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融善编,吾效法耳”
作为中国近代史研究的重要话题之一,“民族主义”和“民族—国家”无疑是受讨论极多的面向。研究者不但借之以透视近代史上的许多事件,甚至还用以解释近代史中许多重要的历史关节。如果我们熟悉中学历史课本的叙事逻辑,在中国官方的意识形态教科书中,民族主义叙事不但处处可见,甚至被视作对于中国近代史发展的一个重要解释因素。这不仅仅限于中国的官方论述,罗志田曾言:“中外关于中国近现代政治和思想的研究者,几乎无不提到民族主义。尤其是在西方的中国研究中,民族主义的兴起是一个不断重申的主题。”(罗志田:《近代中国民族主义的研究取向与反思》,《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8(1),第72-83页)
英国学者冯客的《近代中国之种族观念》(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年,下文凡只标注页码,不注明出处,皆引自此书)正是一本“以民族主义兴起”来审视中国近代史发展的西方研究。该书虽以“种族主义”为书名,但事实上所论述的问题,则更切近于民族主义。(下文若不做特别说明,凡是作者所论及之种族主义,不是直接引语,都写作民族主义,孙隆基曾批评冯客的概念不清晰,但是这一指责似乎有些问题,盖因冯客的所运用的种族概念其实就是孙所谓的“民族”,只是二人对这一概念的限定不同)作者在序言中说,“我用种族一词翻译,与其说是强调不同民族的生理方面,毋宁说是强调他们的社会文化方面。”(第2页)冯氏将中国民族主义的发展分解为六个阶段,被视为历史背景的“作为文化的种族”、“作为类型的种族”(1793-1895)、“作为宗族的种族”(1895-1903)、“作为民族的种族”(1903-1915)、“作为种类的种族”(1915-1949)、“作为种子的种族”(1915-1949)。
作者在论述历史背景时便指出,民族主义思潮自有其深厚的本土思想资源。在1793—1895年,中国人开始将外民族人化约为几种特定的类型进行认识。而1895年之后,作为宗族的民族概念开始崛起,并发生一定的影响。此时的精英们开始营造一种以家族为基础的民族概念,并以之作为凝聚国内力量的重要手段,并由此申发出了“民族”(作者此处原用词“民族”指的是人民之“民”和宗族之“族”的集合,和我们一般意义上的“民族”一词不同)的概念。而当时间进入了1915年之后,作者认为中国人的民族观念进入了通过各类“符号”认识民族概念的时代,并放心大胆地借用各类西方研究民族主义现有的符号性象征物,对中国近代的一些现象展开分析。与此同时,作者指出与这一线索同时展开的,还有处于民族危亡之时,以“保种”为口号出现的民族观念。
聪明的读者想必发现了,冯客虽然以时间划分了上面几种民族观念,但是事实上,这些观念之间并非泾渭分明,更别说按照时间做出阶段性划分。在他的论证过程中常常发生的情况是,某一特定时段所举的那位代表人物,虽然主要活动时间在本时间所限定范围内,但是其思想的形成或是著作撰写,往往逸出作者自己的时间限断。通读下来,作者恐怕是读了几个有代表性的史料,然后就脑补了相关时代的思想特征,并循着脑补的逻辑强行分类,再根据分类把对应时代的史料填入这个类型化的模块当中。虽然我不得不承认冯客的很多反思具有很强的理论洞见性,其对于近代民族主义认识的分类也很有可借鉴之处,但是这一框架未免太庞大,边界也不够清晰。
《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44期刊载孙隆基文章《论史学之傅柯化》,文章以冯客为靶,对其整个学术体系与脉络进行了深入的批判。对于《近代中国之种族观念》一书,孙隆基认为,冯客借用福柯关于“话语”的概念,将近代中国关于“种族”讨论的情况概念化,从历史的事实当中剥离出来恣意揉捏,在基本历史事实都不清楚的前提下,讨论流于主观,需要再三检讨。
在我看来,冯客之弊,实在有意无意间对默认了对应时代文本的“真实性”,并将其置于他事先框定好的“民族主义”的视角之下。他所未能注意到的是,历史材料并不一定能如实陈述当事人彼时之所思所想。并且,他按照时代将各类民族主义素材进行类型化的分类之后,缺乏对于整体发展趋势的宏观把握,他将民族主义思潮和一些民族主义者抽离出近代史的话语当中进行思考,缺乏对于民族主义连贯性和背景性的反思,其结论的价值则必然大打折扣。事实上,中国近代的民族主义,亦或者说是“民族国家”的建构过程事实上是国家借助现代“民族”的名义建构自身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本土的“民族”资源被再三重组,打散形成西方式的民族观念,这一过程不仅通过彼时意识形态的塑造,亦通过后世史学的书写来实现。
对于中国近代民族主义的反思,最早聚焦于民族主义对于近代史发展的“推动作用”,然后转而审视民族主义的负面因素和民族概念自身的流变,亦有研究者梳理相关民族标记物被梳理起的过程。但是,对于民族主义这一学术视角的反思则少见有力者。
虽然“民族”一词最早见于何处争议甚大,但是民族主义与“民族国家”这种学术化的视角审视民族,则毫无疑问是一种西方的视角。诚实地说,冯客的《近代中国之种族观念》虽然硬伤甚多,但在学术操作规范上并无大问题,的确是现代学术,或者说现代西方学术的标准操作方式。此书之所以广受批评,可能还是因为作为西方人的冯客,对于书写一个作为他者的“东方”还是有相当大的疏离感。(当然,这种说法稍嫌“东方主义”)这种疏离感并非仅指文化上的隔阂,而是指作为一个西方研究者,因为缺乏对于所研究对象更为妥帖的认识以及认识的冲动。中国人治西洋史,虽然也缺乏文化上的亲切,但由于学术规范的一脉相承,加之对于西方抱着三分敬畏的研究,严守规范之下,总还能保证研究纰漏不大。但是西方人研究中国,若是凭着方法先进,规范严谨,则往往乐于将东方史料削足适履,视假问题为真问题。现代学术体制之下,学者开始研究之前,总在寻思“相比前人,我进步何处”此类问题,因而极易于将事实带入对前人文献的反思当中,化事实问题为文献问题,强行把事实置入学术共同体热衷于讨论、发表和出版的问题当中。若是如同冯客一般,所研究对象是一个遥远中国,则亦乐于将中国问题化约为人类发展普遍问题——实际上很多是标标准准的西方问题——进行思考。
无可否认,民族主义问题不单属于中国,而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但诚如马克斯·韦伯所言,“在自然科学当中,规律是无比重要且有价值的,可以用来衡量某种科学是否具有普遍的有效性……在人文科学领域,具有普世意义和一般意义的知识,就其本身而言,从来没有任何价值可言。”(Webber:1949)似乎是在给我们这些寻找普遍性意义和规律的人一个当头棒喝,也让我们在利用西方民族主义范式反思中国问题的时候必须更加小心注意。
当年,苏轼写文章用尧“三杀三宥”的典故,主考官欧阳修不知出处,苏轼让其查看《三国志·孔融传》。欧阳修遍查不获,再问苏轼,苏轼说:“曹操伐袁术,胜,得其儿媳,惊其艳,遂赏与其子曹丕。孔融愤而讥之:武王伐纣,得妲已,赏与其子。操曰:史书未见。孔融答:古人不为之,今人何效之。以帝尧之宽厚仁慈,赦一官员,情理之中。孔融善编,吾效法耳。”学术研究虽然是写文章,但是像苏轼这般“孔融善编,吾效法耳”的做法还是要远远避开。另外,古人不为之的东西,今人还是别强令其为之了。虽说历史学家有上帝都没有的改变历史的笔头工夫,但是真要被戳穿了,可是要被指着鼻子骂的,这不,写完这篇文章,就去豆瓣给冯客的书怒打一星。
英国学者冯客的《近代中国之种族观念》(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年,下文凡只标注页码,不注明出处,皆引自此书)正是一本“以民族主义兴起”来审视中国近代史发展的西方研究。该书虽以“种族主义”为书名,但事实上所论述的问题,则更切近于民族主义。(下文若不做特别说明,凡是作者所论及之种族主义,不是直接引语,都写作民族主义,孙隆基曾批评冯客的概念不清晰,但是这一指责似乎有些问题,盖因冯客的所运用的种族概念其实就是孙所谓的“民族”,只是二人对这一概念的限定不同)作者在序言中说,“我用种族一词翻译,与其说是强调不同民族的生理方面,毋宁说是强调他们的社会文化方面。”(第2页)冯氏将中国民族主义的发展分解为六个阶段,被视为历史背景的“作为文化的种族”、“作为类型的种族”(1793-1895)、“作为宗族的种族”(1895-1903)、“作为民族的种族”(1903-1915)、“作为种类的种族”(1915-1949)、“作为种子的种族”(1915-1949)。
作者在论述历史背景时便指出,民族主义思潮自有其深厚的本土思想资源。在1793—1895年,中国人开始将外民族人化约为几种特定的类型进行认识。而1895年之后,作为宗族的民族概念开始崛起,并发生一定的影响。此时的精英们开始营造一种以家族为基础的民族概念,并以之作为凝聚国内力量的重要手段,并由此申发出了“民族”(作者此处原用词“民族”指的是人民之“民”和宗族之“族”的集合,和我们一般意义上的“民族”一词不同)的概念。而当时间进入了1915年之后,作者认为中国人的民族观念进入了通过各类“符号”认识民族概念的时代,并放心大胆地借用各类西方研究民族主义现有的符号性象征物,对中国近代的一些现象展开分析。与此同时,作者指出与这一线索同时展开的,还有处于民族危亡之时,以“保种”为口号出现的民族观念。
聪明的读者想必发现了,冯客虽然以时间划分了上面几种民族观念,但是事实上,这些观念之间并非泾渭分明,更别说按照时间做出阶段性划分。在他的论证过程中常常发生的情况是,某一特定时段所举的那位代表人物,虽然主要活动时间在本时间所限定范围内,但是其思想的形成或是著作撰写,往往逸出作者自己的时间限断。通读下来,作者恐怕是读了几个有代表性的史料,然后就脑补了相关时代的思想特征,并循着脑补的逻辑强行分类,再根据分类把对应时代的史料填入这个类型化的模块当中。虽然我不得不承认冯客的很多反思具有很强的理论洞见性,其对于近代民族主义认识的分类也很有可借鉴之处,但是这一框架未免太庞大,边界也不够清晰。
《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44期刊载孙隆基文章《论史学之傅柯化》,文章以冯客为靶,对其整个学术体系与脉络进行了深入的批判。对于《近代中国之种族观念》一书,孙隆基认为,冯客借用福柯关于“话语”的概念,将近代中国关于“种族”讨论的情况概念化,从历史的事实当中剥离出来恣意揉捏,在基本历史事实都不清楚的前提下,讨论流于主观,需要再三检讨。
在我看来,冯客之弊,实在有意无意间对默认了对应时代文本的“真实性”,并将其置于他事先框定好的“民族主义”的视角之下。他所未能注意到的是,历史材料并不一定能如实陈述当事人彼时之所思所想。并且,他按照时代将各类民族主义素材进行类型化的分类之后,缺乏对于整体发展趋势的宏观把握,他将民族主义思潮和一些民族主义者抽离出近代史的话语当中进行思考,缺乏对于民族主义连贯性和背景性的反思,其结论的价值则必然大打折扣。事实上,中国近代的民族主义,亦或者说是“民族国家”的建构过程事实上是国家借助现代“民族”的名义建构自身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本土的“民族”资源被再三重组,打散形成西方式的民族观念,这一过程不仅通过彼时意识形态的塑造,亦通过后世史学的书写来实现。
对于中国近代民族主义的反思,最早聚焦于民族主义对于近代史发展的“推动作用”,然后转而审视民族主义的负面因素和民族概念自身的流变,亦有研究者梳理相关民族标记物被梳理起的过程。但是,对于民族主义这一学术视角的反思则少见有力者。
虽然“民族”一词最早见于何处争议甚大,但是民族主义与“民族国家”这种学术化的视角审视民族,则毫无疑问是一种西方的视角。诚实地说,冯客的《近代中国之种族观念》虽然硬伤甚多,但在学术操作规范上并无大问题,的确是现代学术,或者说现代西方学术的标准操作方式。此书之所以广受批评,可能还是因为作为西方人的冯客,对于书写一个作为他者的“东方”还是有相当大的疏离感。(当然,这种说法稍嫌“东方主义”)这种疏离感并非仅指文化上的隔阂,而是指作为一个西方研究者,因为缺乏对于所研究对象更为妥帖的认识以及认识的冲动。中国人治西洋史,虽然也缺乏文化上的亲切,但由于学术规范的一脉相承,加之对于西方抱着三分敬畏的研究,严守规范之下,总还能保证研究纰漏不大。但是西方人研究中国,若是凭着方法先进,规范严谨,则往往乐于将东方史料削足适履,视假问题为真问题。现代学术体制之下,学者开始研究之前,总在寻思“相比前人,我进步何处”此类问题,因而极易于将事实带入对前人文献的反思当中,化事实问题为文献问题,强行把事实置入学术共同体热衷于讨论、发表和出版的问题当中。若是如同冯客一般,所研究对象是一个遥远中国,则亦乐于将中国问题化约为人类发展普遍问题——实际上很多是标标准准的西方问题——进行思考。
无可否认,民族主义问题不单属于中国,而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但诚如马克斯·韦伯所言,“在自然科学当中,规律是无比重要且有价值的,可以用来衡量某种科学是否具有普遍的有效性……在人文科学领域,具有普世意义和一般意义的知识,就其本身而言,从来没有任何价值可言。”(Webber:1949)似乎是在给我们这些寻找普遍性意义和规律的人一个当头棒喝,也让我们在利用西方民族主义范式反思中国问题的时候必须更加小心注意。
当年,苏轼写文章用尧“三杀三宥”的典故,主考官欧阳修不知出处,苏轼让其查看《三国志·孔融传》。欧阳修遍查不获,再问苏轼,苏轼说:“曹操伐袁术,胜,得其儿媳,惊其艳,遂赏与其子曹丕。孔融愤而讥之:武王伐纣,得妲已,赏与其子。操曰:史书未见。孔融答:古人不为之,今人何效之。以帝尧之宽厚仁慈,赦一官员,情理之中。孔融善编,吾效法耳。”学术研究虽然是写文章,但是像苏轼这般“孔融善编,吾效法耳”的做法还是要远远避开。另外,古人不为之的东西,今人还是别强令其为之了。虽说历史学家有上帝都没有的改变历史的笔头工夫,但是真要被戳穿了,可是要被指着鼻子骂的,这不,写完这篇文章,就去豆瓣给冯客的书怒打一星。
有关键情节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