煤炭的存在,其价格又受煤炭的影响与限制。
金银价的影响范围是全世界,而薪炭价则仅影响当地。且金价又较银价为高,金价的影响范围是最为广泛的。此时,特别风险已近乎全部抵消,只剩系统风险,金价的价格波动也相对较小。
价格反映的是劳动力成本和资源的稀缺程度。对于粮食谷物的价格反映的是从播种至收获投入的劳动量的价值,对于金价则是从开采至市场流通投入的劳动量的价值。以世纪为单位来看,粮食谷物投入的劳动量变化较小,而金矿的富饶程度对劳动量投入影响较大。同时,粮食谷物并非稀缺之物,全世界生产总量巨大,更能有效的缓解价格波动。因此,在较长的时间跨度内,粮食谷物的价值(实际价值,非名义价值)较金价波动小。
3. 工资论
工资高的地方,并非是最发达最富裕的国家,而是经济发展最快的国家。停滞的经济是“阴惨”的,整个社会是总资本将会被侵蚀,经济低迷,继而萎缩,社会总产值下降。
工资的高低涵盖了工作技能难易程度、学习成本、职业环境舒适度、职业社会评价等各方面。本质上是人才的供需关系价值的体现,职业技能要求、学习成本从人才的外在客观条件进行了筛选,职业环境舒适度、职业社会评价则在人才的心理情绪设置了准入门槛。
同利润一样,除非有外界强行干预,要想在长时间内获得超额收益是不可能的,新的进入者会加剧竞争,直至利润恢复至社会平均水平。某一行业要维特高工资,则必须有一方面的准入门槛较高,或是垄断,或是技术水平要求较高,或是职业社会评价不高。
4. 贸易论
贸易顺差、逆差并不能真实的反映社会生产力。贸易不是零和博弈,而是分工的地域扩大,专注于擅长领域,更能具有较高的社会生产效率。与他国进行贸易是获得更为廉价、质量更为上乘的商品及劳务,他国亦享受到同样的好处,互惠互利,是一种双赢局面。过度关注贸易顺差、贸易逆差,是舍本逐末,人为抑制了正常的消费需求和生产投入。“入不敷出”是偷换概念,以部分代表整体。贸易不仅有进出口贸易,也有国内贸易、国外贸易,社会生产总量则是三者之和。不能因进出口贸易“入不敷出”就一厢情愿的推导出社会生产总量的“入不敷出”。
5. 财富&权威论
未进入工业化社会前,地主君主等拥有的大量土地原生产物并不能得到很好的处置,于是招待宾客、招揽门客、供食仆从成了主要消耗剩余生产物的方法。其作为大多数人的“衣食父母”,“好客”、“慷慨”、“慈善”自然增加了道德上的光环,个人的权威也愈发的威严,品质亦显得愈发的高尚,因此愈发让人服从甚至臣服。而进入工业化阶段之后,剩余的土地原生产物能够转作为工业生产原料,此时施惠于他人并非明智之举,况且高昂精美的工业制品也需要用剩余生产资料去换取。自然而然,地主君主等的权威下降了。以前高尚的品质似乎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利润”、“利得”、“利欲熏心”。“顺便慈善”成了过去时,伟岸高大的形象也绝尘而去,只给人留下缅怀的虚妄。
司法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产物。在原始社会,个人的财产最多也就几日的土地原产物,丧失财产的恐惧并不大。但至进入游牧时代,个人财产的差距在明显拉大,财产达到了以年为计量单位的剩余生产物,丧失对其支配权的恐惧与日俱增,于是迫切需要一个组织来保护其财产。小领主发现对大领主财产的保护,即是对自身财产的保护;对大领主财产合法性的认同,即是对自己财产合法性的认同。于是司法机构应运而生。法律作为保障大领主人身财产安全的依据,同样适用于普罗大众,而保障其人身财产安全。
6. 市场论
行政命令强制,并不能完全有效的禁止有利可图的商品劳务贸易。监管增加的打击力度只是增加了交易风险,即增加了所要求的报酬率,而交易只是从前台移至后台罢了,但是涉及的相关资本总量反而可能提高。因存在超额收益,原先投资于其他产业的资本会转移到这一产业,走私贩运欣欣向荣,禁止形同虚设,前后期间贸易并未有多大改变,唯一的变化是到最终消费者手中的价格翻了几番。普通商品一跃成为奢侈品,对人吸引力也是不同的,反而使得这种现象更甚。
人是趋利动物,市场也是趋利的。交易双方的博弈、理性的偏差,都能使得市场这只无形的手有序运转,反而政府过多干涉容易引发市场的失衡。毕竟政府不是亲自进行商品贸易活动,也并非用自身的资本,相对于商人自然对其根本利益(商人的根本利益是获取利润)没那般的重视,即政府不是一个合格的商人。因此,政府对商品劳务贸易等给出的建议往往并非最优解,次优解已属罕见,无伤大雅没成效的则属万幸,更多的是不分青红皂白武断的一刀切“禁止”、“必须”、“管制”……。一系列的措词,不仅是降低了政府的运行效率,减小了社会总资本的周转效率,更是阻碍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政府的干涉使貌似无序的布朗运动转为有序的方向不定的对流运动,系统风险转变为特别风险,收益变得更加不确定。
尊重市场,市场的天平也许会向一端倾斜,但不会永远倾斜。市场有如同水般的自净能力,破坏市场秩序非明智的选择,多样性赋予了其活力与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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