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中自有温柔乡
在电影无可救药爱上你(多么可怕的译名)的开始,男主角罗兰,穷困潦倒的助理研究员,在维多利亚时期诗人Ash的旧书里发现了两张信纸,信是写给一位不知名的“亲爱的女士”的。两封信都是草稿,能看出Ash对这位偶然遇到的女士一见倾心,却对如何恰当地表达心意一筹莫展。罗兰觉得这是个大发现:Ash可是众所周知的模范丈夫,他的妻子Ellen数十年如一日,在日记里忠实记录了他们和睦、温馨、充满诗歌与爱的日常生活。
罗兰稍加调查,发现收信人是一位同时期的隐居女诗人LaMotte。他找到研究LaMotte的专家莫德,格温妮丝.帕特罗演的女主角,后者对他的猜想嗤之以鼻,因为——虽然当事人从来没有直说——LaMotte和一位女画家同居,学界早就发现两人是情侣关系。尽管如此,莫德还是被愣头青的执着触动,陪罗兰去了LaMotte的故居。依靠LaMotte诗中的线索,莫德在那里找到了两位诗人的通信,一段不为人知的情事就此在观众面前展开,男女主角也在探索内情的过程中心心相惜。
爱情片的甜多了一点,可透着一股可爱的学究气。格温妮丝.帕特罗在电影里有近乎白色的金头发和浅绿色的大眼睛,饰演LaMotte的是98年BBC版傲慢与偏见里的伊莉莎白,饰演Ash的男演员也很有十九世纪英国诗人温文尔雅的风情。至少,我在看了这部电影的2007年这么认为。
2007年,多么遥远的年代。中国电信提供免费的无版权的non-censored在线电影点播,所有人都在MSN上聊天,手机一共能做包括发短信、打电话、充当闹钟在内的三件事。我在上海学法语,周末去福州路外文书店,正巧看到外研社出版的Possession。五百多页,看起来多半不轻松,不过也没什么吧。于是,这册暗红色的书在书架上一躺就是七年。上个星期,我把它拿出来,发现前三页上还有七年前用铅笔划的生词。
我已经完全不记得上一次读到哪儿了。从头开始读的时候,才发现小说和记忆中的故事有多么不同。
除了总是身无分文的罗兰、外表冷漠的莫德和只靠写的信就性感如火的维多利亚诗人,小说里还有那么多性格迥异的学者。LaMotte的专家,莫德的Mentor是个有克里奥和印第安血统的大块头美国嬉皮士女同性恋,她从两任男伴侣身边离开以后,就徘徊在各种各样“花一般的女子”周围。罗兰的导师是个爱发牢骚的苏格兰裔教授Blackadder,他的办公室(the Ash Factory)在大不列颠博物馆昏暗潮湿的地下室里。他平生最大的痛苦就是他的死敌,美国人Cropper教授,在新墨西哥的沙漠里建了一个Ash博物馆,打算用无穷无尽的经费搜罗所有Ash曾经碰过的书稿和物品,他却无计可施。The Ash Factory最靠里的办公室里还有一位整理Ash之妻Ellen的日记的女学者Beatrice Nest,她经年累月地钻入Ellen琐碎的家庭世界,以至于无法理清自己对Ash和Ellen的感受。
透过这些人的眼睛,读者能看到一个光怪离奇的学术世界。学者把诗句揉碎,从中寻找历史的蛛丝马迹,或者是反过来,翻遍所有能找到的信件、日记,臆想诗歌产生的机制。传记作者走遍故人的每一个脚步,企图声称自己对研究的对象无所不知,或者是为了找到一份尘封的信件,不惜挖开故人的坟墓。他们耗尽一生去研究一个人的作品,因为见解不同而对彼此冷嘲热讽,尽管对于旁人来说,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没什么价值。
小说的一个重要主题是女性在世界中的地位。在保守的十九世纪,没有人相信女人拥有与男人相同的权利与才能。LaMotte和她的同性伴侣为了实现自己的艺术家梦想,选择隐居生活,专心于创作。Ash的妻子竭力成为一个尽职的妻子,一辈子都在约束自己,不敢追求幸福与自由。到了故事发生的二十世纪,女人仍然在被性别困扰。莫德在小说因为一头金发而在女权主义研讨会上被人喝倒彩。她因此剃了光头,又因为前男友用叶芝的诗对她施了激将法而重新续起头发。和前男友分手之后,她就更不好剪头发,只好用头巾把头发遮起来。
与电影中的俗套相比,小说中莫德和罗兰的情节线更别具一格。莫德和罗兰分别被过去的情感经历所困,对爱情没有任何期待。世界之大,他们各自在寻找的不过是一间安静的卧室,一张干净的床。两个人在小说中仿佛私奔一般追逐着Ash和LaMotte的脚步游历各处,却从来没有相互放电的举动。一直到小说的后半部分,两人开车穿过英吉利海峡来到布列塔尼,不过是安静地坐在海滩上,手臂无意中碰碰手臂。倒是十九世纪的诗人们,每一个节制的用词背后都有灼烧的激情。
最让我惊讶的是,LaMotte居然是法国的布列塔尼省后裔。在小说里,LaMotte的祖父为了躲避法国大革命流亡英国,她的父亲一个神话学家,在那里和一个英国女人结婚。LaMotte的母语是英语,但她从父亲那里学到了法语和布列塔尼语,还有无穷无尽的布列塔尼传说。这些神话传说正是她诗歌的起点。在陪伴Ash在约克郡度过了一个月后,她逃到布列塔尼的叔叔家,在那里认识了一个想成为作家的表妹。
这段情节并不那么特别,惊讶是出于更私人的原因。在过去的七年中,我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以至于觉得自己已经成为了完全不同的人。比如说,我已经看过布列塔尼的沙滩和海,感受过那里变化莫测的天气和呼啸的风。书里的描述时不时与记忆应和,不像是发现反而像是回忆。看到那些典型的布列塔尼语地名在早就知道的故事里意外出现,有一种遇到久别的老友,却发现他已经从别的途径和我认识了同样的人,经历了同样的事的契合感。
阖上书的时候,我感到无比满足。一本关于作家的书,一本让故事里的作家得到幸福的书,总是能让喜欢书的人快乐吧。幸福大概就是这样,繁忙的世界里,不起眼的角落,一张床,一盏台灯,一本书。
罗兰稍加调查,发现收信人是一位同时期的隐居女诗人LaMotte。他找到研究LaMotte的专家莫德,格温妮丝.帕特罗演的女主角,后者对他的猜想嗤之以鼻,因为——虽然当事人从来没有直说——LaMotte和一位女画家同居,学界早就发现两人是情侣关系。尽管如此,莫德还是被愣头青的执着触动,陪罗兰去了LaMotte的故居。依靠LaMotte诗中的线索,莫德在那里找到了两位诗人的通信,一段不为人知的情事就此在观众面前展开,男女主角也在探索内情的过程中心心相惜。
爱情片的甜多了一点,可透着一股可爱的学究气。格温妮丝.帕特罗在电影里有近乎白色的金头发和浅绿色的大眼睛,饰演LaMotte的是98年BBC版傲慢与偏见里的伊莉莎白,饰演Ash的男演员也很有十九世纪英国诗人温文尔雅的风情。至少,我在看了这部电影的2007年这么认为。
2007年,多么遥远的年代。中国电信提供免费的无版权的non-censored在线电影点播,所有人都在MSN上聊天,手机一共能做包括发短信、打电话、充当闹钟在内的三件事。我在上海学法语,周末去福州路外文书店,正巧看到外研社出版的Possession。五百多页,看起来多半不轻松,不过也没什么吧。于是,这册暗红色的书在书架上一躺就是七年。上个星期,我把它拿出来,发现前三页上还有七年前用铅笔划的生词。
我已经完全不记得上一次读到哪儿了。从头开始读的时候,才发现小说和记忆中的故事有多么不同。
除了总是身无分文的罗兰、外表冷漠的莫德和只靠写的信就性感如火的维多利亚诗人,小说里还有那么多性格迥异的学者。LaMotte的专家,莫德的Mentor是个有克里奥和印第安血统的大块头美国嬉皮士女同性恋,她从两任男伴侣身边离开以后,就徘徊在各种各样“花一般的女子”周围。罗兰的导师是个爱发牢骚的苏格兰裔教授Blackadder,他的办公室(the Ash Factory)在大不列颠博物馆昏暗潮湿的地下室里。他平生最大的痛苦就是他的死敌,美国人Cropper教授,在新墨西哥的沙漠里建了一个Ash博物馆,打算用无穷无尽的经费搜罗所有Ash曾经碰过的书稿和物品,他却无计可施。The Ash Factory最靠里的办公室里还有一位整理Ash之妻Ellen的日记的女学者Beatrice Nest,她经年累月地钻入Ellen琐碎的家庭世界,以至于无法理清自己对Ash和Ellen的感受。
透过这些人的眼睛,读者能看到一个光怪离奇的学术世界。学者把诗句揉碎,从中寻找历史的蛛丝马迹,或者是反过来,翻遍所有能找到的信件、日记,臆想诗歌产生的机制。传记作者走遍故人的每一个脚步,企图声称自己对研究的对象无所不知,或者是为了找到一份尘封的信件,不惜挖开故人的坟墓。他们耗尽一生去研究一个人的作品,因为见解不同而对彼此冷嘲热讽,尽管对于旁人来说,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没什么价值。
小说的一个重要主题是女性在世界中的地位。在保守的十九世纪,没有人相信女人拥有与男人相同的权利与才能。LaMotte和她的同性伴侣为了实现自己的艺术家梦想,选择隐居生活,专心于创作。Ash的妻子竭力成为一个尽职的妻子,一辈子都在约束自己,不敢追求幸福与自由。到了故事发生的二十世纪,女人仍然在被性别困扰。莫德在小说因为一头金发而在女权主义研讨会上被人喝倒彩。她因此剃了光头,又因为前男友用叶芝的诗对她施了激将法而重新续起头发。和前男友分手之后,她就更不好剪头发,只好用头巾把头发遮起来。
与电影中的俗套相比,小说中莫德和罗兰的情节线更别具一格。莫德和罗兰分别被过去的情感经历所困,对爱情没有任何期待。世界之大,他们各自在寻找的不过是一间安静的卧室,一张干净的床。两个人在小说中仿佛私奔一般追逐着Ash和LaMotte的脚步游历各处,却从来没有相互放电的举动。一直到小说的后半部分,两人开车穿过英吉利海峡来到布列塔尼,不过是安静地坐在海滩上,手臂无意中碰碰手臂。倒是十九世纪的诗人们,每一个节制的用词背后都有灼烧的激情。
最让我惊讶的是,LaMotte居然是法国的布列塔尼省后裔。在小说里,LaMotte的祖父为了躲避法国大革命流亡英国,她的父亲一个神话学家,在那里和一个英国女人结婚。LaMotte的母语是英语,但她从父亲那里学到了法语和布列塔尼语,还有无穷无尽的布列塔尼传说。这些神话传说正是她诗歌的起点。在陪伴Ash在约克郡度过了一个月后,她逃到布列塔尼的叔叔家,在那里认识了一个想成为作家的表妹。
这段情节并不那么特别,惊讶是出于更私人的原因。在过去的七年中,我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以至于觉得自己已经成为了完全不同的人。比如说,我已经看过布列塔尼的沙滩和海,感受过那里变化莫测的天气和呼啸的风。书里的描述时不时与记忆应和,不像是发现反而像是回忆。看到那些典型的布列塔尼语地名在早就知道的故事里意外出现,有一种遇到久别的老友,却发现他已经从别的途径和我认识了同样的人,经历了同样的事的契合感。
阖上书的时候,我感到无比满足。一本关于作家的书,一本让故事里的作家得到幸福的书,总是能让喜欢书的人快乐吧。幸福大概就是这样,繁忙的世界里,不起眼的角落,一张床,一盏台灯,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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