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一读再读
首先请大家放心,毫无剧透,本书评绝对可以放心阅读。
值得一读再读
文/梁清散
在写评论之前,我不得不声明自己对很多类型的小说并不熟悉。
关于“腐”,知之最少。小说并没有看过,漫画偶尔翻到,要么是过于YY,要么是过于恶搞,要么是过于肉向,实在都不能喜欢。所以大概也因此对腐向小说带有了不该有的什么偏见。(偏见永远是不好的,我自省。
况且。。伯爵在腐界貌似很有名,我就更加不敢造次乱说了。。。
其次关于推理小说,我同样并没有深入的研究过,阅读也只是毫无系统性的凭兴趣来读。这样的挑嘴阅读,实际上是影响评论时的视野和结论的,没办法。
但因为小说的确好(是呀,真的很精彩,值得一读再读的小说并不多)还是忍不住随手写点什么。
前面说过,我对推理小说也不算熟知,但总觉得,《七重纱舞》大概与其说是推理小说,不如说是犯罪小说了吧。对于犯罪小说,我看得并不算多,只是停留在陀思妥耶夫斯基那里没有更多涉足。但这里的表现,仍然非常满意,大概也同样有赖于题材的擅长,没有分心。这样的创作状态,同样令人万分羡慕了!
看多了叙诡,一次又一次被各路从未谋面过的作者骗到。一开始是惊讶,后来是懊恼,或许还能有时握拳说我特么的下次绝不会再被这样的家伙骗到,最后成了间歇性的审美疲劳。这个时候,才发现,像这样的踏踏实实的讲个故事,踏踏实实的挖出一个又一个证据,带着读者一点一点接近真相,没有欺骗,只有推理和证实,读起来是有多么的清爽舒服让人爱不释手了。
同时,小说还在故事间表现着人性。实际上,很多时候我很讨厌用这个词,因为用烂了,让人看着不禁生厌了,就像看到“这是一部难能可贵的反乌托邦小说”一样,只要看到就觉得可以弃书不必浪费时间去阅读了,但在这里,反倒让我不知该用怎样的词来替代,不如就用它好了,在这里,终究“人性”一词是值得称赞一点都不令人生厌的。因为,在小说中是真真切切的去表现了它,而不是用一些故弄玄虚的东西来找到了“人性”这么个标签。
人性,是在同性恋题材中表现出来。一般来说,只有让主人公进入极端的环境,才能表现出极端的人性。这个“极端”,在伯爵手中,驾轻就熟地选择了“腐”,也就是同性恋题材。也正是因为伯爵对此题材实在太为擅长,以至于再不必花费太多心思在题材的把握,更轻车熟路地去借助题材讲自己的故事,让主人公在自己的故事里酣畅淋漓的受苦受难,以至于发掘出最为难能可贵的人性感。
也或许有着这样的人性的震撼感,使得小说在真相大白之后(大多数卖点是叙诡的会让读者止步于结尾不会再读了),仍旧可以让人愿意去重读,脱离掉对情节的猜测,完全陷入到主人公的内心,去与他一同感受世界,也感受自我。(喂。。。主人公的确有代入感,但和我自己还是有很大差别的,嗯!)这样的阅读,在犯罪小说里,大概只有《罪与罚》了?(对。。。因为其他的我几乎没读过。。。)如果脱离开犯罪小说,实际上能这样值得再读的也并不多,这才是厉害之处了吧。
值得一读再读
文/梁清散
在写评论之前,我不得不声明自己对很多类型的小说并不熟悉。
关于“腐”,知之最少。小说并没有看过,漫画偶尔翻到,要么是过于YY,要么是过于恶搞,要么是过于肉向,实在都不能喜欢。所以大概也因此对腐向小说带有了不该有的什么偏见。(偏见永远是不好的,我自省。
况且。。伯爵在腐界貌似很有名,我就更加不敢造次乱说了。。。
其次关于推理小说,我同样并没有深入的研究过,阅读也只是毫无系统性的凭兴趣来读。这样的挑嘴阅读,实际上是影响评论时的视野和结论的,没办法。
但因为小说的确好(是呀,真的很精彩,值得一读再读的小说并不多)还是忍不住随手写点什么。
前面说过,我对推理小说也不算熟知,但总觉得,《七重纱舞》大概与其说是推理小说,不如说是犯罪小说了吧。对于犯罪小说,我看得并不算多,只是停留在陀思妥耶夫斯基那里没有更多涉足。但这里的表现,仍然非常满意,大概也同样有赖于题材的擅长,没有分心。这样的创作状态,同样令人万分羡慕了!
看多了叙诡,一次又一次被各路从未谋面过的作者骗到。一开始是惊讶,后来是懊恼,或许还能有时握拳说我特么的下次绝不会再被这样的家伙骗到,最后成了间歇性的审美疲劳。这个时候,才发现,像这样的踏踏实实的讲个故事,踏踏实实的挖出一个又一个证据,带着读者一点一点接近真相,没有欺骗,只有推理和证实,读起来是有多么的清爽舒服让人爱不释手了。
同时,小说还在故事间表现着人性。实际上,很多时候我很讨厌用这个词,因为用烂了,让人看着不禁生厌了,就像看到“这是一部难能可贵的反乌托邦小说”一样,只要看到就觉得可以弃书不必浪费时间去阅读了,但在这里,反倒让我不知该用怎样的词来替代,不如就用它好了,在这里,终究“人性”一词是值得称赞一点都不令人生厌的。因为,在小说中是真真切切的去表现了它,而不是用一些故弄玄虚的东西来找到了“人性”这么个标签。
人性,是在同性恋题材中表现出来。一般来说,只有让主人公进入极端的环境,才能表现出极端的人性。这个“极端”,在伯爵手中,驾轻就熟地选择了“腐”,也就是同性恋题材。也正是因为伯爵对此题材实在太为擅长,以至于再不必花费太多心思在题材的把握,更轻车熟路地去借助题材讲自己的故事,让主人公在自己的故事里酣畅淋漓的受苦受难,以至于发掘出最为难能可贵的人性感。
也或许有着这样的人性的震撼感,使得小说在真相大白之后(大多数卖点是叙诡的会让读者止步于结尾不会再读了),仍旧可以让人愿意去重读,脱离掉对情节的猜测,完全陷入到主人公的内心,去与他一同感受世界,也感受自我。(喂。。。主人公的确有代入感,但和我自己还是有很大差别的,嗯!)这样的阅读,在犯罪小说里,大概只有《罪与罚》了?(对。。。因为其他的我几乎没读过。。。)如果脱离开犯罪小说,实际上能这样值得再读的也并不多,这才是厉害之处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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