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理也有“普世价值”?
现代公民是不是需要学习说理?当然需要!特别是在互联网技术日益发达、公共空间透明度越来越高的今天,公民更应该知道怎样摆事实、讲道理。否则,只会让无端的嘲讽、谩骂和谣言占据这来之不易的公共话语领地。因此,当这本《明亮的对话》上架时,我是很有期待感的,因为它的副标题正是“公共说理十八讲”,而作者徐贲也略有耳闻,是长期关注“公共生活”的一位公共知识分子,并非油腔滑调的民间激愤之徒,文笔应该也是那种畅晓明白的知性风格。
谁知,在书店翻过几次之后,决定还是暂且不予购置。从图书馆借来读过一遍之后,更证实了我对此书的一些疑虑。首先,是体例编排的杂乱。除去序言、前言和后记,全书的主体由十八篇围绕“说理”而作的“随笔”组成。作者似乎十分强调“随笔”(essay)这种舶来写作形式的个性化和灵活度,却忽视了这“十八讲”内在逻辑上的安排,特别是从第八讲开始,原本应该是阐述说理的伦理层面和价值层面,但其中穿插了美国学生作文举隅、什么是公民教养、歪理并非说理、非说理宣传的危害等内容,完全是指哪打哪,倘若没有诗一般的思维跳跃性,是很难以把握的。
其次,对“说理”、“修辞”、“对话”等概念,作者似乎有所混淆或有所回避。特别是“修辞”一词,古典和现代的用法是大相径庭的,中国与西方的用法也差异很大。古典意义上的修辞,是古希腊智者学派信奉的一种“说服技艺”,柏拉图是极其反感的,因为这只会讨好和奉承公民,使之丧失德性和灵魂。古代中国的修辞是“文”,虽说“言之无文,行而不远”,但“巧言令色,鲜矣仁”,古人排斥过多的“文”,主张“慎辞”。到了现代,“修辞”才慢慢变成一种很“正确”的“演讲和口才”,但也存在着文章修辞、日常修辞和政治修辞等不同领域内的运用差别。作者很干脆地排除了古代中国的修辞言说,直接借用了古希腊修辞理论,对现代公共对话进行了一次十分“穿越”的阐释,定义不清和理路混乱便在所难免了。
第三,到底是谁来说理?通读全书之后,这是让我最为困惑的一点。作者一方面深感“中国需要公共说理教育和公民理性”,一方面又铺天盖地地引用了“文革话语”、“国家宣传”等所谓的“中国特色的‘修辞学’”来大加鞭挞,而舍弃了当前充斥网络的大量非理性宣泄、谣言等活生生的反面例子。这样的例证取舍令人生疑:到底是我们的公民需要教育还是我们的国家需要教育?看到最后一讲,我明白了,作者无非在说,只有在“普世价值”的对话平台上来说理,才是有教养的公民说理,才是“自由的”和“民主的”。而所谓“普世价值”,不言而喻,就是西方价值观。这是作者写作的预设,是“在美国大学里教说理写作已经20多年”的经验之谈,是本书的重心所在。
然而,作者恰恰在这里掉进了自己的理论悖论中。在第一讲中,他说“说理”是一种理性交流,“是摊开的手掌,不是攥紧的拳头”,而到了最后一讲,却归结到“美国的新民主”。这不正是一只慢慢攥紧的拳头吗?退一步说,非要讲“普世价值”的话,我们祖先提倡的仁、义、礼、智、信就一定不可以吗?中国的古人“交接邻国,以微言相感,当揖让之时,必称诗以谕其志,盖以别贤不肖而观盛衰焉”,这样温文尔雅的修辞术,较之西方智者修辞有过之而无不及。要知道,古希腊最有智慧的哲人苏格拉底,正是命丧于“民主”的公民大会之手。苏格拉底至死都不予辩论,是否正表达了他对“民主说理”的一种态度呢?
谁知,在书店翻过几次之后,决定还是暂且不予购置。从图书馆借来读过一遍之后,更证实了我对此书的一些疑虑。首先,是体例编排的杂乱。除去序言、前言和后记,全书的主体由十八篇围绕“说理”而作的“随笔”组成。作者似乎十分强调“随笔”(essay)这种舶来写作形式的个性化和灵活度,却忽视了这“十八讲”内在逻辑上的安排,特别是从第八讲开始,原本应该是阐述说理的伦理层面和价值层面,但其中穿插了美国学生作文举隅、什么是公民教养、歪理并非说理、非说理宣传的危害等内容,完全是指哪打哪,倘若没有诗一般的思维跳跃性,是很难以把握的。
其次,对“说理”、“修辞”、“对话”等概念,作者似乎有所混淆或有所回避。特别是“修辞”一词,古典和现代的用法是大相径庭的,中国与西方的用法也差异很大。古典意义上的修辞,是古希腊智者学派信奉的一种“说服技艺”,柏拉图是极其反感的,因为这只会讨好和奉承公民,使之丧失德性和灵魂。古代中国的修辞是“文”,虽说“言之无文,行而不远”,但“巧言令色,鲜矣仁”,古人排斥过多的“文”,主张“慎辞”。到了现代,“修辞”才慢慢变成一种很“正确”的“演讲和口才”,但也存在着文章修辞、日常修辞和政治修辞等不同领域内的运用差别。作者很干脆地排除了古代中国的修辞言说,直接借用了古希腊修辞理论,对现代公共对话进行了一次十分“穿越”的阐释,定义不清和理路混乱便在所难免了。
第三,到底是谁来说理?通读全书之后,这是让我最为困惑的一点。作者一方面深感“中国需要公共说理教育和公民理性”,一方面又铺天盖地地引用了“文革话语”、“国家宣传”等所谓的“中国特色的‘修辞学’”来大加鞭挞,而舍弃了当前充斥网络的大量非理性宣泄、谣言等活生生的反面例子。这样的例证取舍令人生疑:到底是我们的公民需要教育还是我们的国家需要教育?看到最后一讲,我明白了,作者无非在说,只有在“普世价值”的对话平台上来说理,才是有教养的公民说理,才是“自由的”和“民主的”。而所谓“普世价值”,不言而喻,就是西方价值观。这是作者写作的预设,是“在美国大学里教说理写作已经20多年”的经验之谈,是本书的重心所在。
然而,作者恰恰在这里掉进了自己的理论悖论中。在第一讲中,他说“说理”是一种理性交流,“是摊开的手掌,不是攥紧的拳头”,而到了最后一讲,却归结到“美国的新民主”。这不正是一只慢慢攥紧的拳头吗?退一步说,非要讲“普世价值”的话,我们祖先提倡的仁、义、礼、智、信就一定不可以吗?中国的古人“交接邻国,以微言相感,当揖让之时,必称诗以谕其志,盖以别贤不肖而观盛衰焉”,这样温文尔雅的修辞术,较之西方智者修辞有过之而无不及。要知道,古希腊最有智慧的哲人苏格拉底,正是命丧于“民主”的公民大会之手。苏格拉底至死都不予辩论,是否正表达了他对“民主说理”的一种态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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