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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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一个会讲故事的人,会讲故事的人记性都很好,所以能记得很多故事。每次有人让我讲故事的时候,我都只会想起那个爱逃婚的表姐。 爱逃婚的表姐小时候模样很清秀,文静不爱说话,我一直怀疑自己对于女性的审美是不是多多少少受了点她的影响。大了以后老家回去的少了,慢慢也就生疏了,见面笑笑寒暄两句,再多的话题也找出不来。再大点之后听说表姐去了大城市打工,干的是让家人有点担心招惹闲话的工作。家里找了个男人让她结婚,回来办了婚事,没想到没过几天就离家出走,走了小半年才被男人找回来。 我最后一次见到她是她最后一次离家出走的那天,我爹请她跟她男人吃饭,他们准备在我们的城市开一家照相馆,席间两人你情我浓完全看不出有什么间隙和怨恨,言语间全是对美好未来的向往。家父看了也很满意,吃完饭送表姐去火车站,赶夜车回老家收拾东西。男人自己留在这张罗大大小小的事。没想到表姐跟父亲告别之后没有上车,而是买了张不知去往何处的车票,直到现在还不知所终。 其实没有生活阅历的话是很难看懂小说的,正如了解世界的作家才能写出真实可信的小说来。上班以后才明白《寻羊历险记》里把耳朵藏起来的女郎是怎么一回事。听说了表姐的故事以后才明白人活在世界上其实是很容易消失的。 我想象某天午夜废弃公园里的摩天轮上,表姐看见远处公寓楼上生活着一个平凡快乐的女人,也许还有几个孩子。看着看着头发就不知不觉地刷刷刷刷全变白了。