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肥肉
友人借给我一本书《肥肉》,一本外观是五花肉,内容也全和肉有关的书。其实除此之外,他还推荐我看关于瓷器、茶叶、绘画等等很有文化的书,但是吃货的本性决定了我肯定是从这块肥多瘦少的五花开始下口。
按道理我这种提醒全方位干瘦的女孩,应该是不怎么喜欢吃肥肉的。其实我本就是不爱吃肉的。小时候我被养的特别精贵,特别挑食,吃东西很少很精。我妈妈会给我讲她小时候没啥好吃的,最喜欢的小吃是炼猪油剩下的猪油渣,我爸爸会给我讲他小时候肚子里没有油水时,会偷偷爬到床底去偷奶奶藏着的猪油吃。他们的形容里,舀一勺子猪油放在舌尖,或是嚼一下香喷喷的猪油渣,简直人生就在舌尖上完美了。其实中心思想,就是教育我不要挑肥拣瘦,要均衡膳食。可我依旧会固执地将红烧肉的肥肉和瘦肉用筷子拨开,然后光吃瘦肉,将肥肉嫌弃地留在碗底。
第一次我主动吃肥肉,我的爹娘倍感震惊。那个夏天我家的老冰箱终于罢工了,经年的霜雪融化流了一地,冻在冷冻层的大鱼大肉自然也都腐坏变质了。一时半会新冰箱还未买来,爹娘一咬牙,决定一周不吃肉,等新冰箱上岗为止。这可就苦了我了,虽然不嗜肉,但也不能顿顿都是斋菜吧。我们全家斋戒第三天的时候,奶奶送来一小碗粉蒸肉,小小的我终于开荤了简直是要喜极而泣。然而我仍然坚持“无肥肉主义”地吃了几块,却发现瘦肉太少了,我还没吃够呢就只剩下蒸肉粉了。于是我凝视着碗里剩下的肥肉,做了半天的思想工作,终于一咬牙一跺脚抱着必死的决心夹了一块纯肥肉放到了嘴里。那真是一口纯正的猪油啊,一咬下去整个人都不好了。我“噗”地吐了出来,突然觉得悲从中来,于是“哇”地放声大哭,惊呆了我的爹娘。然而他们大概觉得我很是可笑,于是完全没有安慰我的意思,只是捂着肚子相对笑个痛快。
初次尝试吃肥肉实在没有留下美好的回忆,于是“纯瘦肉”主义在我的心里根深蒂固。第二次尝试和肥肉化敌为友,是在高中的时期。那时候迷恋着古诗词,听得最认真的应该是语文课。可是有一个词我一只没有领会那就是“隽永”,也就是回味悠长齿颊留香,语文老师咽了把口水,进而解释说“就是吃肥肉的感觉。”吃肥肉可不是什么好的感觉,而这个词从写法到读法都如此高级,我怎么可以无法体会呢!于是痛心疾首捶胸顿足,当天晚自习下课后奔回家第一件事就是在饭桌上找肥肉。还真是被我好不容易在娘亲亲手准备的和我胃口的“纯瘦大餐”中,找到了一丝肥肉。真的就是那么晶莹剔透的一丝,挂在瘦肉的边缘,我夹到嘴里嚼了一下,还是给吐了出来,除了“油腻腻”我并没有体会到什么回味,只是鲠在喉头咽不下去。作罢,“隽永”看来与我无缘!
我日后时常和大学寝室里的同学们聊刚刚入学的那段日子。我们一入学就在学校里呆足了20天没有回家,除了军训晒得我们在夜里伸手不见五指之外,初次尝试食堂大锅饭的我们,都扎扎实实体会了一把肚子里毫无油水的日子。在食堂里各种明目的“青椒找肉”“木须找肉”“黄瓜找肉”“鱼香No丝“的轮番洗礼之下,我刑满释放一身黢黑奔回家的第一顿,我妈看到的不是归乡的游子而是下山的饿狼,我风卷残云吃得又急又快,而且关键是光拣肥肉。我终于明白了肥瘦均匀的好,终于领会了满口流油的满足,也终于知道了啥叫”隽永“,也终于亲切地拥抱了我多年来无比厌恶的那一块肥肉。
人的习惯真的是会改变的,等我已经爱上了红烧猪蹄,红烧肉,梅干菜扣肉等等硬菜之后,肥肉和瘦肉在我口中已经没有了高下之分。而且“纯瘦肉”我还不怎么吃了,特别喜爱肥瘦均匀口感软硬适中的五花肉。能找到一块增一分则太肥,减一分则太瘦的五花肉,真是每一个开荤的日子里最期盼的乐事。我喜欢沈从文先生也是因为他在文章里头对于食物的描写格外的生动具体。《边城》里翠翠的爷爷买肉的那一段,说要软的糯的烧肉下酒的五花肉就特别和我的心意。那时候现代文学史的讲师长得特别儒雅特别帅,他就是专门研究沈从文先生的,他说到读博时期夜里挑灯研究沈先生的文章,里面有湘西的各种肉的做法,写得酣畅淋漓直教人读了口水直流,常常是三更半夜非得寻点东西下肚才算能熬得住。后来渐渐多多少少读了沈先生得一些文章,果不其然地必须在身边方点吃的及时补充,才不至于胃酸过多难以安眠。
如果我早读过杨绛先生的《我们仨》,一定会觉得心有戚戚。她和钱钟书先生留学的时日里,两人第一次初试厨艺,便觉得煮肉是最最简单,只要煮的时间长,只要是放得佐料得当,总不会难吃到哪里去。第一次做菜是在美国。我也许只是自尊心强,想向室友们证明我也是有厨艺的人。我们从沃尔玛扛回来了半片猪肋。第一次买肉我们没经验,买了这么大一个,又没有切好,于是只有我这个夸下海口要做红烧排骨的始作俑者来承担切肉剁骨头的大任。而我翻遍厨房的每一个抽屉和出轨,只找到了带锯齿的一把小刀,根本没有家里那种剁大排骨用的大刀。于是我硬着头皮一点一点将大排骨锯成小块,每切开一点点都费劲无比,我完全不象个厨师,倒是很像个骨科医生。等我终于将这大块骨肉解剖完毕,我照着印象中娘亲下厨的样子,加好水和佐料开始了另一场漫长的等待。我竟然不知道红烧排骨炒一炒才熟得快,而是一味地用水煮。”咕噜咕噜”近3个小时过去了,我守在炉边小心地加水或者加料,已经是N碗水煮成了一碗,这个磨人的过程完全不似炖肉,而是在熬中药。我一遍煮一边尝味道,完全不敢怠慢,最后味觉都麻木了。等肉终于都烂了,我却对这最后成果的味道,全然没了信心。室友们半开玩笑地问“这东西能吃吗?”我还真是不敢做肯定的回答。然而结果是出乎意料地好,我们好久没有吃到红烧排骨这种高级的菜肴了,虽然这绝对是一锅完全意义上的乱炖排骨。我们几个妹子将半片猪肋排外加一锅白米饭一扫而光,甚至第二天还用排骨剩下的汤下面吃了顿早餐。由于我们当时呆在宾州,室友们送我外号“宾州绞肉机”!从那以后,所有的肉制品就都是我包处理包制作了,无论是剁猪蹄、鱿鱼打花、鸡翅除毛还是锅包肉,都是我来负责,那一段日子回忆起来绝对是满手的血腥,回味无比。
这么说来好久没有做饭了,手艺不练是绝对的生疏了。学校食堂的几个肉菜做得还是很和我胃口的,吃着现成的也越发没了追求也越发懒得开火了。前几天办公室每人发了一套“双立人”的厨具,里头有一把很漂亮的大刀,得此宝刀,我看我还是注定需要动刀剁肉的。:)
按道理我这种提醒全方位干瘦的女孩,应该是不怎么喜欢吃肥肉的。其实我本就是不爱吃肉的。小时候我被养的特别精贵,特别挑食,吃东西很少很精。我妈妈会给我讲她小时候没啥好吃的,最喜欢的小吃是炼猪油剩下的猪油渣,我爸爸会给我讲他小时候肚子里没有油水时,会偷偷爬到床底去偷奶奶藏着的猪油吃。他们的形容里,舀一勺子猪油放在舌尖,或是嚼一下香喷喷的猪油渣,简直人生就在舌尖上完美了。其实中心思想,就是教育我不要挑肥拣瘦,要均衡膳食。可我依旧会固执地将红烧肉的肥肉和瘦肉用筷子拨开,然后光吃瘦肉,将肥肉嫌弃地留在碗底。
第一次我主动吃肥肉,我的爹娘倍感震惊。那个夏天我家的老冰箱终于罢工了,经年的霜雪融化流了一地,冻在冷冻层的大鱼大肉自然也都腐坏变质了。一时半会新冰箱还未买来,爹娘一咬牙,决定一周不吃肉,等新冰箱上岗为止。这可就苦了我了,虽然不嗜肉,但也不能顿顿都是斋菜吧。我们全家斋戒第三天的时候,奶奶送来一小碗粉蒸肉,小小的我终于开荤了简直是要喜极而泣。然而我仍然坚持“无肥肉主义”地吃了几块,却发现瘦肉太少了,我还没吃够呢就只剩下蒸肉粉了。于是我凝视着碗里剩下的肥肉,做了半天的思想工作,终于一咬牙一跺脚抱着必死的决心夹了一块纯肥肉放到了嘴里。那真是一口纯正的猪油啊,一咬下去整个人都不好了。我“噗”地吐了出来,突然觉得悲从中来,于是“哇”地放声大哭,惊呆了我的爹娘。然而他们大概觉得我很是可笑,于是完全没有安慰我的意思,只是捂着肚子相对笑个痛快。
初次尝试吃肥肉实在没有留下美好的回忆,于是“纯瘦肉”主义在我的心里根深蒂固。第二次尝试和肥肉化敌为友,是在高中的时期。那时候迷恋着古诗词,听得最认真的应该是语文课。可是有一个词我一只没有领会那就是“隽永”,也就是回味悠长齿颊留香,语文老师咽了把口水,进而解释说“就是吃肥肉的感觉。”吃肥肉可不是什么好的感觉,而这个词从写法到读法都如此高级,我怎么可以无法体会呢!于是痛心疾首捶胸顿足,当天晚自习下课后奔回家第一件事就是在饭桌上找肥肉。还真是被我好不容易在娘亲亲手准备的和我胃口的“纯瘦大餐”中,找到了一丝肥肉。真的就是那么晶莹剔透的一丝,挂在瘦肉的边缘,我夹到嘴里嚼了一下,还是给吐了出来,除了“油腻腻”我并没有体会到什么回味,只是鲠在喉头咽不下去。作罢,“隽永”看来与我无缘!
我日后时常和大学寝室里的同学们聊刚刚入学的那段日子。我们一入学就在学校里呆足了20天没有回家,除了军训晒得我们在夜里伸手不见五指之外,初次尝试食堂大锅饭的我们,都扎扎实实体会了一把肚子里毫无油水的日子。在食堂里各种明目的“青椒找肉”“木须找肉”“黄瓜找肉”“鱼香No丝“的轮番洗礼之下,我刑满释放一身黢黑奔回家的第一顿,我妈看到的不是归乡的游子而是下山的饿狼,我风卷残云吃得又急又快,而且关键是光拣肥肉。我终于明白了肥瘦均匀的好,终于领会了满口流油的满足,也终于知道了啥叫”隽永“,也终于亲切地拥抱了我多年来无比厌恶的那一块肥肉。
人的习惯真的是会改变的,等我已经爱上了红烧猪蹄,红烧肉,梅干菜扣肉等等硬菜之后,肥肉和瘦肉在我口中已经没有了高下之分。而且“纯瘦肉”我还不怎么吃了,特别喜爱肥瘦均匀口感软硬适中的五花肉。能找到一块增一分则太肥,减一分则太瘦的五花肉,真是每一个开荤的日子里最期盼的乐事。我喜欢沈从文先生也是因为他在文章里头对于食物的描写格外的生动具体。《边城》里翠翠的爷爷买肉的那一段,说要软的糯的烧肉下酒的五花肉就特别和我的心意。那时候现代文学史的讲师长得特别儒雅特别帅,他就是专门研究沈从文先生的,他说到读博时期夜里挑灯研究沈先生的文章,里面有湘西的各种肉的做法,写得酣畅淋漓直教人读了口水直流,常常是三更半夜非得寻点东西下肚才算能熬得住。后来渐渐多多少少读了沈先生得一些文章,果不其然地必须在身边方点吃的及时补充,才不至于胃酸过多难以安眠。
如果我早读过杨绛先生的《我们仨》,一定会觉得心有戚戚。她和钱钟书先生留学的时日里,两人第一次初试厨艺,便觉得煮肉是最最简单,只要煮的时间长,只要是放得佐料得当,总不会难吃到哪里去。第一次做菜是在美国。我也许只是自尊心强,想向室友们证明我也是有厨艺的人。我们从沃尔玛扛回来了半片猪肋。第一次买肉我们没经验,买了这么大一个,又没有切好,于是只有我这个夸下海口要做红烧排骨的始作俑者来承担切肉剁骨头的大任。而我翻遍厨房的每一个抽屉和出轨,只找到了带锯齿的一把小刀,根本没有家里那种剁大排骨用的大刀。于是我硬着头皮一点一点将大排骨锯成小块,每切开一点点都费劲无比,我完全不象个厨师,倒是很像个骨科医生。等我终于将这大块骨肉解剖完毕,我照着印象中娘亲下厨的样子,加好水和佐料开始了另一场漫长的等待。我竟然不知道红烧排骨炒一炒才熟得快,而是一味地用水煮。”咕噜咕噜”近3个小时过去了,我守在炉边小心地加水或者加料,已经是N碗水煮成了一碗,这个磨人的过程完全不似炖肉,而是在熬中药。我一遍煮一边尝味道,完全不敢怠慢,最后味觉都麻木了。等肉终于都烂了,我却对这最后成果的味道,全然没了信心。室友们半开玩笑地问“这东西能吃吗?”我还真是不敢做肯定的回答。然而结果是出乎意料地好,我们好久没有吃到红烧排骨这种高级的菜肴了,虽然这绝对是一锅完全意义上的乱炖排骨。我们几个妹子将半片猪肋排外加一锅白米饭一扫而光,甚至第二天还用排骨剩下的汤下面吃了顿早餐。由于我们当时呆在宾州,室友们送我外号“宾州绞肉机”!从那以后,所有的肉制品就都是我包处理包制作了,无论是剁猪蹄、鱿鱼打花、鸡翅除毛还是锅包肉,都是我来负责,那一段日子回忆起来绝对是满手的血腥,回味无比。
这么说来好久没有做饭了,手艺不练是绝对的生疏了。学校食堂的几个肉菜做得还是很和我胃口的,吃着现成的也越发没了追求也越发懒得开火了。前几天办公室每人发了一套“双立人”的厨具,里头有一把很漂亮的大刀,得此宝刀,我看我还是注定需要动刀剁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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